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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东平原,无论如何贫瘠,都乐于匀出一些麦粒和草籽来,用它们喂养飞翔的鸟类,它们躲在贫寒处,寂寞地看着故乡,看着走进和走出的人。
斑鸠
《诗经·卫风》里有这样的一句话:“于嗟鸠兮,无食桑葚”,这平原上的斑鸠一下子就被戴上了一顶国风的帽子。我想,故乡的斑鸠一定是从豫西渡过淇水而来,流放在豫东平原上,它们心安理得住了下来。
斑鸠穿着麻褐色的衣服,它飞的时候,尾巴张开,呈现三角形状。斑鸠的头,总是灵活的转动,眼睛也如清澈的湖水,它全身的羽毛光滑平整,看起来很是温和。斑鸠,有些懒惰,同燕子相比,修建房子也是一个蹩脚的匠人,在树上做窝,不注意隐藏,窝也极其简单,架一些长短不一的树枝,再放些枯草、枯叶之类的东西,就算是陋室了。
我喜欢豫东平原上斑鸠的叫声,其声“咕——咕——咕”,音调绵和、悠长,有鸽子声腔的痕迹,但比鸽子叫声要好听得多、有野性的多,这种没有经过驯化的鸟,叫声里透着桀骜不驯的气息。豫东的老人常说:乌鸦(豫东平原称乌鸦为老鸹)叫声悲切,一叫必不详;斑鸠叫声神奇,一叫必有雨。于是乡人们就有了“雨斑鸠”、“鬼老鸹”的说法。
我喜欢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捕鸟的片段,然而在我的家乡,我也有过同样经历。下雪后,斑鸠便没地方去觅食,我们便在院子扫出一片干净的地方,放上一把金黄的玉米粒,然后在玉米粒上罩上一个箩筐,用绳子穿过树枝,直达屋内,我们悠然地拽着绳子的一头,只等饥饿的斑鸠入网,然后一松手就罩住了。斑鸠肉,很是鲜嫩,母亲忙活着,到头来这些肥嫩的肉多半进入我们的肚子,只剩下一碗清清的淡汤留给母亲。
其实,这种笨拙的捕鸟方式只有我们孩子才玩的出,大人们不屑于此道,他们拿起土枪走向野外,看见一只斑鸠呆立树枝,便会慢慢地靠近,然后蹲下、举枪,瞄准,扣动扳机。这可怜的斑鸠还在欣赏故乡的雪景,完全没有意识到背后潜在的危险,一缕白烟,斑鸠便一头栽了下来。大人吹吹枪口的余烟,掂起斑鸠放在胸口的皮袋子里,然后寻找下一个目标。
后来,土枪被政府强令收取,这故乡的冬天才安静一些。斑鸠没有威胁,便能在雪中和林中的树枝,组合成一幅豫东寒树斑鸠图。
在远古的时代,斑鸠就在文字里鸣叫,《诗经·关雎》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说的就是鸣唱的斑鸠,这文化里的斑鸠有着怎样的性格和德行呢?
