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价值事实是主体性事实,它有别于"科学事实"。教育评价中的价值事实关系可以按照"教育作为主体或客体的不同"而分为"外部对教育的价值关系"、"内部对教育的价值关系"以及"教育的价值关系"。我们将高等教育作为客体的价值事实称之为"高等教育的价值事实",把高等教育作为价值主体的价值事实称之为"对高等教育的价值事实"。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必须全面评估高等教育的价值事实,设法弥补"对高等教育的价值事实"评估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