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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锋刚走出办公室就看到小月,小月也正想打电话给他。
“阿锋,”小月马上收起电话迎了上来,欢快地道:“你知道吗?今晚我就能见到虎哥,你陪我去吧。”
洪锋心头一震,微怒道:“你是不是真的疯了?一个黑社会的头子你还真敢去招惹!把你的打工文学作品弄好就行了,别老是想着写出什么轰动作品,如果把小命搞丢了,我看你还能写出什么来?”
小月顿时不笑了,转身就走,大声道:“我知道你怕死,你不陪我去,我自己一个人去!”
洪锋也不理她,自个儿打开车门发动了车子。
小月急了,马上折回来,扒在车窗上乞求道:“我只是偷偷地看看他长的什么样子,然后就走。”
“见到了又怎样?他会告诉你他是怎么走上黑道的吗?”
“盛传D城近几年蹿起两个最大的黑帮,一个叫支竹帮,老大人称飞哥,剽悍狠毒,貌似戏里的张飞,特别喜欢吃腐竹,广东人把腐竹叫支竹,他就把他的帮会命名叫支竹帮。一个叫兄弟会,老大人称虎哥,没有人见过他,只传说他身手了得,打架时有如猛虎出笼、人人惊惧。支竹帮财大势大,无恶不作,但帮规森严,飞哥有巨大的关系网。兄弟会却只做一件事,帮里清一色都是杀手,个个神龙见首不见尾。听说支竹帮虽横,却总是会给兄弟会的面子。你知道,我一直想弄几篇关于黑帮的作品……”
“你见过什么飞哥了?”
“是呀,无意中见到的,所以,我想再见见……”
“你的消息是从哪来的?既然没人见过他,你凭……”
“你别管,一句话,陪不陪我去?”
小月说的那地点是在“云天”西餐厅。
但他们二人等了许久都没有见到神秘人告诉小月的28号台有人出现,问了服务员,那台位确实是被人预订了的。
直到晚上10点钟西餐厅快打烊时,28号台都空着,没有人出现。
“被人耍了吧?”洪锋笑道,“害我紧张了一个晚上。”
“不会呀,上次能见到飞哥,也是他提供消息给我的。”小月沉吟道,“莫非,他们今晚有什么行动?”
“告诉我,是谁提供这些信息给你的?”
“你想知道吗?”小月站起身来,“就不告诉你。”
“喂,咱们是什么关糸呀?你没有把我放在心上吗?”
“问得好!你告诉我,咱们究竟是什么关系?相识快一年了吧?你总是对我若即若离的,好像倒是我怕找不到男朋友似的。你不就开了个小小的贸易公司吗?我看也没赚到几个钱。是啊,我热爱文学,很穷,又不想找个固定的工作,但没有你,也还不至于饿死吧?”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洪锋叹了口气,起身追了出去,却已不见了小月,打电话也关了机。
他了解她的臭脾气,几句话不对,搞不好一个礼拜都不会理他了。只好又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自个儿驾车走了。
溜达了一阵回去,意外地发现小月早到了,正在房里等着他,居然一脸欣然。
洪锋心里暗道:“女人真是怪,说翻脸就翻脸,说变就变了过来。”
“怎么,不欢迎吗?”
“哪里呀?这么晚了,刚才一个人跑哪儿去了?我担心死了。”
“没干什么呀?在网吧呆了会儿,顺便去拿昨天订的蛋糕。”
“蛋糕?”
“别装了,我还不知道你今晚为什么不开心吗?就是以为我不记得你的28岁生日嘛,小气鬼!就算我不记得我妈是哪天生我的,也不会不记得你妈是哪天生你的。”
他们是在《异乡天空》杂志社举办的座谈会上认识的。小月是应邀的作者之一,洪锋是幸运的应邀读者之一。
洪锋一到杂志社就向编辑老师们打探有没有邀请一个署名叫“须眉”的作者,说他特喜欢他的文章。
“须眉”就是小月。
他本以为“须眉”是一位看上去勇猛壮实的男士(因为“须眉”笔下的人物总是豪气干云的,讲的每一个故事也总是让人能明显的读出一股豪放粗犷之气),哪知却是一位青春靓丽的大姑娘,他当众就“哈哈”大笑起来。
由于都漂泊在D城,且相距不远,一来二去的就熟了。认识他们的人都说他们在恋爱,二人也都默认了。
事实上,小月总感觉到他们之间像隔了什么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就是撕不破穿不透。
但小月无意中偷听到洪锋与一位叫袁一民的朋友聊起她,洪锋说:“我真的很喜欢和她在一起。”
小月也对身边的朋友说:“我爱他,真的。”
然而他们还是没能撕破或穿透那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隔膜。
“这可是用我呕心呖血的2000字换回来的,”小月一边开着长城干红一边轻笑道,“你可别觉得寒碜,我从来没这么奢侈过。”
洪锋不语,默默地帮着拆开蛋糕的包装。
他们干了一杯,又干了一杯。小月显然不善饮酒,第二杯下肚时,脸上就飞起了红霞,第三杯下肚后,情不自禁地就把头靠在了洪锋肩上,头晕了。
“别喝了吧?”洪锋轻抚着小月乌黑的细发,“谢谢你,小月,28年来,我第一次过生日。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小月晕乎乎地抬起头,朦胧着眼晴柔声说:“今晚,我,我不走了。”
洪锋大惊,赶忙轻声说:“不,不好吧?我这就送你回去。”
小月突地觉得酒醒了,“嚯”地抬起头大声问道:“姓洪的,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觉得我除了偶尔弄些文字能变铅字外其他的便一无是处?”
“你,你太多心了。”
“你是不是想找一个能帮你打理生意的女人呀?而我不行?”
“小月,你喝醉了。”
“你别顾左右而言他。请准确地回答我,爱我吗?”
