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消失在猫须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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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朵旅馆是猫须镇上唯一的一家旅馆。
  客人一走进猫耳朵形状的院门,迎面就能看到一堵花花绿绿的照片墙,这面墙跟从前人家院子里的照壁一模一样,只不过上边贴满了大大小小的照片。风吹过,一张张照片就像一只只在风中翩然翻飞的蝴蝶。绕过这面照片墙,才能看到弯弯的橡木柜台和坐在柜台后边一边专心织毛线一边等待客人到来的耳朵婆婆。
  照片墙上,照片贴得满满当当,有的很旧了,退了颜色,落了灰,蒙了尘,已经模糊难辨;有的则五彩鲜明,不光能够看到照片上的人脸上的笑窝,水晶扣子反射的光也还是那么耀眼。这些照片上的主角,都曾经是猫耳朵旅馆的客人,不管是人人喜爱的明星,还是默默无闻的过客,都已永远留在耳朵婆婆心底深处,成为带有温度的记忆。
  小耳朵最喜欢缠着耳朵婆婆,让她给自己讲述照片墙上那些客人的故事,不管是名噪一时的魔术师黑曜当年在猫须镇掀起的狂热风暴,还是怀揣音乐梦想四处游走的流浪汉的落魄人生,小耳朵都听得津津有味。
  
  “耳朵婆婆,那张照片上,是谁呀?”初冬的一天,耳朵婆婆在生冬天里的第一炉火,小耳朵站在照片墙前边,努力地踮起脚,去够墙上方的一张旧照片。那张照片已分辨不出是黑白还是彩色,只能模糊看出上头是一只熊。
  “那个——”耳朵婆婆转过头看了看,侧着脑袋想一想,说,“那张照片很久了,我都不记得笑笑是哪一年来猫须镇的了。”
  “笑笑是谁?”小耳朵问。
  “就是那张照片上的熊啊。”
  “笑笑?”小耳朵捏着好不容易到手的照片,诧异不已,“他怎么会叫笑笑这个名字呢?”
  尽管照片已经开始泛黄,可那只熊深深的目光,还是将悒悒然的心绪穿越时光送到小耳朵的心里。这样的一只熊,怎么会叫笑笑呢?小耳朵缠着耳朵婆婆,一定要听一听这只名叫笑笑,看起来却莫名忧伤的熊的故事。
  “噗——”耳朵婆婆擦亮火柴,点燃了柴火。
  火炉中柴火毕毕剥剥地爆响,初冬的寒气不知不觉间缓缓散去了。伴着冬天里的第一炉火,耳朵婆婆为小耳朵讲起猫耳朵旅馆又一个客人的故事。
  笑笑刚刚来到猫须镇的时候,很喜欢笑,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不管遇到什么人,遇见什么事,他都喜欢笑一笑。
  “就是因为太喜欢笑,所以,妈妈给我取名笑笑。”笑笑这样对我说,说完,他乐呵呵地笑了,就像一抹跳跃的阳光。
  能够到荒野上找到那只行踪不定的老花斑猫,并且在它面前翻上九十九个跟头,然后才有机会来到猫须镇,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奇遇和缘分。笑笑为什么要来这儿呢?每次我问起他,他都只是笑一笑,说:“我想等……”
  等什么呢?
