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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汉语中新兴的一种表达完成体的格式为研究对象,讨论了目前只在汉语方言局部“有+V”与“V+了”的关系。文章以先贤的已有成果为起点,结合最新的语言事实讨论现代汉语完成体的一种新格式“有+V”和已有的“V+了”格式的消长关系,并指出可能存在的新格式逐渐语法化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完成体 “有+V” 语法化
现代汉语中存在完成体已经成为语言学界的一个共识,但对完成体语法上的标记的认识并不一致。本文以先贤的已有成果为起点,结合最新的语言事实讨论现代汉语完成体“有+V”格式和“V+了”格式(“书店有售”“卖出去了”)的消长关系,并对其可能发展的方向予以推演。
一、完成体的新表达方式与先贤的已有认知
英语中完成体的实现是依靠HAVE+V-ED的格式,have在汉语中相当于“有”。这不只是巧合,类型学的知识告诉我们,以“有+V”来表达动作,是语言中的普遍现象。普通话中表达动作完成的句子,像“书店有售”这样的说法并不罕见。但在已有的汉语语法规范里,对这种现象的分析还不够充分。例如在早期的汉语语法学专著里,完成体的“完成”指的是动作行为的结束。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指出,“凡表事情的完成者,叫做完成貌。此类用后附号‘了’字表示”。在《中国语法理论》中又对完成貌做了图解(这里只取“着”和“了”的图解):
虽然“了”在句末存在“语气”和“语法助词”两种用法,但依据中国语法理论对传统语法给出的标准,一般认为表达完成体的标准仍然是“V+了”句式。对上图做出的解释是A—B=进行貌(着),B=完成貌(了)V+了。与“V+了”类似的格式有“V+完”等。本文以有限篇幅讨论表示完成语法意义的形式“V+了”,以及新兴的表达完成体的语法模式“有+V”。由于“V+了”的用例较为常见,因此我们需要重点收集“有+V”的语言材料。
二、“有+V”表达完成体的用法分布比较广泛
1.云南方言中的疑问句存在“有没有+V”的提问方式,以及回答问题时出现“有+V(过)”的现象,这对学习汉语的留学生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1)大家的作业完成了吗?
——有完成。
(2)你买到这本书了吗?
——有买到。
2.闽方言中固定格式“有+V”中,“有”可以放在动词的前面表示完成体。如:
(3)我有收着汝个批。(我收到了你的信。)(福州)
(4)伊有食我无食。(他吃了我没吃。)(厦门)
3.深受闽南话影响的港台话语法方面明显的不同表现在“有”字的用法上。当“有+V”出现在陈述句中时,“有”表“完成”的意思。在现代汉语中,“有”不能带复杂的动词结构作宾语,但在台湾话中,“有”后加动词却没有这样的限制。如“我有问你意见吗?”这种句式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比如,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增订三版)中就提到了这种句式。尽管作为一种不规范的语法现象而出现,但能够进入高校教材,足见这种句式的影响范围之广。至于普通话中的用例,在港台的娱乐节目中使用相对频繁,例如:
(5)之前我有喊两百次“我爱台积电”。
(6)你有骚扰他们到什么程度?
