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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广东农村452名妇女与配偶在年龄、教育、职业、家庭经济供给与决定权等方面的调查比较.发现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存在“男性主导”式匹配。从生活幸福的衡量标准、对生活现状的评价、对婚姻生活和丈夫的评价,以及生活苦源感知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多数农村妇女从家庭因素衡量幸福,对日常生活现状表示满意,对婚姻和丈夫评价积极。相对而言,人际关系比个体独立更易引发农村妇女的生活苦感,但基本上家庭情怀与个体独立并不冲突。仅少数农村妇女处于人际关系和个体独立的两难境地。本研究启示我们,从事妇女研究时有必要关注妇女的主体性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