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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蒙台梭利教育中的感官不仅切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的儿童学习方法,教育训练儿童的感官并且为后面的文化知识学习做准备,内容根据五大感官划分为五种,分别是视觉、触觉、听觉、味觉和嗅觉等。感官教具是儿童的操作材料和发展感官的手段并有其独特的操作方法。本文旨在探索蒙台梭利感官教育的理论以及课程实践情况,为我国幼教课程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帮助。
关键词:感觉体验;蒙台梭利感官教育;幼儿园课程
《感觉的自然史》(戴安娜·阿克曼,2017)一书中说到:“感官是将我们与古往今来所有人连在一起的一种延伸。感觉是最基础的探索和学习的过程[1]。”《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应“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2]”,感官教育不仅同《指南》中提到的儿童学习方式相契合,还契合了认知学习与具身理論,同时能满足儿童直接经验的获得;有准备的环境能够有效支持感官教育活动的开展;感官教育活动以教具为载体,以日常生活教育为基础,遵循由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不论是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还是其实施方法都是值得传承的。
一.感官教育的理论来源
感官教育由蒙台梭利女士最早提出,她认为,认知的发展首先要通过感觉,依靠感觉的感受和辨别,由此产生基础的智力活动[3]。3—6岁是儿童感知觉发展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可采用感觉教育的方法帮助儿童发展和提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能力。依据蒙台梭利的见解,感官教育的目标可分为生物学观点与社会学观点。从生物学观点而言,是以合理方法帮助感官发展及形成时期中的幼儿自发性的发展。这种目标很自然地表现在蒙台梭利所设计的教具中,例如为使发展概念形成,采用“感官孤立法”,为使感官刺激能辨别对比性、顺序性,教具结构中必须具备这些因素,所以蒙台梭利说:“教具的刺激性必须符合儿童内在的需求”。就社会学观点而言,为着使儿童能适应现在与未来的实际生活,儿童必须成为卓越的环境观察者。儿童必须具备观察所需必要的能力与方法,因为适应环境是以观察环境为基础。蒙台梭利说:“感官教育会帮助人成为观察者”。因此蒙台梭利强调在现代文明生活中,教育应帮助儿童能成为卓越的观察者的重要性,为达到这个目标,感官的精炼,培养其敏锐性就成为自明之理。
二.感官教育的课程实践
感官教育课程目前主要以“教具”为主要手段。感官教育“教具”是蒙台梭利教学法三要素之一。她曾把环境比拟为人类的“头部”,教师比之为“胸”,教具则如人的“腹”。三者融为一体,相互交融,因此在预备的环境中不可缺少教具。以感官教具“粉红塔”为例,真正意图不在于儿童能准确地找出比较大的粉红塔并将粉红塔由大到小叠起来,而是在于精炼儿童的观察能力,辨别相同性与相异性,给予顺序的能力,能正确地判断。因此,儿童工作的历程远比其工作的结果重要。蒙台梭利凭借感官教具作为发展感官的手段。对蒙台梭利教育没有耐心深入研究,没有发展理论、儿童学习理论探讨基础的人,一味模仿教具的操作方法是本末倒置,误用教具,需要警惕。所以蒙台梭利在世时就很担心教师只做笨拙的模仿,因此对教具工作的方法,不允许有任何的叙述著作。
蒙台梭利在其原著“我的工作手册[4]”中提出了感官教育的通则如下:同一性的认识;对比性的认识;类似性的识别,并且强调同一性认识到对比性认识到类似性识别这一顺序的重要性。笔者参考其他蒙台梭利指导教师的资料,归纳得到感官教具的基本操作法通则如下:(Pairing)、序列(Grading)及分类(Sorting)。将东西有秩序且有目的地的放置,就是推理的能力,最基本的历程是透过感官的知觉将原始的材料形成概念的历程,这种训练成为日后发展逻辑思考能力的基础。在感官教具名称练习方面使用塞根的“三段式教学法”,或称为三阶段的练习。学习分三个阶段的目的是要帮助幼儿有更好的认识,而让教师指导,幼儿能把握、吸收教师所提示给他的教具。三个阶段学习的方法适应于每一种教具的介绍,这个方法对扩大幼儿认字也有帮助,配合教具的操作实施语文练习也是必然的活动。
第一阶段:命名——本体的认识(由物体至名称)。建立物体及名称之间的联合关系。例如:“这是……。”
第二阶段:辨别——对照物的认识(由名称至物体)。要确认幼儿是否真正认识。例如:问幼儿,“给我……。”或说,“……是哪一个?”
