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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后,也许中国500强评比中,进入前10名的还是今天的公司,但主人可能已由国有资本一家独有变成多家共持了
新一轮中国500强评比结果已经公布,如预料所然,在500强的前10位中,仍然全额被国有公司所占有,而更在预料之内的是,前10位无一例外的都是中国的垄断型公司。
其实,就当前中国的市场化发展进程看,500强的排序结果肯定存在其必然性,如果像国家电网公司、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公司没有进入500强的前10位,那么,人们的解释只能是这些垄断公司在高额占有国家资本和市场资源的同时,把国家应有的收益流失掉了。
问题的核心其实不是500强的排位,而是位次排定后,我们应该往深处去思考的是;为什么中国至今为止国有垄断性公司仍能独霸市场,其经济背景、产业背景和市场体制背景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至今以前的非国有公司特别是中国的民营企业没有跨进500强的10强行列?我们如何客观地评判这一现象,又如何找到新的出路。
我曾在—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垄断并非贬义词,而是一种实力的象征,但问题实质不是一家公司是否已站在了垄断的高点,而是这种垄断是如何形成的,或者说,实现垄断的成本有多大。
在传统概念以至当今的主流观点中,石油、金融、电信、电力均被认为是一个由自然垄断向产业化垄断的部门。特别是刚刚向市场经济迈进的中国,大多学者们和主掌企业命脉的官员们更是把上述产业的这一特殊垄断性作为市场化改造的最根本障碍。
这种思维方式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对推进中国的发展有所帮助,但是,如果我们更为广泛地对当今世界新兴产业以及因这些产业带来的新经济革命加以全面分析,将会清楚地看到,所谓“垄断”,仅仅是当今阻碍体制创新的表层原因。当石油、电信、电力对其他产业的渗透已经演进为由“卖方市场型”渗透向“买卖双方市场互动式”渗透时,这些产业传统的自然垄断性其实已经有懈可击了。
仅这一点,在上个世纪60—80年代就已成为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国家新一次经济革命的动力,比如电力、石油等行业的国家垄断首先被打破,国家垄断的最后一块堡垒电信业也在20多年前被清除,于是,民营的、非国有的、股份化的、跨国经营的电力集团、石油巨无霸和民营化的电信公司在近20年里在全球获得了超高速发展。
但是,当我们今天回过头来看欧美发达国家垄断公司演变进程的时候,忽然发现过去的国家垄断虽然减少或消失了,而非国有的、公司化的垄断,其垄断的能量和对市场的渗透力在今天更强之于原来的国家垄断公司。
由此,我们将发现500强前10位中的中国国有垄断型公司,与我们常常议论的海外跨国公司的垄断,基本是处在两个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中国国有公司的垄断,实际上是政府行政化的资源配置形成的垄断——行政性垄断。
这在原计划经济国家更为普遍。如电信网资源、铁路航空建设和运营权、金融机构的开办权等,均是由政府以行政化的安排规定少数公司经营,禁止或限制新的非政府安排的竞争者进入。
这种以政府配置特有资源于特有公司形成的垄断,在一个国家向市场化转型中,是破坏有效竞争市场建立和实施市场监管的最主要障碍。正是因为如此,当500强前10位均由国有垄断公司占据后,才会引发大家对这一排序结果的疑问。
其实,垄断不可怕,我们需要的是在遵循国际法和WTO条款下的“市场化垄断”。在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一家企业只要不是通过“反竞争的不正当行为”来维持或获得垄断,并由此占据对国内或国际某类产品的主导地位,这样的垄断并不能定义为不合法。
比如现在居于世界500强中的一些超大型跨国公司,其产业的垄断形态集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流通资本于一体,不但占有极高的市场份额,引领市场价格,而且跨国、跨行业操作。事实上确立市场自发的短期垄断的合法性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制定经济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中国以国有垄断公司主导市场的局面能否打破呢?现在持悲观态度的人很多,但我很乐观。我认为,打破国有公司的垄断不光要看政府的态度,更要看市场的变化。
如果我们放眼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进程,将会发现中国目前已初步完成了市场化演进的第一阶段,即:自1978年改革开放后,一批非国有公司与现存的国有垄断型公司的资本原始积累已初步完成,但不同的是,非国有公司的资本积累以市场化为特征,而国有垄断公司的积累往往是以国家行政性保护、高成本的银行贷款、优先的上市融资权及种种违背公平竞争的“霸王条款”完成的,也就是说,非国有公司的发展后劲会更大、更猛。
