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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获刑的高官均犯有“受贿”罪;9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9人或有情妇或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2010年,中国再掀强力反腐风暴,多名省部级贪官相继被判决。
我对相关公开资料或报道进行了统计,2010年被判决的省部级官员共12人,其中既有央企高管(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中核工业集团原总经理康日新),又有地方党政领导(如福建省委原秘书长陈少勇、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既有政法系统高官(如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又不乏人大、政协要员(如贵州原政协主席黄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
在12名获刑的高官中,均犯有“受贿”罪;9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9人或有情妇或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4人提出上诉,但二审结果均维持原判。
省部级贪官的新闻历来是“重磅炸弹”,抢人眼球,也是新闻报道的一个“敏感区”。《方圆》近年来每年都会推出一些省部级贪官的独家报道,如2009年的广西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孙瑜案,2010年的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案等。
为做好报道,我按照一审宣判的时间顺序,对一年来获刑的省部级官员的案情进行了梳理、盘点。
陈少勇:官品不佳的“猪哥勇”
陈少勇,1955年12月生,福建龙海人,2005年5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据了解,陈少勇在位期间官品非常不好,卖官鬻爵、贪污受贿的丑闻不断,但比这些更让其臭名昭著的是其好色的本性。陈少勇的好色在当地官场和民间可谓是人尽皆知,因此,陈少勇还得到了“猪哥勇”的“美名”(“猪哥”在福建方言里是好色的意思)。早在共青团福建省委任职期间,陈少勇曾在当地的森林公园和某女干部幽会被保安当场抓住。
在团省委供职七年后,陈少勇调任莆田市委副书记。陈在莆田的仕途共计十年,其间曾一度失意。在他担任莆田市政协主席一职后,许多人以为其政治生命就此结束,未料想,陈旋即东山再起,再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少勇接任宁德市委书记后,问题爆发。2003年,宁德大小官员“落马”十余人,但陈少勇毫发无损。2005年5月,陈少勇从宁德市委书记升任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回顾陈少勇的仕途经历,其官声不佳,又无出色业绩,却屡获拔擢,当地许多官员至今不解。
陈少勇案的最终突破口,源于其在宁德为与其关系密切的女企业家郑少清违规批地。
法院审理查明,陈少勇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期间,索取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
1月18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陈少勇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落马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黄松有,1957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人,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松有落马的起因是一幢楼——位于广州市的“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这座曾因时间长、牵涉面广、涉及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的“第一烂尾楼”竟被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竞拍成功。这两家公司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并很快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了4亿多元。面对这一“离奇故事”,外界深感到此次拍卖活动存在诸多蹊跷。
而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突然被双规,深藏幕后的黄松有案浮出水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得120万元。案发后,已追缴赃款人民币578万元。
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对黄松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月17日,河北省高级法院对黄松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孙善武:被市民怀念的“好贪官”
孙善武,汉族,1947年10月出生,2001年10月任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2006年10月任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1年,洛阳“12·25”大火发生后,孙善武临危受命,从三门峡市委书记被紧急调至洛阳。
出任洛阳市委书记后,孙善武在旧城改造、洛南新区开发上,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由于孙善武的强势,洛阳市政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赢得了不少市民的拥护。当地曾有民谣称“自从来了孙善武,洛阳没有市政府”。
用洛阳人的话说:以前的市领导是“誓把洛阳变成县”,孙善武来后,又把洛阳变成了市。按孙善武本人的说法,“使洛阳人民重新找回了自信”,因此,其被双规后,网上仍有人发帖怀念其政绩。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6年,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洛阳中泰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义超等9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
2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对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善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月25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孙善武上诉,维持一审死缓判决。)
王益:用受贿款为女主播还房贷
王益,1956年4月1日出生,云南剑川人,1995年11月至1999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后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2008年6月被双规。
王益案发后,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因涉案而备受舆论关注。据了解,王益曾授意香港商人李涛替刘芳菲支付购房款,后又让刘芳菲不仅归还了李涛所支付的全额款项,还加上了利息。据悉,王益离婚后与刘芳菲确立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反对无法成婚。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对方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案发后全部赃款均已追缴。