翻开古书,有这样的记载:斑鸠是仁鸟,舜耕历山,看见鸠鸟母子同飞共鸣,共相哺食,感恩父母,并作歌。斑鸠是孝鸟,当至孝之子的母亲居丧时,斑鸠、白鸠往往巢集与庐舍之侧,许多古代诗人作《鸠赋》,歌颂斑鸠。最有趣味者,就是古文献记载刘邦与鸠鸟的两段故事。
《地理志》记载:在汉王刘邦躲避项羽追击时,藏到荥阳的一口井中,有一对斑鸠飞到井边的树上。项羽赶来,看到树上有鸠鸟,以为无人来过,无人惊扰。沛公刘邦幸免于难,从此井名改为双鸠井。因此汉代世世在“正旦(农历正月初一)”这天要放飞斑鸠,以感戴斑鸠救命之恩。《风俗通》的记载,如出一辙:民间俗传,高祖刘邦被项羽打败,藏到树丛中,项羽兵追来,听到斑鸠正在树上鸣叫,追者以为,鸟在定无人在,于是刘邦得脱。待到刘邦即位,当皇帝之后,常常为此鸟营救他感到惊异。所以,汉代有做鸠杖、以赐(扶)老者的制度。《周礼》有“献鸠养老”的记载。
在民间,斑鸠栖息于桑榆,在田园间觅食,尝与孝子恭敬桑梓一样,年老的父母会引起共鸣。
啄木鸟
寒冬,除了北风,一切都是沉寂的。我躲在屋子内,倾听寒冬中传来啄木鸟啄树的声音,这声音,源之于树,却飘荡在人心上,更响在寒冬的寂静上。院子里,一只啄木鸟,带着多年行医的经验,亲近一棵棵树木,用坚硬的喙去敲响寒冬的门,一棵树响了,另一棵树响了,这敲门声把死寂的寒冬激活了。
啄木鸟是一个乡野郎中,奔走在故乡的原野上。在寒冬中,我邂逅一只啄木鸟,我停下脚步,忍着寒风的吹打,仔细观察它敲击树干的动作。这只啄木鸟并不强壮,长着一个又硬又尖的长嘴,敲击树干笃笃作响,它灵巧的身子不断从这棵树跳跃到那棵树上。在寒冬跳舞的鸟,惟有啄木鸟,它的勤劳感染着我们,听到啄木鸟的啄木声,人再也睡不着了,披衣走出村庄,在田间漫步,捡些动物遗留下来的粪便。
我喜欢一只啄木鸟具有敏锐而冷若冰霜的意识,一眼就能从植物的长势看出树木的健康来,不需要借用仪器,只需要凿刀似的利嘴,在树木上啪啪敲击,它具有铁钩似的脚趾,正如女人爱男人发达的肌肉一样,啄木鸟也应该散发着雄性味道。
我喜欢寒冬,是因为有啄木鸟。一旦啄木鸟在寒冬的林间开始敲击木质的城门时,我仿佛听到一个神秘的世界沸腾了。这个乡野郎中对每一棵树“望闻问切”,“梆——梆梆”多么有力的声响啊!就这样,一棵树的陈年暗疾被它轻易敲开,一下子豁然开朗了。
在寒冷的冬夜里,它强劲的喙敲击着树木,在安静的冬天里传出老远,母亲坐在炉子旁,听见啄木鸟的凿击声,往往会显得很高兴。这梆梆的敲击声,是怎样一种声音啊,在空阔的树林里,钝器一般敲打着巨大树干的回声仿佛来自于天堂。刹那间,一切的言辞和表白也就显得是那么的乏力而笨拙。
我喜欢作家苇岸对于啄木鸟的描述:“听到这声音,我感到很幸福。我忽然觉得,这声音不是来自啄木鸟,也不是来自光秃的树木,而是来自一种尚未命名的鸟,这只鸟,是这声音创造的”,那一刻,苇岸把我难以言说的感触全都说了出来。
在故乡,啄木鸟在寒冬里的敲击声,是一种孤独的敲打,或者说是一种乡愁的打击,如同灵魂对身体的突围。故乡的世界就是被啄木鸟的声音给凿空了,我再也不能安静下来,拿起笔,写下这样的诗句:
北风将冬木的皮肤洗净
乌鸦在上面写诗
期待找到一处明确的诗眼
咚咚几声戛然而止
但是零散的铜声,无法串起
伤病与空穴的句子 乌鸦的嘴,就算烙成了铁笔
也无法找到寒木虚无的火焰
鹌鹑
《诗经·鄘风·鹑之奔奔》:鹑之奔奔,鹊之彊彊。可见我国对于鹌鹑注意太久,但是这文字具有国风的味道,过于严肃了,倒是李开先《一笑散》借用了鹌鹑的消瘦。据记载,元人无名氏有一首极尽讽刺之能事的小令,名为《正宫·醉太平》: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多么诙谐讽刺的语言啊!
