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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对象即幼儿教师。根据在校授课教学对象的培养要求,艺术教育作为幼儿教育的重中之重,我们应当针对目前幼儿音乐教师在唱歌课(声乐课)的实际教学需求以及幼儿学习的一般特性作出具有实际效用的一些要求和探索。
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对象一般针对的是3-6岁的儿童。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根据她们的年龄嗓音特点、学习能力、学习基础等方面综合判断进行适当的儿歌教学。需要我们重视的问题是学前教育的儿童唱歌课,幼儿教师教授的内容都是儿歌,但我们高师教师大多都是专业的声乐学习者,我们都进行过长期的成人声音训练,我们每天练习的都是不同程度的成人乐曲。那么一方面面对高师的教学对象为成年人,另一方面培养的幼师在今后的教学中教学对象则是幼儿,很明显年龄的差异给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此年龄的差异性问题是我们在教学之前就应该进行思考并找出解决的方法,否则我们麻木的以传统专业化的声乐课程进行教学,将会给“教”和“学”的人带来很多难以预估的失败教训!
在声乐课的教学设计中,根据学生的实际综合培养要求和今后工作发展的需要。我们要求2-3个学期的声乐学习期,学生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教学能力要求:
1、具备儿歌的识谱视唱能力
学前教育的学生在幼儿歌唱教学中,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要求幼儿教师教唱的基本都是儿童歌曲,且我们也不建议使用成人歌曲进行儿童化教学。因此儿歌歌谱的学习和教习成了幼儿歌唱教师的“重头戏”。
在教学中,如果一个幼儿教师不能具备合格的识谱视唱能力。无论是对于她今后的歌唱教学,还是儿童自身学习发展的需求,都将带来极大的隐患。
首先,作为幼儿教师来讲不具备儿歌识谱视唱的基本能力,就会经常在教学中出现音乐错误的情况。我们最常见节奏、音准问题,都会“经常”成为衡量幼师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教学发展的重大阻碍。作为教师来讲,我一直在反复强调这一点。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基础学习,我们教师在教学中首要做到的应该是知识的准确性,而非是其它。
再者,幼儿教师是否具备基本的识谱能力也极大的影响着儿童的学习和成长。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幼儿教师不能再以以往教唱歌曲不学谱,只要模仿大概就了事的“简单粗暴”学习模式。我们知道在音乐的学习中,无论大人还是小孩不能进行“正规”学习,对于学生的学习会带来很多的“恶习”和长期影响。教师潜移默化的将音乐带给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良好的音乐习惯,这才是艺术教育所要带给学生长期学习的正向人生影响。举个鲜明的实际常例,在接触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新生时,我们会发现基本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是不懂乐谱的,除了极个别学过乐器或其它音乐门类的以外。实际上在她们幼儿阶段就本应该进入大脑的音乐知识没有进去,到了中小学也是如此,她们大部分会模唱很多歌,却不会真的会唱一首歌。这就是她们在大学以前一路养成的“恶习”。医者云:“治病治根”,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要从根部抓起。可能很多人认为幼儿的小朋友不具备学习乐谱的能力,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儿童在这一时期的学习和模仿能力超乎我们大人的想象,在很多实际教学和音乐教学法中的大量教学案例中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这里将不加赘述。在小朋友比较容易接受学习的阶段我们错過之后,我们会发现在小学歌唱课中就没那么容易正常过度了。如果小学还是没有进入“正规轨道”,后面的中学、大学等阶段只会越来越难,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也会慢慢的将之习以为常。特别要强调说明的是,上述观点提到的“正规”学习并非刻板学习,不是要求学生只会模仿而抹杀创造力,我们希望小朋友拥有标准的节奏感和音准。举个例子,我们在学习一门语言发音时,我们首先要解决发音是否准确,而不能将其判定为“毫无创造力”。
2、具备儿歌的弹唱能力
幼儿音乐教师在教学前,拿到一首新歌解决了“会”的问题之后,接着就考验幼儿音乐教师能否在教学中边弹边唱了。如果幼儿音乐教师不具备这种“弹唱”的能力,那么这堂音乐课会很难进行下去。
大量实践证明,幼儿阶段的学生在学习中的专注能力较低。一个幼儿班级少则一二十多则三四十,她们可以随时随地被身边的任何事物所影响而不自知、不自控,需要幼儿教师给予较好的引导才能慢慢“步上正轨”。在生活中,很多人会把学生的年龄简单的归类到对应的教学困难等级,这种观点是极其不正确。通过实际教学表明,幼儿教学教授的知识相对其它阶段的知识虽然简单,但是教学过程却很困难。针对幼儿在课程中的“特殊”行为表现,对我们的幼儿教师在教学上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假如你没有过硬的教学必备能力,你的课堂几乎被管束纪律占据,“学生学不到,老师教不了”的情况就会时常让幼儿教师头疼。我们假设想象一下,在你教授的唱歌课时,你前期工作做得已经非常好了。孩子们高高兴兴也跟着你学了歌曲,到了需要你弹唱她们跟唱环节时,由于你弹唱能力跟不上,小朋友们又开始各种“说话、大闹、大笑”。这时你好不容易进行的教学只能被迫暂停,又开始新一轮的管纪律。作为幼儿音乐教师一定要重视“弹唱”能力,你要学到“一心多用”,既能边弹边唱也能像“指挥家”一样随时随地给予各种学习或是纪律上的“指示”。要想具备这样的能力,我们高师在培养学生时就应该重视及加强练习量,弹唱熟悉了,其它方面的“指示”也就慢慢可以上手了!
