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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住房供应保障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的一年内提供房源。
关键词:住房保障方式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受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干部出售。军队转业干部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2.租住周转住房
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其租住。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作为军队转业干部的周转住房,重点解决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
3.购买军产住房
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4.修建自有住房
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军队转业干部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关键词:住房补贴
1.住房补贴来源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党委按有关规定解决。
2.住房补贴对象
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3.住房补贴发放范围
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复员的人员,凡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其他人员不得发放住房补贴。已购住房应计发货币补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个别批准转业未离队需要继续安排转业的干部、士官,确因组织原因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委集体讨论,并分别报大单位政治部、司令部批准后,按其实际离队时间核定住房补贴;其他原因的,以首次批准的转业时间为准核定住房补贴。
4.住房补贴方式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规定计发,计发时间截止到军队停发工资的下一个月。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本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住房补贴申请
军队转业干部申请服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干部、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
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转业、复员人员,按规定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并附个人住房档案及配偶住房情况调查资料和转业、复员命令,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营房部门会同军务、干部部门审定后,报上一级单位审批。
6.住房补贴发放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计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转业、复员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其住房补贴从停发工资的当月起停止计算;住房公积金支取,从2001年起纳入住房资金管理渠道;地区补贴按照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当年公布的地区住房补贴系数计算,未列入公布范围的城市和地区不计算地区补贴,对在批准转业、复员以前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商品房,且符合购房地安置条件的,可按购房地计算地区补贴。
7.配偶住房补贴
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拨、支付。
夫妇均为军队干部,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关键词:住用军队住房
1.已有其他住房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已经购买或者租住了其他住房,或者领取了住房补贴的,住用的军队公寓房必须腾退。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已经购买了地方房改房,面积未达标的,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给予货币补差。任何单位不得将军队公寓房面积计入个人房改应享受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已经计入的应当予以纠正。
2.确无其他住房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在地方确无其他住房,也没有领取住房补贴的,住用的军产住房可继续租(借)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租(借)住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
3.军队住房房租计收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在地方没有其他住房确需借住军队住房的,按下列规定计收房租: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高于军队租金标准的,按地方租金标准计收。其中,转业复员人员配偶仍在军队工作的,其配偶职级的住房面积部分,按军队租金标准计收。地方租金低于军队租金标准的,已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职工、遗属,未享受房租补贴的,按地方租金标准计收,其余的地方住户,按军队租金标准计收。 (李晓波)
【把脉支招】
怎样看待职务转变
在求职路上,转业干部大多希望安排一个满意的岗位,希望平职安置领导职务,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对于地方单位来说,领导职务有职数限制,个别领导岗位有专业要求,转业干部的初次任职,往往是非领导职务。据了解,2014年某地参加省直机关培训的 152 名军转干部,只有极少数安排了副处长实职领导职务,其他都是非领导职务。
这样一来,一些过去在部队当过领导的军转干部,一下子从过去的领导者变成了被领导者,从下命令者变成了执行命令者,心态一时难以调整过来,导致工作也难以适应,容易出现抱怨多、牢骚多的现象。抱怨就像喝海水,喝得越多,口渴得越厉害。如果学会宽容,善于换位思考,就会云开雾散,晴空万里,心中也就会永远充满阳光。
其实,地方干部队伍结构和部队一样,都是金字塔形。全国的公务员 72 0 多万人,90 % 是科以下干部,在地方干到处级、厅级干部的,是少数中的少数。对于军转干部来说,虽然初次安排实职的很少,但起码保留了待遇,地方大多数公务员到了退休,还是科员。2004 年,我从师政治部副主任岗位转业,正团职2年多,安排在省直机关当主任科员。当时,一些部队首长和战友们都认为安置结果太差,要我第二年重新安置。但我以平常心看待,愉快报到上班。
关于职务安排,我的想法是:和部队一样,地方单位也需要干活的人,领导都欣赏能干活的人。在地方,只要肯干事、能成事、不出事,迟早都会有用武之地。有了这样一种想得 开、拿得起、放得下的积极心态,工作起来自然就任劳任怨。
转业到地方上班后,无论是起草文件、校对文件、还是收发文件,这些在部队都不用干的小事、杂事,我都乐在其中,用这些来锻炼意志、培养耐心。平时,领导交代的不论是公事,还是私事,我都愉快服从,从不讲价钱。这样,我很快就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融入了单位这个大集体中。
在部队时,我比较擅长写材料,到地方后,我充分发挥优势,撰写了不少公文和稿件。有一次我写的总结报告,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表扬。半年后,我被选调到广东海事局,任组织部副部长(副处级),从省直单位到了中直单位,并且提升了一级。我调走时,原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都舍不得。
有人说,积极的心态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心态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这是有道理的。积极的心态创造人生,消极的心态消耗人生。转业到地方工作了,就不能总想着部队的辉煌,试试以归零的心态,从零开始,让自己像白纸一样,重新描绘一段崭新的人生。
(曾 志)
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的一年内提供房源。
关键词:住房保障方式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受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干部出售。军队转业干部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2.租住周转住房
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其租住。
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或购买适当数量的住房,作为军队转业干部的周转住房,重点解决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问题。
