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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国32家金融类上市企业为例,对其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中与公允价值相关的项目进行分析,结论是公允价值的运用为大势所趋,虽然金融危机暴露出了它的一些缺点,但不应废除,且对其进行改革也势在必行。从长期考虑应从准则层面规范公允价值的确认、计量和列报;短期内应解决我国当前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并存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