这种“有+V”的特殊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事实上,这种句式可以上溯到上古时代,例如在《诗经》中就有以下例句:
(7)春日载阳,有鸣仓庚。
(8)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9)东门之栗,有践家室。
这些诗句或许与完成体的表达未必直接等同,但至少对分析语法形式的延续已经有迹可循了。语音学的研究成果揭示出闽南语的语音与上古语音相关,中古时期的语言演变并没有对之产生深刻影响。同样道理,中古汉语语法也有可能传承至今,不过,这种结论的成立需要更多历史语言学的证据支持。
三、“V+了”中的“了”与完成体的关系
“了”演变成完成体的标志“了”,应该是由表示“完了”或“了结”义的动词虚化而来的,因此它可以传达出动作行为的结束之义。尽管“了”字分别负担语气助词和动态助词链中相去甚远的语法意义。根据钟兆华(1995)所作的统计,“毕、竟、了、讫、已”在魏晋时期的标准用法是作动词,更具体地说是用在动词之后表示动作行为的终竟、完成。为何在现代汉语中“了”沿用至今?钟先生指出应是“完了”经常连用,“了”在后面读轻声而进一步助词化的结果。这时的“完了”便不再属于复合式动词“了”,以致后来出现了类似的“罢了、毕了”等用法。
(一)“了”与完成体完全同一的认识
高名凯在《汉语语法论》中把完成体称为完全体,它“表示动作或历程的完成”,并指明“了”由表示“讫也”的动词演变而来,这与上文的论述不谋而合,“由此而引申出表示完成体的虚词,则是极乎自然的”。赵元任《中国话的文法》一书中把完成体翻译为“completed action”(动作完成)。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中把“了”解释为“表示行为的结束”。在这些论述里,我们发现完成体与动态助词“了”是紧密相连的,完成体通过“了”字来体现,“了”的语法意义也由完成体来加以总括。
(二)“了”字表结束与完成意义分立的认识
随着汉语语法学的不断发展,对“了”字的研究逐渐深入细致。人们渐渐发现用表示动作行为的结束来概括动态助词“了”的语法意义并不恰当,其中有很多不相吻合之处。因此,完成体的语义解说也有所改变。经修正后的汉语完成体表述为“表示行为动作已经结束和完成”。把“结束”与“完成”相并列,这并非仅仅是两个同义词的简单重复,其所指是有所分工的,此时,“完成”指的就是“结束”所包含不了的那一部分“了”字的语义。
当人们对动态助词“了”的语法意义做出新概括后,对完成体的意义认识也发生了变化。此时,尽管有人仍以表示动作行为的完成来解说完成体,但其“完成”已潜移默化地发生了变化,它与“结束”之义早已分道扬镳。人们在解说完成体的同时,还提出了结束体。陈长茂在《基础语言学》中把“完成体”与“结束体”相提并论。
普通话中表“完成体”的是“了”,而“了”可以分别作为语气助词和动态助词出现。在动态助词“了”的内部,用法相当复杂,一般语法书上都将“了”分为“了1”和“了2”,了1表完成体,了2表实现体。
(三)小结
尽管现代汉语的形态不很发达,不容否认的是完成体是存在的。我们需要确定相对稳定的格式,表达常用的语法意义。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发现“了”与完成体的关系并不绝对吻合。而新近出现的“有+V”表完成意义的用法逐渐增多了。
四、“有+V”中“有”的用法
关于这一问题,有一些学者发现并试图分析这一新现象。窦焕新(2006)探讨了“有+V”句式的语法意义、发展趋势等,不足之处在于没能更广泛地寻找港台话以外的语料;茅维(2005)考察了在留学生中出现的“有+V(过)”的不规范用法,并把它归结为由于受云南方言的影响而造成的。笔者认为,作为完成体的一种潜在的可能句式,分析并寻找其在普通话语法体系中的正确位置理据是必要的。
英语语法中,“have(有)+V(ed)”表达完成意义,受英语负迁移的影响,一些母语为汉语的高级知识分子的口语中经常出现这种格式。因此有必要采用变换分析的方法考察表达完成体的不同句式之间的关系。
(一)通过提问与回答的方式,对“有+V”的出现可以考察各种句式之间的变换情况
通过以上归类我们不难发现,当提问方式有所不同时,肯定与否定回答会有略微的变化。变化的结果是否定回答表示动作未完成的,否定词用“没”或“没有”来表示,而肯定回答则出现两种表示完成体的句式,这是本文试图分析的句式。由于“V+了”表示完成体几乎是被默认的句式,使“有+V”句式的去留成了问题,即在普通话的语法体系中是否合法的问题。
由于汉语缺乏严格的时态变化,因而动态助词负担十分沉重。从某种意义上说引进新的句式利大于弊。
(二)“有+V”句式与“V+了”格式的相互消长