我记得小时候,外祖父的院子里总是有一些藤条的笼子,里面圈养的不是什么名贵的鸟,而是一些低贱的鹌鹑,我不敢嘲笑鹌鹑,鹌鹑和我一样出生乡野,卑贱地活在豫东平原上。
外祖父养鹌鹑的年代很久远,院子里满是鹌鹑笼子,这些家伙体小而滚圆,羽毛以褐色为主,夹杂明显的草黄色矛状条纹及不规则斑纹,看起来很土气,没一丁点贵族气,看到鹌鹑,我仿佛看到了城市里的自己:穿着母亲纳的土布鞋,身上衣服也寒酸至极。
《本草纲目》中就有:“其田圩,夜则群飞,昼则草伏”的记载。根据这一特点,外祖父时常在夜晚将油灯拨的明亮,只要有光的地方,这小东西便难以入眠,一个通宵,它的眼睛便熬得通红,三更时分,外祖父拿起网走向野外的庄稼地,他知道什么地方鹌鹑居多,他了解乡村鹌鹑的习性,正如土地了解庄稼的长势一样。
这熬夜的母鹌鹑,在野外便开始“啾啾、啾啾”地鸣叫。叫了两声没见动静,便停了下来,等一会接着求偶,这时的声音可能不是很响亮,但要十分急切,以示母鹌鹑求爱心诚。听听,还没动静,“母鹌鹑”开始拉长了声音,“啾—啾—啾”的声调也由小声变大,最后竟然变成了呼喊。公鹌鹑再也无法冷静了,顺着声响而来,母鹌鹑一见,便急不可耐,做出交配时的动作:翘尾巴,拍翅膀,在原地转着圈,翅膀扑打着草叶。公鹌鹑也顾不得什么陷阱了,它像着了魔似地蹦着、跳着,扑扑腾腾直往张开的网子里飞,但是,这个时侯还得沉住气,要等到这鹌鹑快要飞到网子跟前的时候,躲在豆地边上的另一个人就可以猛然站起,扎撒着两手,撵鸡似的学着狗“汪汪”地吼叫,这公鹌鹑一惊,就会往前一窜,一头撞进网子里。
鹌鹑,被乡间所接纳,这清晨的“啾啾”声在空中飘散。
布谷
芒种时的豫东平原,刺槐吐蕊、柳絮纷飞,一些树散布在红砖蓝瓦的村落里。错乱的房子像一盘散落的棋子,大地是棋盘,辽远的交界线是楚河汉界。
此刻,布谷鸟啼叫着“割麦种豆”的歌谣。
布谷,小时候我在乡下见过,外形像鸽子,但比鸽子瘦长,头颈浅灰色,背部浓褐色,腹部有横斑,翅膀边缘有白。各地形容它的叫声说法不同,有地方翻译成“麦——黄——垛——垛”,有的地方翻译成“麦——黄——该——割”,然而我的豫东平原,则是“嘎嘎嘎咕”的叫法,我不知道怎样去翻译这样的叫声,只好去翻开书籍去查找。
远古的神话里,古帝杜宇死后化成杜鹃鸟,在暮春时节,经常悲鸣不已,叫声凄厉,甚至叫得连嘴都出了血,似乎在啼叫“不如归去”。李白的“杨花落尽子规啼”,王维的“千山响杜鹃”都是满含乡愁。到了宋代,更为明显,它们省略了含蓄的成分。黄庭坚《醉蓬莱》:“杜宇声声,催人到晓,不如归是”,柳永《安公子》:“听杜宇声声,劝人不如归去”,都是喊着归去。布谷最易引逗思乡,我想每一个远游的人,在客居它地的日子,每逢布谷声响起,一定会想起家乡,会想起家中的双亲,于是我也将豫东平原上布谷的叫声翻译成“不——如——归——去”。
我喜欢文人对于布谷鸟的描写,人生的际遇、心境不同,便会写出不同的布谷。苏东坡被贬黄州,其潇潇苦雨般的心境竟然留有一颗旷达之心,他提笔写道:“南山昨夜雨,西溪不可渡,溪边布谷儿,劝我脱破裤。不词脱裤溪水寒,水中照见催租瘢”,这诗句里没有柳永的凄楚之苦味,倒是多了些乡野之趣味。
对于土地上的布谷,它们了解每一个时节。在豫东的大地上,每到布谷的叫声布满麦田上空的时候,必定有一些身穿布鞋,手持镰刀的割麦的人。那时候,儿童常常跟在布谷的后面,布谷每叫一声,我们便学一声“嘎嘎嘎咕”“嘎嘎嘎咕”,大人们哪有时间理会我们,早就在布谷的歌声中挥汗如雨,“嚓嚓嚓——”,麦子在镰刀的扬起扬落中倒下,安静地躺在豫东平原的怀抱里。
中国的布谷,被古代的文人所霸占,那么外国的文人是怎样书写他乡的布谷呢?
