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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串联式的学生问题,我觉得很难理出一个头绪去判断究竟谁对谁错,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责任归属很难明确。娄老师对三位同学的责任均摊,每人各打一板的做法,我并不十分赞同。但我也一下子犯了难,我反问自己,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的班里,我要怎么解决呢?苦想了一天,我也没有得出个满意的结果。
班务总结的时候,我干脆把问题抛给学生,想听听学生怎么说。
我大概描述了娄老师班里的故事,并说了娄老师的处理结果,然后把话题抛给学生讨论:
1.你觉得这个事例里,三位同学究竟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你对娄老师的处理结果,有什么想法。
果然,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们讨论热烈,发言积极,观点不同却都很有道理。
贺丹、张叶等近10位同学认为:在此次手机事件中,小静应该负的责任最大。首先,学校有明确的规定:在校期间不允许带手机,放学后也是在校期间,即便带手机,也不允许拿出。小静将手机放在桌上就是违反规定,就该后果自负。其次,如果不是手机,换成其他贵重物品也是一样。教室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内都有一则相同的制度:“请随身保管好贵重物品,否则概不负责。”这样的观念,应该在集体生活中进行培养。
我们学校的规定是“不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这个规定的范围就很明确,教学区就包括教室,所以教室内是不可能看到手机的,也就客观上避免了手机被同学摔碎的可能性。管理制度化、细节化,可以避免很多问题的产生。
冯骏、冯哲熙等近20名学生认为:小天应该在手机事件中负最大的责任,因为小天是故意使坏(哪怕是开玩笑、恶作剧)。如果说小川是直接责任人的话,那么小天才是幕后最根本的责任人。小天在放手机的时候本身就该对风险进行预估,一要预估柜子的高度,有可能造成同学找不到,或者找到了也拿不下来;二要预估手机本身的价值,因为手机不是书本、文具等不贵重物品,损坏或遗失都是要赔偿的。小天既然把手机放上去了,就该对造成的结果负主要责任。这个教训,该由小天自己承担。
从讨论情况来看,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小天的行为是最该受到批评、教育的行为,小天该承担最大的责任,这是我班自发舆论的走向。通过同学们的讨论,我发现自己的学生也开始关注责任的归属问题,大家在讨论中形成并强化了一个概念:做事前要预估结果并且自己要承担行为所带来的一切结果。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认为:在手机摔碎事件中,小川是直接责任人,但他是出于好心,是过失,好心办了坏事。他在看到手机被放在柜顶后,主动想要帮忙的行为是值得鼓励的,只是不该提前离开,最好等老师来了解情况或协调解决后,再行离开会更妥当。虽然小川把手机摔碎了,但于情于理都应该负最轻的责任。我班上的学生一致为小川喊冤。
钱茹雨提出:对情况预估不准是小川最大的问题,他应该在摸手机前,先估测一下自己是否能够顺利拿到手机。毕竟柜子很高,班里最高的学生也不一定能拿到,那么取手机前就该先搬凳子,这样就能避免摔碎事件的发生。
沈如雯提出更具体的方案,她认为小川知道手机的位置后,可以采取三种做法:1.告诉小静手机在柜子上,至于请谁帮忙来取、怎么取,交给小静自己解决;2.告诉小静手机的位置,且说明是小天放的,由小静要求小天取下,归还小静;3.直接请班里其他高个子男生帮忙取下,适当借助凳子、柜子等,取下后归还小静。这三种方法,既可以确保手机取回,也能避免手机被摔坏。小川就真的是只做了好事,而没添麻烦了。
大家说的似乎都有道理,又似乎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承担结论。但是很显然,取手机的正确方式,我们班的学生已经讨论出来了。这是我当初抛出话题时没有预想到的,我忍不住想给他们点赞!
