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品店的蝙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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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去街角那家甜品店打工的愿望由来已久,因为每次路过门口的时候总是闻见里面的阵阵香味,是榴莲香。没错,他家的特色不是什么巧克力芒果冰激淋不是什么草莓干层拿破仑,而是各式各样的用榴莲做的甜品。比如榴莲班戟啊、榴莲芝士布丁杯啊、奶油榴莲冰糕啊、榴莲香蕉奶昔啊、榴莲糯米糍等等。
  对于我这样的榴莲狂热者来讲,这家叫作“榴莲忘返”的甜品店绝对是值得朝拜的圣地。老早去大学第一日报道的时候就闻到了那股“臭味”,那是妈妈说的。其时,那一瞬间正巧甜品店的门被一个顾客推开,香味从里面小心翼翼地飘散出来,而我们正巧又在那个时候经过。于是妈妈捂住鼻子拉着我的手迅速跑开。
  我知道妈妈只是从我6岁那年开始讨厌榴莲的。
  6岁那年,爸爸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爸爸。爷爷过去是个军官,解放前去台湾的时候,奶奶刚刚怀上爸爸,说是等,一等就是数十年世纪,奶奶早些年走掉了,去世的时候就跟爸爸说,你一定要去见见你父亲。后来,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爸爸终于和他的爸爸联系上了,再后来他去了台湾探亲,不久以后回来过一次,然后就又去了。爸爸说,爷爷的身体不好,需要他照顾,他还说,等他在那儿安顿下来,就接我们过去。
  期间那次回来,带了许多水果,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大个的榴莲,可是那时我偏偏捂着鼻子不爱吃,还拼命地说“臭死了臭死了”。爸爸笑着摸摸我的头,把我举起来说,这个可是台湾的特色水果哎,现在上海还买不到呢!
  我还记得那声音、那脸庞、那力道。它们在那年的夏夜里消失殆尽。而家中拥有的第一只榴莲因为没有人吃,久了,榴莲就腐烂了,味道更加重更加难闻,最后被扔进了垃圾桶。
  从此之后,我开始疯狂底爱上吃榴莲以及用它做的一切食物。
  
  2
  
  三个月以后,我在那家甜品店的门口看见了一张招聘启事。有个男生把纸贴出来的时候,我正好路过,等他一进门,我就冲上去看个究竟。那纸上写着要招聘个小时工,每天晚上5点开始上班直至1 0点下班。于是,我赶忙撕了下来藏在口袋里,跑出去转了一圈买了原本想买的牙膏啊、洗发露啊什么的,领着一大袋生活用品就推门进去,张口就问,这里要招人吗?
  还没等旁边的男生开口,那个打扮妖冶的小个子女孩立马点头,要!
  那个愣在一旁的男生就是不久前出来帖纸头的,亦是店里的老板,名叫邓光郗。而点名要我的女孩子则是他的女朋友,阿矫。
  后来邓光郗说,我其实才不想招你呢?可是阿娇坚持要你。
  你为什么不想招聘我呢?
  你第一次来的时候邋里邋遢像是刚起床似的!
  那阿娇为什么要我呢?
  我又不是她,怎么会知道!
  显而易见的是,男生想要找个漂亮的女孩子来帮忙看店,偶尔顺便乘着女友不在的时候也可以饱饱眼福。而女朋友为了管住自己的男友,硬是要找个引不起他半点兴趣的人来。邓光郗越是不肯,阿娇就越是坚持,邓光郗奇怪,那天阿娇的脑子一定是被门夹过了,固执的死去活来。
  其实,我的辅修课是心理学,当透过玻璃窗往里看见邓光郗和阿娇讲话的模样以及他们的穿着打扮时,大体已经有了个底。所以跑去晃荡了一圈,把原本扎起来的头发圈取下来,头发被风吹的凌乱些,那日穿了极为中性化的格子衬衣,买了大堆的零食让阿娇鄙视我这样没有毅力保持自己身材与她抗衡。
  于是,我就顺理成章地留在了“榴莲忘返”。
  当然,我本来也没有对邓光郗有非分之想,我的目标只是甜品店里的榴莲。邓光郗答应说,10点下班后如果有没有卖完的甜品就可以自行带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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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店里的榴莲甜品都是邓光郗的“作品”。能做一手好甜品的邓光郗原本是个台北人,不过比我大了四岁而已。
  邓光郗说,我家就开祖传的甜品店,因为书一直念得不好上完了国中后就留在了家中帮忙打下手。阿娇比我要小两岁,在附近女中念书,放学的时候常常和女伴一同来吃甜品。
  那个时候,阿娇最喜欢吃榴莲班戟,于是我就跟着我妈学,到后来,她最爱吃的就是我做的,再后来就在一起啦。三年前,她来大陆上大学,我就跟着一起过来了。
  扳指头算一算,这两人在一起已经有6年的功夫,年少的恋爱可以在现今这样的环境下保存完好真是令人艳羡。抬头看邓光郗,这大男生1 80的个头,3寸的板寸头以及黝黑的皮肤,如果不说他是一家甜品店的老板,你一定会认为他是走秀的T台模特。
  阿娇是学服装设计的吧?
  是哦,你怎么知道?
  看她选男朋友的品味啊。邓光郗就被我逗乐了。哪有,因为小时候爸妈在台北打工,所以念小学之前跟着外公外婆在台南的乡下度过童年。所以,阿娇一直说我不像台北人。
  可是正是因为这样,似乎依旧留着那股重重的台湾仔的气息,好像那些台湾电影和书籍里看见的街头少年,又高又瘦,短发汗衫酷夏青春。
  很多时候,下午下了课,早早的就去店里和邓光郗聊天,说起那些种种,他说,梅可怎么那么了解哦。他不知道,我一直在看手边可以得到的跟那个地方相关的一切东西,那个人在那个地方生活的怎么样,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买什么看什么听什么,我想象着有关他的一切,却终究不过是幻想。
  将近傍晚的时候,他便换下工作服,赶去接他的阿娇。走咯,好好看店。邓光郗会拍拍我的脑袋,把我当小妹。
  嗯,放心啦。
  
