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去世子女能主张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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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同志:
  上个月,我丈夫不幸去世。最近,两个子女提出要分割遗产,但按照我们这里的习惯,只有在父母都去世后,子女才能继承遗产。而且,我现在已60多岁了,没有劳动能力,只能指望这些遗产来养老送终。为此,我不同意把老伴的遗产拿出来分割。请问,根据现在的情况,子女们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吗?
  读者 钟桂兰
  
  钟桂兰读者:
  不论是村规民约,还是风俗习惯,都不能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父母均去世后,子女才能继承遗产”,这只是你们当地的风俗习惯,据了解,在不少人当中也的确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夫妻、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之间的继承权和被继承权是平等的。在你老伴去世后,两个子女和你都有权继承你老伴的那份遗产,并不是在父母均去世后子女才能继承遗产。
  从你的来信可知,你现在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一些遗产给你。而且,即使你所分得的遗产和你自己的财产不足以保障你今后的生活所需,也不用为此而担心,因为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希望你能正确对待子女们的要求,依照法律规定分割你丈夫的遗产。
  江西 林子 洪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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