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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水泥、平板玻璃、陶瓷重点行业和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2020年5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一、出台背景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印发《河北省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深度减排攻坚方案》《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三年作战计划》《河北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强力推进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和环保重点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