“爱,真的。”
“愿娶我为妻吗?”
“愿意,很想很想,但……”
“我不听,今晚,我,我坚决不走了。”
很好的天气。小月约了一个网友见面。
小月喜欢在网上玩“斗地主”。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她玩了一个通宵,有一个叫“渡厄”的网虫也陪了她一个通宵,也聊了一个通宵。“渡厄”也是个姑娘,此后二人就成了很要好的网友,若都在线,要么聊心里话,要么就一起找人玩“斗地主”。
“渡厄”真名叫李雪,看上去十分英武,双目特别有神,正气凛然。
“我想在D城找个工作,”李雪与小月闲聊了几句后很认真地说,“在S城呆得太久了,想换换环境。”
“好呵,在D城我又多了个朋友,”小月很是开心,“对了,我上次告诉过你,我男朋友的贸易公司正要招一名业务助理呢。”
“我正是冲你这句话来的呀!盲目找工作可是件痛苦的事。”
“可是,他要求英语水平……”
“没问题,不会让你为难的。他们做国际贸易,英语水平要过得去,这是最基本的,我当然知道。”
没想到李雪竟早就与洪锋认识,而且是一起长大的。
“小月,洪锋哥没同你讲起过我吗?我是他小师妹呀!”
“小师妹?”
“是呀,我爸爸精通家传心意六合拳,只收了两个徒弟,大师兄老是恃武为恶,被人秘密修理了一番,成了一个废人……”
小月把目光转向洪锋,打断李雪的话:“是真的吗?”
洪锋点了点头。
“那你平时还那么怕事?”说着,小月又把目光转向李雪,“雪姐,你说的是真的吗?他学得怎样?”
“厉害呀!爸爸逢人就说,哎,总算收了个得意的,总算收了个得意的!”
小月正想奚落洪锋几句,洪锋却先开了口:“我是生意人,总不能到处炫耀我会心意六合拳吧,对不对?就算是个街头小混混,也不能动不动就仗着会两下子就喊打喊杀呀!”
上班的时候,洪锋抽了个时间走进李雪的办公室,轻声问道:“师傅,他,他老人家还好吗?”
“你昨天只字不提,”李雪冷笑道,“一别十年了吧,音讯全无,怎么突地想起来了呀?”
洪锋自知理屈,只好不出声。
“爸爸已经走了快五年了。”
洪锋一呆,默默地转过了身。
“二师兄,有两件事,爸爸一直想知道,是你把大师兄和王大江致残的吗?”
洪锋又一呆,过了许久才缓缓地点了点头。
“爸爸临终前对我说,日后见到小锋,代我谢谢他,是他为乡里除了两害。”
洪锋一怔,缓缓地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只听李雪在身后大声说:“从公司来看,你现在也混得不错呀!为什么不与家里人联系?伯父伯母去了,兄姐们还在呀!”
晚上回到住处,一进门小月就燕子般地迎了上来。
“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吃饭的时候,小月突地兴奋地说,“我已经知道了一些关于虎哥的故事。”
“是吗?”洪锋停止了咀嚼,直望着小月,“我一进门就觉得你很兴奋,原来是这个,说来听听。”
小月马上放下饭碗,坐正了身子,清了清喉咙,正要讲却又问:“锋,你说那人讲的会是真的吗?”
“奇了,你天天到处神神秘秘地找虎哥、打听他的故事,有人告诉你了,你却又不信,真的假的,只有天知道。要不,叫那人想法帮你引荐虎哥,听虎哥亲口讲,或许应该是真的。”
“异想天开!”小月知他调侃,微怒道,“不讲了,吃饭。”
“真是女人,说变就变。”洪锋故意长长地叹了口气,“吃饭,吃饭。”
小月却又放下了筷子,直盯着他,正色道:“你知道吗?我每个月须向《异乡天空》最少交一篇有质量的稿子。”
洪锋点了点头,说:“《异乡天空》是半月刊,用稿量大,他们自是要团结一批素质较高的作者,你是其中之一,我知道,我早就听编辑王老师讲过。”
“可这个月马上就下旬了,我半个字都还没想出来……”
“所以,一定要找虎哥……”
“不。还有你,对我来说,也是个谜,要不是雪姐来了,我还真没想起来。写不写,是我的事,但你,一定要讲,言必真实。”
“哎呀,你……”
“讲,还是不讲?”
应该说,漂泊在异乡的人,都有一些故事,也许,大都雷同,文字爱好者们便也都忽视了。其实,正如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一样,那经,是不尽相同的。
洪锋年少时的痛苦,一是穷,早知不能如愿以偿上大学;二是万般无奈之下亲手把大师兄王魁打成了残废;三是不能亲侍双亲归老,被迫背井离乡。
在洪锋家乡,李义汉是名人,他爷爷曾是义和团某分支的教头,祖传心意六合拳被人传得神乎其神,但他既不轻易授徒更不轻易示人。怎奈人老家穷受不得人恩惠,王魁为他挑了三年水、帮忙种了三年地、逢年过节礼仪不断,他无以为报,唯有倾囊相授,却不料王魁是恶人,自认武功了得时便横行乡里。李义汉人老多病体弱,竟是想制也无力。洪锋是王魁荐入门下的,洪锋家穷没礼可送,但挑水、种地还是行的。老人似乎看到了希望,唯有寄望于他,虽不亲授,却不时偷偷指点精义、大讲武德。
上高二那年,洪锋已经身手不错了,他与王魁虽然私交不错,却实在也看不惯他的行径,一再苦苦相劝,怎奈王魁听不进去,还数度当众打他骂他。此处是穷县僻乡,难有人管,洪锋只好想到“以恶止恶”,化了装约王魁比武。照理他不是王魁的对手,也许天也怒了,王魁不小心自己滑倒了,又是在黑夜里,洪锋趁机含泪下重手打断了王魁几条肋骨。
王魁致残,乡里奔走相贺,偏偏又出了个恶人,乡长的儿子王大江。王大江好色成性,事后仗着有权有势,送些东西就了事,乡长居然知而不管。那时洪锋已停学在家,他心头的火又起来了。当王大江变本加厉把淫掌伸向洪锋的母校高中女学生时,他再也不能控制怒火了,趁夜闯入乡长家把王大江又打成了残废。
乡长气疯了,当年王魁等一伙为恶他从不理,这时却去县公安局报案请了刑侦队过来,说此地存在黑社会团伙。
一时弄得人心惶惶,一些混混更是不敢出家门半步或早早望风而逃了。最紧张的自是洪锋,他毕竟只是个18岁的大孩子。禁不住父母的一再盘问,他坦承了一切。两老人痛哭了一场只好劝他远走他乡,避避风头,并马上把家里唯一可变钱的几只母鸡抓去卖了筹路费。
讲着,洪锋停了下来。
小月叹了口气,端起饭碗来,轻声说:“吃饭吧,都凉了。以后再讲吧。”
洪锋一怔,轻声问:“月,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在跟什么人联系?他怎么就知道虎哥的事呀?”