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没有标准化的看法,于情于理都没有客观评判标准。这样的案例最适合拿出来与学生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可以达到两个效果:
1.讨论中形成班级舆论
虽然没有一个固定结论,但是在同学们的讨论中,三位同学的行为给大家产生了什么印象显而易见。同学们的公开评论对三位同学来说都具有约束力,同时也给其他同学提供了前车之鉴,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时,大家的言行举止都会更加注意。
2.促进学生思辨和反思能力的形成
学生问题学生辩,能逐渐加强学生的反思习惯,是一种能力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处理手机事件的过程中,娄老师关注更多的是赔偿问题,所以考虑责任均摊,修补手机的钱就好分配了。但事实上,钱只是本案例最直接的表象,处理了赔偿问题是可以将此事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却不会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也没有为今后提供有效的方法借鉴,没有形成相应的学生规范。
关于这件事,学生还有话说——
胡民涛说:“我觉得通过这件事,班主任必须进一步明确班规中关于手机使用和管理的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手机摔碎事件。”
黄睿骐说:“我觉得还要对学生恶作剧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比如以后再出现类似财务损失,应该要‘手欠者’承担全部责任,并做严肃处理!”
唐振翎认为,在修订班规时,也应加入对小天的行为说明,引导大家量力而行,在确定自己可以做到的前提下再去帮助同学,不能帮倒忙。
还有几位同学认为,娄老师也应该在这件事情上承担责任。因为班规在手机和学生恶作剧方面存在空白,才间接促成了这件事的发生。娄老师应该重新查找班级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然后完善班级规定,并严格按章管理。
学生们的说法不仅考虑到了班规的制定与完善,也在这一过程中体现了“协作效应”。即一项制度的建立会导致一系列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制度和非正式规则的产生,而且制度总是在不断发展、演化的。制度变迁是一个渐进性的连续的演变过程,是通过制度在边际上的不断调整而实现的。班级制度产生后,各项制度并非独立存在,而是会催生另外一些相关制度的产生,它们相互联系或者有承接、因果的关系,从而实现教育合力。
手机摔碎,反思手机管理,催生出对学生间开玩笑或恶作剧的界定与引导,再通过学生讨论促进所有学生的思考,形成班级舆论导向,约束和优化学生行为。通过一件事,打出一套组合拳,倒也是件乐事。所以,有些事不妨多听听学生的想法,看他们怎么说,说不定会取得出乎意料的效果。
(作者单位:江苏南京师大附中新城初中)
班务总结的时候,我干脆把问题抛给学生,想听听学生怎么说。
我大概描述了娄老师班里的故事,并说了娄老师的处理结果,然后把话题抛给学生讨论:
1.你觉得这个事例里,三位同学究竟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2.你对娄老师的处理结果,有什么想法。
果然,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们讨论热烈,发言积极,观点不同却都很有道理。
贺丹、张叶等近10位同学认为:在此次手机事件中,小静应该负的责任最大。首先,学校有明确的规定:在校期间不允许带手机,放学后也是在校期间,即便带手机,也不允许拿出。小静将手机放在桌上就是违反规定,就该后果自负。其次,如果不是手机,换成其他贵重物品也是一样。教室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内都有一则相同的制度:“请随身保管好贵重物品,否则概不负责。”这样的观念,应该在集体生活中进行培养。
我们学校的规定是“不在教学区内使用手机”,这个规定的范围就很明确,教学区就包括教室,所以教室内是不可能看到手机的,也就客观上避免了手机被同学摔碎的可能性。管理制度化、细节化,可以避免很多问题的产生。
冯骏、冯哲熙等近20名学生认为:小天应该在手机事件中负最大的责任,因为小天是故意使坏(哪怕是开玩笑、恶作剧)。如果说小川是直接责任人的话,那么小天才是幕后最根本的责任人。小天在放手机的时候本身就该对风险进行预估,一要预估柜子的高度,有可能造成同学找不到,或者找到了也拿不下来;二要预估手机本身的价值,因为手机不是书本、文具等不贵重物品,损坏或遗失都是要赔偿的。小天既然把手机放上去了,就该对造成的结果负主要责任。这个教训,该由小天自己承担。
