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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贸易体制作为当前社会发展中的主要市场保护措施也在逐步的发展,成为当前社会发展中的主要形式,也是存进社会发展的前提基础。本文就我国贸易救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进行相应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贸易救济体制;发展历程;市场经济
一、发展背景
1.建设流程
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种国情制约和因素的制约使得经济一直发展缓慢,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种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逐步的 出现,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关键。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这个法律的颁布从宏观程度上控制了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倾销手段和倾销措施,更是的当前经济交易制度得以完善,同时也标志着我国贸易救济立法与国际正式接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问题的出现,使得该该法律逐步无法满足当前的需要,1997年,国务院在参照关贸总协定《反倾销法典》新文本条文的基础上,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护措施条例》,标志着我国反倾销、反补贴制度正式建立。2001年,在我国正式加入WTO的当天,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标志着我国贸易救济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
2.贸易救济体制发展的总体趋势
我国经济是从改革开放开始发展的,在这短短的几十年中,我国经济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民经济也出现了高速平稳的发展趋势。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各种国外贸易制度和贸易方式不断的进入大陆市场,使得其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3.当前社会中的应用手段和措施
我国政府首次启动贸易救济实施机制是1997年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新闻纸进行的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WTO最新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是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受害国,同时也逐步成为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最多的成员之一。
二、贸易救济体制在当前社会中的各种缺陷
1.贸易救济法律法规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根据《外贸法》规定,我国的贸易救济制度应包括针对进口产品的“两反一保”,应对外国不正当或不合理进口限制的出口救济制度,以及救济国内服务产业损害的国际服务贸易救济制度。但我国《外贸法》中仅仅针对“两反一保”颁布了单行条例,没有关于应对外国不正当或不合理进口限制的专门法规和服务贸易救济法规,这是我国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最突出表现。
2.企业对贸易救济诉讼认识不够,起诉不积极
我国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对有效合理利用国际市场规则认识不够,常将国际经济竞争误认为是低价竞争;在自己的产品遭到国外产品倾销、补贴等贸易救济或贸易壁垒时,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能力。
3.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的贸易救济信息服务系统仍存在着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资源未能充分、有效利用,反馈速度慢、敏感性差等弊端,严重制约了贸易救济制度发挥对企业与产业的预警功能和对国家利益的事前保护作用,致使贸易救济措施常局限于事后救济的范围内。
三、完善我国贸易救济体制的思路
1.健全贸易救济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颁布具体的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两反一保”法律的关键条文;二是以实施细则和解释性规范的形式作补充,商务部可根据实践经验和具体案例的情况归纳总结,制定具体操作方面和技术层面上的实施细则;三是参考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救济立法和实践,如美国与欧盟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中的有关出口救济制度和反规避规则的规定。
2.提高企业贸易救济法律意识,积极提起申诉
企业应树立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正确认识。当国外某产品进口至我国,并采取不公平贸易行为,对我国企业造成了产业损害或损害的威胁时,企业应积极向政府主管机关提出申诉,这也是政府主管机关启动贸易救济调查的前提条件。
3.完善产业安全数据库,强化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产业安全数据库是维护我国产业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建设项目,也是商务部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对产业损害动态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需扎实推进产业安全数据库的扩容:一是扩大监测范围,包括行业、指标、直报数据的样本企业等内容的监测;二是加大数据分析力度,尤其是对新型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造成的产业损害研究应更深入;三是建立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分工合作体系,鼓励地方、行业、专家、企业积极参与,以科学的理念与方法,走专业化与标准化的道路,切实维护产业安全工作。
4.加快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咨询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拓宽贸易救济信息的发布渠道,建立更多的信息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贸易救济商务预报”为载体扩大信息覆盖面。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发布贸易救济信息,对企业立案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做好立案前的辅导工作,充分发挥其咨询、引导服务作用。
