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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必修课究竟应该怎么教?站在不同的角度你会有不同的答案。浙江省温州中学的谢作如老师“信息技术必修板块是块鸡肋”之说引发了我们对于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特别是必修模块的深刻思索。他的观点和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李永前老师的观点交叉并进,让我们听到了来自高中信息技术教学最前沿的呼声。
信息技术必修模块真的“必修”吗?我校在2006年进入新课程实验,四年来,我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信息技术必修模块是块鸡肋。
经常有学生向我抗议,认为必修模块浪费了他们的学习时间。因为我校大部分学生从小学开始就接受了信息技术教育。由于现在的小学、初中教材大多是参考高中课标编写的,体系和必修模块基本一致。以浙教版的教材为例,除了“数据库系统”这一知识点(信息管理)外,必修模块中大部分内容已经学过,学生只好一遍又一遍地听教师“炒冷饭”。好容易等到第二个学期要学习选修模块了,但是受会考复习的影响,往往还没有开始入门,课程就要结束了。我曾经向学生解释:必修模块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衔接,是信息素养培养的基础,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但学生更加疑惑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关联,根本体现不出信息技术必修模块的“基础”作用,为什么一定要“必修”?
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对必修模块的学习是这样要求的:“学生应该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基本方法;能够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信息技术交流思想,开展合作,解决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明确社会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与信息化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课程标准只是给出了学习这门课程应该达到的标准,如果这些方法和能力学生都已经具备,必修模块就不用“必修”了。在我看来,必修模块的设置主要是考虑到地区教育的不平衡,而给学生一个补齐基础的机会。但是,如果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已经普及,高中阶段完全可以直接从选修起步,由各地、各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取舍。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研制组李艺教授也曾经这样建议。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节省不必要的课时,开设多样化的选修课程,这是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是的,如果“必修”可以不修,我们就有更多的课时去开设其他的选修模块,或者可以将选修模块学得更深入些,不是更有意义吗?
在一次教研活动中,我听了三节关于信息表达的课,使用的是浙教版高中必修模块教材,教学内容包含信息表达技术、信息表达方式、信息表达规范三方面。三位教师讲解了以上内容后,分别设计了学生任务,其中有让学生改错别字的,有让学生设计产品营销的,有让学生继续归纳信息表达方式的,五花八门,也很热闹。仔细想想,这三节课哪像一节技术领域的课,技术体现在哪里呢?为了让课堂热闹起来,信息技术教师不得不想尽办法,学习政治(社会)教师,让学生讨论起来、辩论起来,避免课堂“冷场”。而可怜的学生,就只好一次次重复这些可有可无的学习任务。如果静下心去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必修模块中很多课都是这样,看上去学生有收获,其实未必,上与不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归根结底,都在变着花样来消耗学生的时间。
从去年开始,我校尝试让学生不学必修模块,直接进入选修。通过一个学期的观察,学生无论在学习兴趣方面,还是在学习效果方面,都要比前几届学生好很多。不仅没有发现因为必修模块没有学,而使选修模块学习吃力的情况,甚至连其中十多位来自农村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并没有接受过信息技术教育的学生(其中有几位连计算机都没有摸过),在同桌的帮助下,不用教师另外给他们补课,都能顺利地跟上教学进度。由此可见,“必修模块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是一个典型的伪命题。
记得在2005年,苗逢春博士给我们介绍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制定工作。他说到,理想的信息技术教育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普及,完成必修模块的内容,高中开始选修,并且选修模块和大学的某些课程的学分建立直接认定的关系。可惜好多年过去了,什么都没有改变。真希望这一天能早点来到,只有这样,信息技术课程才能真正健康有序地发展起来。
信息技术必修模块真的“必修”吗?我校在2006年进入新课程实验,四年来,我越来越强烈地认识到信息技术必修模块是块鸡肋。
经常有学生向我抗议,认为必修模块浪费了他们的学习时间。因为我校大部分学生从小学开始就接受了信息技术教育。由于现在的小学、初中教材大多是参考高中课标编写的,体系和必修模块基本一致。以浙教版的教材为例,除了“数据库系统”这一知识点(信息管理)外,必修模块中大部分内容已经学过,学生只好一遍又一遍地听教师“炒冷饭”。好容易等到第二个学期要学习选修模块了,但是受会考复习的影响,往往还没有开始入门,课程就要结束了。我曾经向学生解释:必修模块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衔接,是信息素养培养的基础,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但学生更加疑惑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之间并没有什么直接关联,根本体现不出信息技术必修模块的“基础”作用,为什么一定要“必修”?
信息技术课程标准中对必修模块的学习是这样要求的:“学生应该掌握信息的获取、加工、管理、表达与交流的基本方法;能够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信息技术交流思想,开展合作,解决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实际问题;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明确社会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形成与信息化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课程标准只是给出了学习这门课程应该达到的标准,如果这些方法和能力学生都已经具备,必修模块就不用“必修”了。在我看来,必修模块的设置主要是考虑到地区教育的不平衡,而给学生一个补齐基础的机会。但是,如果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教育已经普及,高中阶段完全可以直接从选修起步,由各地、各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取舍。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研制组李艺教授也曾经这样建议。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节省不必要的课时,开设多样化的选修课程,这是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是的,如果“必修”可以不修,我们就有更多的课时去开设其他的选修模块,或者可以将选修模块学得更深入些,不是更有意义吗?
在一次教研活动中,我听了三节关于信息表达的课,使用的是浙教版高中必修模块教材,教学内容包含信息表达技术、信息表达方式、信息表达规范三方面。三位教师讲解了以上内容后,分别设计了学生任务,其中有让学生改错别字的,有让学生设计产品营销的,有让学生继续归纳信息表达方式的,五花八门,也很热闹。仔细想想,这三节课哪像一节技术领域的课,技术体现在哪里呢?为了让课堂热闹起来,信息技术教师不得不想尽办法,学习政治(社会)教师,让学生讨论起来、辩论起来,避免课堂“冷场”。而可怜的学生,就只好一次次重复这些可有可无的学习任务。如果静下心去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必修模块中很多课都是这样,看上去学生有收获,其实未必,上与不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归根结底,都在变着花样来消耗学生的时间。
从去年开始,我校尝试让学生不学必修模块,直接进入选修。通过一个学期的观察,学生无论在学习兴趣方面,还是在学习效果方面,都要比前几届学生好很多。不仅没有发现因为必修模块没有学,而使选修模块学习吃力的情况,甚至连其中十多位来自农村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并没有接受过信息技术教育的学生(其中有几位连计算机都没有摸过),在同桌的帮助下,不用教师另外给他们补课,都能顺利地跟上教学进度。由此可见,“必修模块是学习后续选修模块的前提”,是一个典型的伪命题。
记得在2005年,苗逢春博士给我们介绍了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制定工作。他说到,理想的信息技术教育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普及,完成必修模块的内容,高中开始选修,并且选修模块和大学的某些课程的学分建立直接认定的关系。可惜好多年过去了,什么都没有改变。真希望这一天能早点来到,只有这样,信息技术课程才能真正健康有序地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