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山神信仰是藏区社会的一种集体表象,是藏族文化中重要的象征体系。体系化建构的山神与社会结构具有紧密的相互映照关系。本文运用宗教学和人类学的方法分析热贡地区的山神夏琼和热贡社会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热贡;社会;夏琼
笔者认为藏传佛教的信仰体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为基础的寺院信仰体系,二是以神山崇拜为基础的民间信仰体系。这两大体系都是藏族社会的产物,一方面继承和弘扬了藏族文化,另一方面也映照了藏族社会。例如,本文的主题“阿米夏琼”,它一方面在继承和弘扬热贡文化,另一方面在映照热贡社会。热贡文化决定了“阿米夏琼”的存在,“阿米夏琼”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热贡文化。但是目前的学术界很少有人研究这些现象,所以我想运用宗教学和人类学的方法去研究阿米夏琼与热贡社会的关系。
一、社区背景
热贡是多麦地区藏族传统文化的原生态保护和现代产业转型较好的区域之一。位于青海省东南部黄河南岸的隆吾河流域,东邻甘肃神夏河县,南连泽库县,西接贵德县,北临尖扎县和循化县。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75公里,形似枫叶状。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辖1镇、12乡、74个村民委员会,3个居民委员会,351个农牧业生产合作社,12688户,64617人。其中农牧业人口48557人,是一个以藏族为主,汉、土、回、萨拉等多民族聚居地区,藏族占总人口的73﹪。
热贡意为金色的谷地。地处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的交错地带。地形起伏连绵,山峦重叠,变化多端。高矗的夏琼山和阿米德合隆山由南向北延伸,隆务河纵贯全境南北,流经全县46.6公里,形成东西山区。地势南高北低,隆务峡口海拔2160米,沿河谷逐级上升至杂玛日岗海拔4971米,相对高差2811米,地势构成一个天然阶梯。依地形全县可分为河谷川地、低山沟壑浅山地、中高山闹山地、高山牧地四个区域。为高原亚干旱气候区,属凉温冷温半干旱气候。
在同仁县广阔的土地上,蕴藏着丰富的资源。有天然草场47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9.7﹪。可利用草场450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94.3﹪。草场大体由北向南随着地势的变化发育着山地草原类草场、疏林灌丛类草场、山地草甸类草场及高寒草甸类草场、河谷低洼地有局部沼泽类草场。农业耕地面积约12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9﹪。主要种植小麦、青稞、油菜等。
从藏族传统的区域划分上看主要分布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和泽库县,以及海东地区的循化县和海南州同德县的部分乡镇,其中心隆吾镇是青海省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热贡享此盛名是多方因素构成,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新中国成立以前,当地的社会性质属于典型的政教合一制,由隆吾大寺全权负责。元明之际,阿米拉杰札那哇的隆吾家族的势力开始崛起。其子隆钦多代本逐渐取得了当地藏族部落的支持,隆钦多代本之子散旦仁钦大师创建了萨迦派寺院,进一步扩大了隆务家族的影响。明宣德二年,三旦仁钦弟洛哲格进京朝贡,被封为“弘修妙悟国师”,赐金印。隆务家族与明朝中央政府建立了密切关系。