  从前,猫耳朵旅馆曾经住过一只旧鞋子,这是一只穿在右脚的鞋子,它从海边来,在这儿住了很久,一直在等另一只鞋子,穿在左脚的那一只,可是它没有等到。
  从前的从前,有一句话,叫“对不起”,它也曾经在猫耳朵旅馆住了很久。它来自一个从来没有人说“对不起”的地方,它离开了那个伤心之地。直到有一天,在那个地方,终于有人说了一句“对不起”,所以,听到召唤的它,马上就高兴地赶回家去了。
  ……
  在这个世上,有很多人都在等待。可笑笑是一只热爱旅行的熊,它似乎不应该总是停留在一个地方等待着什么,因为旅行者总是在路上。
  “你是怎么想到要做一个旅行者的呢?旅行,可是很辛苦,也很——孤单的事情啊。我就从来不敢一个人出门旅行,万一遇到像今天这么糟糕的天气,怎么办呢?”有一个下雨天,我们坐在窗边,我一边织毛线,一边陪客人说话。
  “我觉得,我也许天生就是一个旅行者。”笑笑说,“从小,我就不喜欢待在家中,当我的妹妹小卷总是在妈妈裙边流连的时候,我都把时间用来去林中远足。”
  “男孩子就是这样。”我叹了口气,想到了耳朵爷爷,他从来都不愿意在家待上半天,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是在猫须镇新年游园会的游行马车上度过的。
  “男孩子就是这样。”我重复着这句话,“你妈妈一定不希望你这样。她怎么会答应让你出门呢?如果是我,一定不会答应让自己的孩子独自远行。”
  因为许久都没有听到回答,我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发现笑笑正低头思索什么。
  我突然发现一个问题——他今天一直都没有笑。啊,不,我想起来了,最近,他的笑声越来越少了。我有些吃惊,难道笑笑在猫须镇,在我的猫耳朵旅馆过得不开心吗?这可不行啊。
  “嗳,笑笑,你去过那么多地方,给我说说旅途中那些难忘的美景吧。”我想了想,这样提议。
  “难忘的美景,很多呢。”他的声音总算有点振奋了。
  “那么,最难忘的呢,你常常想起的,无论如何也忘不掉的那种,给我讲一讲吧,这个阴郁的雨天,真让人发闷呢。”
  “最难忘的,我想,是——是小忧溪吧。”笑笑的语气变得很轻。
  “小忧溪?”我挑了挑眉毛,听起来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地方呢。不过,只要客人高兴起来,我的心里也就放晴了。
  “小忧溪边生活着一只名叫七七的兔子。”笑笑说。
  “哦?”我抬起头,看到了他不由自主上翘的嘴角。看来,这件事的确让他很快乐。
  “七七的毛皮雪一样白,云朵一样软和,像是一件质地纯净而名贵的衣衫,正如它自己的心地一样。
  “我第一次见到七七的时候,是一个冰雪初融的春天。七七似乎刚刚从冬天里醒来,正在溪边用一柄桃花心木梳子一下一下,懒懒地梳理它雪白的毛皮。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看着它。七七发现了我,朝我笑了。它的笑和春天的阳光一起,照进了我的心里。我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停留这么久。
  “七七是一只喜欢美食的兔子,它会做许多好吃的,榛子面包、奶香栗子、樱桃布丁、芒果卷、水晶饼……小忧溪的每一个居民,都喜欢它精心制作的食物。不过,我到了小忧溪之后,七七做得最棒的,是蜂蜜百果酿。作为一只熊,我吃过很多种蜂蜜,可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蜂蜜百果酿。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它不光有蜂蜜的甘甜,也有森林中百果的鲜美。用小勺子挑一勺放到嘴里,轻轻一抿,蜂蜜和一百种果子的味道依次在舌尖烟花般绽放。那种感觉,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种滋味,比我在美食岛吃过的任何美食都更加令人着迷……为了找到最好的蜂蜜,并不会爬树的七七常常冒险爬上高高的杉树去取蜜。有一次,七七被蜜蜂蜇了一脸包,爱美的它只好整个月都拿头巾包住脑袋。‘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兔子,就不知道事先用头巾包住脑袋吗?’我呵呵笑着,嘲笑它。七七傻傻地笑了。   “‘笑笑,你看看小卷,一直都这么干净,这么安静,讨人喜欢,你再看看你,没有一天不是满身泥回到家。你就不能听话一点吗?’我在外边玩了一天回到家,花格子熊常常毫不客气地这样教训我,还把小卷写着整齐娟秀的毛笔字的格子本给我看,而我,到现在也不会写字。花格子熊虽然教训着我,还是帮我换上干净的衣服,把我的脏衣服洗了,晾在阳光下,还仔细抹掉我手上的泥,把一块米花糖或者一捧榛子放到我手里。也许是天性吧,我天生就不喜欢待在一个地方,不喜欢在格子本上写字,而是喜欢四处走走,我还曾经想过要去猫须镇,听说那是一个很奇妙的镇子,是热爱旅行的人必去的地方。花格子熊为什么就不能理解我呢?
