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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早的超女事件在网上产生很大影响开始,后来出现的“躲猫猫”事件、华南虎事件;出现的“俯卧撑”、 “打酱油”等一系列术语……网民给旁人的印象是没什么正经。他们似乎不直接谈政治,谈的都是一些非常具体化的、生活化的事件。
华南虎事件实际上反映的是民众对官僚主义的不满,但是网民并不直接用政治语言来表述问题,不是说政府怎么不作为,或者做得不对,而是使劲地研究老虎的眼睛、胡须怎么样。大量网民热火朝天地成天谈老虎的眼睛、胡须,实际上谁最难受呢?政府非常、非常难受。政府按过去的意识形态规则,会认为政治问题肯定要在政治的讲坛里讲,或者在一个政治活动中讲。政府因此无以回应,或者很长时间才回应。
这个事情的本质是什么呢?它绝对不是一般的日常生活,而是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张、表达了某种权利意志。同样的,杨佳袭警案、林嘉祥猥亵女童事件、周久耕抽名烟戴名表事件(网民批判把他赶下台了)、央视大火也有所反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反映呢?按传统政治学观点,这是不可理解的——既没贴大字报,也没贴反动标语,也没有任何的政治反抗行为,就是大家哈哈笑。在哈哈笑之中,网民实际上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意愿了。这就是我所认为的,现代政治行为正在向这个新的方向转变,它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不只中国有,全球都有。
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现象都有非常明显的特征——戏剧化,都有一个生活场景。在林嘉祥事件中,网民创造了那么多的新词汇,比如:“屁民”,“你们算个屁”,“我是官,我的官多大”等等。老百姓也不说你的做法是政府脱离群众,也不说你是看不起老百姓,就通过这些有场景、有视觉、很戏剧化的事件,说得你也没辙。政府还不能说“林嘉祥是好同志”,还得把他的官给撤了。大家注意一下,我们过去说“上纲上线”,也称“帽子工厂”、“棍子工厂”,都是上升到一个抽象概念去进行政治上的交锋。但是现在,网民几乎自始至终没有把事情正经八百地提出过。这个问题反映的政治现象到底是什么呢?
过去在监狱里非正常死亡的现象很多,但并没有把民意给点着。今天有人居然在牢里玩“躲猫猫”撞死了,特别有生活色彩,突然网民都感觉到特别亢奋,使劲地说“哎呀,‘躲猫猫’就能把人给撞死”,然后奔走相告。有的人听了以后很难受,难受以后也没办法。我把这些所有事情都概括为网民主张的一种权利,这个权利无疑具有政治权利的性质。
现在各个地方都有很高的积极性,要管(监管)网民,要管这个突然增长的利益群体,但出现一种“治乱循环现象”:你不管网民,网民就乱;一管网民,互联网就被搞死。
怎样解开这个症结呢?从网民的角度来讲,他们本来是想借互联网获得更大的权利和自由,但是由于对应的责任、义务和规则的缺位,反而使自由遇到了更大的限制。比如说“人肉搜索”,当它遇到个人隐私的时候,应该怎么样权衡呢?反过来,如果网民的权利经常受到侵犯,他们的反应就是,既然得不到权利,那也不用尽义务;既然不尽义务,那就造“乱”。农村有句话叫做“别人的地里乱撒种”,就是说自己的地要使劲地种,别人的地就可以随便乱种。这就是为什么在法国革命的时候,要及时推出启蒙运动;为什么在美国独立革命的时候,有几个老头写那么几张纸(宪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如果等到天下大乱再来制定游戏规则,那法国革命、美国革命就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结果了。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如果给网民多点自由,到底对政府好还是不好?这个问题很少有人能回答。因为网民是没准的,他一会对你好,一会对你不好。比如说到了“藏独”分子抢奥运火炬的时候,所有的网民都站在政府一边,政府也用不着发动了,只是劝导网民不要过火。但是到了某个嫌疑犯一头撞到墙上了的时候,大家就开始不停地说“躲猫猫”,政府就頭大。
政府的困境在于本想有效治理,但由于全能式的管理,反而管出越来越多的网络“暴民”。一方面,中央一直强调建立服务型政府,但是具体的执行者还是没有摆脱全能政府的思路。具体表现在网络的监管上,管了大量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另一方面,政府对网络规律和网民权益缺乏深思熟虑和深入研究,没有对网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然权利加以区分,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
因此我提出一个主张,互联网应该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特区。它特在什么地方?它特在恰恰不是在存量范围里和现有的既得利益者瓜分权利;而是在增量的范围里建立新的规则。我认为在这个过程之中,网民主体价值多元化的权利,应该成为改革的增量。通过增量,一步一步地把中国现在的事情办好。这就是我们要实现的愿景。