在表一中,我们发现b句的肯定回答有两种方式,但两者是不能混用的。即:*“有睡了”是不能说的。也就是说,“有+V+了”的句式用来表达完成体是不合法的。同样道理,“我昨天早上没洗头了。”却是留学生经常说出的句式。“有(没有)”与“了”在表达完成体时是不能同现的,这两种句式之间是代替关系而不是融合关系。窦焕新(2006)发现,和大陆接触比较多的台湾人中“V+了”句式的使用会增加。在普通话内部,“书店有售”的说法也并不罕见,关于“有+V”句式的发展前景,作为完成体的表示方法需要我们做出规范解释后,广大语言使用者才有可能理解、接受。
(三)其余的问题
前文曾经提到,我们可以把动态助词“了”二分,分为“了1、了2”,“有+V”表达的完成体是否只相当于“了1”还是两个都能取代?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另外一个问题是,“有+V”句式的语法分析同样有两种思路,即“有”作为及物动词解释,后面复杂的成分可以算作宾语,或者有和没有同样算作表示副词,只作为一个体标记存在,这种分析会引起一定的争议。
关于这一争议,我们看到了得以解决的思路。上文所提及的分析结果的矛盾属于“有”字的词义虚实,或者说语法化的程度的问题。当“有”有实在的动词意义时,其后的动词与其组成的连动词组是不稳定的,相对于单动词组来说是有标记的,而语法化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无标化的推动,即需要把“有+V”的结构进行重新分析,把“有”分析为一个副词或助动词。由此,这个结构便恢复了无标记的单动结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V+了”不合法,而“有+V+过”却又能说的问题,例如:“我有看过这条新闻。”而“有+V”表示完成体的结构更多的是表示领属结构的动词,其后作为宾语的动词相对发生了名物化。这样,名物化了的动词再用动态助词自然是于理不合了。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有+V”的结构正处在语法化的进程之中。
五、结语
汉语同其他语言一样,都是发展变化的,这些变化的原因可能来自语言间的交流、历史用法的延续,或者是方言的影响。语言演变的过程是可以解释的,演变的结果是可以预测的。我们需要以敏锐的眼光来分析问题,以语言学知识作为解决语言问题的有力工具。
参考文献:
[1]窦焕新.台湾普通话中的“有+动词”研究[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
[2]刘丹青.重新分析的无标化解释[J].世界汉语教学,2008,(1).
[3]茅维.从“有V(过)”现象看云南方言语法对留学生学习汉语的影响[J].大理学院学报,2005,(11).
[4]戚晓杰.谈汉语的完成体及其表现形式[J].东方论坛,1995,(3).
[5]张国华,杨继国.现代汉语完成范畴的语法意义[J].淮北煤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0).
[6]钟兆华.近代汉语完成态动词的历史沿革[J].语言研究,1995,(1).
(王晓春,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关键词:完成体 “有+V” 语法化
现代汉语中存在完成体已经成为语言学界的一个共识,但对完成体语法上的标记的认识并不一致。本文以先贤的已有成果为起点,结合最新的语言事实讨论现代汉语完成体“有+V”格式和“V+了”格式(“书店有售”“卖出去了”)的消长关系,并对其可能发展的方向予以推演。
一、完成体的新表达方式与先贤的已有认知
英语中完成体的实现是依靠HAVE+V-ED的格式,have在汉语中相当于“有”。这不只是巧合,类型学的知识告诉我们,以“有+V”来表达动作,是语言中的普遍现象。普通话中表达动作完成的句子,像“书店有售”这样的说法并不罕见。但在已有的汉语语法规范里,对这种现象的分析还不够充分。例如在早期的汉语语法学专著里,完成体的“完成”指的是动作行为的结束。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指出,“凡表事情的完成者,叫做完成貌。此类用后附号‘了’字表示”。在《中国语法理论》中又对完成貌做了图解(这里只取“着”和“了”的图解):
虽然“了”在句末存在“语气”和“语法助词”两种用法,但依据中国语法理论对传统语法给出的标准,一般认为表达完成体的标准仍然是“V+了”句式。对上图做出的解释是A—B=进行貌(着),B=完成貌(了)V+了。与“V+了”类似的格式有“V+完”等。本文以有限篇幅讨论表示完成语法意义的形式“V+了”,以及新兴的表达完成体的语法模式“有+V”。由于“V+了”的用例较为常见,因此我们需要重点收集“有+V”的语言材料。
二、“有+V”表达完成体的用法分布比较广泛
1.云南方言中的疑问句存在“有没有+V”的提问方式,以及回答问题时出现“有+V(过)”的现象,这对学习汉语的留学生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1)大家的作业完成了吗?
——有完成。
(2)你买到这本书了吗?
