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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铃木镇一以幼儿作为教学对象,以小提琴作为教学内容,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目标,由此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音乐教学模式,被诸多国家学前教育机构所广泛应用。文章结合自己对于铃木音乐教学思想的认识和实践经验,在简要论述其教学理念与应用价值的基础上,系统总结了其在学前音乐教育中的践行方式。这一方面能够深化我们对于铃木音乐教学思想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具体的音乐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指导,由此实现该论文的实践指导价值。
关键词:铃木镇一音乐教学思想;学前音乐教育;践行方式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儿童的学前教育,很早便开始进行小提琴、钢琴之类的音乐教学活动。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学前音乐教育虽然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积累起丰富的经验,但仍然存在缺乏对儿童个性化学习特征与知识需求的重视、难以寓教于乐、合作机会少等问题,从而极大地弱化了其音乐教学质量。铃木镇一音乐教学理念又称为“铃木教学法”、“才能教育法”或“母语教学法”,也即是将音乐看作是人类的一种语言,认为学习音乐和学习母语一样,音乐才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后天良好音乐环境、优秀教育指导方法、反复尝试、高水平教师的训练来培养和激发儿童的音乐才能。这种方法能够尽早开发儿童音乐才能,增强其音乐情感表现力,提高儿童合作能力,对于弥补我国学期儿童音乐教育缺陷具有良好效果。基于此,文章接下来将系统探讨铃木镇一音乐教学理念在我国学前音乐教育中的践行方式情况。
一、树立“塑造人格”与“才能教育”的音乐教学目标
铃木镇一音乐教学理念至始至终贯穿着“塑造人格”与“才能教育”两项音乐教学目标,并由此决定着其随后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策略情况。
铃木镇一反复强调“教音乐不是目的,而是造就良好的公民,也即是通过学生拉小提琴而付出的努力,养成克服一切困难的能力,从而产生对任何事情都有条不紊、认真完成的力量。”这充分彰显了音乐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能力,而是将其视为是一种手段,借此塑造学生积极健康的人格修养和性格品质,因此铃木镇一拒绝应试入学政策,而是本着“有教无类”的思想,为所有儿童提供音乐学习的机会。在此基础上,铃木镇一摒弃了传统的精英式的、选拔式的音乐教学理念,而是从培养学生音乐才能、音乐素养、音乐品质的角度出发,对学生进行普及式、统一式的音乐教学活动,也即是他所说的“每个孩子都是天才,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开发他们。”当前,我国音乐教育机构应抛弃传统的精英式音乐教学理念所带来的“揠苗助长”、效果单一、普众意义弱的问题,而是应从单纯培养音乐天才、音乐专才转变成以有教无类思想来提高广大学生的音乐品质、塑造其积极健康的人格,最终带来广大学生的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并由此在“自然成长”、“润物无声”过程中,使有音乐才能的学生可以出类拔萃,成为音乐天才。
二、实施“母语教学法”来培养学生音乐学习的自然意识
铃木镇一经常提到:“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不管使用的语言多么复杂,生活在其中的儿童都会说一口流利的母语。”随后,铃木镇一将儿童的母语学习行为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即母语学习进程十分缓慢,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母语环境是全天候、全方位萦绕在儿童周围,母语学习是儿童基于渴望交往、渴望沟通的需要而积极主动、重复进行的一种学习行为,母语在启蒙阶段不讲究语法,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此基础上,铃木镇一借鉴儿童母语学习特征提出了一种“母语教学法”,其观点包括学习对象只要身体健全即可,三岁甚至年龄更小的幼儿都可以参与音乐的学习,学校需要为其开出一个所聆听的音乐作品的“清单”,要求学生反复聆听,直至能够熟记音乐作品的旋律。对于那些能够进行器乐训练、器乐学习的学生,学校除了为其设定聆听“清单”之外,还可以为学生安排一至两次的旁听课,使其对音乐学习行为产生听觉与视觉上的认识。随后,在正式课堂中,音乐教师并不急于立刻开展专业音乐知识教学活动,而是借助学生超强的模仿能力,课前要求学生反复聆听甚至熟记课程内容,课中反复进行示范,使学生在不断模仿过程中,能够演奏出正确的音高、准确的节奏、舒适的音色,从而能够很快演奏出完整的音乐作品。借鉴与此,我国学期音乐教育机构也可以引入“母语教学法”,学生營造良好的音乐学习氛围,借助学生较强的模仿能力,从而在反复聆听、反复练习过程中,掌握完整的音乐作品。
