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键词】危重患者;护理纠纷;防范
危重患者护理是护理工作中的难点与重点,为保障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减少因护理工作缺失导致的护患纠纷,在此将危重患者护理中出现的护理纠纷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
1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
1.1患者及家属因素患者及家属缺乏基本医学常识,无理取闹;对重症疾病治疗上的局限性及高危险性缺乏认识,期望值过高;患者及家属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维权意识增强;危重患者住院费用昂贵,病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家属对抢救及治疗期望值过高。
1.2护理人员因素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调查显示:护士对民事诉论举证一般规则的知晓率为36%,对医疗诉讼举证的新规则的知晓率为43.5%,平均为39.75%。可见护士法律知识的缺乏[1]。技术水平欠缺,经验不足,抢救过程中技术不熟练,静脉穿刺失败,药物外渗,仪器使用不熟练,对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缺乏正确的判断,不能及时给予处理;抢救中缺乏有序的工作行为,导致家属的不信任;病情发生变化未与医生沟通,延误抢救时机;言语行为不当。
1.3护理记录缺陷护理记录中描述不准确,与病情不符,客观资料记录缺乏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与医疗记录不一致,有时甚至相矛盾;抢救过程中口头医嘱多,因此做回忆记录时可能有漏记现象。
1.4巡查不到位病情出现异常由家属先发现;压疮、烫伤、坠床等发生前未采取相应措施;管道堵塞、扭曲、滑脱导致不良后果。
1.5告知缺陷未告知及无效告知,主要为应该履行告知而未尽告知义务;书面告知未签字;告知对象不当,书面告知签字者为未成年人、非患者委托人或法定代理人等[2]。告知不全面,手术科室以术前对术后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告知不全面为主;非手术科室以病情变化告知不当为主;药物使用告知不详细;如长期卧床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告知不全面;病情严重性、危险性未告知;在进行高风险的护理操作前未将可能发生的意外告知如吸痰告知、输注刺激性药物告知、约束病人告知等各项制度。
1.6转运安全对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未告知,转运过程中设备与药品准备不足,病情监测不到位,无医护人员随行。
1.7治疗安全随意执行口头医嘱,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特殊药物如血管活性药物、化疗药物、抗凝药物、降血糖药物未严格按要求输入;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未进行监测;大量输血时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未采取预防措施等。
2防范对策
2.1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加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人员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护理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
2.2改善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强调“以人为本”,做到及时服务、谨慎服务,如言行举止,护理行为,重症抢救,重点病人等。
2.3建立设备操作流程,专科疾病抢救流程,意外事件处理流程如停电、自杀等,护理人员要熟悉和熟练掌握这些。
2.4重视护理文书的记录及书写质量,护士在书写护理记录过程中经常有“这是为我自己工作作证”的念头只占25.78%[3],护理记录是一份完整病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方举证的重要资料,应全面、准确、真实、及时地填写,严格管理,妥善保管,如果管理不规范也可使护士举证困难,同时还要保证与医疗文件的同步性。可定期组织学习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修改,护士长不定期抽查。
2.5履行告知义务解释病情要科学,注意使用通俗易懂的言语进行沟通,沟通时要体贴和关心,这样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对危重患者可能存在的护理并发症或是高风险的操作应告知全面,签字手续要完善。
2.6剔除侥幸心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可凭主观经验和估计行事,不可忽视操作中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病情突变,准确给予处理。
2.7危重患者病情复杂,危险性大,护理并发症较多,因此应做好意外事件评估,如压疮风险评估(诺顿评分),患者跌倒、坠床安全评估等,通过评估对有发生危险者,加强警示管理,书写护理记录,时时评估,积极采取有效保护性措施及健康教育,做到防范于未然。对使用保暖措施患者,应注意防止烫伤发生,向家属履行告知,引起重视。
2.8抢救药品、器械定期点检、保养,做到五定,方便取用,护理人员熟练掌握急救技术,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应变能力。
2.9护士长的重要作用,掌握所管病房人力、物力、财力、设备等全面情况,经常督促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专科护理落实情况,保持与患者,与家属,与下级,与领导间及时、有效的沟通,妥善解决护患间的矛盾、妥善处理医护间、领导与下级间的关系,使护理工作处于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张优琴,章亚娟,钱萍萍,等.举证责任倒置后护士证据意识状况调查及分析[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201-203.
[2]刘森林,孙伟民,俞玲丽.告知缺陷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现代医院管理,2012,1(2):57.
[3]黄丽华,赵雪红.护理病历书写态度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现状调查[J].护理与康复,2005,4(1):17-19.
