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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是北京市工商局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而推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随着市场主体数量的增长和多元化发展的趋势,工商部门原有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监管的需要。为此,我局于2003年6月提出了“网格化”管理的新的管理方式,通过落实管理责任,使辖区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控制。
一、推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层级管理职责
网格化管理不同于过去多年延用的划管片、定街巷的专管员制度,也不同于“拉网式”检查的巡查制,它是结合这二者的优势推出的一种新的监管模式。网格总体划分为分局、工商所、巡查干部三级,层层分解监管责任,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对辖区市场秩序的有效控制。分局辖区为一级网格,是网格化监管的主责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的领导为责任人。一级网格按照业务系统建立纵向网格,明确业务部门的管理责任和事权划分。一级网格的责任是对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监管重点,综合调度、指挥,解决辖区突出问题,将原来以业务指导和考核为主调整为重点解决二、三级网格解决不了的问题。工商所辖区为二级网格,负责日常监管的所长为责任人。二级网格的责任定位在组织工商所的管理力量解决三级网格难以独立解决的问题,控制辖区的重点问题,并向上一级网格反馈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工商所管辖区域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为三级网格,各责任区监管干部为网格责任人。三级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定位在对辖区经济户口承担管理责任,发现网格内存在的问题、控制事态、解决一般性问题。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区为一个巡查组,以组为单位对辖区经济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巡查。目前全市共划分一级(区县分局级)网格18个,二级(工商所级)网格162个,三级(巡查干部)网格1212个。
网格化管理实行三年来,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分清了一、二、三级网格的责任,理清了区域网格与业务网格的横、纵关系,明确了各层级网格的事权划分,完善了下级网格解决不了的问题移交上一级网格处理的工作流转程序,加强了网格间的有效衔接,真正形成了区域平面“格”与业务纵向“网”有机结合、互动的监管格局。以往那种工作不分轻重、职责不讲层级,把所有任务都压给工商所的现象逐渐得到解决。通过对三级网格的职责划分,减轻了工商所和网格责任人的负担,明确和强化了各级监管部门和相关巡查干部的监管责任,使监管工作更加到位。
二、实现分类分级管理,突出监管重点
网格责任人责任的落实,是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目前,北京市的市场主体数量已过百万户,而全局一线监管干部不到两干人,市场主体数量和监管人员比例严重失衡。为了实现管理力量的有效投入,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管住需要重点管理的企业,在推行网格化监管过程中,推出了经济户口分类分级管理。分类分级管理是按不同行业的经营风险及企业所在地域,把企业风险度分为三类,将风险度高、危险性大的企业划为A类,将学校和党政机关周边等重点地区企业划分为8类,其他企业划分为C类。根据日常管理中获得的企业信用记录,将企业信用度分为四级。对有不良行为警示信息,且在限制、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有不良提示信息,且注册不满两年的企业定为一级或二级。A类一级属重点一级监控企业,B类一级属重点二级监控企业,C类属一般监控企业,并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企业设定了不同的巡查周期。
对辖区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实际是将辖区经济户口进行排队,对市场主体实行有区别的监控。对风险度高、信用度低的实行严格监控,网格责任人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年检时重点审查;对风险度低、信用度高的企业,在没有投诉举报的情况下,不再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年检时进行一般审查;对风险度、信用度适中的企业进行一般性管理,每年检查1—2次。这种监管方式突出了需要重点监管的企业,使巡查工作更加有的放矢,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监管效能。
三、明确辖区重点问题,按层级责任加以解决
明确影响辖区经济秩序的重点问题是什么,是解决问题的起点。以往的巡查制管理,工作重点是放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是被动的“堵”。网格化管理,将发现辖区存在的问题作为网格责任人的基本职责,解决问题则按层级负责,大大提高了对辖区问题的发现率。同时我们加强了一级网格对辖区市场信息的综合分析,做到了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不稳定性问题及时发现,使监管的指向更加清晰、明确,使重点问题得到迅速、有效控制。2005年市局还推出了影响辖区秩序的十项指标,一年进行两次的市场秩序评估,将评估结果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改变了以往凭经验管理的老套路,实现了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四、强化一级网格管理,提升整体监管水平
在推进网格化管理过程中,为了解决部分分局管理层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业务科室只充当二传手,对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不消化,直接下派工商所,造成网格责任人疲于应付,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难以落实的问题,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一级网格建设的指导意见。分局开始对各层级网格事权划分加以调整,监管重心从二、三级网格逐渐向一级网格倾斜;将12315投诉举报信息、案件管理信息、日常监管信息汇总加以综合分析,确定阶段性管理重点;打破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壁垒,将办案力量加以整合;分局统一调度执法力量,集中优势力量解决重点问题,改变了过去工商所单打独斗的状况。我们还开发了网格化管理动态监管系统,使一线执法人员可以即时查询企业信息,为提高管理效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网格化管理动态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归集和反馈,还实现了一级网格统一调度指挥和对二、三级网格监管工作实时监控,提升了整体监管水平。
