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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见诸于媒体的大大小小的贪官们所说的话及写下的忏悔词,其中不乏“怪论”。这些“怪论”有的是贪官们在法庭上接受审判时的脱口而出,有的是接受记者采访时的有感而发,有的是在忏悔书中的真情流露。别看这些贪官的话或令人捧腹,或让人作呕,甚至使人啼笑皆非。但是,这些“怪论”却折射出贪官们的心态和灵魂。
搞腐败“辛苦”在哪里?
[贪官]“你们反腐败辛苦,我搞腐败也很辛苦啊!”——这是安徽省滁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丰,在担任定远县县委书记时,卖官受贿被“双规”向专案组交待问题时的有感而发。
[点评]陈兆丰说自己受贿辛苦是有根据的。虽然箱子里装满了百元大钞,半夜灯下数数摸摸,自有一番“快感”。然而,常常想到一旦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铁窗里度过余生的危险,就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于头顶,以至于终日提心吊胆,的确很“辛苦”。而这种“辛苦”,颇具有独特意义。首先是研究行贿者的“辛苦”,这比做学问可能更“辛苦”。譬如他经过长期研究,琢磨出受贿“三不收”的原则:请托人素质太差、事难办成的不收;嘴巴不紧、人不可靠的不收;陌生人、不知底细的人不收。别小看了这“三不收”原则,这使他在13年的漫长受贿生涯中平安无事。可以肯定,对报纸上的贪官报道,电视里的反贪节目,他大多会认真的研读、仔细推敲,所以才能总结出这些“行之有效”的“原则”。这样的受贿,你说“辛苦不辛苦”?其次是演戏的“辛苦”,这比演员唱戏更“辛苦”。演员下台卸装以后,终究还能回归本来面目,放松一下。但是,搞腐败的贪官却不能,他们一天24小时都处在“演戏”之中。再次,一旦露出马脚,听说将被“双规”,他立即惶惶不可终日,转移赃款,反侦查……这一切,不“辛苦”吗?
贪官的“辛苦”,当然是自作自受。而且,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随着监督机制的完善,搞腐败会越来越“辛苦”。其实,这于国于民,正是一件大好事。如果我们反腐败很辛苦,而贪官搞腐败很轻松,倒是件危险的事。当然,我们更希望官员在想腐败之时,就已经意识到“搞腐败很辛苦”,而不敢搞、不能搞!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贪官]“我受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因犯受贿罪被逮捕后,发明的“受贿扶贫”论中的惊世怪谈。
[点评]据报道,余斌自2001年4月至2003年上半年,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5万元。但余斌向法庭出示了11份票据和数十份证言,证实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余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但余斌则认为自己“不构成受贿罪”,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针对余斌的言辞,可以从两方面来揣摩这种受贿济贫者的心理:第一,在副市长的高位上以及奸佞之徒的诱惑下,受贿就是为了捞一笔,济贫只是为掩人耳目转移视线;第二,身为党政干部,在受贿行为发生后,在一片反腐声中必定会战战兢兢,惟恐事发,只好用济贫的方式来安抚自己不安的心。
如果是第一种心理,那么,这部分人在公开场合往往表现出坚定意志,而私下不法交易数不胜数,如同官场“两面人”。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令人不齿。第二种心理较第一种心理的发生更为直接。受贿了,心惊胆战地拿了不该拿的钱,明知触犯党纪国法,可仍然心存侥幸。为了求一个自我安慰,用济贫的方法广结善缘,求个平安。其实,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在反腐通报中经常见到的,这是值得警惕的。无独有偶,不久前被绳之以法的郑州市南曹乡乡长樊淑玲2年受贿索贿85万元,为了开脱罪责,竟然在法庭哭叫“我受贿是为了准备扶贫。”一个贪官当庭拿出所谓扶贫票据,一个说“准备扶贫”,真是珠联璧合,如出一辙。其实受贿扶贫只是贪官的新伪装而已。“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多的时候是用在税收宣传中,而在余斌口中,这句话却成了自己另类想法的总结,成了他受贿济贫的理论基础。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称他的结局是“另类想法导致另类悲情”。可余斌毕竟不是税务征收员,他只是一名副市长,一个有着党纪国法约束的政府工作人员。但他之所以发明出“受贿扶贫”的绝招以及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高论来为自己贪污受贿开脱,是因为这位副市长大人其实是个法盲。《刑法》第385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另外,《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中,并未涉及受贿之后将受贿款用于何处的问题。也就是说受贿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余斌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受贿扶贫”论是不值一驳的。
贪污到底怪谁?
