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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程度较高的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适用过程中虽然存在适用率低、成本高、风险大等不利因素,却仍然被侦查机关视为保障刑事侦查的有效措施.但是因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存在的诸多问题,导致其正当性受到质疑.以基本权利保障为视角,通过合宪性审查,明确该限制行为的违宪性事由未被完全阻却,不能称之为完全合宪性干预.必须运用法律解释等方法对“模糊”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进行规范性解读;通过提高立法技术,完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补强明确性及本质内容保障不足之弊端,阻却违宪事由,确立指定居所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