我喜欢俄罗斯诗人阿赫玛托娃的《我活着,像座钟里的布谷鸟》:
我活着,像座钟里的布谷鸟,
我不羡慕森林中的鸟儿们。
上紧了发条——我就咕咕叫。
你要知道,这种命运
我仅仅希望
仇敌才会拥有。
诗人的思维是抽象的,是深思的。但是美国的约翰·巴勒斯在《醒来的森林》中写的更为具有深意:“杜鹃是林中最为孤寂的鸟,同时也出奇地温顺与安宁,似乎对于喜怒哀乐都无动于衷。仿佛某种遥远的往事沉甸甸地压在它的心头。其曲调与鸣叫含有那种失落游离的成分,对于农夫是雨的预示。在一片欢快与甜美的歌声中,我喜欢听这种超凡脱俗、深沉邃古的鸣叫”。这国外的布谷,也深藏孤寂,这些文字从书页里飞过我辈的眼睛。
乌鸦
乌鸦在豫东平原,俗称老鸹或黑老鸹,文雅一点,称之为“寒鸦”。它羽毛黑乎乎,翅膀沉重,长得实在有些丑陋,呆头呆脑的样子,让人没有好感,再加上在寒冬或者是深夜里发出一两声灰暗的嘎嘎声响,音色低沉,像敲击一片破锣一般,每次乌鸦的叫声一起,母亲常常说:“年成要坏了”,所以对于乌鸦的叫声总是感到不祥。
乌鸦,总是让人感到凉意,记得欣赏《古木寒鸦图》时,里面呈现出古木一丛,倚石傍水,十数只寒鸦或栖息枝头,或在空中盘旋,气氛萧疏,显示了秋林清旷的意境。再加上读过一些书写寒鸦的文字都是悲凉的,譬如“荒烟衰草,乱鸦斜日”,“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两人站在枯草丛里,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我怎么能超越这浓雾般的悲意呢?
乌鸦,总是飞在暮秋、昏冬里,所以文人喜欢把它与灰暗、荒凉联系在一起,明知自己对它们有成见,但是却一直扭转不过来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
从小就开始摇头晃脑地背诵秦观的《满庭芳》:“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斜阳、寒鸦、流水、孤村,怎能不勾起无限的乡愁,我想一定还有一个睡不着觉的游子,孤枕难眠。正如此刻,我在洛川小城里听到乌鸦的啼叫孤枕难眠一样,想起了豫东的故乡。
其实,我觉得人间最懂乌鸦的不是中国人,即使中国人的乌鸦意象在古诗里浸泡太久,也形成一定的文化模式,但是后人沉溺于古人的文化模式里走不出来,一种文化如果总是述而不作,便会死去。倒是在西方,一个叫做文森特·梵高的家伙,最懂乌鸦,画出《乌鸦群飞的麦田》的油画,梵高对生活总是充满了渴望,因为的他的油画底色总是热烈的金黄色,那种温暖、热烈常常让他置身于一种压抑着的亢奋之中,这幅画呈现着乌云密布的沉沉蓝天,死死压住金黄色的麦田,沉重得叫人透不过气来,空气似乎也凝固了,一群凌乱低飞的乌鸦、波动起伏的地平线和狂暴跳动的激荡笔触更增加了压迫感、反抗感和不安感。
底色是热烈的,是对生命的渴望,但是在渴望的画面上便滋生出绝望来,这种画面处处流露出紧张和不详的预兆,好像是一幅色彩和线条组成的无言绝命书。就在第二天,他又来到这块麦田,对着自己的心开了一枪。《乌鸦群飞的麦田》,是梵高的绝命之笔,把所有的悲伤和寂寞都注入其中,代替自己抽离肉体的感情,感情安置后,肉体也走向彼岸。
