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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远古时期巫是最早的掌乐者。在乐官制度形成以前,由巫主掌乐器、乐舞。此前研究表明,乐官的前身应为巫官,那么乐官势必继承了巫官的部分职能。乐官完成了形态的转变之后,是否还担负着巫之前所主要承担的表演及祭祀职能。通过乐官与巫相关性之研究,对于后世乐官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起源;巫;乐官;祭祀
一、巫是最早的掌乐者
关于音乐的起源,古今学者们提出了众多不同的论点。我国古代就有学者认为,音乐起源于古时巫术祭祀活动。《说文解字》:“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舞”字就是由“巫”字演化而来。巫以乐舞娱神,对天神、地祗、万物圣灵表达敬意,传达人们的心愿与祈求。王国维《宋元戏曲考》:“歌舞之兴,其起于古之巫术乎?”孙继南,周柱铨主编的《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关于音乐起源的观念一文中众多观点之一:“音乐作为一种精神力量的需要而产生。”远古人类在同险恶的大自然不断抗争所需要的精神力量,是音乐起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当远古人类把这种精神力量的需要无限放大并且赋予它神秘莫测的色彩,就演变成了巫术。音乐是否起源于巫术,此处不赘多述。但是,原始音乐与巫术密切联系,这是不可否认的。
《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篇》:“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耠各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日大章,以祭上帝。此处记载了,帝尧用乐歌颂天帝的伟岸功德,祭祀天帝。祭祀是古人对天神地祗以及祖先表示崇拜与祈求的方式。由此表明,很早就开始了在宗教巫术仪式中以歌舞事神,以祈求庇佑。商代的祭祀活动很是频繁,娱神的歌舞在祭祀中占有重要位置,而祭祀活动的主要执行者即巫。据《中国音乐词典》:“巫,原始社会中认为能交通天地神人的人。商代的一种高级官员,行使神权,执掌筮法,……又主管以歌舞事神。夏、商间巫是乐舞的主管者。”由此可知,乐官制度未成形之时,以歌舞事神之巫掌管乐舞。而周代之巫乐,实即殷商时候所盛行巫音之遗声。巫师掌管用乐,虽然不能与周代乐官制度化了的标准相比,无周代之规模与司职细致。但巫的职司范围,其后形成的乐官制度多有继承。
二、乐官是巫的继承者
最早的巫并不是谁都能做的,通常为氏族部落首领等地位崇高之人担任,故巫官亦掌有大权。《礼记·祭统》云:“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春秋左传,成公十三年》:“国家大事,在祀与戎。”古人把国家祭祀置于军事同等地位,君主举大事,必先祭祀神灵。古人认为,对天地神灵虔诚的祭祀,国之大事方能得到庇护得以顺利。古人对祭祀如此重视,故掌祭祀之人能有如此高的权位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巫是祭祀活动中的主导者,所以巫担负有祭祀职能。
夏、商祭祀仪式主掌者仍是巫官,包括对乐器、乐舞的掌管。而商代后期形成的乐官继承了此职能。包括西周时代周公制礼作乐,五礼中为首的吉礼即祭礼。原始宗教对五礼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后世繁杂的宫廷礼乐,其仪式就是宗教巫术相关祭祀仪式的演化。周代乐官在祭祀中继续担当着重要地位,但是不同于远古时候,巫对祭祀的全面掌控。西周的乐官已經有较明确的分工,有专职人员担任相应职能,不再与王权、政权混合。其职能主要是辅佐君王或其他贵族完成祭祀。换言之,周代乐官参与祭祀的筹备,准备祭祀所需乐舞,但是不一定是自己表演。目前所知,西周初乐官种类主要有筲人、司鼓钟、司乐与瞽等。筲人、瞽等主掌管祭祀仪式中奏乐的需要。西周中后期以来的据《周礼》所载,光《春官》就有20种专职乐官,加之《地官》中的鼓人、舞师等。也在祭祀中承担掌乐职能。
《周礼》里记载着许多关于乐官在祭祀中的描写,如《周礼·春官·大司乐》:“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从声展之。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人,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乐官在祭祀活动进行的前夕,就要悬挂祭祀所需乐器,将乐器排放安好并试奏检查。在祭祀中,根据程式的不同,官秩较高的乐官(如大司乐),安排其管辖下的乐官或乐工具体的奏乐及歌舞要求。国子在重大的祭祀活动中,也会在乐官的率领下进行舞蹈表演。《周礼·春官·乐师》:“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凡乐成,则告备,诏来瞽皋舞。”大祭祀由大司乐主掌,而小祭祀则由乐师主掌,包括何时演奏钟鼓,何时歌唱或表演舞蹈。同大司乐在大祭司中做的一样。周代重祭,大事小事都要祭祀,包括大祭祀、大飨礼、大丧、军队出征到凯旋归来等,都要进行大大小小的祭祀。而此时的乐官已经替代了巫的职能,在祭祀中发挥重要作用,管理具体的用乐要求,协助君王、贵族完成祭祀。
小结