3.购买军产住房
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4.修建自有住房
各地应结合小城镇的改造支持和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建造、翻修自有住房。军队转业干部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关键词:住房补贴
1.住房补贴来源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党委按有关规定解决。
2.住房补贴对象
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及其配偶,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已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给予货币补差的,按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配偶已租住地方住房的,可按房改成本价购买,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分别按军队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货币补差;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其配偶现租住住房的,夫妇双方可以按规定分别申请住房补贴。
3.住房补贴发放范围
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转业、复员的人员,凡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住房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可按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其他人员不得发放住房补贴。已购住房应计发货币补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个别批准转业未离队需要继续安排转业的干部、士官,确因组织原因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委集体讨论,并分别报大单位政治部、司令部批准后,按其实际离队时间核定住房补贴;其他原因的,以首次批准的转业时间为准核定住房补贴。
4.住房补贴方式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按《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住房补贴暂行办法》规定计发,计发时间截止到军队停发工资的下一个月。安置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高于军队基本住房补贴基准房价的,由军队按规定计发地区住房补贴。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的住房补贴,由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本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当或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住房补贴申请
军队转业干部申请服役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如实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等有关资料,由本人所在团(含)级以上单位营房部门会同干部、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办理。
符合住房补贴发放条件的转业、复员人员,按规定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并附个人住房档案及配偶住房情况调查资料和转业、复员命令,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营房部门会同军务、干部部门审定后,报上一级单位审批。
6.住房补贴发放
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计发给个人。其中,租住军产住房的,退还军产住房时计发给个人。
转业、复员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其住房补贴从停发工资的当月起停止计算;住房公积金支取,从2001年起纳入住房资金管理渠道;地区补贴按照总后勤部财务部、基建营房部当年公布的地区住房补贴系数计算,未列入公布范围的城市和地区不计算地区补贴,对在批准转业、复员以前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商品房,且符合购房地安置条件的,可按购房地计算地区补贴。
7.配偶住房补贴
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的住房补贴按其所在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的单位应按国家及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划拨、支付。
夫妇均为军队干部,一方转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关键词:住用军队住房
1.已有其他住房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已经购买或者租住了其他住房,或者领取了住房补贴的,住用的军队公寓房必须腾退。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已经购买了地方房改房,面积未达标的,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给予货币补差。任何单位不得将军队公寓房面积计入个人房改应享受的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已经计入的应当予以纠正。
2.确无其他住房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在地方确无其他住房,也没有领取住房补贴的,住用的军产住房可继续租(借)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租(借)住手续和缴纳有关费用。
3.军队住房房租计收
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在地方没有其他住房确需借住军队住房的,按下列规定计收房租: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高于军队租金标准的,按地方租金标准计收。其中,转业复员人员配偶仍在军队工作的,其配偶职级的住房面积部分,按军队租金标准计收。地方租金低于军队租金标准的,已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职工、遗属,未享受房租补贴的,按地方租金标准计收,其余的地方住户,按军队租金标准计收。 (李晓波)
【把脉支招】
怎样看待职务转变
在求职路上,转业干部大多希望安排一个满意的岗位,希望平职安置领导职务,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对于地方单位来说,领导职务有职数限制,个别领导岗位有专业要求,转业干部的初次任职,往往是非领导职务。据了解,2014年某地参加省直机关培训的 152 名军转干部,只有极少数安排了副处长实职领导职务,其他都是非领导职务。
这样一来,一些过去在部队当过领导的军转干部,一下子从过去的领导者变成了被领导者,从下命令者变成了执行命令者,心态一时难以调整过来,导致工作也难以适应,容易出现抱怨多、牢骚多的现象。抱怨就像喝海水,喝得越多,口渴得越厉害。如果学会宽容,善于换位思考,就会云开雾散,晴空万里,心中也就会永远充满阳光。
其实,地方干部队伍结构和部队一样,都是金字塔形。全国的公务员 72 0 多万人,90 % 是科以下干部,在地方干到处级、厅级干部的,是少数中的少数。对于军转干部来说,虽然初次安排实职的很少,但起码保留了待遇,地方大多数公务员到了退休,还是科员。2004 年,我从师政治部副主任岗位转业,正团职2年多,安排在省直机关当主任科员。当时,一些部队首长和战友们都认为安置结果太差,要我第二年重新安置。但我以平常心看待,愉快报到上班。
关于职务安排,我的想法是:和部队一样,地方单位也需要干活的人,领导都欣赏能干活的人。在地方,只要肯干事、能成事、不出事,迟早都会有用武之地。有了这样一种想得 开、拿得起、放得下的积极心态,工作起来自然就任劳任怨。
转业到地方上班后,无论是起草文件、校对文件、还是收发文件,这些在部队都不用干的小事、杂事,我都乐在其中,用这些来锻炼意志、培养耐心。平时,领导交代的不论是公事,还是私事,我都愉快服从,从不讲价钱。这样,我很快就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融入了单位这个大集体中。
在部队时,我比较擅长写材料,到地方后,我充分发挥优势,撰写了不少公文和稿件。有一次我写的总结报告,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表扬。半年后,我被选调到广东海事局,任组织部副部长(副处级),从省直单位到了中直单位,并且提升了一级。我调走时,原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都舍不得。
有人说,积极的心态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消极的心态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这是有道理的。积极的心态创造人生,消极的心态消耗人生。转业到地方工作了,就不能总想着部队的辉煌,试试以归零的心态,从零开始,让自己像白纸一样,重新描绘一段崭新的人生。
(曾 志)