  4
  
  邓光都不在的夜晚,店里就我一个人。生意有时候好,有时候不好。九点半以后通常是没有什么顾客,我便开始打扫卫生,然后把今天没有卖完的甜点打包带回去,有时候是布丁杯有时候是冰糕,分给大家尝,女孩子们对于老板的手艺赞不绝口。
  那日,挂上CLOSED的牌子,我一个人坐在店里的桌子上独自吃两个榴莲班戟,却依旧感觉幸福。前面刚刚给邓光郗打了电话,报告了今天的营业情况。今天生意很好。他在电话的那头只是说了个哦,心不在焉。我听见电话那头阿娇嘻嘻哈哈,背景吵闹的很。似乎是在酒吧里面的派对,女生定是喝醉了。然后,我就挂掉了电话。
  本来就不管我的事情。只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还是省省这个心吧。
  突然就听见有什么声音,循声找去,目光落在窗台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撞玻璃。
  我不相信这城市里会有蝙蝠,纵使我妈跟我讲她小时候弄堂里会有黄鼠狼出没,我还是将信将疑的。
  可是,今天却不得不相信了。是只蝙蝠,活生生的。如果我的脑袋没有出问题,比如失意什么的,那么这就是我20年来第一次见过蝙蝠,书上的当然不算,而我的生物向来在年级里遥遥领先。
  刚刚打开窗户,这东西就等不急地扑腾进来,我“哇”的一下尖叫,那东西还没起飞,就掉在了地上,洒出来一长排的血迹。捧起来一看,是翅膀上有伤口。急忙找来摆放在柜台里的急救箱来给它包扎,虽然手忙脚乱但最后还是搞定了。我把那只蝙蝠放在我平时放包包和衣服的储藏箱子里面,只有那个地方,邓光郗才不会发觉。   我不会说鸟语,只好轻声对那只蝙蝠讲,喂,你就呆在这里吧,如果明天我回来的时候你还活着,我会给你带点吃的东西的。
  
