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叙述金融市场是国家市场体系的核心与纽带;分析金融市场之功能;进一步阐明金融市场发挥功能的条件与环境要求。
关键词:国家市场体系 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功能 条件与环境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3(b)-0252-02
金融市场是国家统一市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要素市场。它与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旅游服务市场等各类市场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形成统一市场的有机整体。在整个市场体系中,金融市场是最基本的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联系其他市场的纽带。试想,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无论是消费资料、生产资料的买卖,还是技术和劳动力的流动等,各种市场的交易活动都要通过货币的流通和资金的运动来实现,都离不开金融市场的密切配合。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整个国家市场体系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制约作用,反过来,市场体系中其他各市场的发展,又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1金融市场在整个经济领域中的功能
前面说过,金融市场在整个国家市场体系中是核心与纽带。下面对其功能和作用做具体阐述。
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加上该市场明显不同于其他市场的运作规律和特点,使得这个市场具有多方面功能,其中最基本的功能是满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投融资需求,促进资本的集中与转换。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功能。
1.1 有效地动员筹集资金
众所周知,金融机构从最原始起便具有筹集资金的功能。它能吸纳社会上各方面的资金,由于历史原因,一般公众会本能地认可金融机构的信用,愿意把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1.2 合理配置和引导资金
金融机构通过贷款、投资等手段对筹集的资金进行有效配置,且引导资金到最合理的地方去。包括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避免重复建设等等。
1.3 灵活调度和转化资金
实际上,金融市场就是资金供求的“调节器”。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调剂货币供应量,有利于国家控制信贷规模,并有利于使用市场利率由资金供求关系决定,促进利率作用的发挥。金融市场还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金融市场可以促进地区间的资金协作,有利于开展资金融通方面的竞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4 实现风险分散,降低交易成本
利用金融市场的多层次和多元性,建立一个相关系数较低的投资组合,从而减低风险;比如,使投资的股票数量增加,组合的风险相对降低。简单而言如果将资金平均分配在50只股票上,就算其中一家公司不幸倒闭,损失亦只占投资总额之2%,比单独投资在这家要倒闭的公司而蒙受的损失少得多。用一句简单俗语,就是把鸡蛋分散地放在不同的篮子里。
金融市场的大趋势是不断降低交易成本,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提高效率。 信息时代已经来临,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交易技术的进步和金融市场的完善有效地减少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了交易成本。
1.5 实施宏观调控
目前,金融调控已经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宏观调控已经从以前过多依靠行政手段,逐步转向使用经济手段。而搞好金融调控,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市场资源的配置,已成为宏观调控中使用十分有效的经济手段。比如,我们国家不断经历的各项大事、喜事、难事,如承办大的国际赛事、遭遇大的自然灾害等,使我国经济运行出现阶段性不稳定,而这就都需要有效运用金融手段搞好宏观调控。再者,2011年开年以来,有些令人不安的物价数据显然对货币政策调控构成很大压力,为了有效管理流动性,央行“两率”齐动,两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一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全面发挥金融调控功能。
1.6 有利于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
在金融市场上合作的机会多多,无论是部门、地区间,还是国家间,金融合作可以通过直接引进外资、扶持优质企业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建立适应不同企业的多层次、多种类金融市场,促进融资结构多元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并积极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各地可借助区域合作的机会,加快本地金融市场的建设,改善金融环境,提高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使区域内金融市场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就是通过金融合作,加强加深部门、地区与国家间的经济联系,这也是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2金融市场发挥功能的条件和环境
金融市场功能如此丰富,又如此重要,那么要很好地发挥其功能是要有条件及相应的环境的。金融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建立基础与发展方向。各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金融市场只有建立在真实信用和现实社会再生产基础之上,坚持与生产流通紧密相关并为之服务的发展方向,才能在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其功能。如果金融市场的活动脱离了上述基础与方向,不仅难以发挥其基本功能,而且还会出现诈骗、投机、泡沫和操纵市场等不良现象,加大金融风险,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和经济的稳定,甚至引发经济危机并在国际间迅速传播。其次,要使金融市场正常、充分地发挥其功能作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与环境,其中主要是:法制健全,信息披露充分,市场进退有序。
