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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币反假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边境地区基层央行的重点工作,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又好又快的发展,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持续提高,且在周边国家的使用、流通范围呈现逐年扩大的态势,并逐步成为边境贸易结算货币的主导货币,人民币区域化雏形初显端倪。但与此同时,假人民币也伺机混入边境地区,造成假人民币屡禁不止,案件频发,且有向跨境蔓延的趋势,正严重影响着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国际信誉和人民币区域化进程的推进。本文以西双版纳州为例,总结、分析边境地区人民币反假工作的措施、效果和建议,力求以点带面,就建立跨境人民币反假工作合作长效机制进行探索。
【关键词】建立 跨境人民币 反假 探索
一、前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边境线长966公里,与老挝和缅甸接壤。由于历史的渊源,伴随着边境贸易的不断发展,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以及昆明至曼谷公路建成通车等,人民币在老挝、缅甸更是越来越受欢迎,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美元持续贬值,人民币持续升值,使得人民幣已经成为边境贸易结算的主导货币;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流通、使用的范围逐渐扩大到老挝南塔、丰沙里、乌多姆赛等北部五省区,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景栋省、大其力和泰国北部地区。据检查、估算,目前西双版纳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流入流出量超过267.03亿元,在老挝、缅甸、泰国北部地区人民币存量保守估计约22.44亿元。
二、西双版纳州边境地区人民币反假现状
(一)假币数量增势明显,呈现向境外蔓延态势
2009年至2014年6月末,西双版纳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收缴和公安机关共收缴、查获假人民币近579.68万元,其中:公安部门侦破的假币案件5件,涉案假币130.13万元,假币收缴量呈逐年增加态势,同时呈现向接壤的老挝、缅甸两国边境省份蔓延的态势。
(二)与边境相邻国家省区政府、公安、中央银行等部门缺乏反假货币合作长效机制
随着人民币的周边化,假币的困扰日益增大。一般地说,纸币流通广度与出现假币(票)的可能性成正比关系。近年来,在中老边境地区陆续出现制贩假人民币案件,据老挝发展银行波乔省分行行长介绍,有一案件涉及30多万元假人民币,在鉴定时他们就感到很困难。应该说,随着人民币的周边化,人民币跨境流动管理的难度在增大,反假人民币的压力也在增大。但由于当前中方与边境相邻国家省区政府、公安、中央银行等部门均缺乏反假货币合作长效机制,不仅影响了边境地区反假人民币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影响了人民币区域化的发展进程。
(三)组织开展涉外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培训的程序复杂
在人民银行总行一直严格管理涉外金融活动和国家国安、保密局等相关政策因素的复杂性和责任风险的约束下,边境地区基层央行开展涉外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培训困难较大。目前,人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西双版纳中支”)以及各金融机构均采取非常慎重的原则,谨慎地与缅甸第四特区银行,老挝国家银行(央行)北部分行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间开展接触,着力推进反假人民币业务交往。随着人民币跨境流动和边境经济贸易加快发展,在境外银行、公司、警察、个人等大都有学习和掌握人民币防假、反假知识意愿的前提下,目前的现实是:中方走出去难,外方进来也不易,组织开展涉外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培训程序比较复杂,形成防假、反假人民币工作远远落后于人民币流通走出国门的现状。
三、西双版纳中支探索跨境反假人民币合作长效机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开展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来,西双版纳中支根据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化实际,创新确立了“立足城市,面向乡村,走出国门,向外延伸”的反假货币工作模式,即联合辖区公安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老挝和缅甸第四特区开展警务协作,互通情报,联合执法,积极打击跨国假币犯罪,并初步建立了反假货币工作联络、培训、宣传等协作机制,在有效打击边境地区假币犯罪活动中起了作用。
(一)突出区位特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开展人民币反假培训工作