  5
  
  第二天,我从看校门的老伯那儿要了一些鸟食,急急忙忙地跑去甜品店。那天店刚开门,邓光郗奇怪地看着我,我赶忙说,今天没课。而他则不屑,别指望我给你多余的工资哈。我才不稀罕,小气鬼!
  说着,就跑去我个人储物柜里,打开门看见趴在那儿的蝙蝠,还活着。它似乎是听得懂人话,又也许这生物本身的生命力就极强。我把装在小罐子里的食物放在它面前,拍拍它的脑袋,别动,吃吧,我等下来看你。
  邓光郗为了报答我的勤劳,决定教授我他家的祖传秘方,如何制作好吃的榴莲甜品。于是整一天,我都在厨房和店堂内来来回回,压根都没有时间靠近我的储物柜。直至下午四点的时候,他说,好了,今天辛苦了呀,那我先走了,阿娇的朋友今天生日,我要赶去接阿娇然后一块去饭店。
  快去吧,晚了就不好了。我忙不迭把他推出去。等门一关上,我就立马冲下那只储物柜,打开一看,血已经止住了,伤口结起痂来,而早上带来的食物,却一口都没有动。
  哎,你到底喜欢吃什么东西哦?我沮丧的去用右手触碰那只动物,没想到刚碰过去,它就用小嘴吸允我的食指。好奇之余拿起左手来一嗅,充满了浓郁的榴莲的味道。
  为了验证这只蝙蝠的奇怪癖好,我跑到厨房去把早晨剩下的榴莲挖了一小勺出来,摆在那只小东西的面前。只见这家伙试探性的闻了闻,然后就开始进食了。真是只奇怪的蝙蝠啊。
  当日的生意非常之好,所有的甜品都全部售罄。等到打扫完店堂,在门外挂上CLOSED的牌子,我才敢把这只小东西给捧出来,放在玻璃制的柜台上。
  原本应该是惧怕这样的动物的,可是当它真的属于自己的时候,你就把它看成是自家的所有。真是只漂亮的生物呀。我在心里禁不住赞叹起来。同时,拿出私藏在底下的榴莲班戟,切成小丁喂给它吃。
  那只黑色的生物成了我的宠物,大约有一个星期的光景,我跟邓光郗说我没有课,事实上是我逃课了,然后每天早晨去甜品店做全天。那男生奇怪,梅可,你是真的想做甜品师还是怎么的嘛。
  我一本正经地接口道,哲学家的思维岂是你们这样的俗人可以想得通的,笑话!邓光郗被这句话给呛住了。
  偷偷摸摸的,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一小块新鲜的榴莲塞进我的储藏室里面,然后就安心跟着邓光郗学做各式的甜点,心不在焉的,只会给他添麻烦。第三日,等到我第四次在打奶油时把一整盘鸡蛋摔在地上后,他再也忍不住地说,哲学家,你还是去柜台看看有没有顾客来吧。
  我耸了耸肩,显出一副可怜的模样。其实,我倒是无所谓。无论是在柜台上、桌子边还是厨房里,我总是一心惦念着我的那只蝙蝠,我把它当成了私有宠物,是心头上的一块宝。
  
  6
  
  在我的悉心调养下,那只小蝙蝠慢慢康复。一周之后的一个夜晚,我把它照例从储藏柜里捧出来的时候,它已经能够在屋子里扑腾了。
  我记得那日的夜极为清冷,因为忙了一整个晚上,我把窗户打开透透气。后来我就后悔,那么冷的天气开什么窗呢。等我去取了包包回来后,发现厅堂里已经不见了我宠物的身影。
  第二日,邓光郗发现,他的女雇员没有像往常一样来上班,而是慢悠悠地拖到了下午五点。他站在那里看着垂头丧气的我,说,逃课被老师抓住了吧?阿娇在一旁噗嗤地笑出声来。
  我狠狠地瞪了男生一眼,你吃饱了撑的吧?然后就去后间换工作服,打开储物柜看见空荡荡的,里面散发出一阵阵的榴莲香。没做梦,是现实,那只蝙蝠逃走了。我听见外面有阿娇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却听得分明。
  阿娇说,一定是她喜欢上你啦,所以才借口早上班。你以为现在的女孩都是白痴吗?不给工钱会那么好白干?
  可是,邓光郗说,不是,梅可是喜欢吃甜品才想学着做的。然后,女生哼了一声,反正她也不能怎么样,就她那个样子,整日戴着个黑框近视眼镜,也不去化化妆打扮打扮。她一定是觉得你心里只有我,才决定会放弃的啦。反正啊,你给我收着心!听到没!
  我塞上耳机,后面的对话,不愿再听下去。
  工作一如既往,没有再旷过课了。而邓光郗,待我还是一如既往,没有任何的越界亦不会有任何的越界,客客气气的,感觉像是邻家的大哥。我们还是会聊天,聊他小时候调皮捣蛋的事聊他在这里遇到的有趣的人和事,偶尔会谈到阿娇,有甜蜜也有无奈。我知道那女孩子任性,好看的女孩子都是任性的。
  可是,你喜欢。
  是的,我喜欢。邓光郗笑的时候,会不好意思,摸摸自己短短的头发。他的皮肤一直是黝黑的,说是小时候在乡下晒的,可是即使后来到了大城市那么多年,依旧还是这样,白不回来了。阿娇喜欢白皮肤的男生,这点,我老是被她嫌弃。
  擦点美白乳霜或者做做美白面膜,也许会有奇迹发生的。
  
