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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2019年8月至11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16个区人大常委会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本刊予以综合梳理,体现其特点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