三、选择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音乐教材
众所周知,学前儿童往往是心智尚未成熟,音乐理解能力、学习能力与接受能力都比较有限,由此要求音乐教师必须选择与其音乐学习特征与知识需求相吻合的音乐教材。调查发现,铃木镇一为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设计出一系列的教材。首先,《铃木钢琴教材》应用十分广泛,里面既囊括了从巴洛克时期到浪漫主义时期的作曲家的作品,而且也包含诸多民歌改编的钢琴作品,其选曲精湛而内容又比较简单,适合初级学员的接受能力与学习能力。其次,铃木镇一又设计出一套难度水平相对高一些的音乐教材,里面包括“贝多芬奏鸣曲”、“莫扎特奏鸣曲”与“肖邦练习曲”等等,从而为广大学生提供更高水平的音乐学习素材。第三,铃木镇一还设计有不同难易程度的合奏教材,既包括协奏曲教材,同时也包括小提琴、大提琴之类的其它合奏曲教材等等,来满足学生音乐学习的需要。当前,我国各音乐教育机构在进行学前音乐教学活动过程中,一定要秉承铃木镇一独特的音乐教学目标和系统的音乐教学程序,据此选择铃木镇一所提供的、与之相对应的音乐教材,从而辅助教师更好地展开音乐教学活动,提高音乐教学质量和效率,顺利地实现预期的音乐教学目标。
四、为学生创造协同合作的机会
铃木镇一在著作中反复强调:“孩子对一件事的注意力不会很长,在他们厌烦之前应该转换成别的事情,因此,幼儿在日常学习过程中除了要富有耐心的进行练习之外,还必须进行更多的协同合作训练。”其中,“协同合作训练”也即是要将不同的学习内容进行一定的融合,从而在特定的时间内使学生始终保持音乐学习的新鲜感与强烈的乐趣,从而提高其音乐学习效率。诸如乐器间的合作手段四手连弹、多手联弹、数个学生在不同钢琴上的齐奏、轮奏或者是与其它乐器配合进行的二重奏、三重奏以及与小乐队进行的协奏曲等等。幼儿便开始采用不同乐器合奏乐曲,看似提高了其音乐学习的难度水平,增加了其音乐学习的负担,实则大大提升了其音乐学习的新鲜感,使其在不断尝试各种形式、各种风格的音乐演奏方式、合奏方式的过程中,能够产生最大程度的学习乐趣。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学生的音乐学习时间,提升了学生的音乐学习水平,尤其是可以保持其对音乐学习的浓厚兴趣,为将来能够进行高难度、持续性的音乐学习活动奠定基础。这是铃木镇一音乐教学理念迥异于传统音乐教学模式的最大特征,表现出强烈的“以人为本”与“可持续性”的优势,值得我国各个学期音乐教育机构进行深入的研究、学习和应用。
参考文献:
[1](日)铃木镇一,《铃木大提琴教材》[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年1月版
[2]赵冰,《铃木音乐教学的研究与实践》[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14(10)
[3]王莉娜,《铃木镇一学前音乐教学法研究与应用》[J],《音乐天地》,2013(4)
关键词:铃木镇一音乐教学思想;学前音乐教育;践行方式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儿童的学前教育,很早便开始进行小提琴、钢琴之类的音乐教学活动。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学前音乐教育虽然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积累起丰富的经验,但仍然存在缺乏对儿童个性化学习特征与知识需求的重视、难以寓教于乐、合作机会少等问题,从而极大地弱化了其音乐教学质量。铃木镇一音乐教学理念又称为“铃木教学法”、“才能教育法”或“母语教学法”,也即是将音乐看作是人类的一种语言,认为学习音乐和学习母语一样,音乐才能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后天良好音乐环境、优秀教育指导方法、反复尝试、高水平教师的训练来培养和激发儿童的音乐才能。这种方法能够尽早开发儿童音乐才能,增强其音乐情感表现力,提高儿童合作能力,对于弥补我国学期儿童音乐教育缺陷具有良好效果。基于此,文章接下来将系统探讨铃木镇一音乐教学理念在我国学前音乐教育中的践行方式情况。
一、树立“塑造人格”与“才能教育”的音乐教学目标
铃木镇一音乐教学理念至始至终贯穿着“塑造人格”与“才能教育”两项音乐教学目标,并由此决定着其随后所采用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策略情况。
