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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建言把妇女产假延长到3年,对这种既有浪漫情怀,又有杀价余地的提案,咨询师肯定要顶。弗洛伊德时代的精神分析说人格基底是人生头六年决定的,后来认为是头三年,无论如何,早期养育质量怎么强调都不过分。据说日本要把原本一年多的产假延到三年,俄罗斯把已经三年的产假延到四年半了,中国人早就有三岁看老的大智慧,但产假算来算去顶多半年。
在产假不给力,少一个人工资又会使一大家子的生活质量大幅滑坡的情况下,现在的家庭在计划要孩子之前都会先想好一个问题,就是孩子谁来带。实际情况如何呢?有一个针对上海地区的调查显示,68.5%的职业父母与老人、亲戚或保姆共同带孩子(晚上自己带、周末自己带),其余的31.5%表示自己基本不带。
一个婴儿的带养者团队结构千姿百态,各种团队结构在不同时期里不停切换。可以想见,等这批孩子长大如果你问他/她一个心理咨询中最常见的问题,小时候你是谁带的?好像都没办法回答。
客体关系是精神分析较为晚近的一个重要流派,它整个研究的就是一个人如何在与他/她的早年养育者的亲密关系中建立起内在的关系模型,然后这个模型又如何影响了他/她成年后的个人世界。中国人眼下这个混乱的带养婴儿的态势看起来完全是要灭了客体关系理论的意思。最近有个由姥姥或妈妈模模糊糊带大的成年来访者,说他与姥姥、妈妈、妻子、情人、女儿似乎都不是亲密关系,心里空空如也。以后有这种感觉的人恐怕会有很多。
过去村子里有个孤儿的话,乡亲们接济一下,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现在的孩子虽然父母双全,但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主要带养者,孩子的人格和精神恐怕也要东叼一口,西叼一口,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
谁来带孩子的问题,其实现实中的年轻父母们并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那些本来可以享受一些难得的清静和自由,却把自己看成一块砖,哪娃需要哪里搬的祖父母们就更加不易。但这一切的委曲求全改变不了复杂的共同养育可能给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共同养育的问题,本来是心理学中比较边缘的一个课题,早先是来自于对离异家庭,或父母中有服刑人员的家庭所做的一些零星的研究,但在中国的现状来看,几成一个亟待关注的重要课题。可是由于发展性的问题研究周期漫长,以国内急功近利的科研导向,很难想象能得到多少认真的实证研究。所以如果不得不实施牵扯父母两系,祖孙三代的共同养育,怎样在已经困顿的境地中踩到一点实地,目前我们只能从已有的精神分析理论中找支持。
共同养育所涉及的维度,一般来说包括参与度、冲突度和支持度,共同养育中的冲突维度直接关系着孩子的人格形成。冲突来自于差异。两代之间平均有28年的间隔,代际观念的差异肯定是存在的,父母两系,来源于各自独立成长的家庭文化,差异也是存在的。但是,研究显示,年轻父母与祖辈,在对孩子的人格和成就期望方面并无显著差异,只是在一些行为养成层面有些不同的理念;而既能够结为姻亲,父母两系原生家庭也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门当户对,文化的差异并非绝对。更重要的,如精神分析学者曾奇峰所认为,差异的存在是为了构成和谐,而只有当我们需要制造冲突时,差异才为人所用。
不同养育者之间的观念差异甚至观念冲突本身,原不会对孩子造成严重的影响,除非不同养育者之间存在着情感的冲突。如果祖父母与父母有着仍未了结的爱恨情仇,纠缠的关系,那个鲜嫩的小婴儿刚好足够启动所有的这一切复杂的感情。当不同养育者之间相互贬抑,蔑视对方的规矩,争夺婴儿的忠诚,当他们情感上的冲突昭然若揭,这些冲突便会在小婴儿长大之后变成他/她内心的冲突。
共同养育的冲突越大,儿童的学业成就和社交技能越差,问题行为越多。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养育不一定是参加养育的几方必须实际出现在孩子的生活中,而是说他们哪怕人在远方,一旦他们的养育意见经常性的出现在孩子的养育过程中,也算是共同养育。
用保姆做养育者的好处是一般不会掺杂情感因素,而且即使有差异也往往会顺应母亲的意思,坏处是对孩子需求的响应可能不如血亲。最糟糕的,是当父母和两边的祖父母都是高控制的人格类型,相互之间又存在明显的情感冲突,这个婴儿的精神发育必定堪忧。