东西文化,乌鸦都活在人的故乡里,这个故乡是广义的,中国的乌鸦是共性的,而梵高的乌鸦是个性的,他用自己的乌鸦掩盖了整个西方文化。
斑鸠
《诗经·卫风》里有这样的一句话:“于嗟鸠兮,无食桑葚”,这平原上的斑鸠一下子就被戴上了一顶国风的帽子。我想,故乡的斑鸠一定是从豫西渡过淇水而来,流放在豫东平原上,它们心安理得住了下来。
斑鸠穿着麻褐色的衣服,它飞的时候,尾巴张开,呈现三角形状。斑鸠的头,总是灵活的转动,眼睛也如清澈的湖水,它全身的羽毛光滑平整,看起来很是温和。斑鸠,有些懒惰,同燕子相比,修建房子也是一个蹩脚的匠人,在树上做窝,不注意隐藏,窝也极其简单,架一些长短不一的树枝,再放些枯草、枯叶之类的东西,就算是陋室了。
我喜欢豫东平原上斑鸠的叫声,其声“咕——咕——咕”,音调绵和、悠长,有鸽子声腔的痕迹,但比鸽子叫声要好听得多、有野性的多,这种没有经过驯化的鸟,叫声里透着桀骜不驯的气息。豫东的老人常说:乌鸦(豫东平原称乌鸦为老鸹)叫声悲切,一叫必不详;斑鸠叫声神奇,一叫必有雨。于是乡人们就有了“雨斑鸠”、“鬼老鸹”的说法。
我喜欢鲁迅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捕鸟的片段,然而在我的家乡,我也有过同样经历。下雪后,斑鸠便没地方去觅食,我们便在院子扫出一片干净的地方,放上一把金黄的玉米粒,然后在玉米粒上罩上一个箩筐,用绳子穿过树枝,直达屋内,我们悠然地拽着绳子的一头,只等饥饿的斑鸠入网,然后一松手就罩住了。斑鸠肉,很是鲜嫩,母亲忙活着,到头来这些肥嫩的肉多半进入我们的肚子,只剩下一碗清清的淡汤留给母亲。
其实,这种笨拙的捕鸟方式只有我们孩子才玩的出,大人们不屑于此道,他们拿起土枪走向野外,看见一只斑鸠呆立树枝,便会慢慢地靠近,然后蹲下、举枪,瞄准,扣动扳机。这可怜的斑鸠还在欣赏故乡的雪景,完全没有意识到背后潜在的危险,一缕白烟,斑鸠便一头栽了下来。大人吹吹枪口的余烟,掂起斑鸠放在胸口的皮袋子里,然后寻找下一个目标。
后来,土枪被政府强令收取,这故乡的冬天才安静一些。斑鸠没有威胁,便能在雪中和林中的树枝,组合成一幅豫东寒树斑鸠图。
在远古的时代,斑鸠就在文字里鸣叫,《诗经·关雎》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说的就是鸣唱的斑鸠,这文化里的斑鸠有着怎样的性格和德行呢?
翻开古书,有这样的记载:斑鸠是仁鸟,舜耕历山,看见鸠鸟母子同飞共鸣,共相哺食,感恩父母,并作歌。斑鸠是孝鸟,当至孝之子的母亲居丧时,斑鸠、白鸠往往巢集与庐舍之侧,许多古代诗人作《鸠赋》,歌颂斑鸠。最有趣味者,就是古文献记载刘邦与鸠鸟的两段故事。