  7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奇迹吗?我自己也不确定,或者连我自己部不相信吧。
  大一眨眼就过去,等到大二开学的时候,我已经把整个大学四年的哲学课给自学完了,然后就等着毕业论文。没课可上,我就跟邓光郗说,请让我做全天吧。他亦一拍即合,我其实很早就这样想了,只是怕影响你的学业。
  晚上等人差不多走完了,我按照老规矩提前一刻钟打烊,开始打扫店内的卫生。这时候,就听见背后有人问我,还有榴莲甜点卖吗?
  即使是九月,天气依旧炎热。可是来人却是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带着一顶帽子以及口罩,那打扮像是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怕别人认出来追杀他似的。如果不是根据声音以及轮廓,我恐怕很难辨别出来他是个男生。真是个奇怪的人。
  我没好气地回过头狠狠地说,没有啦,打烊了啦,你进来不会敲门吗?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不知道一下子哪来的无名之火,劈里啪啦说了一通,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明天来吧,今天太晚了,都卖完了。
  于是,那个人才说,好的,请给我预订7个榴莲班戟,打包。明天这个时候我来取。谢谢。
  还没有反应过来怎么一回事情,那个人就消失了。
  虽然觉得这事儿不怎么靠谱,但是还是手脚不听理智使唤,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给那人准备好了七份榴莲班戟,装进了漂亮的盒子里,并且还打了一个蝴蝶结。好像在深深的心底里还是有所期待似的。
  忙起来的时候,就渐渐忘记。等到快要下班打扫店堂时,瞥见了躲在柜台角落的那盒东西,哎,不会来的吧?
  我订的榴莲班载准备好了吧?正想着,声音倏忽地从背后传过来,吓了我一大跳,回头看见昨天那个神秘人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背后。
  拜托,你不要那么神神叨叨的,进门也得打声招呼吧?
  咦?你们进店买东西还要敲门吗?这句话倒是把我给问住了,一下子答不上来,只好挥挥手,我的意思是说先生你走路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每次一下子出现,总是吓人一跳。
  哎,抱歉,我习惯这样走路了。   没有过多的话语,神秘的顾客提了货付了钱就走掉了,走之前,他说谢谢,明天还是照旧,我老时间会来拿。这句话,在后来的整整一个月里面都会讲,每次都是一模一样,像是用电话答录机录好了再放出来。
  于是,养成习惯,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那七份榴莲班戟留好装盒放在一边,等着那个时刻那个人来取。
  天气渐渐冷起来,这神秘人的打扮便不再显得那么显眼。可是我的好奇心却慢慢加剧,憋着一肚子的“那么多榴莲班戟是你一个人吃嘛?你干嘛每天都是这个时候过来呢?”诸如此类的问题。
  直至那天晚上遇见一个无理取闹的女孩子。在将近九点半的时候气呼呼地推开了门,跑进来朝我哇哇大哭起来。从她断断续续的哭闹中我才知道,这姑娘傍晚在店里买了榴莲布丁吃完之后就跑去和男友约会,可是还没有接吻,男友却说她身上有股臭味,就为了这事儿,男生就和她分手了。
  她站在那儿哇哇乱哭,一时弄得我有些不知所措。我任由这女孩子站在我对面,嚎啕大哭一刻钟。然后,极为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她突然冲过来使劲摇晃我的肩膀叫起来,都是你都是你,是你存心卖给我榴莲的。即使是个个子娇小的女孩子,可是当心中充满仇恨的时候,力道还是很大的。
  我的肩膀被她捏的生疼生疼,差点都要掉出眼泪来。就是那一刹那,另一手按过来,说,放手吧,他已经不喜欢你了。
  抬头看见的是张清秀的男生的脸,从外形判别就是那个每晚都过来取走预订的榴莲班戟的人,今天却突然脱下了帽子和口罩。他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把那个失恋后发了疯的女孩子劝住了。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只是可以隐约感觉到那话里有股隐秘的力量,可以让最疯狂的人都安静下来。
  失恋的姑娘被我们俩扶到一边的椅子上坐着,我听见那个男生对她说,“你其实是已经知道最后的结局了吧,不是榴莲的缘故。你们之间早就已经有问题了,现在不过是面对现实而已。”他循循善诱的样子像是对别人的故事一清二楚一目了然,最后那姑娘平静地离开,手里还提着他送她的一盒榴莲班戟,“吃完以后睡个好觉,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直愣愣地望着那个每天来取东西却第一次见了真实面目的^说不出话来。
  等到他送走人家转过身来,才笑起来,梅可,吓傻掉了吗?不得不承认,这是我这二十一年看见过最帅气的男生最好看的笑容。也许,那失恋的姑娘也是那么想的吧。
  