在期待产假的延长可以把孩子还给母亲的同时,目前不得不进行混乱式共同养育的团队,看在孩子可怜的份上,尽量去相互支持,即使必须要拆台,也别带着愤怒和轻蔑吧。
在产假不给力,少一个人工资又会使一大家子的生活质量大幅滑坡的情况下,现在的家庭在计划要孩子之前都会先想好一个问题,就是孩子谁来带。实际情况如何呢?有一个针对上海地区的调查显示,68.5%的职业父母与老人、亲戚或保姆共同带孩子(晚上自己带、周末自己带),其余的31.5%表示自己基本不带。
一个婴儿的带养者团队结构千姿百态,各种团队结构在不同时期里不停切换。可以想见,等这批孩子长大如果你问他/她一个心理咨询中最常见的问题,小时候你是谁带的?好像都没办法回答。
客体关系是精神分析较为晚近的一个重要流派,它整个研究的就是一个人如何在与他/她的早年养育者的亲密关系中建立起内在的关系模型,然后这个模型又如何影响了他/她成年后的个人世界。中国人眼下这个混乱的带养婴儿的态势看起来完全是要灭了客体关系理论的意思。最近有个由姥姥或妈妈模模糊糊带大的成年来访者,说他与姥姥、妈妈、妻子、情人、女儿似乎都不是亲密关系,心里空空如也。以后有这种感觉的人恐怕会有很多。
过去村子里有个孤儿的话,乡亲们接济一下,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现在的孩子虽然父母双全,但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主要带养者,孩子的人格和精神恐怕也要东叼一口,西叼一口,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
谁来带孩子的问题,其实现实中的年轻父母们并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那些本来可以享受一些难得的清静和自由,却把自己看成一块砖,哪娃需要哪里搬的祖父母们就更加不易。但这一切的委曲求全改变不了复杂的共同养育可能给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共同养育的问题,本来是心理学中比较边缘的一个课题,早先是来自于对离异家庭,或父母中有服刑人员的家庭所做的一些零星的研究,但在中国的现状来看,几成一个亟待关注的重要课题。可是由于发展性的问题研究周期漫长,以国内急功近利的科研导向,很难想象能得到多少认真的实证研究。所以如果不得不实施牵扯父母两系,祖孙三代的共同养育,怎样在已经困顿的境地中踩到一点实地,目前我们只能从已有的精神分析理论中找支持。
共同养育所涉及的维度,一般来说包括参与度、冲突度和支持度,共同养育中的冲突维度直接关系着孩子的人格形成。冲突来自于差异。两代之间平均有28年的间隔,代际观念的差异肯定是存在的,父母两系,来源于各自独立成长的家庭文化,差异也是存在的。但是,研究显示,年轻父母与祖辈,在对孩子的人格和成就期望方面并无显著差异,只是在一些行为养成层面有些不同的理念;而既能够结为姻亲,父母两系原生家庭也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门当户对,文化的差异并非绝对。更重要的,如精神分析学者曾奇峰所认为,差异的存在是为了构成和谐,而只有当我们需要制造冲突时,差异才为人所用。
不同养育者之间的观念差异甚至观念冲突本身,原不会对孩子造成严重的影响,除非不同养育者之间存在着情感的冲突。如果祖父母与父母有着仍未了结的爱恨情仇,纠缠的关系,那个鲜嫩的小婴儿刚好足够启动所有的这一切复杂的感情。当不同养育者之间相互贬抑,蔑视对方的规矩,争夺婴儿的忠诚,当他们情感上的冲突昭然若揭,这些冲突便会在小婴儿长大之后变成他/她内心的冲突。
共同养育的冲突越大,儿童的学业成就和社交技能越差,问题行为越多。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养育不一定是参加养育的几方必须实际出现在孩子的生活中,而是说他们哪怕人在远方,一旦他们的养育意见经常性的出现在孩子的养育过程中,也算是共同养育。
用保姆做养育者的好处是一般不会掺杂情感因素,而且即使有差异也往往会顺应母亲的意思,坏处是对孩子需求的响应可能不如血亲。最糟糕的,是当父母和两边的祖父母都是高控制的人格类型,相互之间又存在明显的情感冲突,这个婴儿的精神发育必定堪忧。
在期待产假的延长可以把孩子还给母亲的同时,目前不得不进行混乱式共同养育的团队,看在孩子可怜的份上,尽量去相互支持,即使必须要拆台,也别带着愤怒和轻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