第三阶段:发音——名称与概念或对物体记忆之再生。例如:“这是什么?”,“这叫做什么?”或“这个是什么样的?”
名称练习表(表1-1)。注:配对(P)、序列(G)及分类
蒙台梭利各个领域(其中包括日常生活练习、感官教育、数学教育、语文教育等)的教学内容都有其呈现的顺序,就感官教育方面的课程而言,也有规划好的呈现顺序。感官教育的内容并不是散乱无章,在内容结构的安排上具有逻辑性和系统性,并且遵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原则。因此教师在为幼儿选择感官教育内容时,首先从幼儿的兴趣需要和经验基础出发,其次为其选择的感官教育内容应具有层次性,例如:在感觉教育内容中,初入感官教育门槛的幼儿,教师会引导其进“插座圆柱体”的操作,其次是“棕色梯”、“长棒”、“粉红塔”等,通过对粗细、长短、大小等概念的理解和区分,然后是几何图形嵌板橱,引导幼儿认识平面几何形状,接着在平面几何的基础上认识立体几何组,因此应根据感官教育内容的难易度和幼儿的认知发展顺序来进行教学。
结语
蒙台梭利感官教育课程不可盲目照搬和模仿,应积极发挥感官教育的当代价值,以玩教具为支架促进儿童发展。未来如何传承创新感官教育课程,在研究中对其精粹之处的挖掘还不够,在之后的实践中需要深化蒙台梭利理论的研究,在日常教学实践中“边走边学”,并在实践过程中关注感官教育与幼儿园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
参考文献
[1]黛安娜.阿克曼.感觉的自然史[M].广东:花城出版社,2007:93.
[2]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中国教育部,2012.
[3][意]玛利亚·蒙台梭利.蒙台梭利方法[M].江雪编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1.
[4][意]玛利亚·蒙台梭利.蒙太梭利儿童教育手册[M].肖咏捷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1.
关键词:感觉体验;蒙台梭利感官教育;幼儿园课程
《感觉的自然史》(戴安娜·阿克曼,2017)一书中说到:“感官是将我们与古往今来所有人连在一起的一种延伸。感觉是最基础的探索和学习的过程[1]。”《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应“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2]”,感官教育不仅同《指南》中提到的儿童学习方式相契合,还契合了认知学习与具身理論,同时能满足儿童直接经验的获得;有准备的环境能够有效支持感官教育活动的开展;感官教育活动以教具为载体,以日常生活教育为基础,遵循由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不论是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还是其实施方法都是值得传承的。
一.感官教育的理论来源
感官教育由蒙台梭利女士最早提出,她认为,认知的发展首先要通过感觉,依靠感觉的感受和辨别,由此产生基础的智力活动[3]。3—6岁是儿童感知觉发展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可采用感觉教育的方法帮助儿童发展和提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能力。依据蒙台梭利的见解,感官教育的目标可分为生物学观点与社会学观点。从生物学观点而言,是以合理方法帮助感官发展及形成时期中的幼儿自发性的发展。这种目标很自然地表现在蒙台梭利所设计的教具中,例如为使发展概念形成,采用“感官孤立法”,为使感官刺激能辨别对比性、顺序性,教具结构中必须具备这些因素,所以蒙台梭利说:“教具的刺激性必须符合儿童内在的需求”。就社会学观点而言,为着使儿童能适应现在与未来的实际生活,儿童必须成为卓越的环境观察者。儿童必须具备观察所需必要的能力与方法,因为适应环境是以观察环境为基础。蒙台梭利说:“感官教育会帮助人成为观察者”。因此蒙台梭利强调在现代文明生活中,教育应帮助儿童能成为卓越的观察者的重要性,为达到这个目标,感官的精炼,培养其敏锐性就成为自明之理。