西双版纳中支党委根据西双版纳州区位特点,提出人民币反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开展境外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反假培训工作。支持勐腊县支行具体承办对老挝“请进来”和勐海县支行具体承办对缅甸“走出去”的反假人民币宣传、培训工作。经过层层申报,按照国家安全局、保密局、外事办、公安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勐腊县支行已于2005年9月成功举办了对老挝发展银行北部五省分行行长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人民币反假知识培训班;此举得到人总行货币金银局领导的肯定,也受到老挝发展银行总行的高度评价;使老挝发展银行五省行长和业务人员对人民币反假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和掌握,为以后老挝发展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办理积累了一定的基础,也为今后中老联合开展打击跨国假币犯罪活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西双版纳中支和勐海县支行也于2005年5月、2014年9月2次深入缅甸第四特区的小勐拉对境外银行的工作人员开展人民币反假宣讲活动。
(二)加强对边境村镇、边境口岸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
近五年来,西双版纳中支由货币金银部门牵头组成的人民币反假宣传和培训小组,在完成每年一次的金融机构人员的反假培训的基础上,15次深入边境村寨、口岸,并抓住边境口岸每月的中老边民定期“赶集”日,向前来赶集的老挝商户和境内、外居民开展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发放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册、现场耐心指导咨询者鉴别真假人民币、讲解收缴假币的处理程序。
(三)抓住“六国边交会”时机,以服务促宣传,开展赋有特色的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
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突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的区位特点,自2009年起,每年均开展近20天的六国(中、老、缅、越、泰、柬)边交会,每个国家均派出代表团参加,交易品种多、交易规模大。边交会期间,西双版纳中支均会利用这一时机,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做好金融服务,以优质服务支持边交会,并同时把人民币反假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到现场讲解、宣传人民币反假知识。 (四)全力支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跨境贩卖、使用假人民币的犯罪活动
近5年来,西双版纳中支通过不断完善人民币反假联系会议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联合公安部门,与老挝和缅甸第四特区开展警务协作,互通情报,联合执法,积极打击跨国假币犯罪,先后和老挝、缅甸警方配合查获5起跨境贩卖假人民币案件,收缴移交我方假人民币695,100元。其中,2013年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将收缴的假人民币281,000元移交给西双版纳州经侦支队,案件引起总行货币金银局重视,境外假币票样及时送总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2014年5月21日,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向我中支发出邀请函,邀请中支分管货币金银工作的副行长,随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共同前往缅甸勐拉,参加“中缅双边防范打击经济犯罪暨反假币合作”会晤。
同时,为形成持續长效的打击跨境贩卖、使用假人民币犯罪合作机制,不断提升老挝、缅甸警方的工作积极性,西双版纳中支还创新摸索出境外人民币反假奖励机制。具体做法:如果境外警方将假人民币案件完整从境外移交国内公安机关,由国内公安经侦支队将假币送交到当地人民银行后,国内的公安部门按照人民币反假奖励制度规定,以自身为主体提出奖励申请,人民银行核实后,对本地公安部门进行奖励,最后再由境内公安部门移交给老挝、缅甸警方。2014年8月26日,西双版纳中支通过这种方式,对2013年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收缴的假人民币281,000元发放了反假奖励金30000元。自2009年以来,西双版纳中支共发放跨境反假奖励70,000元。
四、建立跨境人民币反假工作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共同建立中老、中缅边境地区优良的金融环境,为边境贸易发展构建金融平台,促进双边、双边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是中老、中缅银行共同的目的。在此,建立跨境人民币反假工作合作长效机制,以适应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快速发展态势,是进一步优化中老、中缅边境地区金融环境的客观需要。为此,建议:
(一)加强与周边国家央行的交流合作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币在周边国家越来越广泛的受欢迎。目前,以人民币为边境贸易结算货币的成交量占90%以上,成为了主导货币,人民币逐步成为周边国家居民和企业的主要储备货币的趋势已显现,人民币已呈现出区域化雏形,人民币跨国反假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显得尤为突出。为维护人民币国际信誉、提升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市场交易份额,建议人总行积极协调,与周边国家加快建立反假币合作机制,积极构建联合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开展跨国人民币反假培训,不断提高双边国家和人民反假人民币的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国家层面的境外人民币反假奖励机制
