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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译文主要记载了第七世噶玛巴却扎嘉措晚年的一些活动.晚年,第七世噶玛巴却扎嘉措宗教社会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身体力行,提倡严格遵守成律,奉行戒杀生等许多善行.如法王在沃惹地方进行了盛大的茶宴,初次建立答复之规制.此外,还在有关的寺院建立了许多规章制度,如在工隆惹三寺颁布《大善行之细则》.二、修建寺庙,奉行利他.第七世噶玛巴却扎嘉措自己的修行和利他事业是同时并行的,他将讲法中所收到的供养悉数分给经费不足的寺院和僧俗众人,并将旃檀白度母像和大师玛尔巴像等殊胜的身语意为主的塑像敬献到拉萨的寺院.三、无有派别之见,大力宣扬藏传佛教.晚年他的足迹遍布卫藏、安多、康等三大藏区以及门隅和珞隅等地.他无有门户之见,每到一地皆讲经说法,弘扬藏传佛教各个教派的教法,向当地的僧俗群众传授藏传佛教各个教派的基本教法,为数以万计的人们传法灌顶.四、著书立说,形成自己的独特见地.他著有《释解三世间之明灯》、《三毗奈耶事仪轨》和《密集不动之现观》等戒律、中观和密续等方面的论著和法典,尤其他还撰写了一部著名的《因明大全之述要》,亦称为《因明格言之河——摄理之大海》,此书的主要内容是针对陈那和法称的七部因明法典所写的释论,他未有参阅任何佛教典籍,完全依靠自己的智力而写成.五、调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法王在部落之间发生了利益冲突,双方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时,立即出面调停,平息纠纷与战争.法王不仅调解部落的战争,而且经常平息至尊和僧俗所有事情之纷争.此外,本章译文还记载了法王与王顿月多杰、帕木竹巴之间的关系.王顿月多杰曾用武力夺取了乃巴庄园,成为庄园的真正主人,掌有大权后,成为当地最有实力的庄园主.尽管供奉法王的僧俗群众比较多,但王顿月多杰是法王的主要供奉者,他们二人不仅交往甚密,而且在政治、宗教、经济等方面往来也极为频繁.其次,帕木竹巴在统治期间,也经常供奉法王,并多次前来迎请、行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