不容讳言,金融市场环境与地区发展水平是绝对相关联的,经济发展必然会促进金融环境的改善,或者说经济的进步,要求金融环境跟进,当然首要地就是健全与金融市场相关的法律建设。特别是金融市场越来越国际化,法制与监管先行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无论作为跨境上市公司的本国,还是作为跨境上市公司的目标市场所在国,中国都应当根据自身的监管目标协调配置监管权力,做到监管合理、有效。其二,应当完善关于外国公司法律地位的制度。针对那些在中国境外设立但管理和控制中心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即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可以考虑在信息披露、资本要求、董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较为严格的规定。其三,中国可以在资本市场法中确立特别的制度,对跨境上市涉及的监管事项作出规定。为了有效地保护境内投资者,监管机构既应考虑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并上市的活动,也应考虑境外发行人面向境内市场进行的不以上市为目的的证券发行活动。其四,中国可以考虑在拟制定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通过冲突规则,对股东权利、股份交易、信息披露责任和要约收购等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
金融市场信息披露的规制是各国政府监管部门非常关注的问题,是新兴市场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市场制度建设的中心问题之一。
金融产品的质量无法通过表面判断,必须通过信息披露才能说明,所以完善金融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培育市场和防止风险的蔓延。信息披露制度是行政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而又突出市场约束的重要性的制度。
在金融市场中有众多主体,其中包括了行政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具有自治监管职能的事业单位: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各类结算机构;市场主体:各类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交易者;社会主体:媒体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一般认为,监管机关的监管、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及社会监督三方面的监督应该构成金融监管的三大支柱。但,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着发展不成熟、金融业垄断程度较高、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缺乏对市场参与者的市场激励机制、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意识不足等诸多问题。在建设市场经济中,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一个有效手段,金融市场也不例外。但是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如果缺乏市场的约束,就会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方法失效或者是实效大大地降低。因此,我国的金融监管要着力构建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
也就是说进退有序,有效地维护市场和释放风险。当金融市场已经出现动荡或者危机时,国家应该如何进行管理,法律制度构建是否适当,决定着金融业在风险释放过程能否平稳地过渡和在释放后能否迅速恢复。我国当前仍未建立有效的市场推出机制,或者说是风险释放机制,这是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亟待完善的一个方面。
3结语
金融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核心,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并通过政府、金融机构自身以及社会各方面,努力完善令其功能正常发挥的各方面的条件,确保金融市场充分发挥其对国家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与纽带作用。可以确信,金融市场持续地发展与成熟,将有力地推进我国经济稳定持续的增长。
关键词:国家市场体系 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功能 条件与环境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3(b)-0252-02
金融市场是国家统一市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要素市场。它与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旅游服务市场等各类市场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形成统一市场的有机整体。在整个市场体系中,金融市场是最基本的核心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联系其他市场的纽带。试想,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无论是消费资料、生产资料的买卖,还是技术和劳动力的流动等,各种市场的交易活动都要通过货币的流通和资金的运动来实现,都离不开金融市场的密切配合。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整个国家市场体系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制约作用,反过来,市场体系中其他各市场的发展,又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和可能。
1金融市场在整个经济领域中的功能
前面说过,金融市场在整个国家市场体系中是核心与纽带。下面对其功能和作用做具体阐述。
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加上该市场明显不同于其他市场的运作规律和特点,使得这个市场具有多方面功能,其中最基本的功能是满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投融资需求,促进资本的集中与转换。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功能。
1.1 有效地动员筹集资金
众所周知,金融机构从最原始起便具有筹集资金的功能。它能吸纳社会上各方面的资金,由于历史原因,一般公众会本能地认可金融机构的信用,愿意把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1.2 合理配置和引导资金
金融机构通过贷款、投资等手段对筹集的资金进行有效配置,且引导资金到最合理的地方去。包括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避免重复建设等等。
1.3 灵活调度和转化资金
实际上,金融市场就是资金供求的“调节器”。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调剂货币供应量,有利于国家控制信贷规模,并有利于使用市场利率由资金供求关系决定,促进利率作用的发挥。金融市场还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金融市场可以促进地区间的资金协作,有利于开展资金融通方面的竞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4 实现风险分散,降低交易成本
利用金融市场的多层次和多元性,建立一个相关系数较低的投资组合,从而减低风险;比如,使投资的股票数量增加,组合的风险相对降低。简单而言如果将资金平均分配在50只股票上,就算其中一家公司不幸倒闭,损失亦只占投资总额之2%,比单独投资在这家要倒闭的公司而蒙受的损失少得多。用一句简单俗语,就是把鸡蛋分散地放在不同的篮子里。
