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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是事物质的变异性;静止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事物质的稳定性。运动和静止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这是笔者在《静止观异见》(见《长白学刊》1991年第1期。《新华文摘》、《文汇报》、《报刊资料选汇》等报刊都介绍了这一观点)一文中提出的新的静止观。 笔者认为,从建构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完善唯物辩证法逻辑结构的角度上考虑,应把新的运动静止观上升为唯物辩证法的最高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