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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名女性,准备住店时突然有歹徒跳出来要把你拖走劫色,你当然要大声呼救。但同时,你也会想:呼救有用吗?现实的残酷让人心灰意冷。但在秦朝,主动站出来英雄救美者大有人在。
秦朝一位女性被丈夫抛弃,一天傍晚,这个渣男却来骚扰前妻,准备强暴她。前妻为了稳住他,假意说怕在外面被人看见,还是回家好。走到家门口,前妻大声呼救,她的一位邻居听到后立刻跳出来救援,前夫慌忙逃窜。在另一位邻居的鼓励下,前妻状告前夫,前夫最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不要以为这两位邻居的举动是稀罕事。在秦朝的大街上或其他公共场合,你若发现有歹徒行凶,千万不能当缩头乌龟,而是必须想方设法制止歹徒,否则你就会因袖手旁观而被罚。
或许对现代人来说,这样的规定要求太高,毕竟面对那鲜血淋漓的场面,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与歹徒进行斗争的。但这项规定在当时却有其合理性:那时没有110,官府人员往往无法及时赶到犯罪现场,由在场民众分担救助责任有助于社会安定;再者,当时全民皆兵,每一个肢体健全的成年男人几乎都受过军事训练,也普遍有能力制止犯罪。
同时,秦朝法律还用各种手段对见义勇为者进行物质奖励:如果你抓获了逃亡的盗贼,就可以依法得到他身上携带的钱财;捕获逃亡的、受过“完”刑(剃掉鬓角)的苦役犯,可以得到两枚金镒,足以保证你几十年都吃喝不愁。
在这种情况下秦朝遍地都是“朝阳群众”:某里的两名士卒发现两名男子私铸秦半两(秦统一后发行的货币),于是主动把他俩抓获,并带着私铸的钱外加两套模具来报官;一对男女大白天通奸(在当时,这是违法行为)被某里士卒发现,该士卒将两人捕获,并押送到了官府;一个小偷偷牛之后逃亡,路上发现一名杀人犯混迹于集市上的雇工群中,于是小偷抓捕了杀人犯,押送着他去官府,连带自首……
秦朝官府光要求百姓见义勇为,他们自己是不是白吃饭不做事?当然不可能,秦朝法律对官员的约束比百姓严格多了。有一天,若你家来了强盗,你高声呼救,邻居们却都不在家,没一个人来支援。后来官府抓获了强盗,需要按连坐制论罪,可能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你的邻居、你所属的那个伍的伍老、你住的这个里的里典。
按一般人的理解,“连坐制”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地统一处罚,邻居们当然都要被论罪了。但事实上,在秦朝人看来:邻居们不在家,不应被论处;里典、伍老虽然同样不在家,仍然要被论罪。
这样处理的内在逻辑是:尽管伍老和里典没有直接责任,但罪案能够发生,本身就证明他们平时工作不力。这就好比如今某地出现生产事故或者建筑坍塌,尽管不是上级领导直接造成的,但极可能和领导本人平时玩忽职守、没有严格监督部下有关,领导仍然要负责任。
这才是连坐制的真正用意所在:权力和责任都是对等的,百姓们必须见义勇为,官吏们更要承担相应责任,谁都不能置身事外,坐视不法行为发生。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美德”,下次再看到这类说法,请你一定要纠正:在秦朝,见义勇为不是美德,它是一种法律义务。
编辑/安楠
秦朝一位女性被丈夫抛弃,一天傍晚,这个渣男却来骚扰前妻,准备强暴她。前妻为了稳住他,假意说怕在外面被人看见,还是回家好。走到家门口,前妻大声呼救,她的一位邻居听到后立刻跳出来救援,前夫慌忙逃窜。在另一位邻居的鼓励下,前妻状告前夫,前夫最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不要以为这两位邻居的举动是稀罕事。在秦朝的大街上或其他公共场合,你若发现有歹徒行凶,千万不能当缩头乌龟,而是必须想方设法制止歹徒,否则你就会因袖手旁观而被罚。
或许对现代人来说,这样的规定要求太高,毕竟面对那鲜血淋漓的场面,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与歹徒进行斗争的。但这项规定在当时却有其合理性:那时没有110,官府人员往往无法及时赶到犯罪现场,由在场民众分担救助责任有助于社会安定;再者,当时全民皆兵,每一个肢体健全的成年男人几乎都受过军事训练,也普遍有能力制止犯罪。
同时,秦朝法律还用各种手段对见义勇为者进行物质奖励:如果你抓获了逃亡的盗贼,就可以依法得到他身上携带的钱财;捕获逃亡的、受过“完”刑(剃掉鬓角)的苦役犯,可以得到两枚金镒,足以保证你几十年都吃喝不愁。
在这种情况下秦朝遍地都是“朝阳群众”:某里的两名士卒发现两名男子私铸秦半两(秦统一后发行的货币),于是主动把他俩抓获,并带着私铸的钱外加两套模具来报官;一对男女大白天通奸(在当时,这是违法行为)被某里士卒发现,该士卒将两人捕获,并押送到了官府;一个小偷偷牛之后逃亡,路上发现一名杀人犯混迹于集市上的雇工群中,于是小偷抓捕了杀人犯,押送着他去官府,连带自首……
秦朝官府光要求百姓见义勇为,他们自己是不是白吃饭不做事?当然不可能,秦朝法律对官员的约束比百姓严格多了。有一天,若你家来了强盗,你高声呼救,邻居们却都不在家,没一个人来支援。后来官府抓获了强盗,需要按连坐制论罪,可能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你的邻居、你所属的那个伍的伍老、你住的这个里的里典。
按一般人的理解,“连坐制”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地统一处罚,邻居们当然都要被论罪了。但事实上,在秦朝人看来:邻居们不在家,不应被论处;里典、伍老虽然同样不在家,仍然要被论罪。
这样处理的内在逻辑是:尽管伍老和里典没有直接责任,但罪案能够发生,本身就证明他们平时工作不力。这就好比如今某地出现生产事故或者建筑坍塌,尽管不是上级领导直接造成的,但极可能和领导本人平时玩忽职守、没有严格监督部下有关,领导仍然要负责任。
这才是连坐制的真正用意所在:权力和责任都是对等的,百姓们必须见义勇为,官吏们更要承担相应责任,谁都不能置身事外,坐视不法行为发生。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美德”,下次再看到这类说法,请你一定要纠正:在秦朝,见义勇为不是美德,它是一种法律义务。
编辑/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