  8
  
  我不知道修浩是怎样知道我的名字的。但是,他就是知道,好像他知道我喜欢穿格子的衬衣和红色帆布鞋,喜欢早晨睡个懒觉然后随手抓件大衣扎个马尾就跑去学校小卖部里买热咖啡喝,他甚至知道我喜欢在三更半夜看碟片。
  后来,我一直在回忆第一次看见修浩的情景,我说像是逃债被人追杀的样子,然后他就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脑袋,吓到你了呀。却始终没有说原因。哪怕彼此熟识了,这男生身上依旧保持了浓重的神秘感,虽然他不再那样乔装打扮自己了。
  从来没有在早晨看见修浩。他依旧保持那些奇怪的习惯,比如每天会预订他的榴莲班戟,不出现在那个时间点以外的任何时刻。
  邓光郗好奇,梅可不论节假总是每日上班,风雨无阻。他忍不住想要给我放假,并一再承诺是带薪休假,几乎到了央求的地步。他说,我可不想有关部门来找我麻烦说我虐待员工,你去旅游嘛,回来找我报销行嘛?
  而我只是朝他微笑。我没有告诉邓光郗,我每天都在等一个人,那个人会过来跟我说一小会儿的话。然后和我一起走出这个店看着我锁上门,再彼此告别说再见。我往左他往右,即使这样的接触不过半小时的时光,依旧让我沉迷。
  新闻里播报,那夜会出现百年难遇的啥雷彗星,我为这件事情兴奋了很久,晚上打扫店堂的时候,一边拖地一边看新闻,兴奋到脚一滑,摔倒在地上。听见头上有笑得岔气的声音,接着就被一只手有力地拎起来。那是修浩的手,那样修长的手指简直让女孩子都要嫉妒,我看见袖口的手腕处露出一截粉红色,上面有字样。
  修浩说,梅可,你总是让人不放心呢。嗯,我跑去把准备好的盒子交给他,把修浩给我的钱放进了柜台的抽屉里,举起大大的扑满朝他笑,你每次都不肯让我找你零钱,现在已经积起来那么多了哎。
  就在这个时候,阿娇他们正巧过来取留在店里忘记拿的物品。我看见阿娇的眼神,每个女孩子看见像修浩这样的男生都会是这样的眼神吧,完美的简直不像话,除了有些惨白的皮肤,五官就像是古希腊雕塑里的美少年。
  然后,那女孩就提出来,一起去酒吧吧。说话的时候,她使劲用手掐身边的男生。我想邓光郗真是可怜。经不住邓光郗的邀请,我们终于在大街上拦车去了那地方。
  酒吧过于嘈杂,不是我等属地,于是我只好干坐在那儿喝苏打水,修浩亦是。而那日,邓光郗只是独自叫了一杯鸡尾酒,然后任由阿娇从柜台上取走一瓶又一瓶酒,独自奔向舞池。最后一次,她踉跄着朝我们走过来,噗通一下子扑进了修浩的怀里面,大叫,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那一瞬间,好似时间凝固。然后,那姑娘一激灵地突然站起来,简直像发了疯似地指着修浩大叫,你不是人!她向后摇摇晃晃倒下去,捂住了脑袋痛哭,太恐怖了,他不是人,太恐怖了,他都没有心跳!邓光郗只好对我们说抱歉,小跑过去把女朋友抱起来,今天她喝醉了,你们回去吧。
  