[贪官]“我贪污,全怪上级领导让我当领导!”——这是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副主任王毛弟,2005年7月12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庭审时说的一句非常气愤的话。
[点评]身为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副主任的王毛弟,在单位修大楼时,利用职务便利索取77万元回扣用于投资网吧、赌博和个人挥霍。王毛弟将自己的犯罪原因归咎于上级领导,责骂其“让我当领导本身就是个错误”。
贪官王毛弟在法庭上生动地演出了一幕现代版《农夫和蛇幽默剧》,让人越发鄙视这副丑恶的灵魂。同时,这幕闹剧也该让那些私心太重的另类伯乐们反思一下,鬼迷心窍地相中了“贪马”、“腐马”,自己挨骂也是活该。据报道,3年前该局投票公选培训中心主任,参加投票的有93人,王毛弟只得了7票,根本没资格提拔。但领导“强行”指定王担任副主任一职,使他由一般工作人员一下子升为处级干部,并掌握了不少实权。按照王毛弟的说法,这给他后来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条件。违规提拔贪官的,至少是庸官、昏官,他们中有的甚至是更大更狡猾的贪官,应当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
榨干了谁的血?
[贪官]“我曾在办公室里给她下跪,但她还是没有放过我,我太懦弱了,她想榨干我的血。”——这是原重庆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证照科科长卞忠其,2005年7月21日在法庭上受审,因受贿罪被宣布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时痛哭流涕地讲出的话。
[点评]一个直辖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的证照科长并不是多大的官,但他手中有车辆证照发放权,他的情妇看中的就是这个“权”字。卞忠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情妇开起了“驾照代审公司”。5年时间不到,两人共捞钱314万元。卞称,他不想犯罪,但其情妇常以需要生活费等为由对他进行威胁。因为怕她到单位上去闹,他被迫一次次在她拿来审验的驾照报表上签字。卞忠其说到这里禁不住声泪俱下:“我曾在办公室里给她下跪,但她还是没有放过我,我太懦弱了,她想榨干我的血。”
贪官的哭诉好像很可怜:真是当贪官也不容易啊!都快让情妇给榨干血了。可是,细一分析,顿生疑窦:贪官情妇果真是榨干了他的“血”吗?贪官本人究竟有多少“血”给情妇去榨呢?
如果卞忠其所说的是实话,那其情妇要榨的就不是他卞忠其的“血”,而是卞忠其手中的权力。关于这一点,其情妇周长惠在庭审时丝毫也不讳言:她和卞在一起,完全就是看中卞手中的权力,好为自己捞钱。
卞忠其手中究竟有什么权力呢?据悉,卞忠其作为车管所证照科科长,负责机动车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辆注册、转籍等工作。尤其是在驾驶证审验时,必须由卞忠其签字方可办理手续。说白了,卞忠其的权力就是手中的这一支签字的笔。具体操作“流程”是这样的:由周长惠收集需要审验的驾照,拿到车管所让卞签字办手续。每替人年审一个驾照收费150元,除去应交给车管所的50元,净赚100元。
透过卞忠其的“榨血说”,可以给我们两点启示:其一,卞忠其作为证照科科长权力太大,而且缺乏足够的监督和制约;其二,该车管所的驾照审验制度存在着极大的漏洞。卞忠其及其情妇正是钻的这个漏洞的空子。这样看来,周长惠作为贪官的情妇,要榨的其实不是卞忠其本人的“血”,而是充分利用了对方手中的权力及其驾照审验制度的漏洞。在她的“榨取”之下,这项制度显得是那样的虚空和苍白。制度防腐刻不容缓。
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
[贪官]“小乖乖,你年轻有文化,我要把你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让你当乡里的一把手,当县妇联主席。”这是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县长时,向一位20岁的美貌情人的许诺。赵增军说到做到,该女子很快便当上了某乡党委副书记、后来又坐火箭似的当上了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县妇联主任。当赵增军升任宣城市副市长后,该女子又被调到市人大当官。
[点评]贪官好色已经成了普遍规律,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像赵增军那样用官帽作筹码来换美色,而且“言必信、行必果”,“说到做到”,堪称贪字号中的拔尖者。
首先“绝”在赵增军能够“说到做到”。谁都知道组织上选拔干部是有标准和条件的,是有程序的,按规矩谁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但是,赵增军他能,可见权力这根“魔杖”在他手中的作用已经发挥到了极致。一个普通的社会女子,因为有几分姿色,因为成了县委书记的情人,就能如愿以偿地当官,而且想当什么官就当什么官(当然是在赵增军管辖的范围之内的官)。
其次,“绝”在这位女子的仕途是一路“绿灯”,完全“符合”组织程序。据说她从普通群众一步登天当上了党委副书记,直至党委书记、县妇联主任、其组织程序一个不少;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县委常委研究拍板定案,完全“合理合法”。由此可见,在贪官控制的那“一亩三分地”上,干部选择任用机制已经被糟踏到何种程度!反腐败真可谓任重道远啊!