3、具备良好的说话能力
幼儿时期的学生,对于声音有着极其敏感的感知能力和模仿能力。唱歌中有关“字正腔圆”的理论叙述很多,在幼儿教学中我们高师有一个很明确的思想要告诉幼儿音乐教师:“我们要确保儿童在演唱儿歌时,唱着和听着可以准确的交流和沟通。”我们要传达的先是准确,然后才到达“字正腔圆”。
具体到一名幼儿音乐教师,要求也有了质量上的差别。教师的普通话考级要求一般是二级乙等或以上,但是对于幼儿音乐教师我们高师比较偏向于二级甲等及以上,并且我们希望幼儿音乐教师能有一个漂亮的音色及适当的幼儿沟通用语。幼儿音乐教师掌握上述的三点语言要求,对于教师本身而言益处多多。首先,小朋友在听到一个美的声音时很容易会被老师吸引并对音乐课产生兴趣,有了兴趣,你会发现你可以不用太去管她的纪律问题,而且在学习上往往会给你很多惊喜。其次,幼儿在这个阶段是善于模仿的,那么对他的言语学习也会起到榜样作用。再者,适当的幼儿用语会让儿童比较有“代入感”,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会更容易、轻松。
4、具备儿歌的唱跳能力
在幼儿教学中“唱跳”和“弹唱”是同等重要的。幼儿教师同时具备上述的两种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就已经具备学前教育专业中很重要的两大核心竞争力。但现实中,综合人才的相对匮乏,很多时候只能在进入工作岗位后逐渐精进。综合种种现实不利因素,我们应分类培养改善现状。比如,综合能力偏强的学生我们应尽量往综合人才方向培养。在某一方面比较擅长的学生,可着重培养学生此方面的专业能力达到一定程度的突出能力,随后在适当适量的加入其它方面综合能力。
作者简介:姓名:赵赛前(1989.07-),性别:女,民族:白族,籍贯:云南大理,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方向:音乐。
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对象一般针对的是3-6岁的儿童。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根据她们的年龄嗓音特点、学习能力、学习基础等方面综合判断进行适当的儿歌教学。需要我们重视的问题是学前教育的儿童唱歌课,幼儿教师教授的内容都是儿歌,但我们高师教师大多都是专业的声乐学习者,我们都进行过长期的成人声音训练,我们每天练习的都是不同程度的成人乐曲。那么一方面面对高师的教学对象为成年人,另一方面培养的幼师在今后的教学中教学对象则是幼儿,很明显年龄的差异给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此年龄的差异性问题是我们在教学之前就应该进行思考并找出解决的方法,否则我们麻木的以传统专业化的声乐课程进行教学,将会给“教”和“学”的人带来很多难以预估的失败教训!
在声乐课的教学设计中,根据学生的实际综合培养要求和今后工作发展的需要。我们要求2-3个学期的声乐学习期,学生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教学能力要求:
1、具备儿歌的识谱视唱能力
学前教育的学生在幼儿歌唱教学中,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要求幼儿教师教唱的基本都是儿童歌曲,且我们也不建议使用成人歌曲进行儿童化教学。因此儿歌歌谱的学习和教习成了幼儿歌唱教师的“重头戏”。
在教学中,如果一个幼儿教师不能具备合格的识谱视唱能力。无论是对于她今后的歌唱教学,还是儿童自身学习发展的需求,都将带来极大的隐患。
首先,作为幼儿教师来讲不具备儿歌识谱视唱的基本能力,就会经常在教学中出现音乐错误的情况。我们最常见节奏、音准问题,都会“经常”成为衡量幼师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教学发展的重大阻碍。作为教师来讲,我一直在反复强调这一点。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基础学习,我们教师在教学中首要做到的应该是知识的准确性,而非是其它。