《地理志》记载:在汉王刘邦躲避项羽追击时,藏到荥阳的一口井中,有一对斑鸠飞到井边的树上。项羽赶来,看到树上有鸠鸟,以为无人来过,无人惊扰。沛公刘邦幸免于难,从此井名改为双鸠井。因此汉代世世在“正旦(农历正月初一)”这天要放飞斑鸠,以感戴斑鸠救命之恩。《风俗通》的记载,如出一辙:民间俗传,高祖刘邦被项羽打败,藏到树丛中,项羽兵追来,听到斑鸠正在树上鸣叫,追者以为,鸟在定无人在,于是刘邦得脱。待到刘邦即位,当皇帝之后,常常为此鸟营救他感到惊异。所以,汉代有做鸠杖、以赐(扶)老者的制度。《周礼》有“献鸠养老”的记载。
在民间,斑鸠栖息于桑榆,在田园间觅食,尝与孝子恭敬桑梓一样,年老的父母会引起共鸣。
啄木鸟
寒冬,除了北风,一切都是沉寂的。我躲在屋子内,倾听寒冬中传来啄木鸟啄树的声音,这声音,源之于树,却飘荡在人心上,更响在寒冬的寂静上。院子里,一只啄木鸟,带着多年行医的经验,亲近一棵棵树木,用坚硬的喙去敲响寒冬的门,一棵树响了,另一棵树响了,这敲门声把死寂的寒冬激活了。
啄木鸟是一个乡野郎中,奔走在故乡的原野上。在寒冬中,我邂逅一只啄木鸟,我停下脚步,忍着寒风的吹打,仔细观察它敲击树干的动作。这只啄木鸟并不强壮,长着一个又硬又尖的长嘴,敲击树干笃笃作响,它灵巧的身子不断从这棵树跳跃到那棵树上。在寒冬跳舞的鸟,惟有啄木鸟,它的勤劳感染着我们,听到啄木鸟的啄木声,人再也睡不着了,披衣走出村庄,在田间漫步,捡些动物遗留下来的粪便。
我喜欢一只啄木鸟具有敏锐而冷若冰霜的意识,一眼就能从植物的长势看出树木的健康来,不需要借用仪器,只需要凿刀似的利嘴,在树木上啪啪敲击,它具有铁钩似的脚趾,正如女人爱男人发达的肌肉一样,啄木鸟也应该散发着雄性味道。
我喜欢寒冬,是因为有啄木鸟。一旦啄木鸟在寒冬的林间开始敲击木质的城门时,我仿佛听到一个神秘的世界沸腾了。这个乡野郎中对每一棵树“望闻问切”,“梆——梆梆”多么有力的声响啊!就这样,一棵树的陈年暗疾被它轻易敲开,一下子豁然开朗了。
在寒冷的冬夜里,它强劲的喙敲击着树木,在安静的冬天里传出老远,母亲坐在炉子旁,听见啄木鸟的凿击声,往往会显得很高兴。这梆梆的敲击声,是怎样一种声音啊,在空阔的树林里,钝器一般敲打着巨大树干的回声仿佛来自于天堂。刹那间,一切的言辞和表白也就显得是那么的乏力而笨拙。
我喜欢作家苇岸对于啄木鸟的描述:“听到这声音,我感到很幸福。我忽然觉得,这声音不是来自啄木鸟,也不是来自光秃的树木,而是来自一种尚未命名的鸟,这只鸟,是这声音创造的”,那一刻,苇岸把我难以言说的感触全都说了出来。
在故乡,啄木鸟在寒冬里的敲击声,是一种孤独的敲打,或者说是一种乡愁的打击,如同灵魂对身体的突围。故乡的世界就是被啄木鸟的声音给凿空了,我再也不能安静下来,拿起笔,写下这样的诗句:
北风将冬木的皮肤洗净
乌鸦在上面写诗
期待找到一处明确的诗眼
咚咚几声戛然而止
但是零散的铜声,无法串起
伤病与空穴的句子 乌鸦的嘴,就算烙成了铁笔
也无法找到寒木虚无的火焰
鹌鹑
《诗经·鄘风·鹑之奔奔》:鹑之奔奔,鹊之彊彊。可见我国对于鹌鹑注意太久,但是这文字具有国风的味道,过于严肃了,倒是李开先《一笑散》借用了鹌鹑的消瘦。据记载,元人无名氏有一首极尽讽刺之能事的小令,名为《正宫·醉太平》: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亏老先生下手,多么诙谐讽刺的语言啊!