洛哲格之后的官却坚参,端主仁钦、洛哲却主、端主僧格、洛哲华丹等皆受明王朝册封国师,隆务寺的影响喧赫一时,逐渐形成以隆务寺为中心、隆吾十二部落为基础的政教合一体制。原必里卫阿哇日昂锁家族势力日渐衰落,最终被隆务昂锁家族取而代之。明清以来,隆务寺不断扩大建筑规模,健全僧伽制度,成为安多藏区著名的六大寺院之一。寺院建筑宏伟,僧侣众多,学经制度严密,高僧大德辈出,在蒙藏佛教界享有盛誉。到1608年曲哇仁波切﹒罗桑丹贝坚赞将其该宗为格鲁派寺院,1631年由夏尔﹒噶丹嘉措创建闻思学院,走上学院式的发展道路,培养了享誉雪域高原的大量贤者。因之,隆务寺的政教合一统治体制日益巩固,不断发展。迨民国同人建县,政府政令,非通过隆务寺不能达于各藏族部落。同仁藏区事实上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政教合一的社区。中华民国18年甘、宁、青三省分治,始设同仁县。县治隆务镇。辖地含今同仁、泽库二县之地。1949年9月5日青海解放,22日成立同仁县人民政府。1952年3月17日,成立同仁藏族自治区。1953年12月5日,从同仁县析置泽库县,同年12月22日成立黄南藏族自治州,撤销同仁藏族自治区,恢复同仁县建置,隶黄南藏族自治州。
二、阿米夏琼与热贡社会的关系
人类学家布朗在论述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时指出:“社会人类学家的宗教研究就是要把那些大量的宗教和宗教崇拜与它们各自的社会联系起来加以研究” [ 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潘蛟等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当我们藏族的山神信仰作为一个文化现象或社会学上的一个事实加以考察时,就会发现:在守护神信仰这种集体表象背后,是社区人民应对现实社会诸多焦虑的一套文化机制和社会对自身的一种分类意识。人们对山神的信仰其目的并不是超自然本身,而是假借超自然的力量关照社会,人们最终所关注的是社会和人事的实际问题。
在隆吾河流域的村落中,神庙是一个独立村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与佛教的寺塔和玛尼康等共同构成了一个村落的公共空间,这种村落空间的文化布局是社区文化深层结构的一个表征,其背后是支配社区人民生活的两套象征体系,即佛教和民间守护神的象征。村庙是专门供奉守护神的神殿,供奉的守护神有族裔守护神、村落守护神、社区守护神和超社区的安多藏区的守护神等不同层次,但主供神是本村落的守护神。有些村落中除了村庙外尚分布有若干座神庙,这些神庙是比村落组织更小层次的社会组织“措哇”保护神的神殿,这类神庙一般只为某一“措哇”群体所供奉。此外,还有两个自然村落均供奉同一座神庙的情况,这表明两个自然村落在历史上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一般是由一个村落分化而成,神庙是这些村落共同历史的记忆,也是他们共同认同的社会性标志。
在热贡藏区,“措哇”是人们最初级的社会认同单位。“措哇”意为“聚合群体”,实际上它指的是由父系血缘亲族组成的嗣群,相当于汉族社会的宗族。其最核心的组织是“夏尼措哇”,“夏”的汉意是“肉”,“尼”的汉意为“相近”,合意为“血缘近亲”。“夏尼措哇”即一个父系血缘群体中的核心组织,相当于汉族宗族组织中的房支,是人们社会互助的基础单位。每一个“措哇”都有自己的守护神,它是一个父系血缘亲族的守护者,因此,在“措哇”范围内每一个家庭供奉的守护神也就是“措哇”的守护神。守护神象征着“措哇”群体内部的统一性,是“措哇”群体认同的标志,一个“措哇”组织可以扩大乃至发生裂变,但保护神始终是一个血缘近亲族可见的社会性标志,是一个“措哇”群体统一的象征。守护神在一定意义上被当做祖先的象征看待,热贡常常在保护神名前以“阿米”、“阿尼”、“阿妈”来称呼。 “措哇”之上的社会组织是“迪哇”,“迪哇”是村落的意思。从“措哇”到“迪哇”,人们的社会关系从血缘关系向地缘扩展。村落的守护神是村中不同亲族集团共同认同的标志,在层级上高于“措哇”守护神。因为守护神介序关系时层层包涵的关系,因此更高一层的守护神都是被供奉的对象。