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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基于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法院判例、重特大事故深度调查报告等资料研究,分析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以及由此产生的高速公路安全隐患,梳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并提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速公路安全;安全体系建设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人、车、道路、环境四大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人、车相关的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规定较多,对与道路、环境相关的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规定较少。
1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定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以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为主,并向着经济成分多样化、经营管理规模化方向发展。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就是直接从事高速公路运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不会因为其国有企业的性质,或者其与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管理隶属关系,以及与路政、运管、稽查的职能混合等原因,而影响其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
2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
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具体来说,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保证人员、器材装备、社会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效益,履行安全监管、安全条件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等方面义务,接受未尽责的追究。
3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位的原因分析
3.1 安全生产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部分省份的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纳入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管理,变成“政企不分”,管理体制混乱。加上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一把手的级别较高,地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企业的一把手相当于“正处级”,企业自我定位更倾向于“行政管理”、“国有企业”身份,甚至认为与行政事业单位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忽视自身“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身份。
3.2 安全生产职责不明
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并未具体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相关要求相当模糊笼统。公司虽然设有安办,但因监管不到位,所做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往往浮于表面,缺乏力度。部分省份仍未制定本省的高速公路条例,各项工作缺乏法规制度指导,导致企业忽略自身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意识欠缺、安全生产标准降低、安全生产监管松软。
3.3 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高速公路建设费用高,回收成本周期长,加上养护、管理成本高,导致企业难以从安全治理的角度看待自身的安全生产问题,致使企业安全生产片面逐利。在公司经营效益不佳时,除隐患、保安全的内生积极性不够,投入经费不足。加上安全生产未成为企业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使企业难以在安全生产上加大投入。
3.4 安全监管力度有限
现有政府机构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起到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主要是政府安委会(其办公室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交警部门。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属于企业化运营,有的省份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属于交通厅管理,有的省份有属于国资委,各地均在改革过程中,造成主管单位监督的弱化。而且部分省份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执法队伍(高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却由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公司领导担任,难以形成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
4 推动高速公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
4.1 完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各地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健全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抓紧出台符合本省实际的高速公路条例,以及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相关的“高速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者“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4.2 明确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职责清单
结合各省高速公路管理实际,制定一套由安全生产各要素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清单,确保安全管理责任有章可依,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3 完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生产责任机构,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生产的有关规范、标准,加强管理、维护、检查工作,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和有效;
(5)制定并不断更新完善所运营高速公路应急管理预案,增加应急物资储备,不断补充应急抢险救援装备;
(6)加強法定节假日、重要活动等交通高峰时段的管理,加大人员和装备的投入,确保高速主干道、收费站通行有序,服务设施(加水站、停车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7)深化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设,加大经费、人员、装备投入。
4.4 完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监督考核机制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成立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制度,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信用考评,并定期向社会公示考评结果。
4.5 发挥企业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作用
高速运营企业属于经营单位,企业党委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运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其他考核中,考核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将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
4.6 完善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政府安委会(其办公室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安委会对各部门履职情况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公安交警部门作为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要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和处罚权力,以及相应的行政措施和手段,改变当前仅是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等方式,监管时难免隔靴搔痒,“力不从心”。
5 结语
“安全感”是建设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三大指标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近七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高速公路又是长距离道路公路运输的主动脉,解决好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尤其是抓好高速公路的道路安全,将使得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扭转,为人民美好生活带来更多安全感。
参考文献:
[1]江洋.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及对策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30):163.
[2]黄虹,唐明,陈许芳,等.夯实基础建安全高速--记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践[J].现代职业安全,2016(4):55-57.
关键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速公路安全;安全体系建设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主要包括人、车、道路、环境四大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人、车相关的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规定较多,对与道路、环境相关的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规定较少。
1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定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以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为主,并向着经济成分多样化、经营管理规模化方向发展。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就是直接从事高速公路运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不会因为其国有企业的性质,或者其与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管理隶属关系,以及与路政、运管、稽查的职能混合等原因,而影响其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
2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
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具体来说,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保证人员、器材装备、社会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效益,履行安全监管、安全条件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等方面义务,接受未尽责的追究。
3 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位的原因分析
3.1 安全生产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部分省份的交通综合执法部门纳入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管理,变成“政企不分”,管理体制混乱。加上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一把手的级别较高,地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企业的一把手相当于“正处级”,企业自我定位更倾向于“行政管理”、“国有企业”身份,甚至认为与行政事业单位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忽视自身“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身份。
3.2 安全生产职责不明
现有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并未具体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相关要求相当模糊笼统。公司虽然设有安办,但因监管不到位,所做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往往浮于表面,缺乏力度。部分省份仍未制定本省的高速公路条例,各项工作缺乏法规制度指导,导致企业忽略自身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意识欠缺、安全生产标准降低、安全生产监管松软。
3.3 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高速公路建设费用高,回收成本周期长,加上养护、管理成本高,导致企业难以从安全治理的角度看待自身的安全生产问题,致使企业安全生产片面逐利。在公司经营效益不佳时,除隐患、保安全的内生积极性不够,投入经费不足。加上安全生产未成为企业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使企业难以在安全生产上加大投入。
3.4 安全监管力度有限
现有政府机构对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起到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主要是政府安委会(其办公室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交警部门。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属于企业化运营,有的省份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属于交通厅管理,有的省份有属于国资委,各地均在改革过程中,造成主管单位监督的弱化。而且部分省份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执法队伍(高速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却由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公司领导担任,难以形成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督。
4 推动高速公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
4.1 完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各地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健全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抓紧出台符合本省实际的高速公路条例,以及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相关的“高速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者“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4.2 明确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职责清单
结合各省高速公路管理实际,制定一套由安全生产各要素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清单,确保安全管理责任有章可依,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3 完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生产责任机构,明确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将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资金投入;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生产的有关规范、标准,加强管理、维护、检查工作,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和有效;
(5)制定并不断更新完善所运营高速公路应急管理预案,增加应急物资储备,不断补充应急抢险救援装备;
(6)加強法定节假日、重要活动等交通高峰时段的管理,加大人员和装备的投入,确保高速主干道、收费站通行有序,服务设施(加水站、停车区)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7)深化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设,加大经费、人员、装备投入。
4.4 完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监督考核机制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成立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高速公路运营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制度,对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信用考评,并定期向社会公示考评结果。
4.5 发挥企业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作用
高速运营企业属于经营单位,企业党委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年度考核中,应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运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其他考核中,考核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将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
4.6 完善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政府安委会(其办公室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承担)、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安委会对各部门履职情况定期开展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公安交警部门作为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部门,要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和处罚权力,以及相应的行政措施和手段,改变当前仅是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开展交通事故深度调查等方式,监管时难免隔靴搔痒,“力不从心”。
5 结语
“安全感”是建设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三大指标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近七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高速公路又是长距离道路公路运输的主动脉,解决好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尤其是抓好高速公路的道路安全,将使得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扭转,为人民美好生活带来更多安全感。
参考文献:
[1]江洋.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及对策探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7(30):163.
[2]黄虹,唐明,陈许芳,等.夯实基础建安全高速--记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实践[J].现代职业安全,2016(4):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