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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历史上一直沿用贝币,直到明朝崇祯年间才开始大规模铸用铜币。清代云南币制仍以银锭、银币为主,铜钱为辅;民国时期,纸币开始大规模使用流通。在近现代,云南纸币既脱离不了中央政权的控制,又保持着浓郁的地方色彩,具有多元化和不平衡的特点。
当时,在城市重镇及交通沿线,云南地方纸币和国民政府纸币占主导地位。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云南官银钱局为“开通风气”,曾先后发行过少量纸币,分别为5元、1元币票和1千文钱票三种,这是云南历史上首次发行的纸币。
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商品观念淡薄,交换大多处于以物易物阶段,充当等价物的有盐块、鸦片、粮食、布匹、茶叶等,纸币很少被接受和流通,留下来的也不多见,因此云南各种地方发行钞票极其珍贵。除此之外,云南还发行了“富滇银行兑换券拥护共和纪念纸币”、“拥护共和纪念金币”、“拥护共和纪念银币”、“云南靖国军军用银行兑换券”、“云南人民革命公债券”、“滇藩司钞”、云南造的“光绪元宝”、“宣统元宝”等。云南造银锭
银锭是用白银按一定的形状和重量铸造的块状物,就形制而言,可分为:元宝形、圆形、正方形、船形、条形、饼形、牌坊形、砝码形等几大类。银锭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是人们物质生活中不可少的东西,赏赐、赋税、买卖等都缺不了它。
银锭铭文是铸造银锭时錾刻或铸造的文字,内容历代不尽相同,如铸造时间、地点、用途、成色、官员或工匠姓名等。清代开始,银锭的器形更加多样,各省各地各有千秋,异曲同工。我国银锭的种类繁多,器型各异,是我国货币文化、货币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上都是十分典型的。
清朝时期,云南省的币制以银锭为主要流通货币,以铜币制钱为辅币。银锭分五种:元宝(湖北官银锭),重约50两;川锭,重约10两;牌坊银(本省公估银),重约5两;碎花杂银不一;滴水珠,重约1两。其中以元宝、川锭的成色为优,以牌坊银为主币,共同流通于云南市场。银锭因重量不一,使用不便,被自然淘汰。
银锭为牌坊锭(云南省公估银),银锭上铸有“德厚祥记汇号纹银”及“官公估佘看”文字(图1),体现了云南牌坊锭的公估制度,银锭表面的铭文,既铸有生产厂商的名称,又铸有质量检验员的名字,称为“公议纹银”。随着兼销铺商号的发展,转称为“汇号纹银”。云南的牌坊锭有公估制度,直接体现在锭面的铭文上,錾刻铭是为了保证银锭质量,用签字画押的方法,表示对经手的银锭负责。正因为这样,成为我们今天鉴别真假的重要依据。当地官方民间以牌坊锭为货币的接受标准,当时各种银两出入云南都必须折换成牌坊锭来计算,并成为云南交易的统领货币。
“锭牌坊锭”是云南特产的银锭,因外形像牌坊而得名。当地官方民间以牌坊锭为货币的接受标准,各式银两货币和外国银元在云南的进出,都必须折换成牌坊锭来计算,牌坊锭成为统领云南市场大宗交易汇划的唯一货币。
纹银是银锭的一种俗称,它的由来很简单,因为早期的银锭中心有螺旋纹路而得名。图2的银锭为船形,通常称之为马蹄银或元宝。银锭表面有像螺旋一样的丝纹,丝纹由外及里,排列有序,除此之外银锭表面往往微凹这是铸造过程中形成的现象,银锭底部的蜂窝状小孔是铸造时为散热故意而为的,属早期银锭。
银锭是中国古代货币,即熔铸成锭的白银。始自汉代,其后各代皆有铸造,但流通不广。清代开始作为主要货币流通,因以“两”为主要重量单位,故又称银两。银锭的重量可分为大、中、小锭,一般是五十两左右,中锭十两,小锭则一两至五两不等,一两以下称碎银。人们在日常生活的交易、赋税、储财等行为中,银锭曾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云南官方清代发行的纸币及银元
咸丰三年(1853年),清政府发行官票和宝钞纸币后,第二年运滇十万两,在云南省城发行,规定在缴纳地丁钱粮官税、盐课时搭用。咸丰五年,云南布政使司也印刷和发行了地方纸币“滇藩司钞”,其形制酷似户部官票,这种云南地方官方最早自印自发的纸币,据说仅在省城流通了三四年。据《云南历史货币》一书所载,滇藩司钞开始“面额有200文至2000文,后增为5千文、20千文、50千文和100千文。”但实物中尚有3千文者发现。
