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时代的意见盛宴

来源 :吉林人大工作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ousansan3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1月10日,铁道部宣布:从2007年起,春运期间的火车票不再上浮。这一好消息,令亿万受益民众为之欢呼。舆论普遍认为:自2001年起持续六年的“春运涨价”之所以停下脚步,与民意长期的反对有关。而不久前状告“春运涨价”违法一审败诉的知名公益人士郝劲松,于1月7日又向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发去了一封呼吁春运停止涨价的公开信,成为推倒“春运涨价”的最后一击。
  近年来,公民就公共议题频频上书公权机关或发表公开信,已构成公民社会迅速成长的历史性标记。这波来自民间的建言献策、参政议政热潮,正在有声有色地开掘中国民主生活的新景观。
  
  “意见时代”的开启
  
  公民上书、发表公开信等等,并非新生事物,但这类特别的公民表达由孤立事件渐成井喷之势,却是近期发生的耀眼景象。数月来,在一系列关涉民生、人权的公共事件中,倾情呼吁、踊跃建言的公民行动接踵而至,奉献了一桌桌意见的盛宴。
  2006年10月下旬,在持续数月的养路费论战中站立潮头的学者周泽、律师宋成军分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审查养路费合法性;同年12月10日,5位法学学者发表公开信,呼吁对连杀11人的犯罪嫌疑人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在此期间,广东、河南、上海等地的一些律师也纷纷上书有关机关,吁请改变一些不合理现象或制度。
  进入2007年后,维权斗士郝劲松的一封公开信划上了“春运涨价”的最后休止符,但来自民间的质询势头丝毫不减:1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高家伟向交通部长发出公开信,要求公开养路费的征收、用途等信息;1月19日,重庆律师王彦致信铁道部长,就火车站票座票同价不同服务的现象提出质疑……
  公民上书、发表公开信等等,正在改变着中国社会的民间表达方式。对于这些为公民权利、公共利益等公共议题而大声疾呼的发言者,笔者愿创造这样一个称号——“意见公民”——来表示对他们的敬意!
  追溯起来,目前广泛采用的“公民上书”一词,发轫于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当时,3位法学博士和5位学者先后向有关机关提交建议书,最终促成了收容遣送制度的终结。而“三博士上书”、“五学者上书”的说法,亦在大小媒体流传开来。这两起上书事件以鲜活的形象向人们演示了公民监督权、建议权等民主权利的实现路径。此后,公民向有关机关提交呼吁书、立法建议书、违宪审查建议书等上书行为层出不穷。有统计表明,孙志刚事件了结后至2006年底,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见诸报端、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各类公民建议书就有15件。
  与发生在一百多年前清光绪年间的那场“公车上书”相比,现代社会的所谓“上书”行为,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早已发生了深刻的变迁,它不是忠君,也不是跪谏,而是积极平等地参与公共生活,展示的是现代公民品格和现代民主精神。而近期不断浮出水面的公开信,更是以鲜明的质询色彩,使意见诉求更为公开和有力,折射出更为成熟和自信的民主意识。
  激荡澎湃的民间建言浪潮,迅速崛起的“意见公民”群体,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民意时代、“意见时代”。以公开信挑战“春运涨价”的郝劲松对此评价说:“这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它反映了公民意识的觉醒,公民意识正成长为推动社会变化的洪流,而公民运动的兴起,也必将使宪法和法律获得变革社会的巨大力量。”
  