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王益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朱志刚:曾经当了7年副财长
朱志刚,1950年5月出生,自幼长于北京,祖籍陕西陇县,2007年5月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一年后,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朱志刚的落马与其直系亲属以极低价购买房产有关。有媒体报道称,朱志刚落马的直接证据之一,是其家属以低价获得北京西直门金晖嘉园一套复式住宅用房,按开盘折算差价约70万元,市场差价则高达数百万元。开发商为北京“新富系”控制人王福生。而在2008年年初,王福生已被羁押。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朱志刚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调动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
5月10日,河南信阳市中级法院对朱志刚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米凤君:贪欲十足的“米老鼠”
米凤君,1942年8月生,山东禹城人,1995年6月起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8年3月,米凤君的老部下、长春市委原副书记田忠“卖官案”开庭,田忠为求重大立功,避免被处极刑,在一审开庭后即进行检举,检举内容便包括其老上司米凤君的问题。
据悉,米凤君在长春民怨颇大,民间称其为“米老鼠”,意指贪欲十足。由于米凤君在长春城区好大兴土木,又被称为“米大扒”,暗指长春最繁华的长江路被拆得面目全非。有消息称,中纪委办案人员利用其好色特点,采取技术侦查手段,监控定位手机,在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内,将他和两名卖淫女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8年2月,米凤君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8万余元。
5月2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米凤君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米凤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绍基:享有“南粤政法王”之誉
陈绍基, 1945年9月生,广东中山人,1993年起,任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2004年转任广东省政协主席。
自上世纪70年代起,陈绍基就开始步入广东政法界,从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办事员、副科长,一路晋升至广东省公安厅厅长。1991年至2000年,陈绍基在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及党委书记位置上任职九年,立下赫赫战功。多年深厚的政法系统背景,让陈绍基在广东省政法系统享有“南粤政法王”之誉。
陈绍基案发后,广东卫视女主播李泳被爆卷入该案,李泳被认为是陈绍基的情妇之一。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余元。
7月2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陈绍基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绍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皮黔生:天津滨海新区“改革功臣”
皮黔生,1951年10月生,河南宁陵人,2000年9起,任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皮黔生被双规后,有媒体认为,不能否定皮黔生对天津滨海新区的成绩,从某种程度上说,皮曾经一手缔造了滨海新区“经济第三极”的地位。
公开资料显示,皮黔生主政天津滨海新区七年间,这块昔日盐碱地一跃上升到国家级战略开发高度,GDP也从112亿元起步上升到1960亿元,占天津全市比重的42.6%。滨海新区在国家级开发区中的排名连续十多年位居榜首。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间,皮黔生利用担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5万余元。
1996年至1998年2月,皮黔生在担任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人民币2.2亿元的损失。
8月13日,沈阳市中级法院对皮黔生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皮黔生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月10日,辽宁省高级法院证实,对皮黔生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死缓判决。)
郑少东:警界“少帅”的陨落
郑少东,1958年11月出生,广东汕头市人。1980年,22岁的郑少东进入警界,成为一名普通警员,在其后来从警生涯中,长期在刑事侦查一线工作。
在陈绍基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期间,郑少东颇受倚重,先后组织指挥侦破了“东星轮”千万港元大劫案、番禺千万元劫案、“世纪贼王”张子强劫持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长胜轮”特大海上抢劫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而郑少东也一路擢升,历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队长、刑侦局局长、常务副厅长。
2005年3月,47岁的郑少东奉调进京,被提拔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
2006年,黄光裕兄弟因卷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违规贷款案,被带走协助调查。事发后,时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郑少东,吩咐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的相怀珠将此事“摆平”。
2008年11月,警方将黄光裕带走后,准备对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实施抓捕。但就在此时,杜鹃突然销声匿迹。直到一个月后,警方才在大连将其抓获。据透露,原来,公安系统内有人向杜鹃通风报信,让她赶快逃到海外。有人怀疑,这次又是郑少东“出手相助”。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10月,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
8月24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对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郑少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时间尚不详,官方未做公布,结果为维持一审判决。)
王华元:首位落马的省级纪委书记
王华元,1948年12月生,安徽宣城人,2002年03月,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11月,转任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有消息称,王华元案发疑祸起公海赌王连卓钊。连卓钊又名连钊,活跃于粤港澳三地,行走于黑白两道之间。他因早年协助广东警方摧毁张子强犯罪集团而获内地扶持,后来成为香港海王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悉,在广东主政期间,王华元和连卓钊关系微妙。一方面,王华元鲜有涉足澳门赌场,其境外赌博行为主要发生在加拿大等地;另一方面,他亦落入人情关系俗套,对连卓钊暗度陈仓、跨境接送赌客的行为网开一面。