书记嫁“二奶”,局长作“嫁妆”
[贪官]“县里哪个人如愿意做她(即杨国瞿“二奶”许春梅)的丈夫,我就给他个局长干干。”——这是云南省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在杀“二奶”被逮捕前的无耻扬言。
[点评]2005年7月7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杀“二奶”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国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6万元。一听到死刑判决,这个昔日风光无限的县委书记顿时瘫做一团,痛哭流涕:“我真是不想杀她,实在是被她逼的呀……”
对于杨国瞿被逼杀“二奶”这件事,人们并不太感兴趣,感到特别新奇的是杨国瞿的那句“谁娶许春梅我就提谁当局长”的那句话惊四座的怪论。杨国瞿被“二奶”许春梅纠缠得无奈,竟想到把许春梅转嫁他人。据知情人介绍,杨国瞿曾给许春梅介绍对象,他还私下里同几个亲信许诺了本文开头的那段话。一个堂堂的县委书记居然要用局长这个官位作为嫁“二奶”的嫁妆,实在是荒唐之极。在杨国瞿的心目中,官位就是他的私有财产,他愿意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人们毫不怀疑杨国瞿有这个能力兑现他的许诺。如果许春梅愿意下嫁,如果有这么个不怕戴“绿帽子”的官迷真的娶了这位书记的“二奶”为妻,这个“局长”是当定了。那么,这位“二奶”也不会命归黄泉,杨国瞿也不会翻船,还会在主席台上正襟危坐地大讲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等漂亮话。
贪官的“运气”
[贪官]“我犯这事,是因为社会风气不好。查到我了,算我运气不好。”——这是江西省赣州市公路局原局长,“赣南第一腐败大案中的‘男一号’”李国蔚,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时的感叹语。
[点评]乍一听这样的“混帐话”,确实会让人愤怒。一个“人民公仆”,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赃纳贿,被查处了还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过,竟然抛出这样的奇谈怪论,真是不可救药。明明是自身搞腐败,却还怪罪“社会风气不好”,“运气差”。然而,辩证地看,这倒是一个还算“直率”的贪官的真情流露,话说得虽不中听,但比起那些中听的“假话”和“套话”来,他的“混”话对我们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有实际意义,更有让我们正视、重视并反思的价值。
世界上没有谁天生就是搞“腐败”的料,每一个腐败分子的“成长”都是钻了制度的漏洞,人类反腐败的历史就是不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历史,谁在这方面下的决心大、功夫深,谁反腐败就更有成效,在我们国家反腐败不断取得辉煌胜利的今天,“一把手”的腐败仍是个突出问题,其原因就在于其权力过于集中,严重缺乏监督,虽然规定也不少,但能够实际起作用的很少。更不容忽视的是,这样的“倒霉”说绝不仅仅是李国蔚的个人观点,其实许多贪官的心里都是这么想的,不过他们不说出来而已。而且,这样的“倒霉”说在普通群众中也很有市场,他们一边对腐败分子恨之入骨,一边往往又对被查处的官员发出感叹:唉,运气不佳啊,还有更坏的还在主席台上唱高调呢!这样的声音我们都不陌生,只是我们懒得去思考,当这样的观念蔓延下去,会带来怎样的恶果?