村落神是一个整合、统一村落的作用,村中一些重要的集体活动如村级选举、村务议决、纠纷裁决等多在神庙决议。每个村神都有自己的代言神巫,在村中重大事情议决时都要请神降临并附体宣喻,村民们相信守护神是公正持名。在田野调查中,村民们常说历史上村落之间的问卜,如果守护神宣喻战能取胜,则可对外“宣战”—村民们认为两村开战,较量的是各自守护神的法力。从这样的集体表象中可以看出村落守护神对集体力量的整合功能,它是村落集体力量和集体意志的体现。一个村落在祭祀仪式中使用各祭团单位,在一年一度的周期性大型祭祀仪式中共同开展仪式活动。
村落之上,人们在大范围内的社会联系便扩展到了社区,热贡社区历史上就是一个相对内聚化的地方社会,社区的内部结构上有紧密的联系,对外有着明显的地理和社会边界,人们对社区有着根深蒂固的认同。社区的守护神叫“阿米夏琼”,它是整个热贡12部共同的守护神,热贡人称为“域拉加吾”,意为“地方守护神之王”。被具象化的“阿米夏琼神”是一位骑白马、身着铠甲、手执长矛的武士,整日巡游在热贡社区的上空,俯察者热贡大地。他是热贡社区所有村落神和家族神的统辖者,位居金字塔型神灵体系的顶端。在藏族文化的介序中,地方神都被佛教的体系,成为佛教的护法神。因此,在社区宗主寺隆务寺的大经堂的回廊中,“阿米夏琼”等地方神以佛教护法神的角色出现在大型“唐卡”画像中,“阿米夏琼”以其社区地方神之王的地位位居画像正中,周围是其辖下热贡境内一方水土的保护神,各具姓名,共有48为之多。在热贡社区,每年农历6月,各村都举行4-5天的大型守护神祭祀仪式,人们把这次祭祀仪式形象地说成是“神的聚会”,认为各地守护神在一年中司职守护自己的辖区,无缘相聚,只有在一年一度的6月祭神仪式期间才有机会聚会见面,享受歌舞饮宴。据说,届时社区地方神之王“阿米夏琼”将召集其麾下不同层级的保护神聚会,对热贡境内个保护神一年来的是非功过进行评说。虽然对于守护神的祭祀都是以村落为祭团展开的,每一个村落的村庙中也不一定都供奉社区神“阿米夏琼”,但“阿米夏琼”是整个热贡社区所有人民共同守护神,因而每年6月举行的守护神祭祀活动中,各村都有一日专门举行对“阿米夏琼”的祭祀仪式。
如果依热贡社区山神体系建构的文化逻辑把山神体系进一步向外扩展,便涉及到了超社区的安多藏区。在热贡藏族的观念中,山神的层级被划分为10级,10级以上便到了出世佛的境界。在这10个层级的神灵体系中,族裔神的层级最低,而超社区的“阿尼玛沁”的层级最高。以朗加村为例,村民们认为本村的守护神“阿尼拉日”处在第四级,热贡社区的守护神“阿米夏琼”处在第八级,而安多藏区的守护神“阿尼玛沁”则已达第十级,到了出世的境界。神的级别越高,越具有佛教意义上的善根,体现在祭祀仪式上,也因祭祀对象的不同有所不同。热贡藏族把祭祀守护神的仪式分为“噶日却”和“玛日却”两种:“噶日却”意为“白祭、白供”,主要以奶子、酸奶、白糖、糌粑等素食类贡品做供养;“玛日却”的意思是“血祭、血肉供”。因为“阿米夏琼”是已修炼至第八级的神、“阿尼玛沁”是到了第十级的神,到了出世的境界,已具备相当的善根,因此他们都已放弃原先喜欢血肉供的习惯,而改为素食供养;而处在第四级的“阿尼拉日神”和同层次的村落神则大多以血肉和牲祭供养。在热贡藏区很多村庙中,都供奉有超过社区的“阿尼玛沁神”,他被认为是整个安多藏区的守护神之王,安多藏区的一切守护神都受其役使,在一些佛教文献和民间守护神的祈颂文中都说,阿尼玛沁有属下的伴神360多位,可见其属下是一个庞大的守护神体系。涂尔干在谈到原始分类时说:“分类时最切近的、最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为模型的。社会并不单纯是分类思想所遵循的模型,分类体系的分支也正是社会自身的分支。最初的逻辑范畴就是社会范畴,最初的事物分类就是人的分类,事物正是在这些分类中被整合起来的。因为人们被分为各个群体,同时也要以群体的形式来思考自身,他们在观念中也要对其他事物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这样,最初这两种分类模式就毫无差别地融合起来了,事物被认为是社会的固有组成部分,他们在社会中的位置决定了它们在自然中的位置”[ 爱弥儿﹒涂尔干,马塞尔﹒莫斯.