“我想他应该是虎哥身边的人。我们在网上联系,他找我,我找不到他,他的QQ号每次都不同,我若在线,他也在线的话,就会跟我联糸。几个月前,我看报纸报道说某台商被人暗杀,疑是黑社会所为。后与D城的几个笔友聊天,他们说D城的黑势力的确十分猖獗,我也就是在那时知道有个支竹帮和兄弟会的。我来了兴趣,就想弄几篇关于黑帮人物的文字,很幼稚的想法,希望所谓的黑社会人物迷途知返。于是我在网上发了个帖讨论相关话题。还真有许多人来参与,神秘人和雪姐都是在那时聊上的,只不过我与雪姐玩斗地主和说私房话的多,而与神秘人……”
“你与小雪谈起过我吗?”
“是呵,你那时总与我若即若离的,就想找个人说说。”
“那你与神秘人都谈了些啥?”
“我先向他了解支竹帮,他让我见到了那飞哥,还真跟传说中的差不多。但他只说支竹帮无恶不作,叫我别去招惹,同时他对飞哥了解甚少。我后来又向他问起兄弟会,他却推说有点忙下线了。过了一段时间,他主动找我,问我究竟是干什么的,我坦言我是个自由撰稿人,他就问我想不想看看虎哥长的什么样子,我当然想。那晚你也去了,但我们没见到。我马上又去了网吧,神秘人很快就找到了我,问我见到没,我说没有,他十分奇怪,说他明明见到虎哥拉着一个女孩的手进去了。我叫他讲讲虎哥,他只说了一句,虎哥是好人,是嫉恶如仇的当代侠客,然后就下线了。又过了好几天,神秘人又跟我联系了,问我能不能写些文字呼吁在道上混的人迷途知返。他说在道上混的,并非都是大奸大恶之辈,比如兄弟会,虎哥和他的兄弟们,大家经历坎坷,听到的、见到的、自身遭遇到的不平事太多,而许多不平事中的作恶之人,因为种种原因却未必会遭到法律制裁,他们不能容忍这些作恶人继续为恶,故挥刀相向,杀一个,少一个。然而这条路,终是自绝之路。神秘人讲完这些又下了线。”
洪锋知她讲累了,不想讲了,也不出声,默默地吃饭。
过了几天,洪锋出差回来时见到小月和李雪正在他的办公室热烈地讨论着什么问题,声音很大,像吵架一般,十分奇怪,敲着门笑道:“喂,别影响外面的同事上班呀!吵架得关上门吧,影响不好。”
小月见到他,声音更大了:“锋,你来看看我这篇小说,你觉得应该怎样结尾才好?”
是小月的新作,名叫《告别江湖》。
少年胡行只身闯深圳,无奈落到行乞为生。
有天晚上,他露宿桥下时见到有七八个人围攻另三个人,其中两人很快就被打倒在地,只有一人苦苦撑着。少年虽沦落到行乞的地步,却身手了得,是热血之人。他马上跳出去帮那苦苦撑着的那人,顿时扭转局势,那七八人见势不妙,四散而去。被少年救的那人是一个香港人,叫肖川,在附近开了间制衣厂。肖川马上请胡行做了他的私人保镖。
胡行慢慢发现这香港人是走黑道的,不仅贩毒、走私,还把招进厂的漂亮女孩骗去卖淫,并用药物控制着她们,他一怒之下杀了肖川,却遭到了肖川手下的追杀。在一次生死相搏时,有个路过的叫古泯心的中年人救了他,并联手端了这香港人的老巢。
胡行跟着古泯心到了毗邻的D城,却发现古泯心跟肖川干着同样的营生,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杀不了古泯心反遭古泯心的追杀,在奔逃躲避中他组织了一帮多年来跟他交好的兄弟们成立了一个杀手组织与之分庭抗礼,古泯心知他一帮人身手了得,机敏凶狠,就备了重礼相约说虽然营生不同,大家走的是同一条道,请求罢手言和。
胡行的杀手组织每杀一个人必经过周详的调查,非该死之人,坚决不杀,若是好人,必定全力以赴保护,消灭恶人。
但他渐渐地厌了,想要退出,并筹钱投资做起了正经生意。可是,人已在江湖,怎样告别江湖呢?