所以,当李国蔚坦白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们千万不要只笑他的觉悟是如何低,素质是怎样差,思想是多么堕落和顽固。而应该正视它,想办法去改变它。虽然很多时候听真话是难受的,但不听真话而陶醉于假话、套话,不仅仅是难受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使腐败现象更难以清除。
贪官的“大手笔”
[贪官]“调整干部要大手笔,大破格,大面积,大调整,大交流。”这是一朝权在手,便把腐败搞,当8个月县委书记就敛财500万元的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任职伊始,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的名言。
[点评]武保安一当书记就展示出调整干部的“大手笔”,确实是有点“抢抓机遇”和“时不我待”的味道,“要想富,动干部”这一贪官的敛财术虽然不是武保安的首创,但他的创造性发挥是令人瞩目的。当了8个月书记动了九次干部,牵涉到253人,平均每月动一次以上干部,而且他还有一套独创的用于造势的“游讲索贿词”。造势之后,武保安故意将调整干部的时间拉长,等待来者上钩。上钩者纷纷“表示”的时候,武保安一般是满口答应“可以考虑”,这是他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话。然而,钱一旦到手,他便玩起了欲擒故纵的把戏。“那个地方说的人多,竞争厉害”的说法又成了他再次受贿的借口。上钩者已有钩在喉,吐,吐不得,咽,咽不进去,只好不断打点书记。送钱少了,不会有效果,打了水漂;送多了,又力所不及。
之后的几个月里,武保安家里开始了门庭若市的日子。上门者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动辄出手就是数万元现金奉送。这些人中有县里和各个乡镇的头头脑脑,也有县里的大小企业负责人。难怪武保安的“贪内助”王临风感慨地说,“书记与县长就是不一样。”因为她一天最多曾跑5次到银行去存受贿款。武保安当书记时间之短,受贿额之大,真是搞腐败的“大手笔”。
为保“乌纱帽”而受贿
[贪官]“我为了保住‘乌纱帽’,不得不收下乐山市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送的钱。”——这是2005年11月5日上午,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受贿案,杨国友说出的惊人之语。
[点评]为了保住“乌纱帽”而不得不收贿,这话听起来好像很荒谬,但是杨国友也有他自己的“苦衷”:当行贿者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向他送去10万元现金后,杨国友向县委书记田玉飞汇报了王德军送钱的事,田玉飞对他说,“这笔钱你收下就是了。”由于被“封嘴”了,又不敢得罪县委书记田玉飞,而且王德军的来头不小,只好把钱收下了。杨国有还说,后来我不敢不收钱,因为如果不收钱就是对田玉飞过不去,我怕被田玉飞整倒,田玉飞让我收下,我只敢收下。
听听这位贪官的话,让人大开眼界的是受贿的程序。收贿还要汇报,收贿变成了“工作”。收多收少,怎么收,县长要请示书记,而且居然得到允许。杨国友的弦外之音至少有三点:一是表白自己本来是个清官,是被田玉飞逼着受贿的,是受害者;二是表明自己是个“下级服从上级”的典范,你是书记,我是县长,我能不服从你“领导”吗?受贿的责任不在我,而在县委书记;三是认为不收钱就是同收了钱的过不去,言外之意就是他的“亲和力”好,是个注重“团结”的人。作为一县之长,居然在明知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在大是大非面前,竟能发明出为保住“乌纱帽”而不得不受贿的“高论”,实在可耻可悲!法律是无情的,“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杨国友的“乌纱帽”不但没有保住,反而得到了一副冰冷的手铐。
贪官的诘问
[贪官]“行贿人哪去了?”——这是原兰州市市长张玉舜犯受贿罪,承认受贿35万元,美金6万元。庭审时他没有见到一个行贿人出庭,从而发出大声诘问。
[点评]在我们收集到的2005年贪官的怪论中,张玉舜的诘问最短,仅仅6个大字,其中包含着“委屈”和“不平”。当然这样的“委屈”和“不平”只能给人留下笑柄而已。
然而,冷静思考一下,张玉舜提出的问题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既然张玉舜是因为受贿被审,行贿人自然应该出庭作证。不出庭的原因,是不是出于保护证人的目的?
一个简单的逻辑,有受贿的肆无忌惮,必然有行贿的猖獗。张玉舜还提出一个问题,“现在,领导干部全都按受贿罪判刑了,可没有一个行贿的企业老板被判刑,难道只有受贿,没有行贿?”不问他出于何种动机,对于这个问题倒让笔者觉得不无道理,从侧面点到了今天法律的软肋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这把行贿概念说得清清楚楚。第三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把量刑也说得明明白白。媒体透露,“中国五年查处20余万贪污贿赂分子”。一个受贿的贪官,不可能只有一个行贿者,行贿者的队伍应该远比受贿者队伍庞大得多才对,却怎么就“没有一个行贿的企业老板被判刑”?难道他们一个个都因为揭发贪官有功,而被一律实行“宽大”,且是那么的“宽大无边”了吗?值得我们深思。
搞腐败“辛苦”在哪里?