近年来,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的范围和流量呈逐年扩大。人民币流通到哪里,我们的反假币工作和奖励就应做到哪里,这不仅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发展进程,也有利于维护人民币在国际地位中的形象和声誉。但是,目前打击跨境假币犯罪活动,缺乏国家层面的配套奖励机制,不利于更好地维护边贸交易的境外客商的利益,不利于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地位中的形象和声誉和人民币区域化发展的趋势。建议国务院充分利用公安部门现已签订的与周边国家警务协作机制,将打击跨境制贩假人民币等犯罪活动纳入协作机制;建议人总行加强和周边国家央行的合作,制定出台境外人民币反假奖励措施、相关奖励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鼓励公安、边防等部门和周边国家警务合作的境内外联合打击跨境制贩假人民币犯罪活动,形成反假货币工作不分国界,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共同维护人民币信誉的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境内外居民、企业的切身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三)适当放宽边境地区基层央行对外交往的限制
建议人总行适当放宽边境地区基层人民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和培训的权限,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省会中支,为边境地区基层央行进一步加大对境外银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创造条件;在满足日益增长的境外企业、居民对人民币反假知识渴望的基础上,建立境内外银行间反假货币工作联络和情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适时召开联络会议,实现跨国(境)联合打击边境地区制贩假币犯罪活动。
(四)适当下放边境地区人员因公出周边国(境)部分审批权限
目前,人民银行地州中心支行行领导(处级干部)的出国审批权限在人总行,人民银行员工因公出国(出境)审批权限也由人总行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边境地区基层央行经常遇到反假、反洗钱以及人民币跨境监测等重要工作任务,需要行领导及员工深入口岸,深入周边国了解人民币的流量、流向等问题,有时国外银行主动联系,希望得到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反假培训,但“出去难”的现状,影响了基层行工作的创新和周边国家金融信息的交流。建议人总行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适当下放因公出国(境)部分审批权限,促进基层央行反假币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建立边境地区反假币区域合作机制。
【关键词】建立 跨境人民币 反假 探索
一、前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边境线长966公里,与老挝和缅甸接壤。由于历史的渊源,伴随着边境贸易的不断发展,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以及昆明至曼谷公路建成通车等,人民币在老挝、缅甸更是越来越受欢迎,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美元持续贬值,人民币持续升值,使得人民幣已经成为边境贸易结算的主导货币;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流通、使用的范围逐渐扩大到老挝南塔、丰沙里、乌多姆赛等北部五省区,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景栋省、大其力和泰国北部地区。据检查、估算,目前西双版纳边境地区人民币跨境流入流出量超过267.03亿元,在老挝、缅甸、泰国北部地区人民币存量保守估计约22.44亿元。
二、西双版纳州边境地区人民币反假现状
(一)假币数量增势明显,呈现向境外蔓延态势
2009年至2014年6月末,西双版纳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柜面收缴和公安机关共收缴、查获假人民币近579.68万元,其中:公安部门侦破的假币案件5件,涉案假币130.13万元,假币收缴量呈逐年增加态势,同时呈现向接壤的老挝、缅甸两国边境省份蔓延的态势。
(二)与边境相邻国家省区政府、公安、中央银行等部门缺乏反假货币合作长效机制
随着人民币的周边化,假币的困扰日益增大。一般地说,纸币流通广度与出现假币(票)的可能性成正比关系。近年来,在中老边境地区陆续出现制贩假人民币案件,据老挝发展银行波乔省分行行长介绍,有一案件涉及30多万元假人民币,在鉴定时他们就感到很困难。应该说,随着人民币的周边化,人民币跨境流动管理的难度在增大,反假人民币的压力也在增大。但由于当前中方与边境相邻国家省区政府、公安、中央银行等部门均缺乏反假货币合作长效机制,不仅影响了边境地区反假人民币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影响了人民币区域化的发展进程。