原始分类.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从热贡藏区的民族志资料中可以看出,藏区的山神体系是一个从最切近的社会组织层层向外扩展的体系,作为一个社会分类的表象,山神所象征的正是大小不同的区域社会。自然客体的山是无所谓介序的,被精神化建构的山神体系在一定意义上师反映社会的一个参照框架,是社会结构的一种投射。人们以社会为基础将自然客体的山见构成一个体系,同时以山神体系来映照社会。从社区民族志资料来看,朗加村的守护神“阿尼拉日”是村落的最高主宰者,各族裔守护神地位都低于“阿尼拉日”。表现在自然客体中,朗加村境内的最高峰拉日山便是“阿尼拉日神”的象征,它是村落社会统一和集体力量的象征,其他族裔的神的局地都要相应地低于“阿尼拉日”。“阿尼夏琼”山是热贡社区境内众山之尊,主峰海拔4767米,中年积雪,它被精神化地建构为热贡地区的“域拉加吾”,热贡社区所有的守护神都受其役使,作为一种象征,它所象征的是整个热贡社会。同样的逻辑,在“安多”藏区,黄河源头的“阿尼玛沁”雪山海拔6282米,是安多藏区的众山之尊,因而“阿尼玛沁神”也就成为安多藏区的主宰神,其下是安多藏区层层隶属的神灵体系。显然,神灵与社会之间是一种相互映照或同构的紧密关系。
参考文献:
[1]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潘蛟等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2]爱弥儿﹒涂尔干,马塞尔﹒莫斯.原始分类.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时光,王岚(编写),宗教学引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
[4]吕大吉(著),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9月
[5]张志刚(著),宗教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
[6]才贝(著),阿尼玛卿山神研究,民族出版社,2012年7月
[7]吉美桑珠(著),安多热贡历史广说,民族出版社,2013年
【关键词】:热贡;社会;夏琼
笔者认为藏传佛教的信仰体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为基础的寺院信仰体系,二是以神山崇拜为基础的民间信仰体系。这两大体系都是藏族社会的产物,一方面继承和弘扬了藏族文化,另一方面也映照了藏族社会。例如,本文的主题“阿米夏琼”,它一方面在继承和弘扬热贡文化,另一方面在映照热贡社会。热贡文化决定了“阿米夏琼”的存在,“阿米夏琼”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热贡文化。但是目前的学术界很少有人研究这些现象,所以我想运用宗教学和人类学的方法去研究阿米夏琼与热贡社会的关系。
一、社区背景
热贡是多麦地区藏族传统文化的原生态保护和现代产业转型较好的区域之一。位于青海省东南部黄河南岸的隆吾河流域,东邻甘肃神夏河县,南连泽库县,西接贵德县,北临尖扎县和循化县。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75公里,形似枫叶状。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辖1镇、12乡、74个村民委员会,3个居民委员会,351个农牧业生产合作社,12688户,64617人。其中农牧业人口48557人,是一个以藏族为主,汉、土、回、萨拉等多民族聚居地区,藏族占总人口的73﹪。
热贡意为金色的谷地。地处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的交错地带。地形起伏连绵,山峦重叠,变化多端。高矗的夏琼山和阿米德合隆山由南向北延伸,隆务河纵贯全境南北,流经全县46.6公里,形成东西山区。地势南高北低,隆务峡口海拔2160米,沿河谷逐级上升至杂玛日岗海拔4971米,相对高差2811米,地势构成一个天然阶梯。依地形全县可分为河谷川地、低山沟壑浅山地、中高山闹山地、高山牧地四个区域。为高原亚干旱气候区,属凉温冷温半干旱气候。
