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艺腐败对于圈内人士来说,相信已不再是什么新鲜话题。主管全国文艺领域工作的,除了文化部以外,还有中国文联,各省市县也都设有文联,同时下设作协、美协、影协、书协、音协、舞协等组织。这些虽属于群众性团体,但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尤其是各级文联的党组、纪检组,在惩治文艺腐败方面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新闻媒体对文艺腐败的逐渐披露,相信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联的党组、纪检组将会对这一工作进一步引起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此,我们十分愿意献计献策,提出建议以供参考。
一是纪检部门要及时介入,严防文艺领域的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相对于其他领域来说,文艺领域的事更难管是个事实。比如,戏演得是好是坏、艺术水准谁高谁低,很难有个统一的评判标准,这就为一些掌权者搞腐败提供了契机。还有文艺领域的评奖,诸如金鸡奖、百花奖等等,由文联下属的影协负责运作。看起来仅是群众组织搞的奖,但这个奖关乎演员的重大名利,其中的权力实在是相当大,因此也成为追名逐利的一大舞台。像这样的一些重要环节,纪检组织应当毫不犹豫地介入进去,决不能让公平和公正因为少数人的交易而丧失。存在于这些环节中的腐败,其实并不比我们常见的工程腐败等危害小。它影响到的是文艺领域的公正,是文艺奖项的公信力。甚至在相当程度上,还损及无数艺术爱好者的信仰。所以,各级文联要对这项工作进行深入地研究,如果本单位的力量不足,应当及时向纪检机关汇报,请求有关部门支援力量,加强对这些重要环节的监督。
二是文化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文艺领域的各种丑陋行为。对于文艺领域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丑闻炒作等等,文化部门也曾做过大量的工作。但是,文艺这个领域与别的领域就是不同,它的社会影响非常大,而且非常特别。记得几年前,两位女演员曾因为某些问题而被文化部门“封杀”过一段时间,不料等“封杀”期一过,她们更红了。因此,文化部门要下工夫研究这一奇怪的文艺现象,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治。我觉得办法有二:一方面要延长“封杀”时间,演员和作者的创作都有个青春年龄和黄金时间,一旦“封杀”的时间长了,会在根本上影响到其创作和表演。当然,“封杀”前一定要仔细调研,防止扼杀文艺的另一种极端出现。另一方面要加大依法整治文化腐败的力度。对于文艺领域的丑陋行为,要加快立法程序。该在经济上重罚的要重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决不能让某些人觉得文艺界的事像是在胡闹,而且胡闹了也可以不负责任。
三是新闻媒体要自重自省,联合扼制艺术领域的丑闻炒作。某些名不见经传的女演员,之所以敢于“裸奔”式地向新闻媒体自曝丑闻,原因就在于新闻媒体能成为她的炒作工具,能够把她“先炒臭再炒香”,把身价“炒上去”。新闻媒体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作践者”。因此,媒体必须认真反省。建议宣传部门应认真研究此类事件,建立联合抵制惡意炒作的统一机制。不要动辄对文艺界的一些流言蜚语大张旗鼓地宣传,必须按新闻事实的有关规则办。只要媒体团结统一起来,那些胡乱炒作的人就不会再有任何市场。
一是纪检部门要及时介入,严防文艺领域的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相对于其他领域来说,文艺领域的事更难管是个事实。比如,戏演得是好是坏、艺术水准谁高谁低,很难有个统一的评判标准,这就为一些掌权者搞腐败提供了契机。还有文艺领域的评奖,诸如金鸡奖、百花奖等等,由文联下属的影协负责运作。看起来仅是群众组织搞的奖,但这个奖关乎演员的重大名利,其中的权力实在是相当大,因此也成为追名逐利的一大舞台。像这样的一些重要环节,纪检组织应当毫不犹豫地介入进去,决不能让公平和公正因为少数人的交易而丧失。存在于这些环节中的腐败,其实并不比我们常见的工程腐败等危害小。它影响到的是文艺领域的公正,是文艺奖项的公信力。甚至在相当程度上,还损及无数艺术爱好者的信仰。所以,各级文联要对这项工作进行深入地研究,如果本单位的力量不足,应当及时向纪检机关汇报,请求有关部门支援力量,加强对这些重要环节的监督。
二是文化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文艺领域的各种丑陋行为。对于文艺领域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丑闻炒作等等,文化部门也曾做过大量的工作。但是,文艺这个领域与别的领域就是不同,它的社会影响非常大,而且非常特别。记得几年前,两位女演员曾因为某些问题而被文化部门“封杀”过一段时间,不料等“封杀”期一过,她们更红了。因此,文化部门要下工夫研究这一奇怪的文艺现象,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治。我觉得办法有二:一方面要延长“封杀”时间,演员和作者的创作都有个青春年龄和黄金时间,一旦“封杀”的时间长了,会在根本上影响到其创作和表演。当然,“封杀”前一定要仔细调研,防止扼杀文艺的另一种极端出现。另一方面要加大依法整治文化腐败的力度。对于文艺领域的丑陋行为,要加快立法程序。该在经济上重罚的要重罚,该判刑的要判刑。决不能让某些人觉得文艺界的事像是在胡闹,而且胡闹了也可以不负责任。
三是新闻媒体要自重自省,联合扼制艺术领域的丑闻炒作。某些名不见经传的女演员,之所以敢于“裸奔”式地向新闻媒体自曝丑闻,原因就在于新闻媒体能成为她的炒作工具,能够把她“先炒臭再炒香”,把身价“炒上去”。新闻媒体成了被人利用的工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作践者”。因此,媒体必须认真反省。建议宣传部门应认真研究此类事件,建立联合抵制惡意炒作的统一机制。不要动辄对文艺界的一些流言蜚语大张旗鼓地宣传,必须按新闻事实的有关规则办。只要媒体团结统一起来,那些胡乱炒作的人就不会再有任何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