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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地处长三角中心腹地,位于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交界的太湖西南岸,作为长三角地区和太湖流域的重要生态涵养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生态区位重要。全县自然地貌呈“五山二水三分田”的格局,县域总面积1430平方公里。长期以来,长兴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狠抓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森林生态系统多重功能有效发挥,形成了颇具地方特色的生态性、景观性和地方文化性城市森林风格。
多点聚力
全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强化组织管理,筑牢“创森”基础。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组织管理上下功夫,及时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森领导小组。两办专门制定出台创森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县创森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原则,确保任务到点、进度到月、责任到人。县政府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跟踪通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
科学编制规划,确保精准发力。2017年,长兴县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长兴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在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组评审的基礎上,县政府于2018年3月批准实施。《规划》以“浙北森林屏障、太湖生态明珠、山水环抱绿城”为发展定位,提出“一核两屏,三带六星多点”的县域总体布局和“一环两心,三轴多点”的城区总体布局,围绕四大森林体系建设,安排的17项建设内容符合实际、紧扣中心、重点突出,为长兴科学、有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明了方向。
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全域提升。长兴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坚持系统思维,进行全域布局,开展系统治理,推动全域提升。在创建工作推进上坚持“全县一盘棋”。县委、县政府连续3年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纳入全县“双提十攻坚”行动,充分结合长兴平原绿化、乡村振兴、“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在推进全县国土绿化美化建设与提升中,坚持点、线、面结合,各项任务统筹安排,同时推进,并明确了“森林城镇全覆盖、‘一村万树’全覆盖、矿山和茶园生态修复全覆盖”等全局性目标任务。
聚力生态惠民,放大产业优势。长兴以创森为契机,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将生态惠民理念切实融入到森林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森林生态、森林文化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满足全县人民对环境、文化和休闲等日益增长的需求;通过森林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积极推动花卉苗木、毛竹、杨梅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开展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人家、林业观光园等生态旅游项目建设,以产业发展带动城乡绿化。
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长兴始终把“创森”宣传贯穿于创建的全过程,全面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文化基地以及生态文化解说设施,为森林文化的传承、传播提供硬件保障;广泛开展森林文化传播活动。全面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全社会森林生态知识与生态保护意识教育活动,使创森活动深入民心,形成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以及浓厚的创森氛围。
成效显著
生态水平不断提高
森林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城乡一体生态格局形成。长兴立足平原绿化基础优势,建设提升了白鹭公园、高铁纪念林公园、包桥群众文化公园等9处公园绿地,实施完成了太湖高级中学、长兴城市福利中心、御龙湾居住区等43处附属绿地建设,新增城区绿化138.04公顷。目前,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1.32%,人均公园绿地15.8平方米;以美丽乡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通过省、市联创,推进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全覆盖,同时全面实施“一村万树”行动。目前,已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市级森林城镇11个,省级森林村庄37个、市级森林村庄159个。
森林整体质量不断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有效发挥。长兴针对全县森林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实际,结合“双提十攻坚”行动,以“林”为纲,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建设珍贵森林3420公顷、彩色森林3647.2公顷、健康森林1041.3公顷,整体提升了生态敏感区的林分质量和景观效果;重点实施了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森林管护能力显著提高,森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长兴县林业局已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与各乡镇签订《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通过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加强检疫执法和加强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等有力举措,全县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8‰以下;森林消防常抓不懈。建立了半专业队伍18支,有扑火队员891人,并组成专业辅助队伍4支队员40人,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10支队员150人。同时,长兴在浙江率先积极探索,实行了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和林长制管理,通过整合充实执法力量、改革护林员队伍、配置监管设施,监控、无人机、护林员每日巡查,县、乡、村三级林长层层到人,实现全天候、立体式监管体系,切实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行为。
林业产业发展持续向好,有效引领绿色发展理念。长兴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惠民理念,依托本地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城乡绿化与兴林富民同步、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的良性格局。全县拥有林业生产企业大户千余家,百亩以上精品示范基地200多个,林业产值逐年增加。同时,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各类旅游风景区20多处、森林特色小镇4个、森林人家9个、林业观光园13个。据统计,2018年,全县林业产值46亿元,人均林业纯收入5626元,生态旅游人数772.58万人次,生态旅游收入达15.45亿元(同比增长27.94%)。
