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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中国问题上产生了“中国范式”的概念,和“移植范式”的“自行范式“不同,“中国范式”具有鲜明的中国文化特点,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民族音乐学的标志。因此,“中国范式”对于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而言,无疑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但是同时带来了很多问题。本文就根据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中国范式”的学术背景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一系列可行的措施。
从当前的音乐学发展上来看,西方民族音乐学的范式是“外来范式”,不是“中国范式”,它是一种西方的实践,能够反映西方“个别”中的“一般”,并不能将其看作一切音乐的“公理”,因此也就无法解决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问题。我们可以学习、借鉴西方的范式,但不可以照抄照搬。
一、中国传统音乐的定义
在我国的民族音乐中,中国传统音乐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中国人利用本民族的方式创造出来的具有本民族意识形态的音乐,它不仅仅包括了历史上产生的作品,也包含了现当代作品。中国的传统音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儒家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文化的中和上,它的范畴和概念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并且有着独特的中和之美,这也是中国传统音乐的精髓。
二、探索“中国范式”的学术背景
音乐的产生和发展与其特定的文化背景有关,“中国范式”的提出也不是一个偶然现象,它是多年来学界同仁对我国学术史反思的凝聚,它涉及哲学、史学、文学、艺术学、政治学等多种学科的内容。各个学科的学者都对其进行思考。自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之后,中国人就开始学习西方的文化和技术,研究中国传统音乐也可以从学习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开始。另外,中国人的思维特征呈现出重综合、不重分析的特点,“主客合一”。这样的思维方式也影响着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方方面面。不仅如此,在治学上中国人也总是习惯于“演绎”,而不善于“归纳”,这也和国人骨子里潜在的“后殖民”思想有关。
三、探索“中国范式”的学术意义
(一)学术原创上的创新
学术原创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质料层的创新,也是一切学术原创的基础。它的主要含义就是在学术研究中对研究材料的发现和开掘。比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就是这种类型的创新。二是结构层的创新,也就是范式的创新。它是指学术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相应的范式。例如,杨匡民先生的“民歌色彩区”研究就是在发现新材料的同时,提出了一种新的范式。三是理念层创新,这是学术原创的最高层次。“中国范式”的创造,就是一种新的范式。
(二)范式的多样性可以实现学术的多元化发展
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应统一到“学术创新”这一基本点上来。只要不违背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就可以实现探索的学术自由。只有实现多元化,学术生态才能平衡、协调发展。探索“中国范式”不仅是传统音乐发展的需要,也是繁荣中国音乐学术文化生态的需要。
四、探索“中国范式”的几种途径
(一)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
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要讲究一定的方式,首先要学习西方人的分析思维,西方人在建构方法上,他们善于在“一般理论”之外再创立一套“学科理论”,并在其中加入自己的思考。另外,要学习西方人善于归纳的治学特点。
(二)从我国国情出发,大胆实践
首先,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重视对重要学术成果的理论归纳,进而从一些前辈先贤留下的已有的重要学术成果中得到启示。例如,音乐教育家杨荫浏的“语言音乐学研究”就是具有非常鲜明的中国特点的范例。我们应当从这些“个别”中总结出“一般”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后再作理论上的提升,这是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基础,也是建立“中国范式”的重要途径。
其次,还要加强研究方法的学术史研究,积极创新研究方式。学术史研究其实就是在对先人学术成果研究的基础上,按时间线索进行系统梳理。在笔者看来,这种学术史研究对于理清中国传统音乐的治学特点与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之间的关系、发展脉络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要在探索的过程中加强已有范式的梳理整合。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中国范式”,但是袁静芳、伍国栋等一些老前辈早在不同时期提出了各种研究构想与研究方法,在这里暂且将其称为“已有范式”。在探索的过程中,学者必须要有策略地对其展开研究:一方面,需要加强横向联系;另一方面,也需要进行理论提升;不仅如此,还要将中国传统音乐为主要对象的“中国范式”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只有在“实践—理论”之间不断的循环中,“中国范式”才能逐步完善并得到提高。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开始反思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在未来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五、结语
从现阶段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必须要积极对“中国范式”进行探索。这不仅是较高层次学术原创的需要,更是健全学术生态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国对于“中国范式”的相关探索还处在初级阶段,还不能对“中国范式”作出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解读,在未来还有着很大的进步空间。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对于传统音乐“中國范式“的研究将会不断深入,有关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中国范式”也会日渐成熟,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迎来以中国传统音乐为主要对象的并拥有“中国范式”的民族音乐学——“中国学派”,在那时,中国传统文化也会真正地走向世界舞台。