——有买到。
2.闽方言中固定格式“有+V”中,“有”可以放在动词的前面表示完成体。如:
(3)我有收着汝个批。(我收到了你的信。)(福州)
(4)伊有食我无食。(他吃了我没吃。)(厦门)
3.深受闽南话影响的港台话语法方面明显的不同表现在“有”字的用法上。当“有+V”出现在陈述句中时,“有”表“完成”的意思。在现代汉语中,“有”不能带复杂的动词结构作宾语,但在台湾话中,“有”后加动词却没有这样的限制。如“我有问你意见吗?”这种句式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关注,比如,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增订三版)中就提到了这种句式。尽管作为一种不规范的语法现象而出现,但能够进入高校教材,足见这种句式的影响范围之广。至于普通话中的用例,在港台的娱乐节目中使用相对频繁,例如:
(5)之前我有喊两百次“我爱台积电”。
(6)你有骚扰他们到什么程度?
这种“有+V”的特殊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事实上,这种句式可以上溯到上古时代,例如在《诗经》中就有以下例句:
(7)春日载阳,有鸣仓庚。
(8)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9)东门之栗,有践家室。
这些诗句或许与完成体的表达未必直接等同,但至少对分析语法形式的延续已经有迹可循了。语音学的研究成果揭示出闽南语的语音与上古语音相关,中古时期的语言演变并没有对之产生深刻影响。同样道理,中古汉语语法也有可能传承至今,不过,这种结论的成立需要更多历史语言学的证据支持。
三、“V+了”中的“了”与完成体的关系
“了”演变成完成体的标志“了”,应该是由表示“完了”或“了结”义的动词虚化而来的,因此它可以传达出动作行为的结束之义。尽管“了”字分别负担语气助词和动态助词链中相去甚远的语法意义。根据钟兆华(1995)所作的统计,“毕、竟、了、讫、已”在魏晋时期的标准用法是作动词,更具体地说是用在动词之后表示动作行为的终竟、完成。为何在现代汉语中“了”沿用至今?钟先生指出应是“完了”经常连用,“了”在后面读轻声而进一步助词化的结果。这时的“完了”便不再属于复合式动词“了”,以致后来出现了类似的“罢了、毕了”等用法。
(一)“了”与完成体完全同一的认识
高名凯在《汉语语法论》中把完成体称为完全体,它“表示动作或历程的完成”,并指明“了”由表示“讫也”的动词演变而来,这与上文的论述不谋而合,“由此而引申出表示完成体的虚词,则是极乎自然的”。赵元任《中国话的文法》一书中把完成体翻译为“completed action”(动作完成)。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中把“了”解释为“表示行为的结束”。在这些论述里,我们发现完成体与动态助词“了”是紧密相连的,完成体通过“了”字来体现,“了”的语法意义也由完成体来加以总括。
(二)“了”字表结束与完成意义分立的认识
随着汉语语法学的不断发展,对“了”字的研究逐渐深入细致。人们渐渐发现用表示动作行为的结束来概括动态助词“了”的语法意义并不恰当,其中有很多不相吻合之处。因此,完成体的语义解说也有所改变。经修正后的汉语完成体表述为“表示行为动作已经结束和完成”。把“结束”与“完成”相并列,这并非仅仅是两个同义词的简单重复,其所指是有所分工的,此时,“完成”指的就是“结束”所包含不了的那一部分“了”字的语义。
当人们对动态助词“了”的语法意义做出新概括后,对完成体的意义认识也发生了变化。此时,尽管有人仍以表示动作行为的完成来解说完成体,但其“完成”已潜移默化地发生了变化,它与“结束”之义早已分道扬镳。人们在解说完成体的同时,还提出了结束体。陈长茂在《基础语言学》中把“完成体”与“结束体”相提并论。
普通话中表“完成体”的是“了”,而“了”可以分别作为语气助词和动态助词出现。在动态助词“了”的内部,用法相当复杂,一般语法书上都将“了”分为“了1”和“了2”,了1表完成体,了2表实现体。
(三)小结
尽管现代汉语的形态不很发达,不容否认的是完成体是存在的。我们需要确定相对稳定的格式,表达常用的语法意义。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发现“了”与完成体的关系并不绝对吻合。而新近出现的“有+V”表完成意义的用法逐渐增多了。
四、“有+V”中“有”的用法