[贪官]“你们反腐败辛苦,我搞腐败也很辛苦啊!”——这是安徽省滁州市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丰,在担任定远县县委书记时,卖官受贿被“双规”向专案组交待问题时的有感而发。
[点评]陈兆丰说自己受贿辛苦是有根据的。虽然箱子里装满了百元大钞,半夜灯下数数摸摸,自有一番“快感”。然而,常常想到一旦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铁窗里度过余生的危险,就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于头顶,以至于终日提心吊胆,的确很“辛苦”。而这种“辛苦”,颇具有独特意义。首先是研究行贿者的“辛苦”,这比做学问可能更“辛苦”。譬如他经过长期研究,琢磨出受贿“三不收”的原则:请托人素质太差、事难办成的不收;嘴巴不紧、人不可靠的不收;陌生人、不知底细的人不收。别小看了这“三不收”原则,这使他在13年的漫长受贿生涯中平安无事。可以肯定,对报纸上的贪官报道,电视里的反贪节目,他大多会认真的研读、仔细推敲,所以才能总结出这些“行之有效”的“原则”。这样的受贿,你说“辛苦不辛苦”?其次是演戏的“辛苦”,这比演员唱戏更“辛苦”。演员下台卸装以后,终究还能回归本来面目,放松一下。但是,搞腐败的贪官却不能,他们一天24小时都处在“演戏”之中。再次,一旦露出马脚,听说将被“双规”,他立即惶惶不可终日,转移赃款,反侦查……这一切,不“辛苦”吗?
贪官的“辛苦”,当然是自作自受。而且,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随着监督机制的完善,搞腐败会越来越“辛苦”。其实,这于国于民,正是一件大好事。如果我们反腐败很辛苦,而贪官搞腐败很轻松,倒是件危险的事。当然,我们更希望官员在想腐败之时,就已经意识到“搞腐败很辛苦”,而不敢搞、不能搞!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贪官]“我受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余斌,因犯受贿罪被逮捕后,发明的“受贿扶贫”论中的惊世怪谈。
[点评]据报道,余斌自2001年4月至2003年上半年,在担任临湘市教育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5万元。但余斌向法庭出示了11份票据和数十份证言,证实他所收受的钱财中有15.47万元已被用于扶贫帮困、社会赞助和公务活动。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余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但余斌则认为自己“不构成受贿罪”,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针对余斌的言辞,可以从两方面来揣摩这种受贿济贫者的心理:第一,在副市长的高位上以及奸佞之徒的诱惑下,受贿就是为了捞一笔,济贫只是为掩人耳目转移视线;第二,身为党政干部,在受贿行为发生后,在一片反腐声中必定会战战兢兢,惟恐事发,只好用济贫的方式来安抚自己不安的心。
如果是第一种心理,那么,这部分人在公开场合往往表现出坚定意志,而私下不法交易数不胜数,如同官场“两面人”。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令人不齿。第二种心理较第一种心理的发生更为直接。受贿了,心惊胆战地拿了不该拿的钱,明知触犯党纪国法,可仍然心存侥幸。为了求一个自我安慰,用济贫的方法广结善缘,求个平安。其实,这两种情况都是我们在反腐通报中经常见到的,这是值得警惕的。无独有偶,不久前被绳之以法的郑州市南曹乡乡长樊淑玲2年受贿索贿85万元,为了开脱罪责,竟然在法庭哭叫“我受贿是为了准备扶贫。”一个贪官当庭拿出所谓扶贫票据,一个说“准备扶贫”,真是珠联璧合,如出一辙。其实受贿扶贫只是贪官的新伪装而已。“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多的时候是用在税收宣传中,而在余斌口中,这句话却成了自己另类想法的总结,成了他受贿济贫的理论基础。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称他的结局是“另类想法导致另类悲情”。可余斌毕竟不是税务征收员,他只是一名副市长,一个有着党纪国法约束的政府工作人员。但他之所以发明出“受贿扶贫”的绝招以及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高论来为自己贪污受贿开脱,是因为这位副市长大人其实是个法盲。《刑法》第385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另外,《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中,并未涉及受贿之后将受贿款用于何处的问题。也就是说受贿款的去向,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余斌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受贿扶贫”论是不值一驳的。
贪污到底怪谁?