(三)组织开展涉外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培训的程序复杂
在人民银行总行一直严格管理涉外金融活动和国家国安、保密局等相关政策因素的复杂性和责任风险的约束下,边境地区基层央行开展涉外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培训困难较大。目前,人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西双版纳中支”)以及各金融机构均采取非常慎重的原则,谨慎地与缅甸第四特区银行,老挝国家银行(央行)北部分行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间开展接触,着力推进反假人民币业务交往。随着人民币跨境流动和边境经济贸易加快发展,在境外银行、公司、警察、个人等大都有学习和掌握人民币防假、反假知识意愿的前提下,目前的现实是:中方走出去难,外方进来也不易,组织开展涉外反假人民币知识宣传、培训程序比较复杂,形成防假、反假人民币工作远远落后于人民币流通走出国门的现状。
三、西双版纳中支探索跨境反假人民币合作长效机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特别是开展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来,西双版纳中支根据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化实际,创新确立了“立足城市,面向乡村,走出国门,向外延伸”的反假货币工作模式,即联合辖区公安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老挝和缅甸第四特区开展警务协作,互通情报,联合执法,积极打击跨国假币犯罪,并初步建立了反假货币工作联络、培训、宣传等协作机制,在有效打击边境地区假币犯罪活动中起了作用。
(一)突出区位特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开展人民币反假培训工作
西双版纳中支党委根据西双版纳州区位特点,提出人民币反假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思路,开展境外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反假培训工作。支持勐腊县支行具体承办对老挝“请进来”和勐海县支行具体承办对缅甸“走出去”的反假人民币宣传、培训工作。经过层层申报,按照国家安全局、保密局、外事办、公安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勐腊县支行已于2005年9月成功举办了对老挝发展银行北部五省分行行长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人民币反假知识培训班;此举得到人总行货币金银局领导的肯定,也受到老挝发展银行总行的高度评价;使老挝发展银行五省行长和业务人员对人民币反假知识有了初步了解和掌握,为以后老挝发展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办理积累了一定的基础,也为今后中老联合开展打击跨国假币犯罪活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同时,西双版纳中支和勐海县支行也于2005年5月、2014年9月2次深入缅甸第四特区的小勐拉对境外银行的工作人员开展人民币反假宣讲活动。
(二)加强对边境村镇、边境口岸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
近五年来,西双版纳中支由货币金银部门牵头组成的人民币反假宣传和培训小组,在完成每年一次的金融机构人员的反假培训的基础上,15次深入边境村寨、口岸,并抓住边境口岸每月的中老边民定期“赶集”日,向前来赶集的老挝商户和境内、外居民开展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发放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册、现场耐心指导咨询者鉴别真假人民币、讲解收缴假币的处理程序。
(三)抓住“六国边交会”时机,以服务促宣传,开展赋有特色的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
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突出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的区位特点,自2009年起,每年均开展近20天的六国(中、老、缅、越、泰、柬)边交会,每个国家均派出代表团参加,交易品种多、交易规模大。边交会期间,西双版纳中支均会利用这一时机,要求各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做好金融服务,以优质服务支持边交会,并同时把人民币反假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到现场讲解、宣传人民币反假知识。 (四)全力支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跨境贩卖、使用假人民币的犯罪活动
近5年来,西双版纳中支通过不断完善人民币反假联系会议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联合公安部门,与老挝和缅甸第四特区开展警务协作,互通情报,联合执法,积极打击跨国假币犯罪,先后和老挝、缅甸警方配合查获5起跨境贩卖假人民币案件,收缴移交我方假人民币695,100元。其中,2013年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将收缴的假人民币281,000元移交给西双版纳州经侦支队,案件引起总行货币金银局重视,境外假币票样及时送总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2014年5月21日,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向我中支发出邀请函,邀请中支分管货币金银工作的副行长,随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经侦支队共同前往缅甸勐拉,参加“中缅双边防范打击经济犯罪暨反假币合作”会晤。