在同仁县广阔的土地上,蕴藏着丰富的资源。有天然草场47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9.7﹪。可利用草场450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94.3﹪。草场大体由北向南随着地势的变化发育着山地草原类草场、疏林灌丛类草场、山地草甸类草场及高寒草甸类草场、河谷低洼地有局部沼泽类草场。农业耕地面积约12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9﹪。主要种植小麦、青稞、油菜等。
从藏族传统的区域划分上看主要分布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和泽库县,以及海东地区的循化县和海南州同德县的部分乡镇,其中心隆吾镇是青海省唯一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热贡享此盛名是多方因素构成,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新中国成立以前,当地的社会性质属于典型的政教合一制,由隆吾大寺全权负责。元明之际,阿米拉杰札那哇的隆吾家族的势力开始崛起。其子隆钦多代本逐渐取得了当地藏族部落的支持,隆钦多代本之子散旦仁钦大师创建了萨迦派寺院,进一步扩大了隆务家族的影响。明宣德二年,三旦仁钦弟洛哲格进京朝贡,被封为“弘修妙悟国师”,赐金印。隆务家族与明朝中央政府建立了密切关系。洛哲格之后的官却坚参,端主仁钦、洛哲却主、端主僧格、洛哲华丹等皆受明王朝册封国师,隆务寺的影响喧赫一时,逐渐形成以隆务寺为中心、隆吾十二部落为基础的政教合一体制。原必里卫阿哇日昂锁家族势力日渐衰落,最终被隆务昂锁家族取而代之。明清以来,隆务寺不断扩大建筑规模,健全僧伽制度,成为安多藏区著名的六大寺院之一。寺院建筑宏伟,僧侣众多,学经制度严密,高僧大德辈出,在蒙藏佛教界享有盛誉。到1608年曲哇仁波切﹒罗桑丹贝坚赞将其该宗为格鲁派寺院,1631年由夏尔﹒噶丹嘉措创建闻思学院,走上学院式的发展道路,培养了享誉雪域高原的大量贤者。因之,隆务寺的政教合一统治体制日益巩固,不断发展。迨民国同人建县,政府政令,非通过隆务寺不能达于各藏族部落。同仁藏区事实上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政教合一的社区。中华民国18年甘、宁、青三省分治,始设同仁县。县治隆务镇。辖地含今同仁、泽库二县之地。1949年9月5日青海解放,22日成立同仁县人民政府。1952年3月17日,成立同仁藏族自治区。1953年12月5日,从同仁县析置泽库县,同年12月22日成立黄南藏族自治州,撤销同仁藏族自治区,恢复同仁县建置,隶黄南藏族自治州。
二、阿米夏琼与热贡社会的关系
人类学家布朗在论述宗教与社会的关系时指出:“社会人类学家的宗教研究就是要把那些大量的宗教和宗教崇拜与它们各自的社会联系起来加以研究” [ 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潘蛟等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当我们藏族的山神信仰作为一个文化现象或社会学上的一个事实加以考察时,就会发现:在守护神信仰这种集体表象背后,是社区人民应对现实社会诸多焦虑的一套文化机制和社会对自身的一种分类意识。人们对山神的信仰其目的并不是超自然本身,而是假借超自然的力量关照社会,人们最终所关注的是社会和人事的实际问题。