[贪官]“我贪污,全怪上级领导让我当领导!”——这是湖北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原副主任王毛弟,2005年7月12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庭审时说的一句非常气愤的话。
[点评]身为省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副主任的王毛弟,在单位修大楼时,利用职务便利索取77万元回扣用于投资网吧、赌博和个人挥霍。王毛弟将自己的犯罪原因归咎于上级领导,责骂其“让我当领导本身就是个错误”。
贪官王毛弟在法庭上生动地演出了一幕现代版《农夫和蛇幽默剧》,让人越发鄙视这副丑恶的灵魂。同时,这幕闹剧也该让那些私心太重的另类伯乐们反思一下,鬼迷心窍地相中了“贪马”、“腐马”,自己挨骂也是活该。据报道,3年前该局投票公选培训中心主任,参加投票的有93人,王毛弟只得了7票,根本没资格提拔。但领导“强行”指定王担任副主任一职,使他由一般工作人员一下子升为处级干部,并掌握了不少实权。按照王毛弟的说法,这给他后来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条件。违规提拔贪官的,至少是庸官、昏官,他们中有的甚至是更大更狡猾的贪官,应当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
榨干了谁的血?
[贪官]“我曾在办公室里给她下跪,但她还是没有放过我,我太懦弱了,她想榨干我的血。”——这是原重庆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证照科科长卞忠其,2005年7月21日在法庭上受审,因受贿罪被宣布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时痛哭流涕地讲出的话。
[点评]一个直辖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的证照科长并不是多大的官,但他手中有车辆证照发放权,他的情妇看中的就是这个“权”字。卞忠其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情妇开起了“驾照代审公司”。5年时间不到,两人共捞钱314万元。卞称,他不想犯罪,但其情妇常以需要生活费等为由对他进行威胁。因为怕她到单位上去闹,他被迫一次次在她拿来审验的驾照报表上签字。卞忠其说到这里禁不住声泪俱下:“我曾在办公室里给她下跪,但她还是没有放过我,我太懦弱了,她想榨干我的血。”
贪官的哭诉好像很可怜:真是当贪官也不容易啊!都快让情妇给榨干血了。可是,细一分析,顿生疑窦:贪官情妇果真是榨干了他的“血”吗?贪官本人究竟有多少“血”给情妇去榨呢?
如果卞忠其所说的是实话,那其情妇要榨的就不是他卞忠其的“血”,而是卞忠其手中的权力。关于这一点,其情妇周长惠在庭审时丝毫也不讳言:她和卞在一起,完全就是看中卞手中的权力,好为自己捞钱。
卞忠其手中究竟有什么权力呢?据悉,卞忠其作为车管所证照科科长,负责机动车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辆注册、转籍等工作。尤其是在驾驶证审验时,必须由卞忠其签字方可办理手续。说白了,卞忠其的权力就是手中的这一支签字的笔。具体操作“流程”是这样的:由周长惠收集需要审验的驾照,拿到车管所让卞签字办手续。每替人年审一个驾照收费150元,除去应交给车管所的50元,净赚100元。
透过卞忠其的“榨血说”,可以给我们两点启示:其一,卞忠其作为证照科科长权力太大,而且缺乏足够的监督和制约;其二,该车管所的驾照审验制度存在着极大的漏洞。卞忠其及其情妇正是钻的这个漏洞的空子。这样看来,周长惠作为贪官的情妇,要榨的其实不是卞忠其本人的“血”,而是充分利用了对方手中的权力及其驾照审验制度的漏洞。在她的“榨取”之下,这项制度显得是那样的虚空和苍白。制度防腐刻不容缓。
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
[贪官]“小乖乖,你年轻有文化,我要把你从床上培养到主席台上,让你当乡里的一把手,当县妇联主席。”这是安徽省宣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县长时,向一位20岁的美貌情人的许诺。赵增军说到做到,该女子很快便当上了某乡党委副书记、后来又坐火箭似的当上了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任、县妇联主任。当赵增军升任宣城市副市长后,该女子又被调到市人大当官。
[点评]贪官好色已经成了普遍规律,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像赵增军那样用官帽作筹码来换美色,而且“言必信、行必果”,“说到做到”,堪称贪字号中的拔尖者。
首先“绝”在赵增军能够“说到做到”。谁都知道组织上选拔干部是有标准和条件的,是有程序的,按规矩谁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但是,赵增军他能,可见权力这根“魔杖”在他手中的作用已经发挥到了极致。一个普通的社会女子,因为有几分姿色,因为成了县委书记的情人,就能如愿以偿地当官,而且想当什么官就当什么官(当然是在赵增军管辖的范围之内的官)。
其次,“绝”在这位女子的仕途是一路“绿灯”,完全“符合”组织程序。据说她从普通群众一步登天当上了党委副书记,直至党委书记、县妇联主任、其组织程序一个不少;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县委常委研究拍板定案,完全“合理合法”。由此可见,在贪官控制的那“一亩三分地”上,干部选择任用机制已经被糟踏到何种程度!反腐败真可谓任重道远啊!
