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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国库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受到各级人民银行的重视。近期,人民银行两当县支行组织人员对辖内商业银行代理业务进行了调研,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两当县代理业务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人民银行两当县支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协助县财政局在全县推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了《两当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各部门的积极协作和紧密配合,全县集中支付改革业务开展顺利,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职责由辖内农行、工行、农村信用联社承担。截止2013年底,在1个多月时间内,两当县国库集中支付完成预算支出1163万元,占非调拨预算支出总额的1.4%。同时,从2014年8月底数据来看,国库集中支付完成预算支付5602万元,占非调拨预算支出总额的13.6%,两当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呈不断上升趋势的。到目前为止,加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为177家,占比为100%,随着全县预算单位陆续加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应引起代理业务进一步增多,代理业务亟待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代理业务监管体系
一是与财政部门协作力度不够。与财政部门之间没有建立稳定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导致在日常监管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弱化了代理业务监管[1]。二是部门协调力度不够。人民银行开展代理业务监管,主要由国库部门组织实施,缺乏与支付结算的协调与合作,实施零余额账户监管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監管合力有待加强。三是代理银行代而不理。代理银行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预算单位是其重要客户,因此在承办代理业务中,代理银行对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审查存在人为因素,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二)尚未全面建立科学有效的综合考评机制
现行监管工作缺乏纲领性制度,各项监管措施较为零散,综合考评配套措施少,不能形成应有的监管合力,制约了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缺乏优胜劣汰机制
没有统一实施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个别代理银行无论代理水平高低、有无违规问题,始终享有代理资格,使得其违规问题屡查屡犯,导致监管效能打了折扣。
(三)受人员素质等主客观因素制约,监管效能发挥不足
随着国库业务量日益增多,人员日趋紧张,国库监管人员多为兼职,且其主要时间和精力集中于内部业务处理,加之县支行人员年龄老化、业务素质不高、知识结构更新慢等,导致基层人民银行国库监管力量薄弱,实施监管力不从心,制约着监管效能进一步发挥。
三、措施和建议
(一)整合监管力量,构建科学有效的国库监管体系
借助财税库银联席会议这个媒介,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之间的合作,齐心协力促进代理业务监管机制的完善,加大对代理业务的监管力度,堵住监管漏洞。其二,积极联合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国库管理等机构,加大对零余额账户的监管,严把零余额账户管理。另外,县支行国库高度重视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种专业技能培训活动,不仅增强了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而且提高了监管效益。其三,积极与代理银行交流沟通,第一时间传递、更新、准确理解人民银行监管目标、规定和政策,每周组织一次代理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引导代理银行业务人员将相关规章制度熟记于心,增强风险预防与控制能力。
(二)健全综合考评机制,实现监管系统化、规范化
其一,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机制,进一步量化监管内控要求、流程控制、人员管理、财务审核、资金清算、监督管理等指标的评分标准,真正提高考评的可行性。其二,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制定科学合理地考评实施制度,加大对流程的监管,按照考评标准进行量化,以季度汇报、年终评价等形式对外公布。其三,基于风险评估细化考评机制,根据代理业务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人员业务操作、内控机制构建、业务风险预防与控制、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等各种指标,对于具体的业务操作,按照风险预防与控制要求对其进行详细划分,按照其危害程度确定准确的风险系数,按照年度整体考评结论,对上面提到的风险项目进行赋值加权计算,最后得出风险总分。根据风险实施评估标准,明确风险程度,并要求其加大风险预防与控制力度,业务操作时必须规范,尽快消除风险,使其正常营业。
(三)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
其一,制定并公布实施商业银行代理业务开业验收管理制度。针对操作人员专业技能、内部制度构建、业务流程控制。系统网络设施各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具体的标准,为商业银行规范化、和规划营业奠定制度基础。其二,制定代理银行资格年审机制。银行“终身制”已经不再符合商业银行的发展,必须坚决予以废除。年末按照代理银行整体考评结论,基于年审结果科学合理地审查其是否还能够代理银行业务。
(四)强化监管流程落实,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其一,加强日常柜面业务监督。执行审查代理银行业务各种治疗是否合乎规定,严格要求落实来往凭证交接签收登记机制,层层落实各方职责,严把事前审查关,仔细、全面审查代理银行集中支付纸质凭证和电子信息是否一致性,严把事中审核关,要求每个季度进行全面对账,一一审核资金来往,掌握资金真实流动情况,严把事后控制关。
其二,非现场监督与综合执法现场检查相结合[2]。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督,重点对代理银行内控制度、业务流程、总账分户账、会计报表等资料持续进行动态监督,从中查找违规问题相关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重点就代理银行业务印章和凭证管理与使用、业务授权管理、资金支付与清算、零余额账户管理与使用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将查处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参考文献
[1]郭京明,彭明媛.基于SWOT分析法对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可行性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4,25(06):357-359.
[2]王永恒,刘宏福,刘喜萍,魏莉红.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实证分析——基于平凉市的调查[J].西部金融,2013,11(06):11—16.
