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吉林省为例着眼于农业小微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比,农业小微企业与农户联结的组织形式、经营决策方式以及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存在区别和差距。农业小微企业与农户的组织形式变化反映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层次,农业小微企业与农户联结发展农业产业化需要完善的制度来支撑,完善对农户的利益机制是加强小微企业与农户联结紧密与可持续的关键,农业小微企业向龙头企业发展晋级应该协同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