书记嫁“二奶”,局长作“嫁妆”
[贪官]“县里哪个人如愿意做她(即杨国瞿“二奶”许春梅)的丈夫,我就给他个局长干干。”——这是云南省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在杀“二奶”被逮捕前的无耻扬言。
[点评]2005年7月7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杀“二奶”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国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6万元。一听到死刑判决,这个昔日风光无限的县委书记顿时瘫做一团,痛哭流涕:“我真是不想杀她,实在是被她逼的呀……”
对于杨国瞿被逼杀“二奶”这件事,人们并不太感兴趣,感到特别新奇的是杨国瞿的那句“谁娶许春梅我就提谁当局长”的那句话惊四座的怪论。杨国瞿被“二奶”许春梅纠缠得无奈,竟想到把许春梅转嫁他人。据知情人介绍,杨国瞿曾给许春梅介绍对象,他还私下里同几个亲信许诺了本文开头的那段话。一个堂堂的县委书记居然要用局长这个官位作为嫁“二奶”的嫁妆,实在是荒唐之极。在杨国瞿的心目中,官位就是他的私有财产,他愿意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人们毫不怀疑杨国瞿有这个能力兑现他的许诺。如果许春梅愿意下嫁,如果有这么个不怕戴“绿帽子”的官迷真的娶了这位书记的“二奶”为妻,这个“局长”是当定了。那么,这位“二奶”也不会命归黄泉,杨国瞿也不会翻船,还会在主席台上正襟危坐地大讲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等漂亮话。
贪官的“运气”
[贪官]“我犯这事,是因为社会风气不好。查到我了,算我运气不好。”——这是江西省赣州市公路局原局长,“赣南第一腐败大案中的‘男一号’”李国蔚,因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时的感叹语。
[点评]乍一听这样的“混帐话”,确实会让人愤怒。一个“人民公仆”,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赃纳贿,被查处了还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罪过,竟然抛出这样的奇谈怪论,真是不可救药。明明是自身搞腐败,却还怪罪“社会风气不好”,“运气差”。然而,辩证地看,这倒是一个还算“直率”的贪官的真情流露,话说得虽不中听,但比起那些中听的“假话”和“套话”来,他的“混”话对我们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有实际意义,更有让我们正视、重视并反思的价值。
世界上没有谁天生就是搞“腐败”的料,每一个腐败分子的“成长”都是钻了制度的漏洞,人类反腐败的历史就是不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历史,谁在这方面下的决心大、功夫深,谁反腐败就更有成效,在我们国家反腐败不断取得辉煌胜利的今天,“一把手”的腐败仍是个突出问题,其原因就在于其权力过于集中,严重缺乏监督,虽然规定也不少,但能够实际起作用的很少。更不容忽视的是,这样的“倒霉”说绝不仅仅是李国蔚的个人观点,其实许多贪官的心里都是这么想的,不过他们不说出来而已。而且,这样的“倒霉”说在普通群众中也很有市场,他们一边对腐败分子恨之入骨,一边往往又对被查处的官员发出感叹:唉,运气不佳啊,还有更坏的还在主席台上唱高调呢!这样的声音我们都不陌生,只是我们懒得去思考,当这样的观念蔓延下去,会带来怎样的恶果?