“我说,他应该向公安机关自首,”李雪大声说,“并检举其他相关人等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不,我觉得有两条路,”小月正色道,“当然我只是站在我写小说的立场。第一、率众兄弟一举歼灭古泯心一伙,杀尽该杀之人……”
“那他是罪上加罪,只有死路一条……”
“雪姐,我是在写小说呢!杀尽该杀之人后要么投案自首要么自杀以谢天下;第二、解散帮众,远走他乡,从此正经做回平常人,日日反省忏悔……”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无情,逃得了一时……”
“雪姐,都说人家是在写小说呀……”
“写小说也得符合常理呀!”
“他可没杀过一个好人呀!”
“但他犯了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那这世界不就乱套了吗?那不是在行侠仗义,那是在制造恐怖,扰乱社会治安!”
洪锋一直没出声,这时笑道:“小雪,多年前,我让大师兄、王大江致残,你可是要我现在回去自首么?”
李雪一怔,呆了呆笑着问:“洪锋哥,若你是小月笔下的那主人公,你打算怎样告别江湖呀?”
“对哦,”小月也跟着接口问,“锋,你刚才也看了我的小说,若你是胡行,如何退出?”
洪锋“哈哈”大笑道:“这是你的事,我才懒得去想。你们热烈地继续讨论吧,我还有事。记得,关上门吵。”
晚上回去,小月正在电脑前忙着。
一见到他,小月就笑道:“锋,我还是不能改变我的一贯风格,让胡行率众兄弟一举歼灭古泯心一伙,杀尽该杀之人,然后投案自首。够豪气的吧!”
洪锋微笑着点了点头,轻声道:“都是神秘人告诉你的关于虎哥的故事吗?”
小月点了点头,轻声道:“那人很是关心虎哥。当我告诉他我写的小说名叫《告别江湖》时,他说,但愿你能尽快发表,虎哥也能看到,生也好,死也好,率众兄弟从此告别江湖,不管用怎样的方式!不归路难归,总也得有个尽头吧!”
洪锋一呆,轻声道:“小月,你还该加入一个情节,主人公爱上了一个女孩,他是因为女孩才决定退出江湖的。”
“太俗了吧……”
“可这在现实生活中的确会发生呀!”
小月一呆。过了好久才缓缓地道:“说得也是。是人,就会有情感;是人,就可能做错事、走错路;是人,就会不时陷入迷惘。虎哥又何尝不知自己走错了路,也正陷入迷惘。雪姐说得对,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那这世界不就乱套了吗?那不是在行侠仗义,那是在制造恐怖,扰乱社会治安!但愿虎哥能迷途知返,正如神秘人所言,生也好,死也好,率众兄弟从此告别江湖,不管用怎样的方式!不归路难归,总也得有个尽头吧!”
“是呵,”洪锋轻轻拥住小月,长叹道,“不归路难归,总也得有个尽头吧!”
像以往的任何傍晚一样,小月回到家里弄好了饭菜等着洪锋回来。平时,洪锋也总会在七点钟左右准时回家。
自洪锋生日那晚以后,他们之间的隔膜似乎消失了,但小月总感到两人喁喁细语时,洪锋很多时候总是欲言又止。
其实小月知道自己的厨艺很是一般,与洪锋同居前,她根本就没亲自下厨弄过吃的。但每餐洪锋总是能吃很多,而且吃得津津有味。小月那时特有成就感,比自己的作品被人赏识更有成就感。
然而都快八点了,洪锋还是没回,小月急了,奔向电话。
在电话机下她看到了一张纸,写满了字。
小月:
我的爱人!
你知道那晚为什么你没见到虎哥吗?因为虎哥就在你的身边。我生于农历6月28日,今年28岁,所以我订了28号台,我那晚没想别的,就想与你吃餐饭,分享我的28岁生日。
知道我以前为什么总对你若即若离吗?因为我刻骨铭心地爱你,而我走的是一条不归之路。
知道神秘人是谁吗?他就是袁一民,我的死难兄弟,你跟他也很熟,我早已猜到是他,昨晚他对我说,他一见到你之后就有了劝我退出的想法。
我们选择了你的小说结尾方式,如果有幸生还,我一定带着我兄弟会36名兄弟去公安局自首。
飞哥就是你笔下的古泯心。他今晚会搞一次有史以来最大的毒品交易,倾巢而出,我们通过许多渠道才获得了准确消息。一民建议我告诉刑警队,但我想,刑警队汇同特警队也许能一举抓获众歹徒,恐怕刑警队会有伤亡,而我们,应该比一般刑警更有把握对付歹徒们,我跟飞哥对抗了多年,知根知底。
李雪应该是特警,我调查过,她高中一毕业就参军了,正是在D城,师傅去世时她都不在身边。我也好,飞哥也好,都是在公安局挂了号的,虽然很少有人见过我真面目,但和我正面交过手的刑警就有好几十人。
李家特有的心意六合拳,不同于世上普遍流传的。恐怕这世上只有我与李雪才会,想来刑警队与特警队在案情分析时她就推测到了。但我自父母去世后再也没跟家里人联系过,想来她也找了我很久了。你的网帖,引起了她的关注,而你又聊起了我,于她,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唯心地说,也真是“天意”。这一段时间,她总是在寻找我犯案的证据,并总在找机会跟踪我,想来她应该暂无所获。
说句心里话,你可别生气。你炒的菜难吃死了,但我喜欢,真的。
早点找个好人嫁了吧,你会是个贤妻良母的,真的。
不说了。
锋字
小月呆坐了一阵,居然一点也不感到难过,猛地想起还是应该报警,正要拨电话,门铃却响了起来。
正是李雪。
小月想也不想就把洪锋留给她的信拿给李雪看。
李雪一看完信,一句话也不说转身就走。
小月一把拉住她,轻声说:“若能见到他,告诉他,我怀孕了,我一定会把孩子生下来的,为了孩子,我会尽快找个稳定的工作。”
李雪也不回头,大声说:“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带他回来见你一面。”说罢就迅速地冲下楼去……
“阿锋,”小月马上收起电话迎了上来,欢快地道:“你知道吗?今晚我就能见到虎哥,你陪我去吧。”
洪锋心头一震,微怒道:“你是不是真的疯了?一个黑社会的头子你还真敢去招惹!把你的打工文学作品弄好就行了,别老是想着写出什么轰动作品,如果把小命搞丢了,我看你还能写出什么来?”