综上所述,在乐官制度形成之前,巫在祭祀仪式中以歌舞娱神。希望通过带有歌舞的巫术仪式沟通神灵,以满足人们的愿望。早期的巫兼有乐官的职能,掌管歌、舞、乐等,也就是后世乐官的前身。周代的乐官继承了巫的乐舞表演职能,虽然不同于商时期巫音盛行。但周代重祭,而乐官在祭祀仪式中主掌祭祀的歌舞,并协助王侯贵族完成祭祀。所以,乐官亦肩负着祭祀的职能。乐官担当着巫之前所主要承担的表演及祭祀职能,为巫的继承者。
关键词:起源;巫;乐官;祭祀
一、巫是最早的掌乐者
关于音乐的起源,古今学者们提出了众多不同的论点。我国古代就有学者认为,音乐起源于古时巫术祭祀活动。《说文解字》:“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舞”字就是由“巫”字演化而来。巫以乐舞娱神,对天神、地祗、万物圣灵表达敬意,传达人们的心愿与祈求。王国维《宋元戏曲考》:“歌舞之兴,其起于古之巫术乎?”孙继南,周柱铨主编的《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关于音乐起源的观念一文中众多观点之一:“音乐作为一种精神力量的需要而产生。”远古人类在同险恶的大自然不断抗争所需要的精神力量,是音乐起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当远古人类把这种精神力量的需要无限放大并且赋予它神秘莫测的色彩,就演变成了巫术。音乐是否起源于巫术,此处不赘多述。但是,原始音乐与巫术密切联系,这是不可否认的。
《吕氏春秋·仲夏纪·古乐篇》:“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耠各置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日大章,以祭上帝。此处记载了,帝尧用乐歌颂天帝的伟岸功德,祭祀天帝。祭祀是古人对天神地祗以及祖先表示崇拜与祈求的方式。由此表明,很早就开始了在宗教巫术仪式中以歌舞事神,以祈求庇佑。商代的祭祀活动很是频繁,娱神的歌舞在祭祀中占有重要位置,而祭祀活动的主要执行者即巫。据《中国音乐词典》:“巫,原始社会中认为能交通天地神人的人。商代的一种高级官员,行使神权,执掌筮法,……又主管以歌舞事神。夏、商间巫是乐舞的主管者。”由此可知,乐官制度未成形之时,以歌舞事神之巫掌管乐舞。而周代之巫乐,实即殷商时候所盛行巫音之遗声。巫师掌管用乐,虽然不能与周代乐官制度化了的标准相比,无周代之规模与司职细致。但巫的职司范围,其后形成的乐官制度多有继承。
二、乐官是巫的继承者
最早的巫并不是谁都能做的,通常为氏族部落首领等地位崇高之人担任,故巫官亦掌有大权。《礼记·祭统》云:“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春秋左传,成公十三年》:“国家大事,在祀与戎。”古人把国家祭祀置于军事同等地位,君主举大事,必先祭祀神灵。古人认为,对天地神灵虔诚的祭祀,国之大事方能得到庇护得以顺利。古人对祭祀如此重视,故掌祭祀之人能有如此高的权位也就不足为奇了。而巫是祭祀活动中的主导者,所以巫担负有祭祀职能。
夏、商祭祀仪式主掌者仍是巫官,包括对乐器、乐舞的掌管。而商代后期形成的乐官继承了此职能。包括西周时代周公制礼作乐,五礼中为首的吉礼即祭礼。原始宗教对五礼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后世繁杂的宫廷礼乐,其仪式就是宗教巫术相关祭祀仪式的演化。周代乐官在祭祀中继续担当着重要地位,但是不同于远古时候,巫对祭祀的全面掌控。西周的乐官已經有较明确的分工,有专职人员担任相应职能,不再与王权、政权混合。其职能主要是辅佐君王或其他贵族完成祭祀。换言之,周代乐官参与祭祀的筹备,准备祭祀所需乐舞,但是不一定是自己表演。目前所知,西周初乐官种类主要有筲人、司鼓钟、司乐与瞽等。筲人、瞽等主掌管祭祀仪式中奏乐的需要。西周中后期以来的据《周礼》所载,光《春官》就有20种专职乐官,加之《地官》中的鼓人、舞师等。也在祭祀中承担掌乐职能。
《周礼》里记载着许多关于乐官在祭祀中的描写,如《周礼·春官·大司乐》:“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从声展之。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人,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乐官在祭祀活动进行的前夕,就要悬挂祭祀所需乐器,将乐器排放安好并试奏检查。在祭祀中,根据程式的不同,官秩较高的乐官(如大司乐),安排其管辖下的乐官或乐工具体的奏乐及歌舞要求。国子在重大的祭祀活动中,也会在乐官的率领下进行舞蹈表演。《周礼·春官·乐师》:“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凡乐成,则告备,诏来瞽皋舞。”大祭祀由大司乐主掌,而小祭祀则由乐师主掌,包括何时演奏钟鼓,何时歌唱或表演舞蹈。同大司乐在大祭司中做的一样。周代重祭,大事小事都要祭祀,包括大祭祀、大飨礼、大丧、军队出征到凯旋归来等,都要进行大大小小的祭祀。而此时的乐官已经替代了巫的职能,在祭祀中发挥重要作用,管理具体的用乐要求,协助君王、贵族完成祭祀。
小结
综上所述,在乐官制度形成之前,巫在祭祀仪式中以歌舞娱神。希望通过带有歌舞的巫术仪式沟通神灵,以满足人们的愿望。早期的巫兼有乐官的职能,掌管歌、舞、乐等,也就是后世乐官的前身。周代的乐官继承了巫的乐舞表演职能,虽然不同于商时期巫音盛行。但周代重祭,而乐官在祭祀仪式中主掌祭祀的歌舞,并协助王侯贵族完成祭祀。所以,乐官亦肩负着祭祀的职能。乐官担当着巫之前所主要承担的表演及祭祀职能,为巫的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