金融市场的大趋势是不断降低交易成本,这样才能更好地降低风险,提高效率。 信息时代已经来临,互联网络技术的发展、交易技术的进步和金融市场的完善有效地减少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了交易成本。
1.5 实施宏观调控
目前,金融调控已经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和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宏观调控已经从以前过多依靠行政手段,逐步转向使用经济手段。而搞好金融调控,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市场资源的配置,已成为宏观调控中使用十分有效的经济手段。比如,我们国家不断经历的各项大事、喜事、难事,如承办大的国际赛事、遭遇大的自然灾害等,使我国经济运行出现阶段性不稳定,而这就都需要有效运用金融手段搞好宏观调控。再者,2011年开年以来,有些令人不安的物价数据显然对货币政策调控构成很大压力,为了有效管理流动性,央行“两率”齐动,两次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一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全面发挥金融调控功能。
1.6 有利于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
在金融市场上合作的机会多多,无论是部门、地区间,还是国家间,金融合作可以通过直接引进外资、扶持优质企业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建立适应不同企业的多层次、多种类金融市场,促进融资结构多元化,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并积极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各地可借助区域合作的机会,加快本地金融市场的建设,改善金融环境,提高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使区域内金融市场之间实现良性互动。就是通过金融合作,加强加深部门、地区与国家间的经济联系,这也是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要求。
2金融市场发挥功能的条件和环境
金融市场功能如此丰富,又如此重要,那么要很好地发挥其功能是要有条件及相应的环境的。金融市场功能的发挥程度,主要取决于市场的建立基础与发展方向。各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金融市场只有建立在真实信用和现实社会再生产基础之上,坚持与生产流通紧密相关并为之服务的发展方向,才能在健康发展中充分发挥其功能。如果金融市场的活动脱离了上述基础与方向,不仅难以发挥其基本功能,而且还会出现诈骗、投机、泡沫和操纵市场等不良现象,加大金融风险,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和经济的稳定,甚至引发经济危机并在国际间迅速传播。其次,要使金融市场正常、充分地发挥其功能作用,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与环境,其中主要是:法制健全,信息披露充分,市场进退有序。
不容讳言,金融市场环境与地区发展水平是绝对相关联的,经济发展必然会促进金融环境的改善,或者说经济的进步,要求金融环境跟进,当然首要地就是健全与金融市场相关的法律建设。特别是金融市场越来越国际化,法制与监管先行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无论作为跨境上市公司的本国,还是作为跨境上市公司的目标市场所在国,中国都应当根据自身的监管目标协调配置监管权力,做到监管合理、有效。其二,应当完善关于外国公司法律地位的制度。针对那些在中国境外设立但管理和控制中心位于中国境内的企业(即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可以考虑在信息披露、资本要求、董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较为严格的规定。其三,中国可以在资本市场法中确立特别的制度,对跨境上市涉及的监管事项作出规定。为了有效地保护境内投资者,监管机构既应考虑境外发行人在境内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并上市的活动,也应考虑境外发行人面向境内市场进行的不以上市为目的的证券发行活动。其四,中国可以考虑在拟制定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通过冲突规则,对股东权利、股份交易、信息披露责任和要约收购等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
金融市场信息披露的规制是各国政府监管部门非常关注的问题,是新兴市场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市场制度建设的中心问题之一。
金融产品的质量无法通过表面判断,必须通过信息披露才能说明,所以完善金融市场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培育市场和防止风险的蔓延。信息披露制度是行政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而又突出市场约束的重要性的制度。
在金融市场中有众多主体,其中包括了行政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具有自治监管职能的事业单位: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各类结算机构;市场主体:各类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交易者;社会主体:媒体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一般认为,监管机关的监管、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及社会监督三方面的监督应该构成金融监管的三大支柱。但,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着发展不成熟、金融业垄断程度较高、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缺乏对市场参与者的市场激励机制、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意识不足等诸多问题。在建设市场经济中,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一个有效手段,金融市场也不例外。但是在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如果缺乏市场的约束,就会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方法失效或者是实效大大地降低。因此,我国的金融监管要着力构建市场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其在金融监管中的作用。
也就是说进退有序,有效地维护市场和释放风险。当金融市场已经出现动荡或者危机时,国家应该如何进行管理,法律制度构建是否适当,决定着金融业在风险释放过程能否平稳地过渡和在释放后能否迅速恢复。我国当前仍未建立有效的市场推出机制,或者说是风险释放机制,这是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亟待完善的一个方面。
3结语
金融市场是市场体系中的核心,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并通过政府、金融机构自身以及社会各方面,努力完善令其功能正常发挥的各方面的条件,确保金融市场充分发挥其对国家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与纽带作用。可以确信,金融市场持续地发展与成熟,将有力地推进我国经济稳定持续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