  9
  
  修浩提议送我回寝室,而我建议不如走回去。路有点长,这样才能在一起久一些。
  其实我的心里,一直想着刚刚的那截粉红色,不知为什么,极为熟悉,扭头看修浩,发觉他亦在看我。
  深夜里的月光很好看,也许可以看到电视里说的啥雷彗星呢。我说。
  嗯。还没有等我开口,修浩终于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他一股脑儿说下去,关于——只蝙蝠受伤后被一个女孩子疗伤的故事,而那只蝙蝠至此之后就爱上吃榴莲。我突然就记起来,那段粉红色是甜品店用来包扎礼品盒的绸带,上面还有着“榴莲忘返”的字样。伸出手去摸修浩的手,冰凉冰凉的。把他袖子给挽起来,真的有。
  于是,我说,修浩,我也给你讲个故事吧。关于一个女孩子救了一只蝙蝠的故事,她在蝙蝠的翅膀上系上了一根粉色的绸带,以为这样这只蝙蝠就专属于她。
  相互注视了一会儿,修浩又问我,你相信吸血鬼的传说吗?就是那种专门喜欢吸人类的血的古老生物,只要在猎物的脖子上轻轻地咬上一口即可。
  而我回答,是的,只要他们愿意,咬上一口,那猎物也可以和他们一样永生不老,天长地久。
  说罢,修浩向前走了两步,用手轻轻地放在我的肩膀上,那冰凉的触感慢慢地往上移至脖子,他在脖颈的某个地方停住,轻轻地抚摩,眼神就定定地看着我,你怕吗?
  不怕。
  真的吗?
  嗯,不怕。
  于是,月光下的修浩就弯下身子来。即使已是初夏,那感觉依旧冰凉刺骨直达心肺,我紧紧地闭上眼睛,拥抱变得逐渐用劲。我听见修浩附在我耳边说,对不起,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热腾腾的梅可。
  不知道过了有多久,漫长的像是一世纪。睁开眼睛,一切似乎并没有变化。修浩伸出手来摸了摸我的头,到了,进去吧。转头,寝室的门就真的在背后。而刚刚,我们不过是在学校的后门口而已。
  
  10
  
  第二日,邓光郗没有来,我只好一个人既做老板又做服务生还要兼职做采购以及点心师。这样的情况维持了三天,到了第二周的第一日,我才到甜品店门口就发觉已经开门了。
  邓光郗在后厨房里做布丁,一进去就闻到一股榴莲味。男生头上戴着一顶高高的白帽子,看见我进来,朝我笑,快点来尝味道,新鲜出炉的哦。那个礼拜一,“榴莲忘返”没有开门营业。我们两个人待在厨房里给自己做了很多榴莲甜品,一边做一边吃。一眨眼一天就过去了。
  走的时候,邓光郗说,我要回台湾了。嗳?你和阿娇一起吗?
  不是,她会留在这儿。
  可是甜品店怎么办?
  交给你啦,我看我不在的时候,你也一样照料得很好。
  嗳,邓光郗。
  嗯,当成自己的店铺来照顾吧。说罢,他挥挥手,晚上九点的飞机,我现在要出发了。看着那背影,我知道,甜品店是邓光郗的伤心地,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有和你们说过关于我爸爸后来的事情吗,如果没有,那是因为,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妈妈从来不提及,虽然我们都知道早已经失去他,可是,妈妈依旧作出一番等待的样子自欺欺人。
  而梅可从拥有了一家甜品店开始,亦在做这样的白日梦,期望某个夜晚的十点,那扇门被推开,走进来那个人。
  他说,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热腾腾的梅可。那日我想笑,却忍住了。脖子里有冰凉冰凉的液体,我知道是他的眼泪。传说吸血鬼永生,而我到底还会有几个这样的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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