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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而不同”的巨大理论容量,使它有可能与其他思想并行不悖,但其“忠君孝父”等思想却造成了儒家的不宽容。要使不同思想、利益之间真正实现“道并行而不相悖”,必须注重挖掘“和而不同”内在包含的“和而有度”,并在“度”的范围内,在尊重“不同”、平等交往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权利与责任统一的动态的底线。唯有如此,才能有所执,但又不执于一端。从而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和谐乃至东亚的和谐才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