(咸阳师范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传统音乐对外传播与交流的途径——以白俄罗斯为例”(项目编号:201910722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韩璐娇(1985-),女,河北唐山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艺术学。
从当前的音乐学发展上来看,西方民族音乐学的范式是“外来范式”,不是“中国范式”,它是一种西方的实践,能够反映西方“个别”中的“一般”,并不能将其看作一切音乐的“公理”,因此也就无法解决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问题。我们可以学习、借鉴西方的范式,但不可以照抄照搬。
一、中国传统音乐的定义
在我国的民族音乐中,中国传统音乐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中国人利用本民族的方式创造出来的具有本民族意识形态的音乐,它不仅仅包括了历史上产生的作品,也包含了现当代作品。中国的传统音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儒家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文化的中和上,它的范畴和概念并没有严格的界限,并且有着独特的中和之美,这也是中国传统音乐的精髓。
二、探索“中国范式”的学术背景
音乐的产生和发展与其特定的文化背景有关,“中国范式”的提出也不是一个偶然现象,它是多年来学界同仁对我国学术史反思的凝聚,它涉及哲学、史学、文学、艺术学、政治学等多种学科的内容。各个学科的学者都对其进行思考。自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之后,中国人就开始学习西方的文化和技术,研究中国传统音乐也可以从学习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开始。另外,中国人的思维特征呈现出重综合、不重分析的特点,“主客合一”。这样的思维方式也影响着我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方方面面。不仅如此,在治学上中国人也总是习惯于“演绎”,而不善于“归纳”,这也和国人骨子里潜在的“后殖民”思想有关。
三、探索“中国范式”的学术意义
(一)学术原创上的创新
学术原创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质料层的创新,也是一切学术原创的基础。它的主要含义就是在学术研究中对研究材料的发现和开掘。比如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就是这种类型的创新。二是结构层的创新,也就是范式的创新。它是指学术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相应的范式。例如,杨匡民先生的“民歌色彩区”研究就是在发现新材料的同时,提出了一种新的范式。三是理念层创新,这是学术原创的最高层次。“中国范式”的创造,就是一种新的范式。
(二)范式的多样性可以实现学术的多元化发展
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应统一到“学术创新”这一基本点上来。只要不违背学术研究的基本原则就可以实现探索的学术自由。只有实现多元化,学术生态才能平衡、协调发展。探索“中国范式”不仅是传统音乐发展的需要,也是繁荣中国音乐学术文化生态的需要。
四、探索“中国范式”的几种途径
(一)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
学习西方的先进经验要讲究一定的方式,首先要学习西方人的分析思维,西方人在建构方法上,他们善于在“一般理论”之外再创立一套“学科理论”,并在其中加入自己的思考。另外,要学习西方人善于归纳的治学特点。
(二)从我国国情出发,大胆实践
首先,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重视对重要学术成果的理论归纳,进而从一些前辈先贤留下的已有的重要学术成果中得到启示。例如,音乐教育家杨荫浏的“语言音乐学研究”就是具有非常鲜明的中国特点的范例。我们应当从这些“个别”中总结出“一般”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后再作理论上的提升,这是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基础,也是建立“中国范式”的重要途径。
其次,还要加强研究方法的学术史研究,积极创新研究方式。学术史研究其实就是在对先人学术成果研究的基础上,按时间线索进行系统梳理。在笔者看来,这种学术史研究对于理清中国传统音乐的治学特点与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之间的关系、发展脉络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后,要在探索的过程中加强已有范式的梳理整合。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中国范式”,但是袁静芳、伍国栋等一些老前辈早在不同时期提出了各种研究构想与研究方法,在这里暂且将其称为“已有范式”。在探索的过程中,学者必须要有策略地对其展开研究:一方面,需要加强横向联系;另一方面,也需要进行理论提升;不仅如此,还要将中国传统音乐为主要对象的“中国范式”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只有在“实践—理论”之间不断的循环中,“中国范式”才能逐步完善并得到提高。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开始反思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在未来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五、结语
从现阶段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必须要积极对“中国范式”进行探索。这不仅是较高层次学术原创的需要,更是健全学术生态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国对于“中国范式”的相关探索还处在初级阶段,还不能对“中国范式”作出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解读,在未来还有着很大的进步空间。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对于传统音乐“中國范式“的研究将会不断深入,有关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中国范式”也会日渐成熟,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迎来以中国传统音乐为主要对象的并拥有“中国范式”的民族音乐学——“中国学派”,在那时,中国传统文化也会真正地走向世界舞台。
(咸阳师范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传统音乐对外传播与交流的途径——以白俄罗斯为例”(项目编号:201910722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韩璐娇(1985-),女,河北唐山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艺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