滇藩司钞各种面值的版式大小规格一样,都为皮棉纸,采用相同的钞版印制。冠号盖以红戳,编号数用黑色毛笔填写,票内面值金额都是另用黑色印戳加盖而成。
“滇藩司钞贰千文”(图3)其形制酷似户部官票,周围为龙水纹花栏,花栏内上端以满文和汉文标明“滇藩司钞”钞名,钞名下为编号“字第二百四十二号”,金额为贰千,发行年月为咸丰五年拾壹月。金额中钤满汉文“云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之印”方形朱印,下栏为蓝色文字“此钞收放出入,皆以贰千文作库银壹两,民间互相行使,听以钱数计算,并准赴官局取钱,亦准按章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右下角钤“宝云局”章,左下角钤骑缝印及花押。票上印有“大、制对搭钱”字样,即兑现时必须是大钱一半、制钱一半对搭,后又加盖“改抵制钱”的印戳。
富滇银行纸币
清代,云南的财政收入主要靠中央政府补贴及邻省协济。辛亥革命后,云南脱离清廷,各省亦纷纷独立,原先的拨款和协饷骤停,而南京临时政府又无力接济。为维持地方财政,云南军都督府于1912年(民国元年)成立省立富滇银行。
富滇银行的前身是1911年蔡锷创办的云南全省公钱局,1912年改组为省立富滇银行,史称旧富滇银行。自铸半开银元150万元做准备金,发行纸币(老滇票)。以3元滇票抵半开1元,共同流通,由财政司发行不同面额纸币,滇票可兑换银元,在云南尚属创举。富滇银行属官办性质,形成其优越地位。除办理各类存、放款;兑换外国贷币及买卖生金银;经营各种票据及保管贵重物品;期票贴现、受政府委托办理国家及地方公债;省内外汇兑及银单押汇等业务外,还具有发行纸币的中央银行职能,并代表省政府执行地方金融政策、统制外汇等,“实滇省金融机关之中心也”,在云南省的发展史上起过重要作用。
鉴于旧富滇银行信用已受损,社会形象不佳,省府便借此整理金融之机另行筹建新富滇银行,用征收来的入口货特捐及禁烟收入等到香港、上海等地购回银条,铸造半开银元,用做新富行的准备金。至1932年,共筹获基金1600万元,新富滇银行宣布成立,李培炎任行长,于当年9月1日开始营业。总行设于昆明威远街,省内外分行计上海、个旧、下关、昭通、曲靖、开化、丽江、腾冲等8处;办事处计香港、河口、东川、顺宁、保山5处。省政府规定以新滇行发行的新滇票为全省通用货币,可按1比1的比率兑换滇铸半开银元。旧滇行原先发行过的老滇票,由新滇行以新币1元折旧币5元的比率陆续收回销毁。富滇新行继续发挥着“中央银行”的作用。
当时,在城市重镇及交通沿线,云南地方纸币和国民政府纸币占主导地位。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云南官银钱局为“开通风气”,曾先后发行过少量纸币,分别为5元、1元币票和1千文钱票三种,这是云南历史上首次发行的纸币。
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商品经济不发达,商品观念淡薄,交换大多处于以物易物阶段,充当等价物的有盐块、鸦片、粮食、布匹、茶叶等,纸币很少被接受和流通,留下来的也不多见,因此云南各种地方发行钞票极其珍贵。除此之外,云南还发行了“富滇银行兑换券拥护共和纪念纸币”、“拥护共和纪念金币”、“拥护共和纪念银币”、“云南靖国军军用银行兑换券”、“云南人民革命公债券”、“滇藩司钞”、云南造的“光绪元宝”、“宣统元宝”等。云南造银锭
银锭是用白银按一定的形状和重量铸造的块状物,就形制而言,可分为:元宝形、圆形、正方形、船形、条形、饼形、牌坊形、砝码形等几大类。银锭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是人们物质生活中不可少的东西,赏赐、赋税、买卖等都缺不了它。
银锭铭文是铸造银锭时錾刻或铸造的文字,内容历代不尽相同,如铸造时间、地点、用途、成色、官员或工匠姓名等。清代开始,银锭的器形更加多样,各省各地各有千秋,异曲同工。我国银锭的种类繁多,器型各异,是我国货币文化、货币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上都是十分典型的。
清朝时期,云南省的币制以银锭为主要流通货币,以铜币制钱为辅币。银锭分五种:元宝(湖北官银锭),重约50两;川锭,重约10两;牌坊银(本省公估银),重约5两;碎花杂银不一;滴水珠,重约1两。其中以元宝、川锭的成色为优,以牌坊银为主币,共同流通于云南市场。银锭因重量不一,使用不便,被自然淘汰。