在隆吾河流域的村落中,神庙是一个独立村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与佛教的寺塔和玛尼康等共同构成了一个村落的公共空间,这种村落空间的文化布局是社区文化深层结构的一个表征,其背后是支配社区人民生活的两套象征体系,即佛教和民间守护神的象征。村庙是专门供奉守护神的神殿,供奉的守护神有族裔守护神、村落守护神、社区守护神和超社区的安多藏区的守护神等不同层次,但主供神是本村落的守护神。有些村落中除了村庙外尚分布有若干座神庙,这些神庙是比村落组织更小层次的社会组织“措哇”保护神的神殿,这类神庙一般只为某一“措哇”群体所供奉。此外,还有两个自然村落均供奉同一座神庙的情况,这表明两个自然村落在历史上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一般是由一个村落分化而成,神庙是这些村落共同历史的记忆,也是他们共同认同的社会性标志。
在热贡藏区,“措哇”是人们最初级的社会认同单位。“措哇”意为“聚合群体”,实际上它指的是由父系血缘亲族组成的嗣群,相当于汉族社会的宗族。其最核心的组织是“夏尼措哇”,“夏”的汉意是“肉”,“尼”的汉意为“相近”,合意为“血缘近亲”。“夏尼措哇”即一个父系血缘群体中的核心组织,相当于汉族宗族组织中的房支,是人们社会互助的基础单位。每一个“措哇”都有自己的守护神,它是一个父系血缘亲族的守护者,因此,在“措哇”范围内每一个家庭供奉的守护神也就是“措哇”的守护神。守护神象征着“措哇”群体内部的统一性,是“措哇”群体认同的标志,一个“措哇”组织可以扩大乃至发生裂变,但保护神始终是一个血缘近亲族可见的社会性标志,是一个“措哇”群体统一的象征。守护神在一定意义上被当做祖先的象征看待,热贡常常在保护神名前以“阿米”、“阿尼”、“阿妈”来称呼。 “措哇”之上的社会组织是“迪哇”,“迪哇”是村落的意思。从“措哇”到“迪哇”,人们的社会关系从血缘关系向地缘扩展。村落的守护神是村中不同亲族集团共同认同的标志,在层级上高于“措哇”守护神。因为守护神介序关系时层层包涵的关系,因此更高一层的守护神都是被供奉的对象。村落神是一个整合、统一村落的作用,村中一些重要的集体活动如村级选举、村务议决、纠纷裁决等多在神庙决议。每个村神都有自己的代言神巫,在村中重大事情议决时都要请神降临并附体宣喻,村民们相信守护神是公正持名。在田野调查中,村民们常说历史上村落之间的问卜,如果守护神宣喻战能取胜,则可对外“宣战”—村民们认为两村开战,较量的是各自守护神的法力。从这样的集体表象中可以看出村落守护神对集体力量的整合功能,它是村落集体力量和集体意志的体现。一个村落在祭祀仪式中使用各祭团单位,在一年一度的周期性大型祭祀仪式中共同开展仪式活动。
村落之上,人们在大范围内的社会联系便扩展到了社区,热贡社区历史上就是一个相对内聚化的地方社会,社区的内部结构上有紧密的联系,对外有着明显的地理和社会边界,人们对社区有着根深蒂固的认同。社区的守护神叫“阿米夏琼”,它是整个热贡12部共同的守护神,热贡人称为“域拉加吾”,意为“地方守护神之王”。被具象化的“阿米夏琼神”是一位骑白马、身着铠甲、手执长矛的武士,整日巡游在热贡社区的上空,俯察者热贡大地。他是热贡社区所有村落神和家族神的统辖者,位居金字塔型神灵体系的顶端。在藏族文化的介序中,地方神都被佛教的体系,成为佛教的护法神。因此,在社区宗主寺隆务寺的大经堂的回廊中,“阿米夏琼”等地方神以佛教护法神的角色出现在大型“唐卡”画像中,“阿米夏琼”以其社区地方神之王的地位位居画像正中,周围是其辖下热贡境内一方水土的保护神,各具姓名,共有48为之多。在热贡社区,每年农历6月,各村都举行4-5天的大型守护神祭祀仪式,人们把这次祭祀仪式形象地说成是“神的聚会”,认为各地守护神在一年中司职守护自己的辖区,无缘相聚,只有在一年一度的6月祭神仪式期间才有机会聚会见面,享受歌舞饮宴。据说,届时社区地方神之王“阿米夏琼”将召集其麾下不同层级的保护神聚会,对热贡境内个保护神一年来的是非功过进行评说。虽然对于守护神的祭祀都是以村落为祭团展开的,每一个村落的村庙中也不一定都供奉社区神“阿米夏琼”,但“阿米夏琼”是整个热贡社区所有人民共同守护神,因而每年6月举行的守护神祭祀活动中,各村都有一日专门举行对“阿米夏琼”的祭祀仪式。