再者,幼儿教师是否具备基本的识谱能力也极大的影响着儿童的学习和成长。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幼儿教师不能再以以往教唱歌曲不学谱,只要模仿大概就了事的“简单粗暴”学习模式。我们知道在音乐的学习中,无论大人还是小孩不能进行“正规”学习,对于学生的学习会带来很多的“恶习”和长期影响。教师潜移默化的将音乐带给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良好的音乐习惯,这才是艺术教育所要带给学生长期学习的正向人生影响。举个鲜明的实际常例,在接触学前教育专业大学新生时,我们会发现基本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是不懂乐谱的,除了极个别学过乐器或其它音乐门类的以外。实际上在她们幼儿阶段就本应该进入大脑的音乐知识没有进去,到了中小学也是如此,她们大部分会模唱很多歌,却不会真的会唱一首歌。这就是她们在大学以前一路养成的“恶习”。医者云:“治病治根”,我们的学习也是一样要从根部抓起。可能很多人认为幼儿的小朋友不具备学习乐谱的能力,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儿童在这一时期的学习和模仿能力超乎我们大人的想象,在很多实际教学和音乐教学法中的大量教学案例中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这里将不加赘述。在小朋友比较容易接受学习的阶段我们错過之后,我们会发现在小学歌唱课中就没那么容易正常过度了。如果小学还是没有进入“正规轨道”,后面的中学、大学等阶段只会越来越难,学生的生理和心理也会慢慢的将之习以为常。特别要强调说明的是,上述观点提到的“正规”学习并非刻板学习,不是要求学生只会模仿而抹杀创造力,我们希望小朋友拥有标准的节奏感和音准。举个例子,我们在学习一门语言发音时,我们首先要解决发音是否准确,而不能将其判定为“毫无创造力”。
2、具备儿歌的弹唱能力
幼儿音乐教师在教学前,拿到一首新歌解决了“会”的问题之后,接着就考验幼儿音乐教师能否在教学中边弹边唱了。如果幼儿音乐教师不具备这种“弹唱”的能力,那么这堂音乐课会很难进行下去。
大量实践证明,幼儿阶段的学生在学习中的专注能力较低。一个幼儿班级少则一二十多则三四十,她们可以随时随地被身边的任何事物所影响而不自知、不自控,需要幼儿教师给予较好的引导才能慢慢“步上正轨”。在生活中,很多人会把学生的年龄简单的归类到对应的教学困难等级,这种观点是极其不正确。通过实际教学表明,幼儿教学教授的知识相对其它阶段的知识虽然简单,但是教学过程却很困难。针对幼儿在课程中的“特殊”行为表现,对我们的幼儿教师在教学上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假如你没有过硬的教学必备能力,你的课堂几乎被管束纪律占据,“学生学不到,老师教不了”的情况就会时常让幼儿教师头疼。我们假设想象一下,在你教授的唱歌课时,你前期工作做得已经非常好了。孩子们高高兴兴也跟着你学了歌曲,到了需要你弹唱她们跟唱环节时,由于你弹唱能力跟不上,小朋友们又开始各种“说话、大闹、大笑”。这时你好不容易进行的教学只能被迫暂停,又开始新一轮的管纪律。作为幼儿音乐教师一定要重视“弹唱”能力,你要学到“一心多用”,既能边弹边唱也能像“指挥家”一样随时随地给予各种学习或是纪律上的“指示”。要想具备这样的能力,我们高师在培养学生时就应该重视及加强练习量,弹唱熟悉了,其它方面的“指示”也就慢慢可以上手了!
3、具备良好的说话能力
幼儿时期的学生,对于声音有着极其敏感的感知能力和模仿能力。唱歌中有关“字正腔圆”的理论叙述很多,在幼儿教学中我们高师有一个很明确的思想要告诉幼儿音乐教师:“我们要确保儿童在演唱儿歌时,唱着和听着可以准确的交流和沟通。”我们要传达的先是准确,然后才到达“字正腔圆”。
具体到一名幼儿音乐教师,要求也有了质量上的差别。教师的普通话考级要求一般是二级乙等或以上,但是对于幼儿音乐教师我们高师比较偏向于二级甲等及以上,并且我们希望幼儿音乐教师能有一个漂亮的音色及适当的幼儿沟通用语。幼儿音乐教师掌握上述的三点语言要求,对于教师本身而言益处多多。首先,小朋友在听到一个美的声音时很容易会被老师吸引并对音乐课产生兴趣,有了兴趣,你会发现你可以不用太去管她的纪律问题,而且在学习上往往会给你很多惊喜。其次,幼儿在这个阶段是善于模仿的,那么对他的言语学习也会起到榜样作用。再者,适当的幼儿用语会让儿童比较有“代入感”,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会更容易、轻松。
4、具备儿歌的唱跳能力
在幼儿教学中“唱跳”和“弹唱”是同等重要的。幼儿教师同时具备上述的两种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就已经具备学前教育专业中很重要的两大核心竞争力。但现实中,综合人才的相对匮乏,很多时候只能在进入工作岗位后逐渐精进。综合种种现实不利因素,我们应分类培养改善现状。比如,综合能力偏强的学生我们应尽量往综合人才方向培养。在某一方面比较擅长的学生,可着重培养学生此方面的专业能力达到一定程度的突出能力,随后在适当适量的加入其它方面综合能力。
作者简介:姓名:赵赛前(1989.07-),性别:女,民族:白族,籍贯:云南大理,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方向: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