小月顿时不笑了,转身就走,大声道:“我知道你怕死,你不陪我去,我自己一个人去!”
洪锋也不理她,自个儿打开车门发动了车子。
小月急了,马上折回来,扒在车窗上乞求道:“我只是偷偷地看看他长的什么样子,然后就走。”
“见到了又怎样?他会告诉你他是怎么走上黑道的吗?”
“盛传D城近几年蹿起两个最大的黑帮,一个叫支竹帮,老大人称飞哥,剽悍狠毒,貌似戏里的张飞,特别喜欢吃腐竹,广东人把腐竹叫支竹,他就把他的帮会命名叫支竹帮。一个叫兄弟会,老大人称虎哥,没有人见过他,只传说他身手了得,打架时有如猛虎出笼、人人惊惧。支竹帮财大势大,无恶不作,但帮规森严,飞哥有巨大的关系网。兄弟会却只做一件事,帮里清一色都是杀手,个个神龙见首不见尾。听说支竹帮虽横,却总是会给兄弟会的面子。你知道,我一直想弄几篇关于黑帮的作品……”
“你见过什么飞哥了?”
“是呀,无意中见到的,所以,我想再见见……”
“你的消息是从哪来的?既然没人见过他,你凭……”
“你别管,一句话,陪不陪我去?”
小月说的那地点是在“云天”西餐厅。
但他们二人等了许久都没有见到神秘人告诉小月的28号台有人出现,问了服务员,那台位确实是被人预订了的。
直到晚上10点钟西餐厅快打烊时,28号台都空着,没有人出现。
“被人耍了吧?”洪锋笑道,“害我紧张了一个晚上。”
“不会呀,上次能见到飞哥,也是他提供消息给我的。”小月沉吟道,“莫非,他们今晚有什么行动?”
“告诉我,是谁提供这些信息给你的?”
“你想知道吗?”小月站起身来,“就不告诉你。”
“喂,咱们是什么关糸呀?你没有把我放在心上吗?”
“问得好!你告诉我,咱们究竟是什么关系?相识快一年了吧?你总是对我若即若离的,好像倒是我怕找不到男朋友似的。你不就开了个小小的贸易公司吗?我看也没赚到几个钱。是啊,我热爱文学,很穷,又不想找个固定的工作,但没有你,也还不至于饿死吧?”说罢,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洪锋叹了口气,起身追了出去,却已不见了小月,打电话也关了机。
他了解她的臭脾气,几句话不对,搞不好一个礼拜都不会理他了。只好又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自个儿驾车走了。
溜达了一阵回去,意外地发现小月早到了,正在房里等着他,居然一脸欣然。
洪锋心里暗道:“女人真是怪,说翻脸就翻脸,说变就变了过来。”
“怎么,不欢迎吗?”
“哪里呀?这么晚了,刚才一个人跑哪儿去了?我担心死了。”
“没干什么呀?在网吧呆了会儿,顺便去拿昨天订的蛋糕。”
“蛋糕?”
“别装了,我还不知道你今晚为什么不开心吗?就是以为我不记得你的28岁生日嘛,小气鬼!就算我不记得我妈是哪天生我的,也不会不记得你妈是哪天生你的。”
他们是在《异乡天空》杂志社举办的座谈会上认识的。小月是应邀的作者之一,洪锋是幸运的应邀读者之一。
洪锋一到杂志社就向编辑老师们打探有没有邀请一个署名叫“须眉”的作者,说他特喜欢他的文章。
“须眉”就是小月。
他本以为“须眉”是一位看上去勇猛壮实的男士(因为“须眉”笔下的人物总是豪气干云的,讲的每一个故事也总是让人能明显的读出一股豪放粗犷之气),哪知却是一位青春靓丽的大姑娘,他当众就“哈哈”大笑起来。
由于都漂泊在D城,且相距不远,一来二去的就熟了。认识他们的人都说他们在恋爱,二人也都默认了。
事实上,小月总感觉到他们之间像隔了什么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就是撕不破穿不透。
但小月无意中偷听到洪锋与一位叫袁一民的朋友聊起她,洪锋说:“我真的很喜欢和她在一起。”
小月也对身边的朋友说:“我爱他,真的。”
然而他们还是没能撕破或穿透那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隔膜。
“这可是用我呕心呖血的2000字换回来的,”小月一边开着长城干红一边轻笑道,“你可别觉得寒碜,我从来没这么奢侈过。”
洪锋不语,默默地帮着拆开蛋糕的包装。
他们干了一杯,又干了一杯。小月显然不善饮酒,第二杯下肚时,脸上就飞起了红霞,第三杯下肚后,情不自禁地就把头靠在了洪锋肩上,头晕了。
“别喝了吧?”洪锋轻抚着小月乌黑的细发,“谢谢你,小月,28年来,我第一次过生日。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小月晕乎乎地抬起头,朦胧着眼晴柔声说:“今晚,我,我不走了。”
洪锋大惊,赶忙轻声说:“不,不好吧?我这就送你回去。”
小月突地觉得酒醒了,“嚯”地抬起头大声问道:“姓洪的,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觉得我除了偶尔弄些文字能变铅字外其他的便一无是处?”
“你,你太多心了。”
“你是不是想找一个能帮你打理生意的女人呀?而我不行?”
“小月,你喝醉了。”
“你别顾左右而言他。请准确地回答我,爱我吗?”