被双规后,党内通报称,王华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企业经营、承接工程、干部调整和违纪案件查处提供便利。纪检监察部门另外认为王华元纵容家属收受财物,他本人多次参加境外赌博,且“道德败坏、生活糜烂”。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春节至2009年3月间,王华元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案件处理、逃避抓捕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
9月9日,枣庄市中级法院对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康日新:头号央企“一把手”落马
康日新,1953年8月出生,山西大同人,2002年1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3年9月,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康日新,这位昔日中国核工业的掌门人,以其落马前十年的显赫身份备受瞩目,中核集团被认为是中国的“头号央企”,而康也是一百多家央企的“一把手”中,唯一的一个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
康日新主政中核集团期间,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从2003年的132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366亿元,年均增长23%;利润总额从2004年的2.4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47.6亿元,年均增长82%;连续5次获得国务院国资委考核A级;全集团人均年收入5年翻了一番。
康日新自己也曾在公开场合自豪地称,在他任职期内中核集团没有亏过钱,“任何一笔投资都没有亏损”。讽刺的是,他在50多岁后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这一辈子都在为核事业作奉献,如果我退休时,大家评价说,康日新在这个位子是不谋私利的,我就很欣慰了。”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间,康日新利用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升迁、就业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0万余元。
11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康日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康日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瑶:多位“干女儿”是公开秘密
黄瑶,贵州开阳人,1998年8月当选第八届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后任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任贵州省政协主席。
有报道称,黄瑶在担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及省政协主席期间,存在严重违纪、收受下属官员财物及生活腐化、包养情妇等问题。贵州官场多年来一直传闻,黄瑶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的关系。
据贵州当地一位官员透露,黄瑶有多位“干女儿”,这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据悉,黄瑶的落马,缘于其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任职期间对中央一扶贫项目的违规操作。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9月到2009年春节,黄瑶在担任中共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调整土地规划、职务升迁、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
12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中国再掀强力反腐风暴,多名省部级贪官相继被判决。
我对相关公开资料或报道进行了统计,2010年被判决的省部级官员共12人,其中既有央企高管(如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中核工业集团原总经理康日新),又有地方党政领导(如福建省委原秘书长陈少勇、浙江省原纪委书记王华元);既有政法系统高官(如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又不乏人大、政协要员(如贵州原政协主席黄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
在12名获刑的高官中,均犯有“受贿”罪;9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9人或有情妇或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4人提出上诉,但二审结果均维持原判。
省部级贪官的新闻历来是“重磅炸弹”,抢人眼球,也是新闻报道的一个“敏感区”。《方圆》近年来每年都会推出一些省部级贪官的独家报道,如2009年的广西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孙瑜案,2010年的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案等。
为做好报道,我按照一审宣判的时间顺序,对一年来获刑的省部级官员的案情进行了梳理、盘点。
陈少勇:官品不佳的“猪哥勇”
陈少勇,1955年12月生,福建龙海人,2005年5月起,任福建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
据了解,陈少勇在位期间官品非常不好,卖官鬻爵、贪污受贿的丑闻不断,但比这些更让其臭名昭著的是其好色的本性。陈少勇的好色在当地官场和民间可谓是人尽皆知,因此,陈少勇还得到了“猪哥勇”的“美名”(“猪哥”在福建方言里是好色的意思)。早在共青团福建省委任职期间,陈少勇曾在当地的森林公园和某女干部幽会被保安当场抓住。
在团省委供职七年后,陈少勇调任莆田市委副书记。陈在莆田的仕途共计十年,其间曾一度失意。在他担任莆田市政协主席一职后,许多人以为其政治生命就此结束,未料想,陈旋即东山再起,再任莆田市委副书记、市长。
陈少勇接任宁德市委书记后,问题爆发。2003年,宁德大小官员“落马”十余人,但陈少勇毫发无损。2005年5月,陈少勇从宁德市委书记升任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回顾陈少勇的仕途经历,其官声不佳,又无出色业绩,却屡获拔擢,当地许多官员至今不解。
陈少勇案的最终突破口,源于其在宁德为与其关系密切的女企业家郑少清违规批地。
法院审理查明,陈少勇担任中共福建省宁德市委书记、福建省委常委、秘书长期间,索取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19万多元。
1月18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陈少勇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落马级别最高的司法官员
黄松有,1957年12月出生,广东汕头人,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松有落马的起因是一幢楼——位于广州市的“中国第一烂尾楼”中诚广场,这座曾因时间长、牵涉面广、涉及资金多、“复活”历程曲折的“第一烂尾楼”竟被两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竞拍成功。这两家公司联手以9.24亿元人民币的低价收购了中诚广场,并很快出手转卖,售价高达13亿多元,净赚了4亿多元。面对这一“离奇故事”,外界深感到此次拍卖活动存在诸多蹊跷。
而随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的突然被双规,深藏幕后的黄松有案浮出水面。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8年间,黄松有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有关案件的审判、执行等方面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卓伦等五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90万余元。此外,黄松有还于1997年利用担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本单位公款人民币308万元,其个人从中分得120万元。案发后,已追缴赃款人民币578万元。
