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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微腐败”,特别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专门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腐败问题作出部署,传递了国家对治理“微腐败”的信号。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