为了使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各分局定期对二、三级网格进行督导检查,市局每半年对分局辖区秩序进行一次评估,对共性的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对特殊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推动了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从网格化管理实施三年的实践看,干部的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的效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的工作目标,保证了首都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
责任编辑 周晓萍
一、推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层级管理职责
网格化管理不同于过去多年延用的划管片、定街巷的专管员制度,也不同于“拉网式”检查的巡查制,它是结合这二者的优势推出的一种新的监管模式。网格总体划分为分局、工商所、巡查干部三级,层层分解监管责任,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实现对辖区市场秩序的有效控制。分局辖区为一级网格,是网格化监管的主责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的领导为责任人。一级网格按照业务系统建立纵向网格,明确业务部门的管理责任和事权划分。一级网格的责任是对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监管重点,综合调度、指挥,解决辖区突出问题,将原来以业务指导和考核为主调整为重点解决二、三级网格解决不了的问题。工商所辖区为二级网格,负责日常监管的所长为责任人。二级网格的责任定位在组织工商所的管理力量解决三级网格难以独立解决的问题,控制辖区的重点问题,并向上一级网格反馈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工商所管辖区域划分若干网格责任区为三级网格,各责任区监管干部为网格责任人。三级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定位在对辖区经济户口承担管理责任,发现网格内存在的问题、控制事态、解决一般性问题。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区为一个巡查组,以组为单位对辖区经济秩序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巡查。目前全市共划分一级(区县分局级)网格18个,二级(工商所级)网格162个,三级(巡查干部)网格1212个。
网格化管理实行三年来,通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分清了一、二、三级网格的责任,理清了区域网格与业务网格的横、纵关系,明确了各层级网格的事权划分,完善了下级网格解决不了的问题移交上一级网格处理的工作流转程序,加强了网格间的有效衔接,真正形成了区域平面“格”与业务纵向“网”有机结合、互动的监管格局。以往那种工作不分轻重、职责不讲层级,把所有任务都压给工商所的现象逐渐得到解决。通过对三级网格的职责划分,减轻了工商所和网格责任人的负担,明确和强化了各级监管部门和相关巡查干部的监管责任,使监管工作更加到位。
二、实现分类分级管理,突出监管重点
网格责任人责任的落实,是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目前,北京市的市场主体数量已过百万户,而全局一线监管干部不到两干人,市场主体数量和监管人员比例严重失衡。为了实现管理力量的有效投入,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管住需要重点管理的企业,在推行网格化监管过程中,推出了经济户口分类分级管理。分类分级管理是按不同行业的经营风险及企业所在地域,把企业风险度分为三类,将风险度高、危险性大的企业划为A类,将学校和党政机关周边等重点地区企业划分为8类,其他企业划分为C类。根据日常管理中获得的企业信用记录,将企业信用度分为四级。对有不良行为警示信息,且在限制、记录期限内的企业或有不良提示信息,且注册不满两年的企业定为一级或二级。A类一级属重点一级监控企业,B类一级属重点二级监控企业,C类属一般监控企业,并对不同类别和级别的企业设定了不同的巡查周期。
对辖区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实际是将辖区经济户口进行排队,对市场主体实行有区别的监控。对风险度高、信用度低的实行严格监控,网格责任人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年检时重点审查;对风险度低、信用度高的企业,在没有投诉举报的情况下,不再对其进行日常检查,年检时进行一般审查;对风险度、信用度适中的企业进行一般性管理,每年检查1—2次。这种监管方式突出了需要重点监管的企业,使巡查工作更加有的放矢,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提高了监管效能。
三、明确辖区重点问题,按层级责任加以解决
明确影响辖区经济秩序的重点问题是什么,是解决问题的起点。以往的巡查制管理,工作重点是放在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是被动的“堵”。网格化管理,将发现辖区存在的问题作为网格责任人的基本职责,解决问题则按层级负责,大大提高了对辖区问题的发现率。同时我们加强了一级网格对辖区市场信息的综合分析,做到了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不稳定性问题及时发现,使监管的指向更加清晰、明确,使重点问题得到迅速、有效控制。2005年市局还推出了影响辖区秩序的十项指标,一年进行两次的市场秩序评估,将评估结果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改变了以往凭经验管理的老套路,实现了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四、强化一级网格管理,提升整体监管水平
在推进网格化管理过程中,为了解决部分分局管理层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业务科室只充当二传手,对市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不消化,直接下派工商所,造成网格责任人疲于应付,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难以落实的问题,我们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一级网格建设的指导意见。分局开始对各层级网格事权划分加以调整,监管重心从二、三级网格逐渐向一级网格倾斜;将12315投诉举报信息、案件管理信息、日常监管信息汇总加以综合分析,确定阶段性管理重点;打破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壁垒,将办案力量加以整合;分局统一调度执法力量,集中优势力量解决重点问题,改变了过去工商所单打独斗的状况。我们还开发了网格化管理动态监管系统,使一线执法人员可以即时查询企业信息,为提高管理效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网格化管理动态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归集和反馈,还实现了一级网格统一调度指挥和对二、三级网格监管工作实时监控,提升了整体监管水平。
为了使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各分局定期对二、三级网格进行督导检查,市局每半年对分局辖区秩序进行一次评估,对共性的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对特殊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推动了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从网格化管理实施三年的实践看,干部的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的效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的工作目标,保证了首都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
责任编辑 周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