作者简介:赵四奎(1970-),男,甘肃两当县人,本科,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国库经理。
一、两当县代理业务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人民银行两当县支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协助县财政局在全县推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制定了《两当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各部门的积极协作和紧密配合,全县集中支付改革业务开展顺利,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职责由辖内农行、工行、农村信用联社承担。截止2013年底,在1个多月时间内,两当县国库集中支付完成预算支出1163万元,占非调拨预算支出总额的1.4%。同时,从2014年8月底数据来看,国库集中支付完成预算支付5602万元,占非调拨预算支出总额的13.6%,两当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呈不断上升趋势的。到目前为止,加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为177家,占比为100%,随着全县预算单位陆续加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相应引起代理业务进一步增多,代理业务亟待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代理业务监管体系
一是与财政部门协作力度不够。与财政部门之间没有建立稳定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导致在日常监管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弱化了代理业务监管[1]。二是部门协调力度不够。人民银行开展代理业务监管,主要由国库部门组织实施,缺乏与支付结算的协调与合作,实施零余额账户监管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監管合力有待加强。三是代理银行代而不理。代理银行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预算单位是其重要客户,因此在承办代理业务中,代理银行对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审查存在人为因素,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二)尚未全面建立科学有效的综合考评机制
现行监管工作缺乏纲领性制度,各项监管措施较为零散,综合考评配套措施少,不能形成应有的监管合力,制约了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缺乏优胜劣汰机制
没有统一实施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个别代理银行无论代理水平高低、有无违规问题,始终享有代理资格,使得其违规问题屡查屡犯,导致监管效能打了折扣。
(三)受人员素质等主客观因素制约,监管效能发挥不足
随着国库业务量日益增多,人员日趋紧张,国库监管人员多为兼职,且其主要时间和精力集中于内部业务处理,加之县支行人员年龄老化、业务素质不高、知识结构更新慢等,导致基层人民银行国库监管力量薄弱,实施监管力不从心,制约着监管效能进一步发挥。
三、措施和建议
(一)整合监管力量,构建科学有效的国库监管体系
借助财税库银联席会议这个媒介,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之间的合作,齐心协力促进代理业务监管机制的完善,加大对代理业务的监管力度,堵住监管漏洞。其二,积极联合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国库管理等机构,加大对零余额账户的监管,严把零余额账户管理。另外,县支行国库高度重视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各种专业技能培训活动,不仅增强了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而且提高了监管效益。其三,积极与代理银行交流沟通,第一时间传递、更新、准确理解人民银行监管目标、规定和政策,每周组织一次代理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引导代理银行业务人员将相关规章制度熟记于心,增强风险预防与控制能力。
(二)健全综合考评机制,实现监管系统化、规范化
其一,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机制,进一步量化监管内控要求、流程控制、人员管理、财务审核、资金清算、监督管理等指标的评分标准,真正提高考评的可行性。其二,进一步完善考评制度。制定科学合理地考评实施制度,加大对流程的监管,按照考评标准进行量化,以季度汇报、年终评价等形式对外公布。其三,基于风险评估细化考评机制,根据代理业务实际情况,详细制定人员业务操作、内控机制构建、业务风险预防与控制、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等各种指标,对于具体的业务操作,按照风险预防与控制要求对其进行详细划分,按照其危害程度确定准确的风险系数,按照年度整体考评结论,对上面提到的风险项目进行赋值加权计算,最后得出风险总分。根据风险实施评估标准,明确风险程度,并要求其加大风险预防与控制力度,业务操作时必须规范,尽快消除风险,使其正常营业。
(三)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
其一,制定并公布实施商业银行代理业务开业验收管理制度。针对操作人员专业技能、内部制度构建、业务流程控制。系统网络设施各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具体的标准,为商业银行规范化、和规划营业奠定制度基础。其二,制定代理银行资格年审机制。银行“终身制”已经不再符合商业银行的发展,必须坚决予以废除。年末按照代理银行整体考评结论,基于年审结果科学合理地审查其是否还能够代理银行业务。
(四)强化监管流程落实,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其一,加强日常柜面业务监督。执行审查代理银行业务各种治疗是否合乎规定,严格要求落实来往凭证交接签收登记机制,层层落实各方职责,严把事前审查关,仔细、全面审查代理银行集中支付纸质凭证和电子信息是否一致性,严把事中审核关,要求每个季度进行全面对账,一一审核资金来往,掌握资金真实流动情况,严把事后控制关。
其二,非现场监督与综合执法现场检查相结合[2]。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督,重点对代理银行内控制度、业务流程、总账分户账、会计报表等资料持续进行动态监督,从中查找违规问题相关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重点就代理银行业务印章和凭证管理与使用、业务授权管理、资金支付与清算、零余额账户管理与使用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并将查处结果纳入综合考评。
参考文献
[1]郭京明,彭明媛.基于SWOT分析法对中国人民银行直接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可行性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4,25(06):357-359.
[2]王永恒,刘宏福,刘喜萍,魏莉红.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实证分析——基于平凉市的调查[J].西部金融,2013,11(06):11—16.
作者简介:赵四奎(1970-),男,甘肃两当县人,本科,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国库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