所以,当李国蔚坦白地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们千万不要只笑他的觉悟是如何低,素质是怎样差,思想是多么堕落和顽固。而应该正视它,想办法去改变它。虽然很多时候听真话是难受的,但不听真话而陶醉于假话、套话,不仅仅是难受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使腐败现象更难以清除。
贪官的“大手笔”
[贪官]“调整干部要大手笔,大破格,大面积,大调整,大交流。”这是一朝权在手,便把腐败搞,当8个月县委书记就敛财500万元的山西省翼城县原县委书记武保安任职伊始,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的名言。
[点评]武保安一当书记就展示出调整干部的“大手笔”,确实是有点“抢抓机遇”和“时不我待”的味道,“要想富,动干部”这一贪官的敛财术虽然不是武保安的首创,但他的创造性发挥是令人瞩目的。当了8个月书记动了九次干部,牵涉到253人,平均每月动一次以上干部,而且他还有一套独创的用于造势的“游讲索贿词”。造势之后,武保安故意将调整干部的时间拉长,等待来者上钩。上钩者纷纷“表示”的时候,武保安一般是满口答应“可以考虑”,这是他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话。然而,钱一旦到手,他便玩起了欲擒故纵的把戏。“那个地方说的人多,竞争厉害”的说法又成了他再次受贿的借口。上钩者已有钩在喉,吐,吐不得,咽,咽不进去,只好不断打点书记。送钱少了,不会有效果,打了水漂;送多了,又力所不及。
之后的几个月里,武保安家里开始了门庭若市的日子。上门者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动辄出手就是数万元现金奉送。这些人中有县里和各个乡镇的头头脑脑,也有县里的大小企业负责人。难怪武保安的“贪内助”王临风感慨地说,“书记与县长就是不一样。”因为她一天最多曾跑5次到银行去存受贿款。武保安当书记时间之短,受贿额之大,真是搞腐败的“大手笔”。
为保“乌纱帽”而受贿
[贪官]“我为了保住‘乌纱帽’,不得不收下乐山市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送的钱。”——这是2005年11月5日上午,四川省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受贿案,杨国友说出的惊人之语。
[点评]为了保住“乌纱帽”而不得不收贿,这话听起来好像很荒谬,但是杨国友也有他自己的“苦衷”:当行贿者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向他送去10万元现金后,杨国友向县委书记田玉飞汇报了王德军送钱的事,田玉飞对他说,“这笔钱你收下就是了。”由于被“封嘴”了,又不敢得罪县委书记田玉飞,而且王德军的来头不小,只好把钱收下了。杨国有还说,后来我不敢不收钱,因为如果不收钱就是对田玉飞过不去,我怕被田玉飞整倒,田玉飞让我收下,我只敢收下。
听听这位贪官的话,让人大开眼界的是受贿的程序。收贿还要汇报,收贿变成了“工作”。收多收少,怎么收,县长要请示书记,而且居然得到允许。杨国友的弦外之音至少有三点:一是表白自己本来是个清官,是被田玉飞逼着受贿的,是受害者;二是表明自己是个“下级服从上级”的典范,你是书记,我是县长,我能不服从你“领导”吗?受贿的责任不在我,而在县委书记;三是认为不收钱就是同收了钱的过不去,言外之意就是他的“亲和力”好,是个注重“团结”的人。作为一县之长,居然在明知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在大是大非面前,竟能发明出为保住“乌纱帽”而不得不受贿的“高论”,实在可耻可悲!法律是无情的,“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杨国友的“乌纱帽”不但没有保住,反而得到了一副冰冷的手铐。
贪官的诘问
[贪官]“行贿人哪去了?”——这是原兰州市市长张玉舜犯受贿罪,承认受贿35万元,美金6万元。庭审时他没有见到一个行贿人出庭,从而发出大声诘问。
[点评]在我们收集到的2005年贪官的怪论中,张玉舜的诘问最短,仅仅6个大字,其中包含着“委屈”和“不平”。当然这样的“委屈”和“不平”只能给人留下笑柄而已。
然而,冷静思考一下,张玉舜提出的问题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既然张玉舜是因为受贿被审,行贿人自然应该出庭作证。不出庭的原因,是不是出于保护证人的目的?
一个简单的逻辑,有受贿的肆无忌惮,必然有行贿的猖獗。张玉舜还提出一个问题,“现在,领导干部全都按受贿罪判刑了,可没有一个行贿的企业老板被判刑,难道只有受贿,没有行贿?”不问他出于何种动机,对于这个问题倒让笔者觉得不无道理,从侧面点到了今天法律的软肋处。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这把行贿概念说得清清楚楚。第三百九十条明确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这把量刑也说得明明白白。媒体透露,“中国五年查处20余万贪污贿赂分子”。一个受贿的贪官,不可能只有一个行贿者,行贿者的队伍应该远比受贿者队伍庞大得多才对,却怎么就“没有一个行贿的企业老板被判刑”?难道他们一个个都因为揭发贪官有功,而被一律实行“宽大”,且是那么的“宽大无边”了吗?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