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对黄松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月17日,河北省高级法院对黄松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孙善武:被市民怀念的“好贪官”
孙善武,汉族,1947年10月出生,2001年10月任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2006年10月任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01年,洛阳“12·25”大火发生后,孙善武临危受命,从三门峡市委书记被紧急调至洛阳。
出任洛阳市委书记后,孙善武在旧城改造、洛南新区开发上,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由于孙善武的强势,洛阳市政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赢得了不少市民的拥护。当地曾有民谣称“自从来了孙善武,洛阳没有市政府”。
用洛阳人的话说:以前的市领导是“誓把洛阳变成县”,孙善武来后,又把洛阳变成了市。按孙善武本人的说法,“使洛阳人民重新找回了自信”,因此,其被双规后,网上仍有人发帖怀念其政绩。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6年,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洛阳中泰集团公司董事长李义超等9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
2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法院对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善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月25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孙善武上诉,维持一审死缓判决。)
王益:用受贿款为女主播还房贷
王益,1956年4月1日出生,云南剑川人,1995年11月至1999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后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2008年6月被双规。
王益案发后,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因涉案而备受舆论关注。据了解,王益曾授意香港商人李涛替刘芳菲支付购房款,后又让刘芳菲不仅归还了李涛所支付的全额款项,还加上了利息。据悉,王益离婚后与刘芳菲确立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反对无法成婚。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定,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对方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案发后全部赃款均已追缴。
4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王益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益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朱志刚:曾经当了7年副财长
朱志刚,1950年5月出生,自幼长于北京,祖籍陕西陇县,2007年5月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一年后,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朱志刚的落马与其直系亲属以极低价购买房产有关。有媒体报道称,朱志刚落马的直接证据之一,是其家属以低价获得北京西直门金晖嘉园一套复式住宅用房,按开盘折算差价约70万元,市场差价则高达数百万元。开发商为北京“新富系”控制人王福生。而在2008年年初,王福生已被羁押。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朱志刚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调动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
5月10日,河南信阳市中级法院对朱志刚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米凤君:贪欲十足的“米老鼠”
米凤君,1942年8月生,山东禹城人,1995年6月起任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8年3月,米凤君的老部下、长春市委原副书记田忠“卖官案”开庭,田忠为求重大立功,避免被处极刑,在一审开庭后即进行检举,检举内容便包括其老上司米凤君的问题。
据悉,米凤君在长春民怨颇大,民间称其为“米老鼠”,意指贪欲十足。由于米凤君在长春城区好大兴土木,又被称为“米大扒”,暗指长春最繁华的长江路被拆得面目全非。有消息称,中纪委办案人员利用其好色特点,采取技术侦查手段,监控定位手机,在长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内,将他和两名卖淫女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8年2月,米凤君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8万余元。
5月2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对米凤君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米凤君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绍基:享有“南粤政法王”之誉
陈绍基, 1945年9月生,广东中山人,1993年起,任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2004年转任广东省政协主席。
自上世纪70年代起,陈绍基就开始步入广东政法界,从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办事员、副科长,一路晋升至广东省公安厅厅长。1991年至2000年,陈绍基在广东省公安厅厅长及党委书记位置上任职九年,立下赫赫战功。多年深厚的政法系统背景,让陈绍基在广东省政法系统享有“南粤政法王”之誉。
陈绍基案发后,广东卫视女主播李泳被爆卷入该案,李泳被认为是陈绍基的情妇之一。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2月至2009年4月,陈绍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其子陈子翊、情妇李泳(均另案处理)索取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959.5万余元。
7月2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陈绍基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绍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皮黔生:天津滨海新区“改革功臣”
皮黔生,1951年10月生,河南宁陵人,2000年9起,任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皮黔生被双规后,有媒体认为,不能否定皮黔生对天津滨海新区的成绩,从某种程度上说,皮曾经一手缔造了滨海新区“经济第三极”的地位。
公开资料显示,皮黔生主政天津滨海新区七年间,这块昔日盐碱地一跃上升到国家级战略开发高度,GDP也从112亿元起步上升到1960亿元,占天津全市比重的42.6%。滨海新区在国家级开发区中的排名连续十多年位居榜首。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5年间,皮黔生利用担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天津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5万余元。
