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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探讨分析丙戊酸钠与左乙拉西坦治疗小儿癫痫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间我院收治的癫痫患儿50例,在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按照随机数字分组法分为丙戊酸钠组和左乙拉西坦组各25例,丙戊酸钠组患儿给予丙戊酸钠治疗,首次剂量15mg/kg,分2次服用,总量不超过20~30mg/kg。左乙拉西坦组给予左乙拉西坦治疗,首次剂量10mg/kg,分2次服用,总量不超过30mg/kg。结果:丙戊酸钠组治疗有效率为88%,左乙拉西坦组为84%,两组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丙戊酸钠与左乙拉西坦治疗小儿癫痫均有较好的临床效果。临床治疗应从经济性、疗效、安全性及易获取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药物治疗,尽早控制发作,并为患者预后打下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左乙拉西坦;丙戊酸钠;小儿癫痫
癫痫是一组由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所引起的以短暂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的慢性脑部疾病,具有自发性、阵发性、突然发生、反复发作四个特点。多见于婴幼儿,是一种严重的急症。若不及时治疗,可因高热、循环衰竭或神经元兴奋性损伤,导致永久性损害,致残率和死亡率很高[1]。严重影响到癫痫患者的生命健康,给家人和患者带来很大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为了探究丙戊酸钠与左乙拉西坦在治疗小儿癫痫的疗效比较,本院就此展开了研究,现将相关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间我院收治的癫痫患儿50例,男26例,女24例;年龄4个月~13岁。在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按照随机数字分组法分为丙戊酸钠组和左乙拉西坦组各25例,丙戊酸钠组男12例,女13例,年龄4个月~12岁;左乙拉西坦组男14例,女11例,年龄5个月~13岁。两组患儿在年龄、性别、病程、病情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及排除标准[2-3]
诊断标准:参照1992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脑病急症协作组讨论制定了《痫证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排除标准:①经检查证实由肿瘤、脑血管疾病、先天异常、脑寄生虫病、代谢障碍等引起者;②对丙戊酸钠与左乙拉西坦过敏者;③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功能,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病者;④未按规定用药,依存性差,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和安全性判断者。
1.3方法
丙戊酸钠组患儿给予丙戊酸钠治疗,首次剂量15mg/kg,分2次服用,总量不超过20~30mg/kg。左乙拉西坦组给予左乙拉西坦治疗,首次剂量10mg/kg,分2次服用,总量不超过30mg/kg。两组均治疗3个月。每月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脑电图1次。
1.4疗效判断标准
控制:临床症状完全消失,无癫痫发作;显效:发作频率减少75%以上;有效:发作频率减少25%~75%;无效:发作频率减少25%以下,甚至加重者。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5.0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計学意义。
2 结果
丙戊酸钠组治疗有效率为88%,左乙拉西坦组为84%,两组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关键词】左乙拉西坦;丙戊酸钠;小儿癫痫
癫痫是一组由大脑神经元异常放电所引起的以短暂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的慢性脑部疾病,具有自发性、阵发性、突然发生、反复发作四个特点。多见于婴幼儿,是一种严重的急症。若不及时治疗,可因高热、循环衰竭或神经元兴奋性损伤,导致永久性损害,致残率和死亡率很高[1]。严重影响到癫痫患者的生命健康,给家人和患者带来很大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为了探究丙戊酸钠与左乙拉西坦在治疗小儿癫痫的疗效比较,本院就此展开了研究,现将相关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间我院收治的癫痫患儿50例,男26例,女24例;年龄4个月~13岁。在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按照随机数字分组法分为丙戊酸钠组和左乙拉西坦组各25例,丙戊酸钠组男12例,女13例,年龄4个月~12岁;左乙拉西坦组男14例,女11例,年龄5个月~13岁。两组患儿在年龄、性别、病程、病情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及排除标准[2-3]
诊断标准:参照1992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脑病急症协作组讨论制定了《痫证诊断与疗效评定标准》。排除标准:①经检查证实由肿瘤、脑血管疾病、先天异常、脑寄生虫病、代谢障碍等引起者;②对丙戊酸钠与左乙拉西坦过敏者;③合并有心血管,肝肾功能,造血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病者;④未按规定用药,依存性差,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等影响疗效和安全性判断者。
1.3方法
丙戊酸钠组患儿给予丙戊酸钠治疗,首次剂量15mg/kg,分2次服用,总量不超过20~30mg/kg。左乙拉西坦组给予左乙拉西坦治疗,首次剂量10mg/kg,分2次服用,总量不超过30mg/kg。两组均治疗3个月。每月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脑电图1次。
1.4疗效判断标准
控制:临床症状完全消失,无癫痫发作;显效:发作频率减少75%以上;有效:发作频率减少25%~75%;无效:发作频率减少25%以下,甚至加重者。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5.0进行处理,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計学意义。
2 结果
丙戊酸钠组治疗有效率为88%,左乙拉西坦组为84%,两组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