  “后来,我渐渐地长大了,可以自己做决定了,终于下定决心离开家。有一天,我跟花格子熊摊牌。花格子熊大吃一惊,坚决不同意。‘可是,你从小就不喜欢我,有小卷在身边,不就够了吗?而且做一个旅行者也是我最大的人生理想啊。你不是常说,我是一只没有理想的熊吗?你错了,现在,我要去追求我的理想了。’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有些得意。‘我不喜欢你?’花格子熊吃惊地看着我,像是不认识我一样。
  “第二天,我出发了。花格子熊和小卷一起送我。小卷已经是森林里的老师,她就像一位真正的老师那样,博学、温雅,所有的人都喜欢和尊敬她。她是我们家的骄傲。小卷哭得稀里哗啦。花格子熊没有哭,她只是仔细地叮嘱了我一车话:晚上不要睡在石头上要睡在避风的树洞里,不要为了贪吃到太高的树上去取蜂蜜,天冷了记得加衣服,生病了行李包里有药丸,感冒了吃黄色的,拉肚子吃白色的,出疹子吃红色的……这些陈谷子烂芝麻我都不知道听了几万遍,烦都烦死了,立马就扛起行李包开步走了。
  “走出一段路之后,我回过头,看到花格子熊和小卷还站在那儿,望着我。忽然,阳光下,一点雪白的光在花格子熊头上耀眼地闪烁,我的眼睛顿时一阵刺痛,差点痛得流下了眼泪。走出了很远,我突然明白过来,那是花格子熊头上的白发啊。可是直到昨天,她都还是满头青丝……”
  烟画姑姑讲完了,小耳朵许久没有说话,他感觉自己的嘴里,像是含着一颗生橄榄。
  “后来怎么样了?等等一直在这里等着花格子熊和小卷吧,她们来了吗?”小耳朵终于开口问。
  “不知道啊,他是一直在这里等来着,可是,最后他的笑都用来换了时间,还是没有人来这里找他,所以,后来他就不再来我的店里了,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不过,你可以去问问天书先生,据说他有一段时间总去天书小学堂……”
  烟画姑姑还没有说完,小耳朵已经一溜烟儿跑得不见了人影。
  “这不是那只连字都不会写的熊吗?”天书先生正在批改天书小学堂的作业,看了看小耳朵手里的旧照片,嘟嘟囔囔起来,“他呀,还欠着我一笔钱呢。”
  “欠钱?”小耳朵有点替照片上那只熊感到尴尬。
  “不错,他让我代他给人写信,却一直没有付报酬呢。”天书先生扶了扶厚眼镜,“不过他的信都被退回来了。”
  “啊!”小耳朵的嘴巴张得老大。
  “不信你看。”天书先生起身从房间的角落里拖出一个小小的旧木箱子。
  箱子里,满满的都是信。
  “全都是那只熊的。小耳朵,你打听这个干什么?”天书先生问。
  “我……没什么,因为在我们家的照片墙上看到这张照片,所以想听一听他的故事。耳朵婆婆常常给我讲照片里的故事呢。”
  “哦,那你看一看这些信吧,也许能够发现点什么。说起来,那只熊还真的跟别人不太一样。怎么说呢,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旅行者吧,就算是安静地坐在那儿对我口述或者是等着我写信的时候,也给人一种风尘仆仆的感觉,我总担心他会马上站起来走掉。他看起来不属于任何一个地方。真是个古怪的家伙!”天书先生说完,就自个儿走开忙活去了。
  小卷:
  我终于来到了猫须镇。猫须镇在一只老花斑猫的胡须上,找到这只猫,就花了我好几年的工夫。有趣吧?呵呵,旅途就是这样,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乐趣。花格子熊的腿还痛吗?