这种变化实际为那些已完成原始积累的非国有公司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平台。近日刚刚公布的获得第三批石油进出口业务专营权的公司中,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而电力企业的股份化改造和建立多元化投资结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我手头有一组参考数据,数据表明,2004年1至6月份,国内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中,非国有经济占到60%。如果这个数字是准确的话,我们将不得不认真思考非国有公司特别是民营企业今后几年的发展前景。
对此,近日有媒体指出,在今后几年的中国500强评比中,民营企业进入前10位是大势所趋。对于如此乐观的预测,我很难完全同意,因为从更有效和更现实的观点看,中国大公司的排序在今后的变动中,更重要的不是位次,而是公司的核心競争力和创新能力,当然,还包括公司的成长性。
如果我的这种看法能得到认同,那么至少在今天,就已有多家民营企业的发展能量超过了2004年500强的前10位。比如华为公司,论规模和销售总额远不及那些占据垄断地位的公司,但其当前的核心技术优势、技术研发投资实效和实力,以及其按照国际标准评价的成长性,已远远高出那些靠行政性保护的国有垄断公司。
如此说来,也就可以明白,当500强评选出来后,为什么会有许多民营企业对其评比结果不屑一顾,即便是已进入前10名的那些垄断性公司,看着评选结果,心里也会充满不自在。
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的最大收益就是竞争,而且是向公平的竞争和有效的市场规制转变。竞争的含义是什么,就是要求我们把那些多余的第三只手、第四只手以至大手小手统统斩断,让竞争对手间的比较剥离浮华而更贴近于实力。
由此联想到我3年前提出的一个曾让有关部门恼火的观点:斩手之举,应与国有垄断公司实施产权多元化同步而行。可喜的是,最近已没有人再指责我。这就是为什么市场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核心所在。
由此,我们其实已经看到,在未来几年内,天还是那片天,地还是那片地,但地里种的庄稼已经被转基因化而成为新的品种,传统的国有垄断型公司的持有者将会慢慢发生变化,非国有公司进入国有垄断公司,并通过有效的产权多元化打破垄断产业内国有公司的一家独大,只是时间问题。几年后,也许中国500强评比中,进入前10名的还是今天的公司,但其名牌后的主人可能已由国有资本一家独有变成多家共持了。
新一轮中国500强评比结果已经公布,如预料所然,在500强的前10位中,仍然全额被国有公司所占有,而更在预料之内的是,前10位无一例外的都是中国的垄断型公司。
其实,就当前中国的市场化发展进程看,500强的排序结果肯定存在其必然性,如果像国家电网公司、中石油、中石化这样的公司没有进入500强的前10位,那么,人们的解释只能是这些垄断公司在高额占有国家资本和市场资源的同时,把国家应有的收益流失掉了。
问题的核心其实不是500强的排位,而是位次排定后,我们应该往深处去思考的是;为什么中国至今为止国有垄断性公司仍能独霸市场,其经济背景、产业背景和市场体制背景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至今以前的非国有公司特别是中国的民营企业没有跨进500强的10强行列?我们如何客观地评判这一现象,又如何找到新的出路。
我曾在—份研究报告中指出,垄断并非贬义词,而是一种实力的象征,但问题实质不是一家公司是否已站在了垄断的高点,而是这种垄断是如何形成的,或者说,实现垄断的成本有多大。
在传统概念以至当今的主流观点中,石油、金融、电信、电力均被认为是一个由自然垄断向产业化垄断的部门。特别是刚刚向市场经济迈进的中国,大多学者们和主掌企业命脉的官员们更是把上述产业的这一特殊垄断性作为市场化改造的最根本障碍。
这种思维方式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对推进中国的发展有所帮助,但是,如果我们更为广泛地对当今世界新兴产业以及因这些产业带来的新经济革命加以全面分析,将会清楚地看到,所谓“垄断”,仅仅是当今阻碍体制创新的表层原因。当石油、电信、电力对其他产业的渗透已经演进为由“卖方市场型”渗透向“买卖双方市场互动式”渗透时,这些产业传统的自然垄断性其实已经有懈可击了。
仅这一点,在上个世纪60—80年代就已成为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国家新一次经济革命的动力,比如电力、石油等行业的国家垄断首先被打破,国家垄断的最后一块堡垒电信业也在20多年前被清除,于是,民营的、非国有的、股份化的、跨国经营的电力集团、石油巨无霸和民营化的电信公司在近20年里在全球获得了超高速发展。