“爱,真的。”
“愿娶我为妻吗?”
“愿意,很想很想,但……”
“我不听,今晚,我,我坚决不走了。”
很好的天气。小月约了一个网友见面。
小月喜欢在网上玩“斗地主”。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她玩了一个通宵,有一个叫“渡厄”的网虫也陪了她一个通宵,也聊了一个通宵。“渡厄”也是个姑娘,此后二人就成了很要好的网友,若都在线,要么聊心里话,要么就一起找人玩“斗地主”。
“渡厄”真名叫李雪,看上去十分英武,双目特别有神,正气凛然。
“我想在D城找个工作,”李雪与小月闲聊了几句后很认真地说,“在S城呆得太久了,想换换环境。”
“好呵,在D城我又多了个朋友,”小月很是开心,“对了,我上次告诉过你,我男朋友的贸易公司正要招一名业务助理呢。”
“我正是冲你这句话来的呀!盲目找工作可是件痛苦的事。”
“可是,他要求英语水平……”
“没问题,不会让你为难的。他们做国际贸易,英语水平要过得去,这是最基本的,我当然知道。”
没想到李雪竟早就与洪锋认识,而且是一起长大的。
“小月,洪锋哥没同你讲起过我吗?我是他小师妹呀!”
“小师妹?”
“是呀,我爸爸精通家传心意六合拳,只收了两个徒弟,大师兄老是恃武为恶,被人秘密修理了一番,成了一个废人……”
小月把目光转向洪锋,打断李雪的话:“是真的吗?”
洪锋点了点头。
“那你平时还那么怕事?”说着,小月又把目光转向李雪,“雪姐,你说的是真的吗?他学得怎样?”
“厉害呀!爸爸逢人就说,哎,总算收了个得意的,总算收了个得意的!”
小月正想奚落洪锋几句,洪锋却先开了口:“我是生意人,总不能到处炫耀我会心意六合拳吧,对不对?就算是个街头小混混,也不能动不动就仗着会两下子就喊打喊杀呀!”
上班的时候,洪锋抽了个时间走进李雪的办公室,轻声问道:“师傅,他,他老人家还好吗?”
“你昨天只字不提,”李雪冷笑道,“一别十年了吧,音讯全无,怎么突地想起来了呀?”
洪锋自知理屈,只好不出声。
“爸爸已经走了快五年了。”
洪锋一呆,默默地转过了身。
“二师兄,有两件事,爸爸一直想知道,是你把大师兄和王大江致残的吗?”
洪锋又一呆,过了许久才缓缓地点了点头。
“爸爸临终前对我说,日后见到小锋,代我谢谢他,是他为乡里除了两害。”
洪锋一怔,缓缓地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只听李雪在身后大声说:“从公司来看,你现在也混得不错呀!为什么不与家里人联系?伯父伯母去了,兄姐们还在呀!”
晚上回到住处,一进门小月就燕子般地迎了上来。
“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吃饭的时候,小月突地兴奋地说,“我已经知道了一些关于虎哥的故事。”
“是吗?”洪锋停止了咀嚼,直望着小月,“我一进门就觉得你很兴奋,原来是这个,说来听听。”
小月马上放下饭碗,坐正了身子,清了清喉咙,正要讲却又问:“锋,你说那人讲的会是真的吗?”
“奇了,你天天到处神神秘秘地找虎哥、打听他的故事,有人告诉你了,你却又不信,真的假的,只有天知道。要不,叫那人想法帮你引荐虎哥,听虎哥亲口讲,或许应该是真的。”
“异想天开!”小月知他调侃,微怒道,“不讲了,吃饭。”
“真是女人,说变就变。”洪锋故意长长地叹了口气,“吃饭,吃饭。”
小月却又放下了筷子,直盯着他,正色道:“你知道吗?我每个月须向《异乡天空》最少交一篇有质量的稿子。”
洪锋点了点头,说:“《异乡天空》是半月刊,用稿量大,他们自是要团结一批素质较高的作者,你是其中之一,我知道,我早就听编辑王老师讲过。”
“可这个月马上就下旬了,我半个字都还没想出来……”
“所以,一定要找虎哥……”
“不。还有你,对我来说,也是个谜,要不是雪姐来了,我还真没想起来。写不写,是我的事,但你,一定要讲,言必真实。”
“哎呀,你……”
“讲,还是不讲?”
应该说,漂泊在异乡的人,都有一些故事,也许,大都雷同,文字爱好者们便也都忽视了。其实,正如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一样,那经,是不尽相同的。
洪锋年少时的痛苦,一是穷,早知不能如愿以偿上大学;二是万般无奈之下亲手把大师兄王魁打成了残废;三是不能亲侍双亲归老,被迫背井离乡。
在洪锋家乡,李义汉是名人,他爷爷曾是义和团某分支的教头,祖传心意六合拳被人传得神乎其神,但他既不轻易授徒更不轻易示人。怎奈人老家穷受不得人恩惠,王魁为他挑了三年水、帮忙种了三年地、逢年过节礼仪不断,他无以为报,唯有倾囊相授,却不料王魁是恶人,自认武功了得时便横行乡里。李义汉人老多病体弱,竟是想制也无力。洪锋是王魁荐入门下的,洪锋家穷没礼可送,但挑水、种地还是行的。老人似乎看到了希望,唯有寄望于他,虽不亲授,却不时偷偷指点精义、大讲武德。
上高二那年,洪锋已经身手不错了,他与王魁虽然私交不错,却实在也看不惯他的行径,一再苦苦相劝,怎奈王魁听不进去,还数度当众打他骂他。此处是穷县僻乡,难有人管,洪锋只好想到“以恶止恶”,化了装约王魁比武。照理他不是王魁的对手,也许天也怒了,王魁不小心自己滑倒了,又是在黑夜里,洪锋趁机含泪下重手打断了王魁几条肋骨。
王魁致残,乡里奔走相贺,偏偏又出了个恶人,乡长的儿子王大江。王大江好色成性,事后仗着有权有势,送些东西就了事,乡长居然知而不管。那时洪锋已停学在家,他心头的火又起来了。当王大江变本加厉把淫掌伸向洪锋的母校高中女学生时,他再也不能控制怒火了,趁夜闯入乡长家把王大江又打成了残废。
乡长气疯了,当年王魁等一伙为恶他从不理,这时却去县公安局报案请了刑侦队过来,说此地存在黑社会团伙。
一时弄得人心惶惶,一些混混更是不敢出家门半步或早早望风而逃了。最紧张的自是洪锋,他毕竟只是个18岁的大孩子。禁不住父母的一再盘问,他坦承了一切。两老人痛哭了一场只好劝他远走他乡,避避风头,并马上把家里唯一可变钱的几只母鸡抓去卖了筹路费。
讲着,洪锋停了下来。
小月叹了口气,端起饭碗来,轻声说:“吃饭吧,都凉了。以后再讲吧。”
洪锋一怔,轻声问:“月,能不能告诉我你是在跟什么人联系?他怎么就知道虎哥的事呀?”