关于这一问题,有一些学者发现并试图分析这一新现象。窦焕新(2006)探讨了“有+V”句式的语法意义、发展趋势等,不足之处在于没能更广泛地寻找港台话以外的语料;茅维(2005)考察了在留学生中出现的“有+V(过)”的不规范用法,并把它归结为由于受云南方言的影响而造成的。笔者认为,作为完成体的一种潜在的可能句式,分析并寻找其在普通话语法体系中的正确位置理据是必要的。
英语语法中,“have(有)+V(ed)”表达完成意义,受英语负迁移的影响,一些母语为汉语的高级知识分子的口语中经常出现这种格式。因此有必要采用变换分析的方法考察表达完成体的不同句式之间的关系。
(一)通过提问与回答的方式,对“有+V”的出现可以考察各种句式之间的变换情况
通过以上归类我们不难发现,当提问方式有所不同时,肯定与否定回答会有略微的变化。变化的结果是否定回答表示动作未完成的,否定词用“没”或“没有”来表示,而肯定回答则出现两种表示完成体的句式,这是本文试图分析的句式。由于“V+了”表示完成体几乎是被默认的句式,使“有+V”句式的去留成了问题,即在普通话的语法体系中是否合法的问题。
由于汉语缺乏严格的时态变化,因而动态助词负担十分沉重。从某种意义上说引进新的句式利大于弊。
(二)“有+V”句式与“V+了”格式的相互消长
在表一中,我们发现b句的肯定回答有两种方式,但两者是不能混用的。即:*“有睡了”是不能说的。也就是说,“有+V+了”的句式用来表达完成体是不合法的。同样道理,“我昨天早上没洗头了。”却是留学生经常说出的句式。“有(没有)”与“了”在表达完成体时是不能同现的,这两种句式之间是代替关系而不是融合关系。窦焕新(2006)发现,和大陆接触比较多的台湾人中“V+了”句式的使用会增加。在普通话内部,“书店有售”的说法也并不罕见,关于“有+V”句式的发展前景,作为完成体的表示方法需要我们做出规范解释后,广大语言使用者才有可能理解、接受。
(三)其余的问题
前文曾经提到,我们可以把动态助词“了”二分,分为“了1、了2”,“有+V”表达的完成体是否只相当于“了1”还是两个都能取代?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另外一个问题是,“有+V”句式的语法分析同样有两种思路,即“有”作为及物动词解释,后面复杂的成分可以算作宾语,或者有和没有同样算作表示副词,只作为一个体标记存在,这种分析会引起一定的争议。
关于这一争议,我们看到了得以解决的思路。上文所提及的分析结果的矛盾属于“有”字的词义虚实,或者说语法化的程度的问题。当“有”有实在的动词意义时,其后的动词与其组成的连动词组是不稳定的,相对于单动词组来说是有标记的,而语法化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无标化的推动,即需要把“有+V”的结构进行重新分析,把“有”分析为一个副词或助动词。由此,这个结构便恢复了无标记的单动结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V+了”不合法,而“有+V+过”却又能说的问题,例如:“我有看过这条新闻。”而“有+V”表示完成体的结构更多的是表示领属结构的动词,其后作为宾语的动词相对发生了名物化。这样,名物化了的动词再用动态助词自然是于理不合了。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有+V”的结构正处在语法化的进程之中。
五、结语
汉语同其他语言一样,都是发展变化的,这些变化的原因可能来自语言间的交流、历史用法的延续,或者是方言的影响。语言演变的过程是可以解释的,演变的结果是可以预测的。我们需要以敏锐的眼光来分析问题,以语言学知识作为解决语言问题的有力工具。
参考文献:
[1]窦焕新.台湾普通话中的“有+动词”研究[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
[2]刘丹青.重新分析的无标化解释[J].世界汉语教学,2008,(1).
[3]茅维.从“有V(过)”现象看云南方言语法对留学生学习汉语的影响[J].大理学院学报,2005,(11).
[4]戚晓杰.谈汉语的完成体及其表现形式[J].东方论坛,1995,(3).
[5]张国华,杨继国.现代汉语完成范畴的语法意义[J].淮北煤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0).
[6]钟兆华.近代汉语完成态动词的历史沿革[J].语言研究,1995,(1).
(王晓春,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