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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到达了瓶颈期,同时国内正在经历大力反腐阶段。文章在疏理以往研究腐败与经济增长的文献的基础上,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运用1998—2007年31个省的面板数据,以每万人贪污腐败调查的立案次数作为反腐力度的衡量指标,采用了动态面板模型SYS-GMM,对反腐力度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回归,得出反腐力度的增强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的作用,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经济增长;反腐败;动态面板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3.024
1 引 言
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在当前这个阶段,经济进入转轨时期,在经历“三期叠加”的关键时期,研究反腐败与经济增长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腐败是一种隐蔽的行为,如何度量腐败是经济学者们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目前国际上通常使用的是“腐败感受度指数”(CPI: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如图分别标示出了各年参评国家数(地区数)和中国的排名。我们可以发现1995—2013年中国政府的清廉指数在总排名中不断向前靠近,而在2014年,名次有所退步。详见下图。
2 文献评述
首先是关于腐败的定义。腐败的产生自权力或者特权始,Shleifer和 Vishny(1993)将腐败定义为“政府官员出售政府财产来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其次,经济学家关于腐败的研究,国内外已经有很多成果(Banerjee,2013)。研究集中在引致腐败的原因和腐败产生的经济影响两方面。腐败产生的原因,现有文献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政治方面的财政分权,经济方面的对外开放程度,文化方面的言论自由程度,法治水平(Aidt,2003)等。腐败的经济影响主要是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主要分为三大派别,分别是认为腐败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腐败阻碍了经济效益,以及认为腐败对配置资源效率的影响要根据制度的情况(聂辉华,2014)。范子英(2013)指出腐败是我国经济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易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生腐败案件。孙刚等(2005)则就中国反腐败与保证经济增长之间的问题进行研究,得出两者依赖于中国市场的完善。汤向俊(2015)将研究进一步拓展到反腐败与中国经济转型关系的探索上,认为不同层级政府工作人员产生的负作用不同。吴一平(2010)按市场的发达程度估计了腐败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建立了便于进行国内比较的全国31个省份的反腐败指标。
3 变量定义与数据描述
3.1 变量的选取和数据说明
由已有的文献和研究成果,本文主要探索各省反腐力度对各省经济增长的影响。经济增长的决定还有以下两个基本因素:投资和人口。
第一,被解释变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er Capita GDP)pcgdp:这个指标用来度量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增长,且目前被广泛运用,选取人均GDP作为衡量指标。
第二,核心解释变量。反腐力度(Anti-corruption Efforts)acefforts:这个指标以每万人贪污腐败调查的立案次数来度量,除以万人是为了避免省份与地区的人口不同所导致的比较偏差。
第三,控制变量。人均固定资产投资(Per Capita Fixed Assets Investment)以及劳动力(pop):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投资和劳动力是决定经济增长的两大因素。投资以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为指标。
3.2 模型设定和数据描述
3.2.1 模型设定
根据前面关于腐败和经济增长的理论的梳理,我们确定了分析模型,如下:
以上表达式中,pcgdpit为被解释变量,指当年省份、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中的人均社会产出值,下标i和t分别表示第i个省份和第t年(i=1,2,…,31。t=1997,1998,…,2007)。常量C为常数项。aceffortsit为主要解释变量,指当年的反腐败力度,用每万人贪污腐败案件立案调查的件次数来度量,虽然腐败案件发生在前期,但是其暴露和揭发却会对当前经济产生影响,所以反腐败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是当期作用,不考虑滞后。αi表示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时,由于各个省份的不同,各省都有其固定效应。μit为残差项。首先是确定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我们采用通常的Hausman检验进行确定。运用Stata得到Hausman检验的P值小于0.05,所以拒绝Hausman的原假设,得到应该采用固定效应模型。
3.2.2 数据描述
本文的数据为包涵了中国31个省份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三个地区。1998—2007年的面板数据。贪污腐败案件立案数来自历年《中国检察年鉴》中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99年、2005年两个年份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只有近5年的总数,所以进行了运算,得到相应年份的案件数。各个省份2000—2007年间的人口数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网站,考虑到数据的一致性,1998年和1999年的数据按照缺失值进行处理,采用最大似然估计的方法进行估算。地区生产总值,年末常住人口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省份1998—2007年的数据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各变量的统计描述详见表1。