我记得小时候,外祖父的院子里总是有一些藤条的笼子,里面圈养的不是什么名贵的鸟,而是一些低贱的鹌鹑,我不敢嘲笑鹌鹑,鹌鹑和我一样出生乡野,卑贱地活在豫东平原上。
外祖父养鹌鹑的年代很久远,院子里满是鹌鹑笼子,这些家伙体小而滚圆,羽毛以褐色为主,夹杂明显的草黄色矛状条纹及不规则斑纹,看起来很土气,没一丁点贵族气,看到鹌鹑,我仿佛看到了城市里的自己:穿着母亲纳的土布鞋,身上衣服也寒酸至极。
《本草纲目》中就有:“其田圩,夜则群飞,昼则草伏”的记载。根据这一特点,外祖父时常在夜晚将油灯拨的明亮,只要有光的地方,这小东西便难以入眠,一个通宵,它的眼睛便熬得通红,三更时分,外祖父拿起网走向野外的庄稼地,他知道什么地方鹌鹑居多,他了解乡村鹌鹑的习性,正如土地了解庄稼的长势一样。
这熬夜的母鹌鹑,在野外便开始“啾啾、啾啾”地鸣叫。叫了两声没见动静,便停了下来,等一会接着求偶,这时的声音可能不是很响亮,但要十分急切,以示母鹌鹑求爱心诚。听听,还没动静,“母鹌鹑”开始拉长了声音,“啾—啾—啾”的声调也由小声变大,最后竟然变成了呼喊。公鹌鹑再也无法冷静了,顺着声响而来,母鹌鹑一见,便急不可耐,做出交配时的动作:翘尾巴,拍翅膀,在原地转着圈,翅膀扑打着草叶。公鹌鹑也顾不得什么陷阱了,它像着了魔似地蹦着、跳着,扑扑腾腾直往张开的网子里飞,但是,这个时侯还得沉住气,要等到这鹌鹑快要飞到网子跟前的时候,躲在豆地边上的另一个人就可以猛然站起,扎撒着两手,撵鸡似的学着狗“汪汪”地吼叫,这公鹌鹑一惊,就会往前一窜,一头撞进网子里。
鹌鹑,被乡间所接纳,这清晨的“啾啾”声在空中飘散。
布谷
芒种时的豫东平原,刺槐吐蕊、柳絮纷飞,一些树散布在红砖蓝瓦的村落里。错乱的房子像一盘散落的棋子,大地是棋盘,辽远的交界线是楚河汉界。
此刻,布谷鸟啼叫着“割麦种豆”的歌谣。
布谷,小时候我在乡下见过,外形像鸽子,但比鸽子瘦长,头颈浅灰色,背部浓褐色,腹部有横斑,翅膀边缘有白。各地形容它的叫声说法不同,有地方翻译成“麦——黄——垛——垛”,有的地方翻译成“麦——黄——该——割”,然而我的豫东平原,则是“嘎嘎嘎咕”的叫法,我不知道怎样去翻译这样的叫声,只好去翻开书籍去查找。
远古的神话里,古帝杜宇死后化成杜鹃鸟,在暮春时节,经常悲鸣不已,叫声凄厉,甚至叫得连嘴都出了血,似乎在啼叫“不如归去”。李白的“杨花落尽子规啼”,王维的“千山响杜鹃”都是满含乡愁。到了宋代,更为明显,它们省略了含蓄的成分。黄庭坚《醉蓬莱》:“杜宇声声,催人到晓,不如归是”,柳永《安公子》:“听杜宇声声,劝人不如归去”,都是喊着归去。布谷最易引逗思乡,我想每一个远游的人,在客居它地的日子,每逢布谷声响起,一定会想起家乡,会想起家中的双亲,于是我也将豫东平原上布谷的叫声翻译成“不——如——归——去”。
我喜欢文人对于布谷鸟的描写,人生的际遇、心境不同,便会写出不同的布谷。苏东坡被贬黄州,其潇潇苦雨般的心境竟然留有一颗旷达之心,他提笔写道:“南山昨夜雨,西溪不可渡,溪边布谷儿,劝我脱破裤。不词脱裤溪水寒,水中照见催租瘢”,这诗句里没有柳永的凄楚之苦味,倒是多了些乡野之趣味。
对于土地上的布谷,它们了解每一个时节。在豫东的大地上,每到布谷的叫声布满麦田上空的时候,必定有一些身穿布鞋,手持镰刀的割麦的人。那时候,儿童常常跟在布谷的后面,布谷每叫一声,我们便学一声“嘎嘎嘎咕”“嘎嘎嘎咕”,大人们哪有时间理会我们,早就在布谷的歌声中挥汗如雨,“嚓嚓嚓——”,麦子在镰刀的扬起扬落中倒下,安静地躺在豫东平原的怀抱里。
中国的布谷,被古代的文人所霸占,那么外国的文人是怎样书写他乡的布谷呢?