铃木镇一反复强调“教音乐不是目的,而是造就良好的公民,也即是通过学生拉小提琴而付出的努力,养成克服一切困难的能力,从而产生对任何事情都有条不紊、认真完成的力量。”这充分彰显了音乐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能力,而是将其视为是一种手段,借此塑造学生积极健康的人格修养和性格品质,因此铃木镇一拒绝应试入学政策,而是本着“有教无类”的思想,为所有儿童提供音乐学习的机会。在此基础上,铃木镇一摒弃了传统的精英式的、选拔式的音乐教学理念,而是从培养学生音乐才能、音乐素养、音乐品质的角度出发,对学生进行普及式、统一式的音乐教学活动,也即是他所说的“每个孩子都是天才,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开发他们。”当前,我国音乐教育机构应抛弃传统的精英式音乐教学理念所带来的“揠苗助长”、效果单一、普众意义弱的问题,而是应从单纯培养音乐天才、音乐专才转变成以有教无类思想来提高广大学生的音乐品质、塑造其积极健康的人格,最终带来广大学生的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并由此在“自然成长”、“润物无声”过程中,使有音乐才能的学生可以出类拔萃,成为音乐天才。
二、实施“母语教学法”来培养学生音乐学习的自然意识
铃木镇一经常提到:“各个国家、各个民族不管使用的语言多么复杂,生活在其中的儿童都会说一口流利的母语。”随后,铃木镇一将儿童的母语学习行为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即母语学习进程十分缓慢,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母语环境是全天候、全方位萦绕在儿童周围,母语学习是儿童基于渴望交往、渴望沟通的需要而积极主动、重复进行的一种学习行为,母语在启蒙阶段不讲究语法,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在此基础上,铃木镇一借鉴儿童母语学习特征提出了一种“母语教学法”,其观点包括学习对象只要身体健全即可,三岁甚至年龄更小的幼儿都可以参与音乐的学习,学校需要为其开出一个所聆听的音乐作品的“清单”,要求学生反复聆听,直至能够熟记音乐作品的旋律。对于那些能够进行器乐训练、器乐学习的学生,学校除了为其设定聆听“清单”之外,还可以为学生安排一至两次的旁听课,使其对音乐学习行为产生听觉与视觉上的认识。随后,在正式课堂中,音乐教师并不急于立刻开展专业音乐知识教学活动,而是借助学生超强的模仿能力,课前要求学生反复聆听甚至熟记课程内容,课中反复进行示范,使学生在不断模仿过程中,能够演奏出正确的音高、准确的节奏、舒适的音色,从而能够很快演奏出完整的音乐作品。借鉴与此,我国学期音乐教育机构也可以引入“母语教学法”,学生營造良好的音乐学习氛围,借助学生较强的模仿能力,从而在反复聆听、反复练习过程中,掌握完整的音乐作品。
三、选择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音乐教材
众所周知,学前儿童往往是心智尚未成熟,音乐理解能力、学习能力与接受能力都比较有限,由此要求音乐教师必须选择与其音乐学习特征与知识需求相吻合的音乐教材。调查发现,铃木镇一为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设计出一系列的教材。首先,《铃木钢琴教材》应用十分广泛,里面既囊括了从巴洛克时期到浪漫主义时期的作曲家的作品,而且也包含诸多民歌改编的钢琴作品,其选曲精湛而内容又比较简单,适合初级学员的接受能力与学习能力。其次,铃木镇一又设计出一套难度水平相对高一些的音乐教材,里面包括“贝多芬奏鸣曲”、“莫扎特奏鸣曲”与“肖邦练习曲”等等,从而为广大学生提供更高水平的音乐学习素材。第三,铃木镇一还设计有不同难易程度的合奏教材,既包括协奏曲教材,同时也包括小提琴、大提琴之类的其它合奏曲教材等等,来满足学生音乐学习的需要。当前,我国各音乐教育机构在进行学前音乐教学活动过程中,一定要秉承铃木镇一独特的音乐教学目标和系统的音乐教学程序,据此选择铃木镇一所提供的、与之相对应的音乐教材,从而辅助教师更好地展开音乐教学活动,提高音乐教学质量和效率,顺利地实现预期的音乐教学目标。
四、为学生创造协同合作的机会
铃木镇一在著作中反复强调:“孩子对一件事的注意力不会很长,在他们厌烦之前应该转换成别的事情,因此,幼儿在日常学习过程中除了要富有耐心的进行练习之外,还必须进行更多的协同合作训练。”其中,“协同合作训练”也即是要将不同的学习内容进行一定的融合,从而在特定的时间内使学生始终保持音乐学习的新鲜感与强烈的乐趣,从而提高其音乐学习效率。诸如乐器间的合作手段四手连弹、多手联弹、数个学生在不同钢琴上的齐奏、轮奏或者是与其它乐器配合进行的二重奏、三重奏以及与小乐队进行的协奏曲等等。幼儿便开始采用不同乐器合奏乐曲,看似提高了其音乐学习的难度水平,增加了其音乐学习的负担,实则大大提升了其音乐学习的新鲜感,使其在不断尝试各种形式、各种风格的音乐演奏方式、合奏方式的过程中,能够产生最大程度的学习乐趣。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学生的音乐学习时间,提升了学生的音乐学习水平,尤其是可以保持其对音乐学习的浓厚兴趣,为将来能够进行高难度、持续性的音乐学习活动奠定基础。这是铃木镇一音乐教学理念迥异于传统音乐教学模式的最大特征,表现出强烈的“以人为本”与“可持续性”的优势,值得我国各个学期音乐教育机构进行深入的研究、学习和应用。
参考文献:
[1](日)铃木镇一,《铃木大提琴教材》[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3年1月版
[2]赵冰,《铃木音乐教学的研究与实践》[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14(10)
[3]王莉娜,《铃木镇一学前音乐教学法研究与应用》[J],《音乐天地》,2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