4 计量检验结果
4.1 基本回归结果
根据前面的Hausman检验,本文选择了固定效应的随机模型。通过Stata软件,得到输出结果见表2。检验结果表明,以每万人的贪污腐败案件为指标的反腐力度在显著水平为5%的水平下对于当期经济增长的作用为正。该检验结果证实了反腐败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在我国经济体制不断改革的背景下,长期来看反腐对于经济增长是有益的,短期效果则要看反腐的同时制度改进状况。这与聂辉华(2014)提到的反腐针对的不应该是腐败本身,而应该是改进制度的论断一致。 4.2 稳健性检验
反腐败影响经济增长,反过来经济增长和发展又会对反腐败产生影响,为了克服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SYS-GMM系统广义矩方法对模型稳健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回归结果表明不存在一阶序列相关,这符合模型设计。增强反腐力度具有正向的动态效应,该动态模型对于验证反腐力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果良好。
5 结论和政策含义
5.1 结论
在模型中,反腐力度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是正向的。根据固定效应回归结果显示,反腐力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就会上升0.9个百分点。研究腐败与经济增长,单纯将腐败看作“润滑剂”或者“沙粒”的观点是片面的,对于反腐力度的研究应该结合以上两个方面进行解释才算完整,反腐力度对经济影响的途径是本文没有论及的,有待进一步研究。
5.2 政策含义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我国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政策变化。
首先,应该推进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化。从源头解决腐败问题,对政府预算进行公开化,能在一定程度上断绝了官员能够直接操纵财政收支的可能。其次,应该加大对贪污腐败的法律惩罚力度。如果法律惩罚力度不强,会使得贪污腐败行为的机会成本减小,不能够真正意义上实现加大反腐力度和促进经济增长。最后,宣传反腐,开展反腐教育。只有积极开展反腐教育,树立反腐意识,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从意识形态层次根除潜在的腐败观念。
参考文献:
[1]Aidt T..Economic Analysis of Corruption:A Survey[J].Economic Journal,2003(113):632-652.
[2]Banerjee A.,R.Hanna,S.Mullainathan.“Corruption”,in Gibbons,R.and J.Robert eds..Handbook of Organizational Economics[M].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2013:Chp.27.
[3]Shleifer A.,R.Vishny.Corruption[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3(108):599-617.
[4]聂辉华.腐败对效率的影响:一个文献综述[J].金融评论,2014(1):13-23.
[5]范子英.转移支付、基础设施投资与腐败[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2):179-192.
[6]孙刚.反腐败、市场建设与经济增长[J].经济学(季刊),2005(4):1-22.
[7]汤向俊.反腐与转型——理论与中国经验证据[J].南开经济研究,2015(5):140-152.
[8]吴一平.地区腐败、市场化与中国经济增长[J].管理世界,2010(11):10-17.
[关键词]经济增长;反腐败;动态面板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3.024
1 引 言
腐败问题由来已久,在当前这个阶段,经济进入转轨时期,在经历“三期叠加”的关键时期,研究反腐败与经济增长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腐败是一种隐蔽的行为,如何度量腐败是经济学者们不断探索的一个问题。目前国际上通常使用的是“腐败感受度指数”(CPI: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如图分别标示出了各年参评国家数(地区数)和中国的排名。我们可以发现1995—2013年中国政府的清廉指数在总排名中不断向前靠近,而在2014年,名次有所退步。详见下图。
2 文献评述
首先是关于腐败的定义。腐败的产生自权力或者特权始,Shleifer和 Vishny(1993)将腐败定义为“政府官员出售政府财产来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其次,经济学家关于腐败的研究,国内外已经有很多成果(Banerjee,2013)。研究集中在引致腐败的原因和腐败产生的经济影响两方面。腐败产生的原因,现有文献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政治方面的财政分权,经济方面的对外开放程度,文化方面的言论自由程度,法治水平(Aidt,2003)等。腐败的经济影响主要是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主要分为三大派别,分别是认为腐败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腐败阻碍了经济效益,以及认为腐败对配置资源效率的影响要根据制度的情况(聂辉华,2014)。范子英(2013)指出腐败是我国经济转型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易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生腐败案件。孙刚等(2005)则就中国反腐败与保证经济增长之间的问题进行研究,得出两者依赖于中国市场的完善。汤向俊(2015)将研究进一步拓展到反腐败与中国经济转型关系的探索上,认为不同层级政府工作人员产生的负作用不同。吴一平(2010)按市场的发达程度估计了腐败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影响。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建立了便于进行国内比较的全国31个省份的反腐败指标。
3 变量定义与数据描述
3.1 变量的选取和数据说明
由已有的文献和研究成果,本文主要探索各省反腐力度对各省经济增长的影响。经济增长的决定还有以下两个基本因素:投资和人口。