四、总结
为了提高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各种先进科学技术在当前社会和企业中的不断应用,完善我国贸易救济体制已经成为一项不可避免的措施,更是保证社会正常发展的关键。在我国未来发展过程中,贸易救济体制已成为发展的重点,是影响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条件。
关键词:贸易救济体制;发展历程;市场经济
一、发展背景
1.建设流程
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种国情制约和因素的制约使得经济一直发展缓慢,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各种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逐步的 出现,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关键。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这个法律的颁布从宏观程度上控制了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倾销手段和倾销措施,更是的当前经济交易制度得以完善,同时也标志着我国贸易救济立法与国际正式接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问题的出现,使得该该法律逐步无法满足当前的需要,1997年,国务院在参照关贸总协定《反倾销法典》新文本条文的基础上,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护措施条例》,标志着我国反倾销、反补贴制度正式建立。2001年,在我国正式加入WTO的当天,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标志着我国贸易救济法律体系的初步建立。
2.贸易救济体制发展的总体趋势
我国经济是从改革开放开始发展的,在这短短的几十年中,我国经济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民经济也出现了高速平稳的发展趋势。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各种国外贸易制度和贸易方式不断的进入大陆市场,使得其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3.当前社会中的应用手段和措施
我国政府首次启动贸易救济实施机制是1997年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韩国的新闻纸进行的反倾销立案调查。根据WTO最新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是遭受贸易救济调查最多的受害国,同时也逐步成为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最多的成员之一。
二、贸易救济体制在当前社会中的各种缺陷
1.贸易救济法律法规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根据《外贸法》规定,我国的贸易救济制度应包括针对进口产品的“两反一保”,应对外国不正当或不合理进口限制的出口救济制度,以及救济国内服务产业损害的国际服务贸易救济制度。但我国《外贸法》中仅仅针对“两反一保”颁布了单行条例,没有关于应对外国不正当或不合理进口限制的专门法规和服务贸易救济法规,这是我国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最突出表现。
2.企业对贸易救济诉讼认识不够,起诉不积极
我国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对有效合理利用国际市场规则认识不够,常将国际经济竞争误认为是低价竞争;在自己的产品遭到国外产品倾销、补贴等贸易救济或贸易壁垒时,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能力。
3.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的贸易救济信息服务系统仍存在着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资源未能充分、有效利用,反馈速度慢、敏感性差等弊端,严重制约了贸易救济制度发挥对企业与产业的预警功能和对国家利益的事前保护作用,致使贸易救济措施常局限于事后救济的范围内。
三、完善我国贸易救济体制的思路
1.健全贸易救济法律法规体系
一是颁布具体的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细化“两反一保”法律的关键条文;二是以实施细则和解释性规范的形式作补充,商务部可根据实践经验和具体案例的情况归纳总结,制定具体操作方面和技术层面上的实施细则;三是参考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救济立法和实践,如美国与欧盟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中的有关出口救济制度和反规避规则的规定。
2.提高企业贸易救济法律意识,积极提起申诉
企业应树立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正确认识。当国外某产品进口至我国,并采取不公平贸易行为,对我国企业造成了产业损害或损害的威胁时,企业应积极向政府主管机关提出申诉,这也是政府主管机关启动贸易救济调查的前提条件。
3.完善产业安全数据库,强化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产业安全数据库是维护我国产业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建设项目,也是商务部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对产业损害动态进行全方位的监控,需扎实推进产业安全数据库的扩容:一是扩大监测范围,包括行业、指标、直报数据的样本企业等内容的监测;二是加大数据分析力度,尤其是对新型的技术壁垒、绿色壁垒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造成的产业损害研究应更深入;三是建立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分工合作体系,鼓励地方、行业、专家、企业积极参与,以科学的理念与方法,走专业化与标准化的道路,切实维护产业安全工作。
4.加快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信息咨询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拓宽贸易救济信息的发布渠道,建立更多的信息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贸易救济商务预报”为载体扩大信息覆盖面。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发布贸易救济信息,对企业立案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做好立案前的辅导工作,充分发挥其咨询、引导服务作用。
四、总结
为了提高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各种先进科学技术在当前社会和企业中的不断应用,完善我国贸易救济体制已经成为一项不可避免的措施,更是保证社会正常发展的关键。在我国未来发展过程中,贸易救济体制已成为发展的重点,是影响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