森林生态文化深入人心,生态文明素养全面提升。长兴积极挖掘本土森林文化,通过完善硬件设施、开展各类活动,使森林文化和生态文明理念得到广泛传播。新建了八都岕古银杏森林生态文化基地、北汤花木生态文化基地2处森林科普教育基地,其所在的村均被授予“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称号,同时完成齐山植物公园、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等6处城区公园或自然保护地的宣教标识系统建设;通过开展古树名木、湿地文化、茶文化等文化保护和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长兴人文生态建设广度和挖掘的深度;森林文化传播活动百花齐放。通过广泛开展义务植树、绿地认建认养、生态科普宣教活动等公益活动,有效提升了全民生态文明理念和素养及“创森”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度。
多点聚力
全面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强化组织管理,筑牢“创森”基础。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组织管理上下功夫,及时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森领导小组。两办专门制定出台创森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全县创森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原则,确保任务到点、进度到月、责任到人。县政府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跟踪通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
科学编制规划,确保精准发力。2017年,长兴县委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长兴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在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组评审的基礎上,县政府于2018年3月批准实施。《规划》以“浙北森林屏障、太湖生态明珠、山水环抱绿城”为发展定位,提出“一核两屏,三带六星多点”的县域总体布局和“一环两心,三轴多点”的城区总体布局,围绕四大森林体系建设,安排的17项建设内容符合实际、紧扣中心、重点突出,为长兴科学、有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明了方向。
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全域提升。长兴以“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坚持系统思维,进行全域布局,开展系统治理,推动全域提升。在创建工作推进上坚持“全县一盘棋”。县委、县政府连续3年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纳入全县“双提十攻坚”行动,充分结合长兴平原绿化、乡村振兴、“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在推进全县国土绿化美化建设与提升中,坚持点、线、面结合,各项任务统筹安排,同时推进,并明确了“森林城镇全覆盖、‘一村万树’全覆盖、矿山和茶园生态修复全覆盖”等全局性目标任务。
聚力生态惠民,放大产业优势。长兴以创森为契机,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将生态惠民理念切实融入到森林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森林生态、森林文化体系建设,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满足全县人民对环境、文化和休闲等日益增长的需求;通过森林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积极推动花卉苗木、毛竹、杨梅等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开展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人家、林业观光园等生态旅游项目建设,以产业发展带动城乡绿化。
广泛发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长兴始终把“创森”宣传贯穿于创建的全过程,全面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文化基地以及生态文化解说设施,为森林文化的传承、传播提供硬件保障;广泛开展森林文化传播活动。全面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全社会森林生态知识与生态保护意识教育活动,使创森活动深入民心,形成全社会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以及浓厚的创森氛围。
成效显著
生态水平不断提高
森林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城乡一体生态格局形成。长兴立足平原绿化基础优势,建设提升了白鹭公园、高铁纪念林公园、包桥群众文化公园等9处公园绿地,实施完成了太湖高级中学、长兴城市福利中心、御龙湾居住区等43处附属绿地建设,新增城区绿化138.04公顷。目前,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1.32%,人均公园绿地15.8平方米;以美丽乡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通过省、市联创,推进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全覆盖,同时全面实施“一村万树”行动。目前,已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市级森林城镇11个,省级森林村庄37个、市级森林村庄159个。
森林整体质量不断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有效发挥。长兴针对全县森林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实际,结合“双提十攻坚”行动,以“林”为纲,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建设珍贵森林3420公顷、彩色森林3647.2公顷、健康森林1041.3公顷,整体提升了生态敏感区的林分质量和景观效果;重点实施了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重要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森林管护能力显著提高,森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长兴县林业局已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与各乡镇签订《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书》,定期进行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通过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加强检疫执法和加强有害生物防控能力建设等有力举措,全县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8‰以下;森林消防常抓不懈。建立了半专业队伍18支,有扑火队员891人,并组成专业辅助队伍4支队员40人,村级义务森林消防队伍10支队员150人。同时,长兴在浙江率先积极探索,实行了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和林长制管理,通过整合充实执法力量、改革护林员队伍、配置监管设施,监控、无人机、护林员每日巡查,县、乡、村三级林长层层到人,实现全天候、立体式监管体系,切实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行为。
林业产业发展持续向好,有效引领绿色发展理念。长兴坚持以人为本、森林惠民理念,依托本地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城乡绿化与兴林富民同步、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的良性格局。全县拥有林业生产企业大户千余家,百亩以上精品示范基地200多个,林业产值逐年增加。同时,森林康养、生态旅游业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各类旅游风景区20多处、森林特色小镇4个、森林人家9个、林业观光园13个。据统计,2018年,全县林业产值46亿元,人均林业纯收入5626元,生态旅游人数772.58万人次,生态旅游收入达15.45亿元(同比增长27.94%)。
森林生态文化深入人心,生态文明素养全面提升。长兴积极挖掘本土森林文化,通过完善硬件设施、开展各类活动,使森林文化和生态文明理念得到广泛传播。新建了八都岕古银杏森林生态文化基地、北汤花木生态文化基地2处森林科普教育基地,其所在的村均被授予“浙江省生态文化基地”称号,同时完成齐山植物公园、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等6处城区公园或自然保护地的宣教标识系统建设;通过开展古树名木、湿地文化、茶文化等文化保护和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长兴人文生态建设广度和挖掘的深度;森林文化传播活动百花齐放。通过广泛开展义务植树、绿地认建认养、生态科普宣教活动等公益活动,有效提升了全民生态文明理念和素养及“创森”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