  七七:
  猫须镇让我很意外。比起魔法师云集的万法之城,这里虽然总有惊喜,却太平静了。我有点奇怪,为什么人们都想要来这样一个地方呢?
  小卷:
  这里很有趣,尤其是妙妙杂货铺。妙妙杂货铺里什么都有,连星星都装在小锦口袋里出售。不信你来看看。你会像小时候向我承诺的那样,来这里看我吗?妙妙杂货铺有一种很棒的染发剂,我想买给花格子熊。
  七七:
  我终于懂了,这个地方让我想起了我和小卷还有妈妈一起生活的那座森林,它们有着一样令人内心极度安宁的力量。我已经等了很久,我想我没有多少时间了。但是她们还没有来,我很想她们,但我不愿意告诉她们我有多想,你明白的。
  小卷:
  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在小忧溪认识了一个好朋友,是一只漂亮的兔子,叫七七,我们很要好。七七答应陪我旅行,现在和我一起住在猫耳朵旅馆,我们正在制订明年的旅行计划。从此我不再是独自一人了。和七七在一起,我很快乐。我想你明白这种感受,你一定也为我高兴吧。告诉花格子熊,别再为我瞎操心了。
  七七:
  今天早上醒来,我发现猫耳朵旅馆院子里的柳树发芽了。又一年过去了。我收拾行李的时候,发现妈妈从前给我缝的那一块小毯子还在我的箱子里,已经磨损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我把它小心地包了起来,决定还是一直带着它。
  ……
  木箱子里全部都是写给小卷和七七的信,可是,这些信充满了矛盾。而且,为什么它们都被退了回来呢?
  就在这时,天书先生又带来了两封信。“喏,这是寄给那只熊的信。不过信到达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哥哥:
  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你的信,不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到了从小就梦想到达的猫须镇,但我决定把信寄到那儿,我怕没有机会了。我想你一定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旅行者吧。我相信你,就像小时候有一次,我们在森林里迷路了,那是晚上,你牵着我的手,带着我一直走一直走,穿过看不到边的黑暗,最后终于找到了家的灯火。那时候我就知道了,这个世上,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我已经搬家了,离开了一直居住的森林。离开之前,我最后一次去看了妈妈,她现在独自睡在她最喜欢的樱桃树下……
  笑笑:
  我明天就要离开小忧溪,和别的兔子一起,移居到一个阳光更加充足,草也更加肥美的地方。我想了很久,决定不把我的新地址告诉你,因为我想你不会再回来找我了,如果留下地址,就是给自己一个无望的期待,大可不必。你知道吗,去年,我写了一本书,是一本食谱,就叫《蜂蜜百果酿》,我成了颇受欢迎的美食作家。我的蜂蜜百果酿做得越来越好,喜欢的人也越来越多,这让我高兴,也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看完了信,小耳朵有点呆呆的。“后来呢,后来熊就这么离开猫须镇了吗?他回家了吗?他会去找七七吗?”
  “这我可不知道,离开了猫须镇,他的故事就消失了。每个人的一生,都只有一次机会来猫须镇,一旦离开了这个地方,他的人生故事就跟我们没有关系了。你明白吗?”天书先生淡淡地说。
  “我明白,可是……”小耳朵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坐在满地的旧纸片之中,他在心里暗暗发誓:我永远,永远都不会离开猫须镇。
  猫耳朵旅馆的照片墙上,贴满了照片。风一吹,照片们就像风中翩飞的蝴蝶。可是在小耳朵眼里,它们不是纸片,也不是蝴蝶,它们是长了翅膀的故事果子,有着酸甜苦辣的滋味。
  插图/王笑笑
  发稿/赵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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