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保护财产安全、消除贫穷落后、见证绿水青山……每件事都寄托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打好“三大攻坚战”,不仅关乎经济发展,也关乎社会民生。在这一过程中,司法不能“缺席”。
司法的生命是公正。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说,正是通过司法对人民权利的保障,源源不断地向社会传递公正,护航“三大攻坚战”切实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会因顾此失彼而在发展中出现新的不平衡和不充分。
近年来,司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各项检察和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三大攻坚战”领域犯罪,加大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供给力度,为“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受访专家表示,未来司法机关应更加自觉地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履职尽责,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肩负护航重责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精准脱贫事关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三大攻坚战”中,司法机关肩负着何种责任?
“司法是良法善治主要实现机制,也是公正的主要供给者。”蔡立东分析,“三大攻坚战”涉及既有利益的调整,也涉及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利益的权衡。“要依托司法柱石,确保利益调整和权衡不会异化,保证其公正性。”
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看来,法治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过程中意义重大。而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重要一环,其作用有五方面:
第一,维护秩序、打击犯罪。例如,通过司法打击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让精准扶贫的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例如,通过司法途径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让各方的诉求能回到法治轨道来化解矛盾,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第三,有效补偿、平复情绪。例如,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可通过司法方式,弥补当事人的损失。
第四,案后预防、完善政策。比如,一些精准扶贫的新的惠民政策尚待完善,违法者可能钻制度漏洞。在检察和审判的过程中,可以汲取经验,查漏补缺。
第五,以案说法、良性运转。比如,在非法集资等司法案件的审理全过程,司法机关既可与监管机构形成沟通机制,也可在审理结束后以案说法,帮助群众提升防范意识,保证司法与各方面良性运转。
依法“亮剑”保障攻坚
针对金融领域案件专门出台工作意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为脱贫攻坚领域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共同发力精准脱贫;透过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筑牢绿色法治屏障,依法“亮剑”环境污染……
“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方面,司法机关的作用很大。”在杨伟东看来,近几年司法机关打击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各方联动效应越来越明显,制度建设卓有成效。“比如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司法机关办理了一批时间长、案情复杂、牵涉利益众多的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让公共利益得以保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造了一道坚固的司法保护屏障。”
近几年,司法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努力有目共睹。
比如,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过去五年,各级法院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3万件,有力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完善融资租赁案件法律适用规则,支持和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5.9万件和互联网金融案件15.2万件,规范了民间融资行为,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检察机关围绕聚集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力度。例如,北京、上海等检察院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在三级检察机关设置了金融检察部门,对金融犯罪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江苏、广东等省级检察院成立网络安全与金融犯罪办案组,抽调业务骨干,整合办案资源做到专人负责、精准高效。
再如,在精准脱贫方面,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设立脱贫攻坚巡回法庭,采取跨域立案、绿色通道、缓交诉讼费等措施,涉贫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大大减轻贫困户负担,实现精准法治扶贫。
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最高检还派出专业人员加强指导,加大对南昌水库、整乡推进等重大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保驾护航。
还如,在生态环境方面,仅2017年,全国法院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1241件,审结20602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17965人。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说,要通过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以及环境资源监管失职的犯罪行为,有效威慑潜在的污染行为人和资源破坏者,教育人们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公布,并提出,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逐渐成为常态。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国检察機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147件,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耕地、草地、湿地239.1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面积27.7万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企业3473家。
贡献司法力量
受访专家认为,未来司法机关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贡献司法力量。 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通过设立金融法院,妥善审理金融领域案件,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处理,有助于提高金融领域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6月4日,最高法發布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最高法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6月25日,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明确了与“三大攻坚战”有关的刑事犯罪办案重点:
在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方面,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以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
在从严惩处妨害精准脱贫方面,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在从严惩处破坏生态环境方面,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四个“精准”提升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水平:
一是精准打击犯罪。明确打击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准确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
二是精准适用法律。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核、法律适用方面严格把关;
三是精准把握政策。严格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努力做到既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又依法保障改革创新,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精准指导业务。最高检将积极与国家金融、扶贫、环保等主管部门加强协调,会同这些部门就解决三大领域突出问题、合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制定出台具体指导性意见,并适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为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提供指导。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2018年第28期。作者为该刊记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打好“三大攻坚战”,不仅关乎经济发展,也关乎社会民生。在这一过程中,司法不能“缺席”。
司法的生命是公正。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说,正是通过司法对人民权利的保障,源源不断地向社会传递公正,护航“三大攻坚战”切实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不会因顾此失彼而在发展中出现新的不平衡和不充分。
近年来,司法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各项检察和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三大攻坚战”领域犯罪,加大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供给力度,为“三大攻坚战”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受访专家表示,未来司法机关应更加自觉地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服务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履职尽责,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肩负护航重责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精准脱贫事关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三大攻坚战”中,司法机关肩负着何种责任?
