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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主体角度分析了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困境的表现和成因,提出了一个目前可行和合法的制度空间范围,以自下而上的路径为导向,通过重构中央与地方关系和加强对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的监督,提高地方政府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地方政府创新参与机制,确立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效益评价标准五个方面解决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