但是,当我们今天回过头来看欧美发达国家垄断公司演变进程的时候,忽然发现过去的国家垄断虽然减少或消失了,而非国有的、公司化的垄断,其垄断的能量和对市场的渗透力在今天更强之于原来的国家垄断公司。
由此,我们将发现500强前10位中的中国国有垄断型公司,与我们常常议论的海外跨国公司的垄断,基本是处在两个不同发展阶段上的。中国国有公司的垄断,实际上是政府行政化的资源配置形成的垄断——行政性垄断。
这在原计划经济国家更为普遍。如电信网资源、铁路航空建设和运营权、金融机构的开办权等,均是由政府以行政化的安排规定少数公司经营,禁止或限制新的非政府安排的竞争者进入。
这种以政府配置特有资源于特有公司形成的垄断,在一个国家向市场化转型中,是破坏有效竞争市场建立和实施市场监管的最主要障碍。正是因为如此,当500强前10位均由国有垄断公司占据后,才会引发大家对这一排序结果的疑问。
其实,垄断不可怕,我们需要的是在遵循国际法和WTO条款下的“市场化垄断”。在较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一家企业只要不是通过“反竞争的不正当行为”来维持或获得垄断,并由此占据对国内或国际某类产品的主导地位,这样的垄断并不能定义为不合法。
比如现在居于世界500强中的一些超大型跨国公司,其产业的垄断形态集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流通资本于一体,不但占有极高的市场份额,引领市场价格,而且跨国、跨行业操作。事实上确立市场自发的短期垄断的合法性已经成为现代国家制定经济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中国以国有垄断公司主导市场的局面能否打破呢?现在持悲观态度的人很多,但我很乐观。我认为,打破国有公司的垄断不光要看政府的态度,更要看市场的变化。
如果我们放眼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进程,将会发现中国目前已初步完成了市场化演进的第一阶段,即:自1978年改革开放后,一批非国有公司与现存的国有垄断型公司的资本原始积累已初步完成,但不同的是,非国有公司的资本积累以市场化为特征,而国有垄断公司的积累往往是以国家行政性保护、高成本的银行贷款、优先的上市融资权及种种违背公平竞争的“霸王条款”完成的,也就是说,非国有公司的发展后劲会更大、更猛。
这种变化实际为那些已完成原始积累的非国有公司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平台。近日刚刚公布的获得第三批石油进出口业务专营权的公司中,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而电力企业的股份化改造和建立多元化投资结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我手头有一组参考数据,数据表明,2004年1至6月份,国内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中,非国有经济占到60%。如果这个数字是准确的话,我们将不得不认真思考非国有公司特别是民营企业今后几年的发展前景。
对此,近日有媒体指出,在今后几年的中国500强评比中,民营企业进入前10位是大势所趋。对于如此乐观的预测,我很难完全同意,因为从更有效和更现实的观点看,中国大公司的排序在今后的变动中,更重要的不是位次,而是公司的核心競争力和创新能力,当然,还包括公司的成长性。
如果我的这种看法能得到认同,那么至少在今天,就已有多家民营企业的发展能量超过了2004年500强的前10位。比如华为公司,论规模和销售总额远不及那些占据垄断地位的公司,但其当前的核心技术优势、技术研发投资实效和实力,以及其按照国际标准评价的成长性,已远远高出那些靠行政性保护的国有垄断公司。
如此说来,也就可以明白,当500强评选出来后,为什么会有许多民营企业对其评比结果不屑一顾,即便是已进入前10名的那些垄断性公司,看着评选结果,心里也会充满不自在。
市场经济给我们带来的最大收益就是竞争,而且是向公平的竞争和有效的市场规制转变。竞争的含义是什么,就是要求我们把那些多余的第三只手、第四只手以至大手小手统统斩断,让竞争对手间的比较剥离浮华而更贴近于实力。
由此联想到我3年前提出的一个曾让有关部门恼火的观点:斩手之举,应与国有垄断公司实施产权多元化同步而行。可喜的是,最近已没有人再指责我。这就是为什么市场规律是不可抗拒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核心所在。
由此,我们其实已经看到,在未来几年内,天还是那片天,地还是那片地,但地里种的庄稼已经被转基因化而成为新的品种,传统的国有垄断型公司的持有者将会慢慢发生变化,非国有公司进入国有垄断公司,并通过有效的产权多元化打破垄断产业内国有公司的一家独大,只是时间问题。几年后,也许中国500强评比中,进入前10名的还是今天的公司,但其名牌后的主人可能已由国有资本一家独有变成多家共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