如果依热贡社区山神体系建构的文化逻辑把山神体系进一步向外扩展,便涉及到了超社区的安多藏区。在热贡藏族的观念中,山神的层级被划分为10级,10级以上便到了出世佛的境界。在这10个层级的神灵体系中,族裔神的层级最低,而超社区的“阿尼玛沁”的层级最高。以朗加村为例,村民们认为本村的守护神“阿尼拉日”处在第四级,热贡社区的守护神“阿米夏琼”处在第八级,而安多藏区的守护神“阿尼玛沁”则已达第十级,到了出世的境界。神的级别越高,越具有佛教意义上的善根,体现在祭祀仪式上,也因祭祀对象的不同有所不同。热贡藏族把祭祀守护神的仪式分为“噶日却”和“玛日却”两种:“噶日却”意为“白祭、白供”,主要以奶子、酸奶、白糖、糌粑等素食类贡品做供养;“玛日却”的意思是“血祭、血肉供”。因为“阿米夏琼”是已修炼至第八级的神、“阿尼玛沁”是到了第十级的神,到了出世的境界,已具备相当的善根,因此他们都已放弃原先喜欢血肉供的习惯,而改为素食供养;而处在第四级的“阿尼拉日神”和同层次的村落神则大多以血肉和牲祭供养。在热贡藏区很多村庙中,都供奉有超过社区的“阿尼玛沁神”,他被认为是整个安多藏区的守护神之王,安多藏区的一切守护神都受其役使,在一些佛教文献和民间守护神的祈颂文中都说,阿尼玛沁有属下的伴神360多位,可见其属下是一个庞大的守护神体系。涂尔干在谈到原始分类时说:“分类时最切近的、最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为模型的。社会并不单纯是分类思想所遵循的模型,分类体系的分支也正是社会自身的分支。最初的逻辑范畴就是社会范畴,最初的事物分类就是人的分类,事物正是在这些分类中被整合起来的。因为人们被分为各个群体,同时也要以群体的形式来思考自身,他们在观念中也要对其他事物进行分门别类的处理,这样,最初这两种分类模式就毫无差别地融合起来了,事物被认为是社会的固有组成部分,他们在社会中的位置决定了它们在自然中的位置”[ 爱弥儿﹒涂尔干,马塞尔﹒莫斯.原始分类.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从热贡藏区的民族志资料中可以看出,藏区的山神体系是一个从最切近的社会组织层层向外扩展的体系,作为一个社会分类的表象,山神所象征的正是大小不同的区域社会。自然客体的山是无所谓介序的,被精神化建构的山神体系在一定意义上师反映社会的一个参照框架,是社会结构的一种投射。人们以社会为基础将自然客体的山见构成一个体系,同时以山神体系来映照社会。从社区民族志资料来看,朗加村的守护神“阿尼拉日”是村落的最高主宰者,各族裔守护神地位都低于“阿尼拉日”。表现在自然客体中,朗加村境内的最高峰拉日山便是“阿尼拉日神”的象征,它是村落社会统一和集体力量的象征,其他族裔的神的局地都要相应地低于“阿尼拉日”。“阿尼夏琼”山是热贡社区境内众山之尊,主峰海拔4767米,中年积雪,它被精神化地建构为热贡地区的“域拉加吾”,热贡社区所有的守护神都受其役使,作为一种象征,它所象征的是整个热贡社会。同样的逻辑,在“安多”藏区,黄河源头的“阿尼玛沁”雪山海拔6282米,是安多藏区的众山之尊,因而“阿尼玛沁神”也就成为安多藏区的主宰神,其下是安多藏区层层隶属的神灵体系。显然,神灵与社会之间是一种相互映照或同构的紧密关系。
参考文献:
[1]拉德克利夫-布朗.原始社会的结构与功能.潘蛟等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
[2]爱弥儿﹒涂尔干,马塞尔﹒莫斯.原始分类.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3]时光,王岚(编写),宗教学引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
[4]吕大吉(著),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9月
[5]张志刚(著),宗教学是什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8月
[6]才贝(著),阿尼玛卿山神研究,民族出版社,2012年7月
[7]吉美桑珠(著),安多热贡历史广说,民族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