同时,为形成持續长效的打击跨境贩卖、使用假人民币犯罪合作机制,不断提升老挝、缅甸警方的工作积极性,西双版纳中支还创新摸索出境外人民币反假奖励机制。具体做法:如果境外警方将假人民币案件完整从境外移交国内公安机关,由国内公安经侦支队将假币送交到当地人民银行后,国内的公安部门按照人民币反假奖励制度规定,以自身为主体提出奖励申请,人民银行核实后,对本地公安部门进行奖励,最后再由境内公安部门移交给老挝、缅甸警方。2014年8月26日,西双版纳中支通过这种方式,对2013年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收缴的假人民币281,000元发放了反假奖励金30000元。自2009年以来,西双版纳中支共发放跨境反假奖励70,000元。
四、建立跨境人民币反假工作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议
共同建立中老、中缅边境地区优良的金融环境,为边境贸易发展构建金融平台,促进双边、双边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是中老、中缅银行共同的目的。在此,建立跨境人民币反假工作合作长效机制,以适应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快速发展态势,是进一步优化中老、中缅边境地区金融环境的客观需要。为此,建议:
(一)加强与周边国家央行的交流合作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人民币在周边国家越来越广泛的受欢迎。目前,以人民币为边境贸易结算货币的成交量占90%以上,成为了主导货币,人民币逐步成为周边国家居民和企业的主要储备货币的趋势已显现,人民币已呈现出区域化雏形,人民币跨国反假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显得尤为突出。为维护人民币国际信誉、提升人民币在周边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市场交易份额,建议人总行积极协调,与周边国家加快建立反假币合作机制,积极构建联合打击制贩假币犯罪活动、开展跨国人民币反假培训,不断提高双边国家和人民反假人民币的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国家层面的境外人民币反假奖励机制
近年来,边境人民币跨境流通的范围和流量呈逐年扩大。人民币流通到哪里,我们的反假币工作和奖励就应做到哪里,这不仅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区域化发展进程,也有利于维护人民币在国际地位中的形象和声誉。但是,目前打击跨境假币犯罪活动,缺乏国家层面的配套奖励机制,不利于更好地维护边贸交易的境外客商的利益,不利于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地位中的形象和声誉和人民币区域化发展的趋势。建议国务院充分利用公安部门现已签订的与周边国家警务协作机制,将打击跨境制贩假人民币等犯罪活动纳入协作机制;建议人总行加强和周边国家央行的合作,制定出台境外人民币反假奖励措施、相关奖励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和鼓励公安、边防等部门和周边国家警务合作的境内外联合打击跨境制贩假人民币犯罪活动,形成反假货币工作不分国界,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共同维护人民币信誉的联动机制,切实维护境内外居民、企业的切身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三)适当放宽边境地区基层央行对外交往的限制
建议人总行适当放宽边境地区基层人民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反假知识宣传和培训的权限,部分审批权限下放至省会中支,为边境地区基层央行进一步加大对境外银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创造条件;在满足日益增长的境外企业、居民对人民币反假知识渴望的基础上,建立境内外银行间反假货币工作联络和情报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适时召开联络会议,实现跨国(境)联合打击边境地区制贩假币犯罪活动。
(四)适当下放边境地区人员因公出周边国(境)部分审批权限
目前,人民银行地州中心支行行领导(处级干部)的出国审批权限在人总行,人民银行员工因公出国(出境)审批权限也由人总行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边境地区基层央行经常遇到反假、反洗钱以及人民币跨境监测等重要工作任务,需要行领导及员工深入口岸,深入周边国了解人民币的流量、流向等问题,有时国外银行主动联系,希望得到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反假培训,但“出去难”的现状,影响了基层行工作的创新和周边国家金融信息的交流。建议人总行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员工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适当下放因公出国(境)部分审批权限,促进基层央行反假币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建立边境地区反假币区域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