第一,被解释变量。人均国内生产总值(Per Capita GDP)pcgdp:这个指标用来度量各省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增长,且目前被广泛运用,选取人均GDP作为衡量指标。
第二,核心解释变量。反腐力度(Anti-corruption Efforts)acefforts:这个指标以每万人贪污腐败调查的立案次数来度量,除以万人是为了避免省份与地区的人口不同所导致的比较偏差。
第三,控制变量。人均固定资产投资(Per Capita Fixed Assets Investment)以及劳动力(pop):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投资和劳动力是决定经济增长的两大因素。投资以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为指标。
3.2 模型设定和数据描述
3.2.1 模型设定
根据前面关于腐败和经济增长的理论的梳理,我们确定了分析模型,如下:
以上表达式中,pcgdpit为被解释变量,指当年省份、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中的人均社会产出值,下标i和t分别表示第i个省份和第t年(i=1,2,…,31。t=1997,1998,…,2007)。常量C为常数项。aceffortsit为主要解释变量,指当年的反腐败力度,用每万人贪污腐败案件立案调查的件次数来度量,虽然腐败案件发生在前期,但是其暴露和揭发却会对当前经济产生影响,所以反腐败对于经济增长的作用是当期作用,不考虑滞后。αi表示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时,由于各个省份的不同,各省都有其固定效应。μit为残差项。首先是确定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我们采用通常的Hausman检验进行确定。运用Stata得到Hausman检验的P值小于0.05,所以拒绝Hausman的原假设,得到应该采用固定效应模型。
3.2.2 数据描述
本文的数据为包涵了中国31个省份不包括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三个地区。1998—2007年的面板数据。贪污腐败案件立案数来自历年《中国检察年鉴》中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99年、2005年两个年份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只有近5年的总数,所以进行了运算,得到相应年份的案件数。各个省份2000—2007年间的人口数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网站,考虑到数据的一致性,1998年和1999年的数据按照缺失值进行处理,采用最大似然估计的方法进行估算。地区生产总值,年末常住人口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省份1998—2007年的数据来自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各变量的统计描述详见表1。
4 计量检验结果
4.1 基本回归结果
根据前面的Hausman检验,本文选择了固定效应的随机模型。通过Stata软件,得到输出结果见表2。检验结果表明,以每万人的贪污腐败案件为指标的反腐力度在显著水平为5%的水平下对于当期经济增长的作用为正。该检验结果证实了反腐败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在我国经济体制不断改革的背景下,长期来看反腐对于经济增长是有益的,短期效果则要看反腐的同时制度改进状况。这与聂辉华(2014)提到的反腐针对的不应该是腐败本身,而应该是改进制度的论断一致。 4.2 稳健性检验
反腐败影响经济增长,反过来经济增长和发展又会对反腐败产生影响,为了克服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我们采用SYS-GMM系统广义矩方法对模型稳健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回归结果表明不存在一阶序列相关,这符合模型设计。增强反腐力度具有正向的动态效应,该动态模型对于验证反腐力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果良好。
5 结论和政策含义
5.1 结论
在模型中,反腐力度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作用是正向的。根据固定效应回归结果显示,反腐力度每上升1个百分点,经济增长就会上升0.9个百分点。研究腐败与经济增长,单纯将腐败看作“润滑剂”或者“沙粒”的观点是片面的,对于反腐力度的研究应该结合以上两个方面进行解释才算完整,反腐力度对经济影响的途径是本文没有论及的,有待进一步研究。
5.2 政策含义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我国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政策变化。
首先,应该推进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化。从源头解决腐败问题,对政府预算进行公开化,能在一定程度上断绝了官员能够直接操纵财政收支的可能。其次,应该加大对贪污腐败的法律惩罚力度。如果法律惩罚力度不强,会使得贪污腐败行为的机会成本减小,不能够真正意义上实现加大反腐力度和促进经济增长。最后,宣传反腐,开展反腐教育。只有积极开展反腐教育,树立反腐意识,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从意识形态层次根除潜在的腐败观念。
参考文献:
[1]Aidt T..Economic Analysis of Corruption:A Survey[J].Economic Journal,2003(113):632-652.
[2]Banerjee A.,R.Hanna,S.Mullainathan.“Corruption”,in Gibbons,R.and J.Robert eds..Handbook of Organizational Economics[M].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2013:Chp.27.
[3]Shleifer A.,R.Vishny.Corruption[J].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3(108):599-617.
[4]聂辉华.腐败对效率的影响:一个文献综述[J].金融评论,2014(1):13-23.
[5]范子英.转移支付、基础设施投资与腐败[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2):179-192.
[6]孙刚.反腐败、市场建设与经济增长[J].经济学(季刊),2005(4):1-22.
[7]汤向俊.反腐与转型——理论与中国经验证据[J].南开经济研究,2015(5):140-152.
[8]吴一平.地区腐败、市场化与中国经济增长[J].管理世界,2010(1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