网民厉害在哪?他没有权也没有钱,但是他有这张嘴,这张嘴可以赋予他一种权利。
华南虎事件实际上反映的是民众对官僚主义的不满,但是网民并不直接用政治语言来表述问题,不是说政府怎么不作为,或者做得不对,而是使劲地研究老虎的眼睛、胡须怎么样。大量网民热火朝天地成天谈老虎的眼睛、胡须,实际上谁最难受呢?政府非常、非常难受。政府按过去的意识形态规则,会认为政治问题肯定要在政治的讲坛里讲,或者在一个政治活动中讲。政府因此无以回应,或者很长时间才回应。
这个事情的本质是什么呢?它绝对不是一般的日常生活,而是网民在日常生活中主张、表达了某种权利意志。同样的,杨佳袭警案、林嘉祥猥亵女童事件、周久耕抽名烟戴名表事件(网民批判把他赶下台了)、央视大火也有所反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种反映呢?按传统政治学观点,这是不可理解的——既没贴大字报,也没贴反动标语,也没有任何的政治反抗行为,就是大家哈哈笑。在哈哈笑之中,网民实际上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意愿了。这就是我所认为的,现代政治行为正在向这个新的方向转变,它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不只中国有,全球都有。
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现象都有非常明显的特征——戏剧化,都有一个生活场景。在林嘉祥事件中,网民创造了那么多的新词汇,比如:“屁民”,“你们算个屁”,“我是官,我的官多大”等等。老百姓也不说你的做法是政府脱离群众,也不说你是看不起老百姓,就通过这些有场景、有视觉、很戏剧化的事件,说得你也没辙。政府还不能说“林嘉祥是好同志”,还得把他的官给撤了。大家注意一下,我们过去说“上纲上线”,也称“帽子工厂”、“棍子工厂”,都是上升到一个抽象概念去进行政治上的交锋。但是现在,网民几乎自始至终没有把事情正经八百地提出过。这个问题反映的政治现象到底是什么呢?
过去在监狱里非正常死亡的现象很多,但并没有把民意给点着。今天有人居然在牢里玩“躲猫猫”撞死了,特别有生活色彩,突然网民都感觉到特别亢奋,使劲地说“哎呀,‘躲猫猫’就能把人给撞死”,然后奔走相告。有的人听了以后很难受,难受以后也没办法。我把这些所有事情都概括为网民主张的一种权利,这个权利无疑具有政治权利的性质。
现在各个地方都有很高的积极性,要管(监管)网民,要管这个突然增长的利益群体,但出现一种“治乱循环现象”:你不管网民,网民就乱;一管网民,互联网就被搞死。
怎样解开这个症结呢?从网民的角度来讲,他们本来是想借互联网获得更大的权利和自由,但是由于对应的责任、义务和规则的缺位,反而使自由遇到了更大的限制。比如说“人肉搜索”,当它遇到个人隐私的时候,应该怎么样权衡呢?反过来,如果网民的权利经常受到侵犯,他们的反应就是,既然得不到权利,那也不用尽义务;既然不尽义务,那就造“乱”。农村有句话叫做“别人的地里乱撒种”,就是说自己的地要使劲地种,别人的地就可以随便乱种。这就是为什么在法国革命的时候,要及时推出启蒙运动;为什么在美国独立革命的时候,有几个老头写那么几张纸(宪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如果等到天下大乱再来制定游戏规则,那法国革命、美国革命就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结果了。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如果给网民多点自由,到底对政府好还是不好?这个问题很少有人能回答。因为网民是没准的,他一会对你好,一会对你不好。比如说到了“藏独”分子抢奥运火炬的时候,所有的网民都站在政府一边,政府也用不着发动了,只是劝导网民不要过火。但是到了某个嫌疑犯一头撞到墙上了的时候,大家就开始不停地说“躲猫猫”,政府就頭大。
政府的困境在于本想有效治理,但由于全能式的管理,反而管出越来越多的网络“暴民”。一方面,中央一直强调建立服务型政府,但是具体的执行者还是没有摆脱全能政府的思路。具体表现在网络的监管上,管了大量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另一方面,政府对网络规律和网民权益缺乏深思熟虑和深入研究,没有对网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然权利加以区分,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
因此我提出一个主张,互联网应该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特区。它特在什么地方?它特在恰恰不是在存量范围里和现有的既得利益者瓜分权利;而是在增量的范围里建立新的规则。我认为在这个过程之中,网民主体价值多元化的权利,应该成为改革的增量。通过增量,一步一步地把中国现在的事情办好。这就是我们要实现的愿景。
网民厉害在哪?他没有权也没有钱,但是他有这张嘴,这张嘴可以赋予他一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