“我想他应该是虎哥身边的人。我们在网上联系,他找我,我找不到他,他的QQ号每次都不同,我若在线,他也在线的话,就会跟我联糸。几个月前,我看报纸报道说某台商被人暗杀,疑是黑社会所为。后与D城的几个笔友聊天,他们说D城的黑势力的确十分猖獗,我也就是在那时知道有个支竹帮和兄弟会的。我来了兴趣,就想弄几篇关于黑帮人物的文字,很幼稚的想法,希望所谓的黑社会人物迷途知返。于是我在网上发了个帖讨论相关话题。还真有许多人来参与,神秘人和雪姐都是在那时聊上的,只不过我与雪姐玩斗地主和说私房话的多,而与神秘人……”
“你与小雪谈起过我吗?”
“是呵,你那时总与我若即若离的,就想找个人说说。”
“那你与神秘人都谈了些啥?”
“我先向他了解支竹帮,他让我见到了那飞哥,还真跟传说中的差不多。但他只说支竹帮无恶不作,叫我别去招惹,同时他对飞哥了解甚少。我后来又向他问起兄弟会,他却推说有点忙下线了。过了一段时间,他主动找我,问我究竟是干什么的,我坦言我是个自由撰稿人,他就问我想不想看看虎哥长的什么样子,我当然想。那晚你也去了,但我们没见到。我马上又去了网吧,神秘人很快就找到了我,问我见到没,我说没有,他十分奇怪,说他明明见到虎哥拉着一个女孩的手进去了。我叫他讲讲虎哥,他只说了一句,虎哥是好人,是嫉恶如仇的当代侠客,然后就下线了。又过了好几天,神秘人又跟我联系了,问我能不能写些文字呼吁在道上混的人迷途知返。他说在道上混的,并非都是大奸大恶之辈,比如兄弟会,虎哥和他的兄弟们,大家经历坎坷,听到的、见到的、自身遭遇到的不平事太多,而许多不平事中的作恶之人,因为种种原因却未必会遭到法律制裁,他们不能容忍这些作恶人继续为恶,故挥刀相向,杀一个,少一个。然而这条路,终是自绝之路。神秘人讲完这些又下了线。”
洪锋知她讲累了,不想讲了,也不出声,默默地吃饭。
过了几天,洪锋出差回来时见到小月和李雪正在他的办公室热烈地讨论着什么问题,声音很大,像吵架一般,十分奇怪,敲着门笑道:“喂,别影响外面的同事上班呀!吵架得关上门吧,影响不好。”
小月见到他,声音更大了:“锋,你来看看我这篇小说,你觉得应该怎样结尾才好?”
是小月的新作,名叫《告别江湖》。
少年胡行只身闯深圳,无奈落到行乞为生。
有天晚上,他露宿桥下时见到有七八个人围攻另三个人,其中两人很快就被打倒在地,只有一人苦苦撑着。少年虽沦落到行乞的地步,却身手了得,是热血之人。他马上跳出去帮那苦苦撑着的那人,顿时扭转局势,那七八人见势不妙,四散而去。被少年救的那人是一个香港人,叫肖川,在附近开了间制衣厂。肖川马上请胡行做了他的私人保镖。
胡行慢慢发现这香港人是走黑道的,不仅贩毒、走私,还把招进厂的漂亮女孩骗去卖淫,并用药物控制着她们,他一怒之下杀了肖川,却遭到了肖川手下的追杀。在一次生死相搏时,有个路过的叫古泯心的中年人救了他,并联手端了这香港人的老巢。
胡行跟着古泯心到了毗邻的D城,却发现古泯心跟肖川干着同样的营生,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杀不了古泯心反遭古泯心的追杀,在奔逃躲避中他组织了一帮多年来跟他交好的兄弟们成立了一个杀手组织与之分庭抗礼,古泯心知他一帮人身手了得,机敏凶狠,就备了重礼相约说虽然营生不同,大家走的是同一条道,请求罢手言和。
胡行的杀手组织每杀一个人必经过周详的调查,非该死之人,坚决不杀,若是好人,必定全力以赴保护,消灭恶人。
但他渐渐地厌了,想要退出,并筹钱投资做起了正经生意。可是,人已在江湖,怎样告别江湖呢?