从讨论情况来看,大部分学生都认为小天的行为是最该受到批评、教育的行为,小天该承担最大的责任,这是我班自发舆论的走向。通过同学们的讨论,我发现自己的学生也开始关注责任的归属问题,大家在讨论中形成并强化了一个概念:做事前要预估结果并且自己要承担行为所带来的一切结果。
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认为:在手机摔碎事件中,小川是直接责任人,但他是出于好心,是过失,好心办了坏事。他在看到手机被放在柜顶后,主动想要帮忙的行为是值得鼓励的,只是不该提前离开,最好等老师来了解情况或协调解决后,再行离开会更妥当。虽然小川把手机摔碎了,但于情于理都应该负最轻的责任。我班上的学生一致为小川喊冤。
钱茹雨提出:对情况预估不准是小川最大的问题,他应该在摸手机前,先估测一下自己是否能够顺利拿到手机。毕竟柜子很高,班里最高的学生也不一定能拿到,那么取手机前就该先搬凳子,这样就能避免摔碎事件的发生。
沈如雯提出更具体的方案,她认为小川知道手机的位置后,可以采取三种做法:1.告诉小静手机在柜子上,至于请谁帮忙来取、怎么取,交给小静自己解决;2.告诉小静手机的位置,且说明是小天放的,由小静要求小天取下,归还小静;3.直接请班里其他高个子男生帮忙取下,适当借助凳子、柜子等,取下后归还小静。这三种方法,既可以确保手机取回,也能避免手机被摔坏。小川就真的是只做了好事,而没添麻烦了。
大家说的似乎都有道理,又似乎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承担结论。但是很显然,取手机的正确方式,我们班的学生已经讨论出来了。这是我当初抛出话题时没有预想到的,我忍不住想给他们点赞!
其实,这件事本身就没有标准化的看法,于情于理都没有客观评判标准。这样的案例最适合拿出来与学生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可以达到两个效果:
1.讨论中形成班级舆论
虽然没有一个固定结论,但是在同学们的讨论中,三位同学的行为给大家产生了什么印象显而易见。同学们的公开评论对三位同学来说都具有约束力,同时也给其他同学提供了前车之鉴,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时,大家的言行举止都会更加注意。
2.促进学生思辨和反思能力的形成
学生问题学生辩,能逐渐加强学生的反思习惯,是一种能力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处理手机事件的过程中,娄老师关注更多的是赔偿问题,所以考虑责任均摊,修补手机的钱就好分配了。但事实上,钱只是本案例最直接的表象,处理了赔偿问题是可以将此事暂时告一段落,但是却不会避免今后类似事件的发生,也没有为今后提供有效的方法借鉴,没有形成相应的学生规范。
关于这件事,学生还有话说——
胡民涛说:“我觉得通过这件事,班主任必须进一步明确班规中关于手机使用和管理的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手机摔碎事件。”
黄睿骐说:“我觉得还要对学生恶作剧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比如以后再出现类似财务损失,应该要‘手欠者’承担全部责任,并做严肃处理!”
唐振翎认为,在修订班规时,也应加入对小天的行为说明,引导大家量力而行,在确定自己可以做到的前提下再去帮助同学,不能帮倒忙。
还有几位同学认为,娄老师也应该在这件事情上承担责任。因为班规在手机和学生恶作剧方面存在空白,才间接促成了这件事的发生。娄老师应该重新查找班级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然后完善班级规定,并严格按章管理。
学生们的说法不仅考虑到了班规的制定与完善,也在这一过程中体现了“协作效应”。即一项制度的建立会导致一系列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制度和非正式规则的产生,而且制度总是在不断发展、演化的。制度变迁是一个渐进性的连续的演变过程,是通过制度在边际上的不断调整而实现的。班级制度产生后,各项制度并非独立存在,而是会催生另外一些相关制度的产生,它们相互联系或者有承接、因果的关系,从而实现教育合力。
手机摔碎,反思手机管理,催生出对学生间开玩笑或恶作剧的界定与引导,再通过学生讨论促进所有学生的思考,形成班级舆论导向,约束和优化学生行为。通过一件事,打出一套组合拳,倒也是件乐事。所以,有些事不妨多听听学生的想法,看他们怎么说,说不定会取得出乎意料的效果。
(作者单位:江苏南京师大附中新城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