  那些“敢为天下先”的发言者
  
  孙志刚事件的最终解决,并不仅仅在于抚慰无辜者的冤魂,更在于借助公民建言的力量废除了一项“劣制”。这是中国民主法治史上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它提供了一个通过个案公正推动制度变迁的成功样本,并在此后的实践中不断被复制。
  在孙大午非法集资案中,有关律师和学者两次上书,吁请民间金融制度的松绑;在黄静命案中,一些网民发出的呼吁书,直指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在邱兴华案中,5学者发出的公开信,旨在推动程序正义、人权保障等现代司法理念的深入人心;而最近出现的要求养路费信息公开化的学者公开信,亦蕴含着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化的深意……
  就孙志刚事件上书的三博士之一、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滕彪如此解释当年的行为动机:“不是抗议,而是公民在制度的缝隙之内进行的法律实践。不是煽情,而是旨在引起深入讨论和推进制度变迁。这可以看成是一次用言语完成的行动。”
  类似滕彪这样的知识精英、公益人士,一直是公共参与的中坚力量,在他们身上,既深植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传统血脉,亦承载着当代知识分子的责任担当。其中,拥有法律思维的法学知识分子,能够从宪政、法治、人权等高度直指问题症结,在诸多公共事件中成为最踊跃、最有力的发言者。
  颇为引入注目的是,在“意见公民”的阵营中,律师的身影开始日趋活跃。2006年与2007年之交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出现了4次律师上书事件。律师以公益、民权代言人的身份参与公共生活,不仅符合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政治趋势,而且律师自身的职业特点,也使他们在诉讼等实践中更易发现弊端所在。可资佐证的是,2006年5月,“齐二药”假药事件造成11名患者死亡的惨剧,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5位广东律师痛感目前的“补偿性赔偿”制度难以遏止制假者,于5月31日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呼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提高法律威慑力。
  随着公民民主意识的提高,“意见公民”已不仅仅是知识阶层或精英人士的“专利”,越来越多的平民百姓也开始加入民间表达的行列。其典型标本当数反“乙肝歧视”的集体上书事件。2003年8月13日,在国内最知名的反“乙肝歧视”维权基地——“肝胆相照”网站上出现了一份要求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平等权益的建议书,到11月20日,这份建议书已获得1611名公民签名支持,并递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卫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在该建议书及相关因素的促动下,2005年1月出台的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特别规定了禁止“乙肝歧视”的条款。
  在民间意见表达的合唱中,一些行业协会、利益集团或利益群体代表等等,也在努力张扬着自己的声音。比如,2006年12月,一位叫李肃的民营企业老总在征集同行意见的基础上,向有关机关提交了一封公开信,要求解决民企的“原罪”问题。与站在道德高地上的公益发言者相比,这些意见表达虽然带有强烈的“利益”色彩,但也往往触及了不合理的公共政策。在利益多元化的年代,这类民间意见不仅是合理的存在,也使社会的民主生态更加丰富多彩。
  
  成也民意,毁也民意
  
  无论是公民上书,还是发表公开信,通过媒体这一传播平台,往往能激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公众参与。不过,这种开放的舆论环境,即使“意见公民”可能获取民意的支持,同时也使其本身面临民意的检阅。
  在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春运涨价”、“养路费”等议题中,那些挺身而出的呼吁者赢得了一呼百应的拥护。而在邱兴华案中,发表公开信的5位学者却身陷民意“谴责”的风暴,有的指责他们企图为“杀人恶魔”翻案,也有的批评他们“干预司法”。一些义愤填膺的网民甚至抛出一些颇为“恶毒”的建议,比如,对这些学者做精神病鉴定,或者让邱兴华住到这些学者家中。
  公开信作者之一,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指出:“与民意、与流俗做抗争往往会有很大的一种风险。”但他同时认为:“法治社会的建立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需要法律人忍受许多压力,坚韧不拔地去投入、付出热情。”
  除了被民意误解,“炒作”、“做秀”之类的指责也成了一些“意见公民”的“原罪”,这种在民主领域出现的“有罪推定”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有关,它并不利于公民社会的成长。耐人寻味的是,当PK之类的娱乐“民主秀”广受追捧之时,许多人却无法接受社会生活中的“意见明星”、“公民英雄”。在构建民主社会的进程中,我们的确需要从宪法权利的高度重新认识公民的建议批评权,需要多一些理想主义、少一些政治冷漠,更需要从“动机猜测”转向“结果判断”——哪怕一些建言议政者藏有一些私念,只要其意见有利于公共利益和社会进步,也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和支持。
  走上媒体平台的“意见公民”,虽然可能遭遇民意的重重考验,但也催生了巨大的公共讨论效应,使议题本身在争辩中逐步接近真理。以“邱兴华案”为例,5学者公开信所引发的大规模社会激辩,使纷繁多样的民众司法观接受了一次深度检测。随着公共讨论的逐渐深入,“程序正义”等现代司法理念开始走进越来越多的心灵。新浪网的一次调查表明,60%以上的受调查者已认同5位学者的立场。
  公开信作者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龙卫球认为:“在中国走向法治的进程中,必定会不断遭遇类似的议题,而每一次激辩都会将关于法治的理解推进到某一个细节、侧面,进而提升全民族的现代法治观念,推动中国法治现代化实践的不断前行。”
  种种迹象表明,由“意见公民”所引领的各种公共讨论,吸引了一大批富于责任和理性、热心公益和民权、追求平等和公正的现代公民,这种特殊的训练,无形中提升着民众的公民意识和民主素养,为公民社会、民主社会的发育成长堆砌着坚实的人文基石。
  