“我说,他应该向公安机关自首,”李雪大声说,“并检举其他相关人等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不,我觉得有两条路,”小月正色道,“当然我只是站在我写小说的立场。第一、率众兄弟一举歼灭古泯心一伙,杀尽该杀之人……”
“那他是罪上加罪,只有死路一条……”
“雪姐,我是在写小说呢!杀尽该杀之人后要么投案自首要么自杀以谢天下;第二、解散帮众,远走他乡,从此正经做回平常人,日日反省忏悔……”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无情,逃得了一时……”
“雪姐,都说人家是在写小说呀……”
“写小说也得符合常理呀!”
“他可没杀过一个好人呀!”
“但他犯了法。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那这世界不就乱套了吗?那不是在行侠仗义,那是在制造恐怖,扰乱社会治安!”
洪锋一直没出声,这时笑道:“小雪,多年前,我让大师兄、王大江致残,你可是要我现在回去自首么?”
李雪一怔,呆了呆笑着问:“洪锋哥,若你是小月笔下的那主人公,你打算怎样告别江湖呀?”
“对哦,”小月也跟着接口问,“锋,你刚才也看了我的小说,若你是胡行,如何退出?”
洪锋“哈哈”大笑道:“这是你的事,我才懒得去想。你们热烈地继续讨论吧,我还有事。记得,关上门吵。”
晚上回去,小月正在电脑前忙着。
一见到他,小月就笑道:“锋,我还是不能改变我的一贯风格,让胡行率众兄弟一举歼灭古泯心一伙,杀尽该杀之人,然后投案自首。够豪气的吧!”
洪锋微笑着点了点头,轻声道:“都是神秘人告诉你的关于虎哥的故事吗?”
小月点了点头,轻声道:“那人很是关心虎哥。当我告诉他我写的小说名叫《告别江湖》时,他说,但愿你能尽快发表,虎哥也能看到,生也好,死也好,率众兄弟从此告别江湖,不管用怎样的方式!不归路难归,总也得有个尽头吧!”
洪锋一呆,轻声道:“小月,你还该加入一个情节,主人公爱上了一个女孩,他是因为女孩才决定退出江湖的。”
“太俗了吧……”
“可这在现实生活中的确会发生呀!”
小月一呆。过了好久才缓缓地道:“说得也是。是人,就会有情感;是人,就可能做错事、走错路;是人,就会不时陷入迷惘。虎哥又何尝不知自己走错了路,也正陷入迷惘。雪姐说得对,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那这世界不就乱套了吗?那不是在行侠仗义,那是在制造恐怖,扰乱社会治安!但愿虎哥能迷途知返,正如神秘人所言,生也好,死也好,率众兄弟从此告别江湖,不管用怎样的方式!不归路难归,总也得有个尽头吧!”
“是呵,”洪锋轻轻拥住小月,长叹道,“不归路难归,总也得有个尽头吧!”
像以往的任何傍晚一样,小月回到家里弄好了饭菜等着洪锋回来。平时,洪锋也总会在七点钟左右准时回家。
自洪锋生日那晚以后,他们之间的隔膜似乎消失了,但小月总感到两人喁喁细语时,洪锋很多时候总是欲言又止。
其实小月知道自己的厨艺很是一般,与洪锋同居前,她根本就没亲自下厨弄过吃的。但每餐洪锋总是能吃很多,而且吃得津津有味。小月那时特有成就感,比自己的作品被人赏识更有成就感。
然而都快八点了,洪锋还是没回,小月急了,奔向电话。
在电话机下她看到了一张纸,写满了字。
小月:
我的爱人!
你知道那晚为什么你没见到虎哥吗?因为虎哥就在你的身边。我生于农历6月28日,今年28岁,所以我订了28号台,我那晚没想别的,就想与你吃餐饭,分享我的28岁生日。
知道我以前为什么总对你若即若离吗?因为我刻骨铭心地爱你,而我走的是一条不归之路。
知道神秘人是谁吗?他就是袁一民,我的死难兄弟,你跟他也很熟,我早已猜到是他,昨晚他对我说,他一见到你之后就有了劝我退出的想法。
我们选择了你的小说结尾方式,如果有幸生还,我一定带着我兄弟会36名兄弟去公安局自首。
飞哥就是你笔下的古泯心。他今晚会搞一次有史以来最大的毒品交易,倾巢而出,我们通过许多渠道才获得了准确消息。一民建议我告诉刑警队,但我想,刑警队汇同特警队也许能一举抓获众歹徒,恐怕刑警队会有伤亡,而我们,应该比一般刑警更有把握对付歹徒们,我跟飞哥对抗了多年,知根知底。
李雪应该是特警,我调查过,她高中一毕业就参军了,正是在D城,师傅去世时她都不在身边。我也好,飞哥也好,都是在公安局挂了号的,虽然很少有人见过我真面目,但和我正面交过手的刑警就有好几十人。
李家特有的心意六合拳,不同于世上普遍流传的。恐怕这世上只有我与李雪才会,想来刑警队与特警队在案情分析时她就推测到了。但我自父母去世后再也没跟家里人联系过,想来她也找了我很久了。你的网帖,引起了她的关注,而你又聊起了我,于她,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唯心地说,也真是“天意”。这一段时间,她总是在寻找我犯案的证据,并总在找机会跟踪我,想来她应该暂无所获。
说句心里话,你可别生气。你炒的菜难吃死了,但我喜欢,真的。
早点找个好人嫁了吧,你会是个贤妻良母的,真的。
不说了。
锋字
小月呆坐了一阵,居然一点也不感到难过,猛地想起还是应该报警,正要拨电话,门铃却响了起来。
正是李雪。
小月想也不想就把洪锋留给她的信拿给李雪看。
李雪一看完信,一句话也不说转身就走。
小月一把拉住她,轻声说:“若能见到他,告诉他,我怀孕了,我一定会把孩子生下来的,为了孩子,我会尽快找个稳定的工作。”
李雪也不回头,大声说:“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带他回来见你一面。”说罢就迅速地冲下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