银锭为牌坊锭(云南省公估银),银锭上铸有“德厚祥记汇号纹银”及“官公估佘看”文字(图1),体现了云南牌坊锭的公估制度,银锭表面的铭文,既铸有生产厂商的名称,又铸有质量检验员的名字,称为“公议纹银”。随着兼销铺商号的发展,转称为“汇号纹银”。云南的牌坊锭有公估制度,直接体现在锭面的铭文上,錾刻铭是为了保证银锭质量,用签字画押的方法,表示对经手的银锭负责。正因为这样,成为我们今天鉴别真假的重要依据。当地官方民间以牌坊锭为货币的接受标准,当时各种银两出入云南都必须折换成牌坊锭来计算,并成为云南交易的统领货币。
“锭牌坊锭”是云南特产的银锭,因外形像牌坊而得名。当地官方民间以牌坊锭为货币的接受标准,各式银两货币和外国银元在云南的进出,都必须折换成牌坊锭来计算,牌坊锭成为统领云南市场大宗交易汇划的唯一货币。
纹银是银锭的一种俗称,它的由来很简单,因为早期的银锭中心有螺旋纹路而得名。图2的银锭为船形,通常称之为马蹄银或元宝。银锭表面有像螺旋一样的丝纹,丝纹由外及里,排列有序,除此之外银锭表面往往微凹这是铸造过程中形成的现象,银锭底部的蜂窝状小孔是铸造时为散热故意而为的,属早期银锭。
银锭是中国古代货币,即熔铸成锭的白银。始自汉代,其后各代皆有铸造,但流通不广。清代开始作为主要货币流通,因以“两”为主要重量单位,故又称银两。银锭的重量可分为大、中、小锭,一般是五十两左右,中锭十两,小锭则一两至五两不等,一两以下称碎银。人们在日常生活的交易、赋税、储财等行为中,银锭曾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云南官方清代发行的纸币及银元
咸丰三年(1853年),清政府发行官票和宝钞纸币后,第二年运滇十万两,在云南省城发行,规定在缴纳地丁钱粮官税、盐课时搭用。咸丰五年,云南布政使司也印刷和发行了地方纸币“滇藩司钞”,其形制酷似户部官票,这种云南地方官方最早自印自发的纸币,据说仅在省城流通了三四年。据《云南历史货币》一书所载,滇藩司钞开始“面额有200文至2000文,后增为5千文、20千文、50千文和100千文。”但实物中尚有3千文者发现。
滇藩司钞各种面值的版式大小规格一样,都为皮棉纸,采用相同的钞版印制。冠号盖以红戳,编号数用黑色毛笔填写,票内面值金额都是另用黑色印戳加盖而成。
“滇藩司钞贰千文”(图3)其形制酷似户部官票,周围为龙水纹花栏,花栏内上端以满文和汉文标明“滇藩司钞”钞名,钞名下为编号“字第二百四十二号”,金额为贰千,发行年月为咸丰五年拾壹月。金额中钤满汉文“云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之印”方形朱印,下栏为蓝色文字“此钞收放出入,皆以贰千文作库银壹两,民间互相行使,听以钱数计算,并准赴官局取钱,亦准按章搭交官项,伪造者依律治罪。”右下角钤“宝云局”章,左下角钤骑缝印及花押。票上印有“大、制对搭钱”字样,即兑现时必须是大钱一半、制钱一半对搭,后又加盖“改抵制钱”的印戳。
富滇银行纸币
清代,云南的财政收入主要靠中央政府补贴及邻省协济。辛亥革命后,云南脱离清廷,各省亦纷纷独立,原先的拨款和协饷骤停,而南京临时政府又无力接济。为维持地方财政,云南军都督府于1912年(民国元年)成立省立富滇银行。
富滇银行的前身是1911年蔡锷创办的云南全省公钱局,1912年改组为省立富滇银行,史称旧富滇银行。自铸半开银元150万元做准备金,发行纸币(老滇票)。以3元滇票抵半开1元,共同流通,由财政司发行不同面额纸币,滇票可兑换银元,在云南尚属创举。富滇银行属官办性质,形成其优越地位。除办理各类存、放款;兑换外国贷币及买卖生金银;经营各种票据及保管贵重物品;期票贴现、受政府委托办理国家及地方公债;省内外汇兑及银单押汇等业务外,还具有发行纸币的中央银行职能,并代表省政府执行地方金融政策、统制外汇等,“实滇省金融机关之中心也”,在云南省的发展史上起过重要作用。
鉴于旧富滇银行信用已受损,社会形象不佳,省府便借此整理金融之机另行筹建新富滇银行,用征收来的入口货特捐及禁烟收入等到香港、上海等地购回银条,铸造半开银元,用做新富行的准备金。至1932年,共筹获基金1600万元,新富滇银行宣布成立,李培炎任行长,于当年9月1日开始营业。总行设于昆明威远街,省内外分行计上海、个旧、下关、昭通、曲靖、开化、丽江、腾冲等8处;办事处计香港、河口、东川、顺宁、保山5处。省政府规定以新滇行发行的新滇票为全省通用货币,可按1比1的比率兑换滇铸半开银元。旧滇行原先发行过的老滇票,由新滇行以新币1元折旧币5元的比率陆续收回销毁。富滇新行继续发挥着“中央银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