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笔者结合参与招标工作和工程现场管理的经验,认为对于通车时问紧、季节性较强的项目不宜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对于高速公路等大型项目的附属工程由于影响整个项目的整体形象和进度也不宜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不论采用哪种评标办法,建议对低于标底下限值的投标价给予废标,不要采取现金担保的方式来保证中标人的履约状况。为防止投标人围标控制评标基准价,除要把好资格预审关外,还可以提高投标保证金,防止同一投标人同时拿几个资质进行围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