我喜欢俄罗斯诗人阿赫玛托娃的《我活着,像座钟里的布谷鸟》:
我活着,像座钟里的布谷鸟,
我不羡慕森林中的鸟儿们。
上紧了发条——我就咕咕叫。
你要知道,这种命运
我仅仅希望
仇敌才会拥有。
诗人的思维是抽象的,是深思的。但是美国的约翰·巴勒斯在《醒来的森林》中写的更为具有深意:“杜鹃是林中最为孤寂的鸟,同时也出奇地温顺与安宁,似乎对于喜怒哀乐都无动于衷。仿佛某种遥远的往事沉甸甸地压在它的心头。其曲调与鸣叫含有那种失落游离的成分,对于农夫是雨的预示。在一片欢快与甜美的歌声中,我喜欢听这种超凡脱俗、深沉邃古的鸣叫”。这国外的布谷,也深藏孤寂,这些文字从书页里飞过我辈的眼睛。
乌鸦
乌鸦在豫东平原,俗称老鸹或黑老鸹,文雅一点,称之为“寒鸦”。它羽毛黑乎乎,翅膀沉重,长得实在有些丑陋,呆头呆脑的样子,让人没有好感,再加上在寒冬或者是深夜里发出一两声灰暗的嘎嘎声响,音色低沉,像敲击一片破锣一般,每次乌鸦的叫声一起,母亲常常说:“年成要坏了”,所以对于乌鸦的叫声总是感到不祥。
乌鸦,总是让人感到凉意,记得欣赏《古木寒鸦图》时,里面呈现出古木一丛,倚石傍水,十数只寒鸦或栖息枝头,或在空中盘旋,气氛萧疏,显示了秋林清旷的意境。再加上读过一些书写寒鸦的文字都是悲凉的,譬如“荒烟衰草,乱鸦斜日”,“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两人站在枯草丛里,仰面看那乌鸦;那乌鸦也在笔直的树枝间,缩着头,铁铸一般站着”,我怎么能超越这浓雾般的悲意呢?
乌鸦,总是飞在暮秋、昏冬里,所以文人喜欢把它与灰暗、荒凉联系在一起,明知自己对它们有成见,但是却一直扭转不过来这种先入为主的观念。
从小就开始摇头晃脑地背诵秦观的《满庭芳》:“斜阳外,寒鸦万点,流水绕孤村”,斜阳、寒鸦、流水、孤村,怎能不勾起无限的乡愁,我想一定还有一个睡不着觉的游子,孤枕难眠。正如此刻,我在洛川小城里听到乌鸦的啼叫孤枕难眠一样,想起了豫东的故乡。
其实,我觉得人间最懂乌鸦的不是中国人,即使中国人的乌鸦意象在古诗里浸泡太久,也形成一定的文化模式,但是后人沉溺于古人的文化模式里走不出来,一种文化如果总是述而不作,便会死去。倒是在西方,一个叫做文森特·梵高的家伙,最懂乌鸦,画出《乌鸦群飞的麦田》的油画,梵高对生活总是充满了渴望,因为的他的油画底色总是热烈的金黄色,那种温暖、热烈常常让他置身于一种压抑着的亢奋之中,这幅画呈现着乌云密布的沉沉蓝天,死死压住金黄色的麦田,沉重得叫人透不过气来,空气似乎也凝固了,一群凌乱低飞的乌鸦、波动起伏的地平线和狂暴跳动的激荡笔触更增加了压迫感、反抗感和不安感。
底色是热烈的,是对生命的渴望,但是在渴望的画面上便滋生出绝望来,这种画面处处流露出紧张和不详的预兆,好像是一幅色彩和线条组成的无言绝命书。就在第二天,他又来到这块麦田,对着自己的心开了一枪。《乌鸦群飞的麦田》,是梵高的绝命之笔,把所有的悲伤和寂寞都注入其中,代替自己抽离肉体的感情,感情安置后,肉体也走向彼岸。
东西文化,乌鸦都活在人的故乡里,这个故乡是广义的,中国的乌鸦是共性的,而梵高的乌鸦是个性的,他用自己的乌鸦掩盖了整个西方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