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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尤其是幼儿教师惩戒权立法缺失、法律界限模糊、惩戒程度把握不当等问题备受关注。教师惩戒权来源于国家公权力,又作为教师的职业权利,在没有详细的立法细则、完善的惩戒程序和匹配的监督申诉机制的情况下,教师教育儿童就很容易造成惩戒过度,侵犯儿童的合法权益。因此,有效防止惩戒权越界是关键,保障惩戒权正确实施的重点是明确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