“司法是良法善治主要实现机制,也是公正的主要供给者。”蔡立东分析,“三大攻坚战”涉及既有利益的调整,也涉及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利益的权衡。“要依托司法柱石,确保利益调整和权衡不会异化,保证其公正性。”
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看来,法治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过程中意义重大。而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重要一环,其作用有五方面:
第一,维护秩序、打击犯罪。例如,通过司法打击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让精准扶贫的惠民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例如,通过司法途径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让各方的诉求能回到法治轨道来化解矛盾,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第三,有效补偿、平复情绪。例如,在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可通过司法方式,弥补当事人的损失。
第四,案后预防、完善政策。比如,一些精准扶贫的新的惠民政策尚待完善,违法者可能钻制度漏洞。在检察和审判的过程中,可以汲取经验,查漏补缺。
第五,以案说法、良性运转。比如,在非法集资等司法案件的审理全过程,司法机关既可与监管机构形成沟通机制,也可在审理结束后以案说法,帮助群众提升防范意识,保证司法与各方面良性运转。
依法“亮剑”保障攻坚
针对金融领域案件专门出台工作意见,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为脱贫攻坚领域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共同发力精准脱贫;透过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筑牢绿色法治屏障,依法“亮剑”环境污染……
“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方面,司法机关的作用很大。”在杨伟东看来,近几年司法机关打击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各方联动效应越来越明显,制度建设卓有成效。“比如通过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司法机关办理了一批时间长、案情复杂、牵涉利益众多的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让公共利益得以保护,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造了一道坚固的司法保护屏障。”
近几年,司法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努力有目共睹。
比如,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过去五年,各级法院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3万件,有力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完善融资租赁案件法律适用规则,支持和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5.9万件和互联网金融案件15.2万件,规范了民间融资行为,促进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检察机关围绕聚集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力度。例如,北京、上海等检察院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模式,在三级检察机关设置了金融检察部门,对金融犯罪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江苏、广东等省级检察院成立网络安全与金融犯罪办案组,抽调业务骨干,整合办案资源做到专人负责、精准高效。
再如,在精准脱贫方面,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设立脱贫攻坚巡回法庭,采取跨域立案、绿色通道、缓交诉讼费等措施,涉贫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大大减轻贫困户负担,实现精准法治扶贫。
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惩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犯罪。最高检还派出专业人员加强指导,加大对南昌水库、整乡推进等重大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保驾护航。
还如,在生态环境方面,仅2017年,全国法院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1241件,审结20602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17965人。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说,要通过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以及环境资源监管失职的犯罪行为,有效威慑潜在的污染行为人和资源破坏者,教育人们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公布,并提出,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逐渐成为常态。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国检察機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147件,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耕地、草地、湿地239.1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水源面积27.7万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企业3473家。
贡献司法力量
受访专家认为,未来司法机关要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贡献司法力量。 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决定。通过设立金融法院,妥善审理金融领域案件,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处理,有助于提高金融领域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6月4日,最高法發布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表示,最高法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6月25日,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明确了与“三大攻坚战”有关的刑事犯罪办案重点:
在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方面,依法严厉惩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和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从严惩治金融从业人员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内外勾连的“内鬼”以及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金融大鳄”。
在从严惩处妨害精准脱贫方面,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在从严惩处破坏生态环境方面,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犯罪,依法严厉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四个“精准”提升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水平:
一是精准打击犯罪。明确打击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准确运用法律武器惩治犯罪;
二是精准适用法律。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核、法律适用方面严格把关;
三是精准把握政策。严格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努力做到既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又依法保障改革创新,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精准指导业务。最高检将积极与国家金融、扶贫、环保等主管部门加强协调,会同这些部门就解决三大领域突出问题、合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制定出台具体指导性意见,并适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为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和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提供指导。
(摘自《瞭望》新闻周刊2018年第28期。作者为该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