  民主需要良性互动
  
  2006年上半年,北京刮起了一股清理打工子弟学校的“取缔风暴”,其间冲突不断。北京学者胡星斗和律师李方平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于9月16日向北京市政府提交了一份公民建议书,呼吁采用渐进方式慎重解决打工子弟学校问题。四天后的9月20日,北京市副市长赵风桐即约见胡、李两人,基本肯定了他们的意见,并决定重新调整方案。
  这是公权机关与“意见公民”良性互动的一个范例,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民上书、公开信都能得到回应。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民主观念淡薄的公权机关,仍然缺乏广纳民智、从善如流、接受质询的胸怀,一些“官本位”意识浓厚的公权执掌者,依然对“意见公民”采取不理不睬的冷漠态度,甚至私下里斥之为“刁民”。
  面对这样的现实,人们期待,所有的公权机关都能够从宪法权利的高度认识言论自由、批评建议等公民权利,同时进一步完善公民建言献策、批评建议的处理机制,在制订、调整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反映其合理的意见诉求。
  从更深的层面而言,民间自发的意见表达,也需要与更高层次的民意管道相嫁接,激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民意代言人的话语权。可资佐证的是,2006年发生的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风波中,公众潮水般的不满并未能挡住收费者的脚步,而2位全国人大代表的一纸紧急建议,却使事件很快出现转机。
  事实上,体制内外的意见表达已出现融合之势。以“肝胆相照”网站为例,2006年年初,该网站派人专程赴京,向主要由医药卫生界人士组成的农工民主党求助,并成功获得支持。在这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会上,农工民主党以党派名义提交了一份提案,要求规范乙肝检测、反对乙肝歧视。此后不久,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肝胆相照”网站又及时做出响应,向立法机关提交了4条修改建议。
  公共权力与民间意见的良性互动,也需要民间意见本身保持节制、审慎的美德。上书也好,公开信也好,并不能仅仅停留在激情呼吁的层面,而是更需要意见诉求本身的合理性、建设性、可行性。从某种角度而言,一个万马齐喑、噤若寒蝉的社会是可悲的,但一个意见泛滥、众口喧扰的社会也是危险的,因为它很可能混淆公众的判断力,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甚至在一些不成熟的意见裹挟下发生决策失误。对中国社会而言,这种变质民主同样是不堪承受之重。
  以“意见公民”的行动为标志,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正一步一步走向公民社会。而此起彼伏的公民上书、公开信现象,则为民主的递进开辟了新的切入点——对公共权力而言,是更为开放的意见渠道和决策程序;对公民群体而言,则是更负责任的意见表达和公共参与。
其他文献
虽然我国很早便提倡屋顶绿化,也有一些相关的理论研究,但在其实施过程却举步为艰,特别是在住宅建筑中不能大面积推广。本文旨在通过对住宅建筑屋顶花园的研究和分析,从现状、实施
介绍了马蹄笋高产高效栽培技术,主要包括选地整地、母竹选择与种植、肥水管理、除草与松土、调整竹林结构与覆盖保暖、病虫害防治、采收与加工等内容,以供种植户参考。
通过大量的统计分析,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热害矿井进行了评价,构建了矿井热环境评价因素的隶属度函数,运用层次分析法对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进行了计算,并且将评价结果分为了
课程设计是水利工程专业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农田水利学课程设计质量,对培养学生综合利用农田水利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分析农
本文通过对上海里弄民居的文化背景、几种形式、空间形态、交往空间、细部特征等的分析,提炼出上海里弄民居对现代住宅设计的几点启示。
她是一位久婚未孕的少妇。面对思子如渴的家人与丈夫。只有与丈夫一道去医院选择了人工受精生育孩子。然而孩子刚出生不久。一次偶然遭遇却引起了夫妇俩的质疑。接着,随之而来
2014年4月24日,举国关注的环境保护法修法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四审后,高票通过。旋即,舆论对这部施行了整整25年后首次修改的法律,热情洋溢地送上了“史上
期刊
近几年来我国许多城市的住宅建设迅速上升,成片建造的住宅群为数不少,但从搞好居住区规划,真正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做到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的要求来看,做得都很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