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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在内地与香港两地交叉上市的公司为样本,从关联交易的视角考察了交叉上市是否有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研究结果表明:交叉上市公司相较于非交叉上市公司有着更低的非公允关联交易水平,且其自身在交叉上市后也经历了显著的公司治理的改善,香港更为严格的法律制度与信息披露环境是造成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实证研究结果不仅支持了绑定假说、丰富了交叉上市介入公司治理路径的研究,还从法与金融的角度提供了非公允关联交易水平如何受投资者保护环境差异影响的新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