危重患者护理是护理工作中的难点与重点,为保障护理安全,提高护理质量,减少因护理工作缺失导致的护患纠纷,在此将危重患者护理中出现的护理纠纷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防范对策。
1护理纠纷发生的原因
1.1患者及家属因素患者及家属缺乏基本医学常识,无理取闹;对重症疾病治疗上的局限性及高危险性缺乏认识,期望值过高;患者及家属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维权意识增强;危重患者住院费用昂贵,病情得不到有效控制,家属对抢救及治疗期望值过高。
1.2护理人员因素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有调查显示:护士对民事诉论举证一般规则的知晓率为36%,对医疗诉讼举证的新规则的知晓率为43.5%,平均为39.75%。可见护士法律知识的缺乏[1]。技术水平欠缺,经验不足,抢救过程中技术不熟练,静脉穿刺失败,药物外渗,仪器使用不熟练,对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缺乏正确的判断,不能及时给予处理;抢救中缺乏有序的工作行为,导致家属的不信任;病情发生变化未与医生沟通,延误抢救时机;言语行为不当。
1.3护理记录缺陷护理记录中描述不准确,与病情不符,客观资料记录缺乏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与医疗记录不一致,有时甚至相矛盾;抢救过程中口头医嘱多,因此做回忆记录时可能有漏记现象。
1.4巡查不到位病情出现异常由家属先发现;压疮、烫伤、坠床等发生前未采取相应措施;管道堵塞、扭曲、滑脱导致不良后果。
1.5告知缺陷未告知及无效告知,主要为应该履行告知而未尽告知义务;书面告知未签字;告知对象不当,书面告知签字者为未成年人、非患者委托人或法定代理人等[2]。告知不全面,手术科室以术前对术后可能产生的并发症告知不全面为主;非手术科室以病情变化告知不当为主;药物使用告知不详细;如长期卧床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告知不全面;病情严重性、危险性未告知;在进行高风险的护理操作前未将可能发生的意外告知如吸痰告知、输注刺激性药物告知、约束病人告知等各项制度。
1.6转运安全对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未告知,转运过程中设备与药品准备不足,病情监测不到位,无医护人员随行。
1.7治疗安全随意执行口头医嘱,未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特殊药物如血管活性药物、化疗药物、抗凝药物、降血糖药物未严格按要求输入;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未进行监测;大量输血时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未采取预防措施等。
2防范对策
2.1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加强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护理人员风险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护理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具备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
2.2改善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强调“以人为本”,做到及时服务、谨慎服务,如言行举止,护理行为,重症抢救,重点病人等。
2.3建立设备操作流程,专科疾病抢救流程,意外事件处理流程如停电、自杀等,护理人员要熟悉和熟练掌握这些。
2.4重视护理文书的记录及书写质量,护士在书写护理记录过程中经常有“这是为我自己工作作证”的念头只占25.78%[3],护理记录是一份完整病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方举证的重要资料,应全面、准确、真实、及时地填写,严格管理,妥善保管,如果管理不规范也可使护士举证困难,同时还要保证与医疗文件的同步性。可定期组织学习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并由专职人员每日检查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修改,护士长不定期抽查。
2.5履行告知义务解释病情要科学,注意使用通俗易懂的言语进行沟通,沟通时要体贴和关心,这样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对危重患者可能存在的护理并发症或是高风险的操作应告知全面,签字手续要完善。
2.6剔除侥幸心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不可凭主观经验和估计行事,不可忽视操作中的病情观察,及时发现病情突变,准确给予处理。
2.7危重患者病情复杂,危险性大,护理并发症较多,因此应做好意外事件评估,如压疮风险评估(诺顿评分),患者跌倒、坠床安全评估等,通过评估对有发生危险者,加强警示管理,书写护理记录,时时评估,积极采取有效保护性措施及健康教育,做到防范于未然。对使用保暖措施患者,应注意防止烫伤发生,向家属履行告知,引起重视。
2.8抢救药品、器械定期点检、保养,做到五定,方便取用,护理人员熟练掌握急救技术,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应变能力。
2.9护士长的重要作用,掌握所管病房人力、物力、财力、设备等全面情况,经常督促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专科护理落实情况,保持与患者,与家属,与下级,与领导间及时、有效的沟通,妥善解决护患间的矛盾、妥善处理医护间、领导与下级间的关系,使护理工作处于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张优琴,章亚娟,钱萍萍,等.举证责任倒置后护士证据意识状况调查及分析[J].中华护理杂志,2004,39(3):201-203.
[2]刘森林,孙伟民,俞玲丽.告知缺陷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J].现代医院管理,2012,1(2):57.
[3]黄丽华,赵雪红.护理病历书写态度及相关法律知识的现状调查[J].护理与康复,2005,4(1):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