1996年至1998年2月,皮黔生在担任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人民币2.2亿元的损失。
8月13日,沈阳市中级法院对皮黔生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皮黔生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2月10日,辽宁省高级法院证实,对皮黔生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死缓判决。)
郑少东:警界“少帅”的陨落
郑少东,1958年11月出生,广东汕头市人。1980年,22岁的郑少东进入警界,成为一名普通警员,在其后来从警生涯中,长期在刑事侦查一线工作。
在陈绍基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期间,郑少东颇受倚重,先后组织指挥侦破了“东星轮”千万港元大劫案、番禺千万元劫案、“世纪贼王”张子强劫持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长胜轮”特大海上抢劫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而郑少东也一路擢升,历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队长、刑侦局局长、常务副厅长。
2005年3月,47岁的郑少东奉调进京,被提拔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
2006年,黄光裕兄弟因卷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违规贷款案,被带走协助调查。事发后,时任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郑少东,吩咐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的相怀珠将此事“摆平”。
2008年11月,警方将黄光裕带走后,准备对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实施抓捕。但就在此时,杜鹃突然销声匿迹。直到一个月后,警方才在大连将其抓获。据透露,原来,公安系统内有人向杜鹃通风报信,让她赶快逃到海外。有人怀疑,这次又是郑少东“出手相助”。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10月,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
8月24日,西安市中级法院对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郑少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时间尚不详,官方未做公布,结果为维持一审判决。)
王华元:首位落马的省级纪委书记
王华元,1948年12月生,安徽宣城人,2002年03月,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11月,转任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有消息称,王华元案发疑祸起公海赌王连卓钊。连卓钊又名连钊,活跃于粤港澳三地,行走于黑白两道之间。他因早年协助广东警方摧毁张子强犯罪集团而获内地扶持,后来成为香港海王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悉,在广东主政期间,王华元和连卓钊关系微妙。一方面,王华元鲜有涉足澳门赌场,其境外赌博行为主要发生在加拿大等地;另一方面,他亦落入人情关系俗套,对连卓钊暗度陈仓、跨境接送赌客的行为网开一面。
被双规后,党内通报称,王华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企业经营、承接工程、干部调整和违纪案件查处提供便利。纪检监察部门另外认为王华元纵容家属收受财物,他本人多次参加境外赌博,且“道德败坏、生活糜烂”。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春节至2009年3月间,王华元利用担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案件处理、逃避抓捕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1万余元。
9月9日,枣庄市中级法院对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华元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康日新:头号央企“一把手”落马
康日新,1953年8月出生,山西大同人,2002年1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2003年9月,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2007年10月,当选为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康日新,这位昔日中国核工业的掌门人,以其落马前十年的显赫身份备受瞩目,中核集团被认为是中国的“头号央企”,而康也是一百多家央企的“一把手”中,唯一的一个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
康日新主政中核集团期间,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从2003年的132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366亿元,年均增长23%;利润总额从2004年的2.4亿元提高到2008年的47.6亿元,年均增长82%;连续5次获得国务院国资委考核A级;全集团人均年收入5年翻了一番。
康日新自己也曾在公开场合自豪地称,在他任职期内中核集团没有亏过钱,“任何一笔投资都没有亏损”。讽刺的是,他在50多岁后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这一辈子都在为核事业作奉献,如果我退休时,大家评价说,康日新在这个位子是不谋私利的,我就很欣慰了。”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间,康日新利用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务升迁、就业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0万余元。
11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康日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康日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瑶:多位“干女儿”是公开秘密
黄瑶,贵州开阳人,1998年8月当选第八届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后任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2007年1月任贵州省政协主席。
有报道称,黄瑶在担任贵州省委副书记及省政协主席期间,存在严重违纪、收受下属官员财物及生活腐化、包养情妇等问题。贵州官场多年来一直传闻,黄瑶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的关系。
据贵州当地一位官员透露,黄瑶有多位“干女儿”,这在当地已经是“公开的秘密”。据悉,黄瑶的落马,缘于其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任职期间对中央一扶贫项目的违规操作。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9月到2009年春节,黄瑶在担任中共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调整土地规划、职务升迁、案件审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有关人员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54万余元。
12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瑶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