二.感官教育的课程实践
感官教育课程目前主要以“教具”为主要手段。感官教育“教具”是蒙台梭利教学法三要素之一。她曾把环境比拟为人类的“头部”,教师比之为“胸”,教具则如人的“腹”。三者融为一体,相互交融,因此在预备的环境中不可缺少教具。以感官教具“粉红塔”为例,真正意图不在于儿童能准确地找出比较大的粉红塔并将粉红塔由大到小叠起来,而是在于精炼儿童的观察能力,辨别相同性与相异性,给予顺序的能力,能正确地判断。因此,儿童工作的历程远比其工作的结果重要。蒙台梭利凭借感官教具作为发展感官的手段。对蒙台梭利教育没有耐心深入研究,没有发展理论、儿童学习理论探讨基础的人,一味模仿教具的操作方法是本末倒置,误用教具,需要警惕。所以蒙台梭利在世时就很担心教师只做笨拙的模仿,因此对教具工作的方法,不允许有任何的叙述著作。
蒙台梭利在其原著“我的工作手册[4]”中提出了感官教育的通则如下:同一性的认识;对比性的认识;类似性的识别,并且强调同一性认识到对比性认识到类似性识别这一顺序的重要性。笔者参考其他蒙台梭利指导教师的资料,归纳得到感官教具的基本操作法通则如下:(Pairing)、序列(Grading)及分类(Sorting)。将东西有秩序且有目的地的放置,就是推理的能力,最基本的历程是透过感官的知觉将原始的材料形成概念的历程,这种训练成为日后发展逻辑思考能力的基础。在感官教具名称练习方面使用塞根的“三段式教学法”,或称为三阶段的练习。学习分三个阶段的目的是要帮助幼儿有更好的认识,而让教师指导,幼儿能把握、吸收教师所提示给他的教具。三个阶段学习的方法适应于每一种教具的介绍,这个方法对扩大幼儿认字也有帮助,配合教具的操作实施语文练习也是必然的活动。
第一阶段:命名——本体的认识(由物体至名称)。建立物体及名称之间的联合关系。例如:“这是……。”
第二阶段:辨别——对照物的认识(由名称至物体)。要确认幼儿是否真正认识。例如:问幼儿,“给我……。”或说,“……是哪一个?”
第三阶段:发音——名称与概念或对物体记忆之再生。例如:“这是什么?”,“这叫做什么?”或“这个是什么样的?”
名称练习表(表1-1)。注:配对(P)、序列(G)及分类
蒙台梭利各个领域(其中包括日常生活练习、感官教育、数学教育、语文教育等)的教学内容都有其呈现的顺序,就感官教育方面的课程而言,也有规划好的呈现顺序。感官教育的内容并不是散乱无章,在内容结构的安排上具有逻辑性和系统性,并且遵循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原则。因此教师在为幼儿选择感官教育内容时,首先从幼儿的兴趣需要和经验基础出发,其次为其选择的感官教育内容应具有层次性,例如:在感觉教育内容中,初入感官教育门槛的幼儿,教师会引导其进“插座圆柱体”的操作,其次是“棕色梯”、“长棒”、“粉红塔”等,通过对粗细、长短、大小等概念的理解和区分,然后是几何图形嵌板橱,引导幼儿认识平面几何形状,接着在平面几何的基础上认识立体几何组,因此应根据感官教育内容的难易度和幼儿的认知发展顺序来进行教学。
结语
蒙台梭利感官教育课程不可盲目照搬和模仿,应积极发挥感官教育的当代价值,以玩教具为支架促进儿童发展。未来如何传承创新感官教育课程,在研究中对其精粹之处的挖掘还不够,在之后的实践中需要深化蒙台梭利理论的研究,在日常教学实践中“边走边学”,并在实践过程中关注感官教育与幼儿园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
参考文献
[1]黛安娜.阿克曼.感觉的自然史[M].广东:花城出版社,2007:93.
[2]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中国教育部,2012.
[3][意]玛利亚·蒙台梭利.蒙台梭利方法[M].江雪编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1.
[4][意]玛利亚·蒙台梭利.蒙太梭利儿童教育手册[M].肖咏捷译.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